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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中國佛教人物 呂徵等著

中國佛教人物 呂徵等著

三五 道宣(596—667)

[日期:2010-08-12] 來源:轉載  作者:呂徵等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三五 道宣(596—667)

道宣,原籍吳興(今浙江湖州市)人(一說丹徒人),俗姓錢,父在陳時曾任吏部尚書,母姚氏。自幼受到家庭教育,九歲便能作賦。因隋朝大興佛教,他十歲時,便捨家從長安日嚴寺慧頵受業,第二年就在日嚴道場落發。二十歲時,到大禪定寺依智首受具足戒。二十一歲就在智首門下聽受律學。智首是當時新興的律學大家,「鈔疏山積,學徒雲湧」,長安獨步三十餘年。兼弘《地論》和《四分》的靈裕,以及先在關中弘闡《四分律》的洪遵,都率眾預其法筵,聽受講習。道宣在智首門下受教奠定了一生的律學基礎。

道宣在受慧頵和智首的教導以外,還經常跋涉山川去到四方廣泛參學,自稱「居無常師,追千里如咫尺;唯法是務,跨關河如一葦;周遊晉魏,披閱累於初聞;顧步江淮,緣構彰於道聽。遂以立年(三十歲)方尋鉛墨,律儀博要,行事謀猷,圖傳顯於時心,鈔疏開於有識;或注或解,引用寄於前經,時抑時揚,專門在於成務」(見《關中創立戒壇圖經序》)。說明他在三十歲以前是用咨廣學,三十歲以後便從事於各項著述。

武德七年(624)。長安日嚴寺廢毀,道宣隨慧頵往新造崇義寺。同年他又往終南山,棲居於仿掌谷修習定慧,時有清泉湧出,因稱為白泉寺。他在山整修十餘年來的律學心得,於武德九年(626),撰成《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三卷(今作十二卷),闡發了他為律學開宗的見解。貞觀元年(627),撰制《四分律拾毗尼義鈔》三卷(今作六卷)。四年(630)出外到諸方參學,廣求諸律異傳,曾到魏郡訪問名德法勵律師,請決疑滯(見《量處輕重儀序》)。九年(635)入沁部棉上(今山西沁縣綿上鎮)山中撰《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一卷、《疏》二卷,隨後又撰《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一卷、《疏》三卷。十一年(637)在隰州益詞谷撰《量處輕重儀》(一作《釋門亡物輕重儀》)二卷、《尼注戒本》一卷。十六年(642)仍入終南山居豐德寺,至十九年(645)撰成《比丘尼鈔》三卷(今作六卷)。時玄奘三藏已由西域歸國,他於同年六月被徵召至長安弘福寺譯場任綴文大德,參與譯事。翌年(646)又返終南山,在豐德寺將所撰《羯磨》一卷增廣為二卷,又將《疏》二卷增廣為四卷(今作八卷),永徽二年(651)九月又增訂《含注戒本》並《疏》。於是他所開啟的南山宗義的五大部疏鈔至此完備。至顯慶二年(656)又撰成《釋門章服儀》一卷。三年(657)六月,他奉敕為唐京新建的西明寺上座,同年七月迎請玄奘入寺譯經,他也參加譯業。龍朔元年(661)又撰《釋門歸敬儀》一卷。乾封二年(667)二月,他在終南山麓清宮精舍創立戒壇,依他所制的儀規為諸州沙門二十餘人傳授具戒。同年他撰有《關中創立戒壇圖經》一卷,《律相感通傳》一卷。此外他還撰有《釋門正行懺悔儀》二卷、《教誡新學比丘行護律儀》一卷、《淨心誡觀法》二卷等。

道宣在佛教上的主要成就,即在於他對《四分律》的開宗弘化,以及綜括諸部會通小大的創見。他對於律學的整理,如他所撰《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和《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兩書就可以顧名思義。所謂「補闕」就是以其他部的文補充《四分》的闕義;所謂「隨機」即是以《四分律》順中土大乘的機緣。如他在《行事鈔》(卷上一)中說:所以隨其樂欲,成立己宗。競採大眾之文,用集一家之典。故有輕重異勢,持犯分塗,有無遞出,廢興互顯,今立《四分》為本,若行事之時必須用諸部者不可不用。又說:「世中持律略有六焉:一、唯執《四分》一部,不用外宗;二、當部缺文,取外引用;三、當宗有義,文非明瞭;四、此部文義具明,而是異宗所廢;五、兼取五藏,通會律宗;六、終窮所歸大乘之極。……此《鈔》所宗,意存第三、第六,餘亦參取得失隨機知時故也。」這說明他以《四分》為本,並對《四分》有義無文的地方參取諸部律,而最後以大乘為歸極。同時他所撰的律學著述,則自稱是「包異部誡文,括眾經隨說,及西土聖賢所遺,此方先德文紀,搜駁同異,並皆窮核;長見必錄,以輔博知,濫述必剪,用成通意」的。道宣這一綜攬諸說成一家言的學風,曾受到當時佛教界的廣泛推重。但同時也有少數學者不同意他的見解,如東塔懷素批評說:「題云《刪補隨機羯磨》,斯有近棄自部之正文,遠取他宗之旁義,教門既其雜亂,事指屢有乖違」(懷素《僧羯磨序》)。這是代表另一部分學人認為道宣的著述是淆亂了《四分律》的本質而有所指摘的意見。雖然如此,道宣的學說在當時已風靡全佛教界,乃至從那時以來的中土律學家,差不多都以他的著述為圭臬;對於《行事鈔》的解記之作,在唐宋兩代就已多至六十多家。其影響之大可以想見。道宣以《四分律》會歸大乘的主要論據,即為心識戒體說。他認為「戒是警意之緣也,……欲了妄情,須知妄業,故作法受,還熏妄心,於本善識,成善種子,此戒體也。由有本種熏心,故力有常,能牽後習起功用故,於諸過境,能憶、能持、能防、隨心動用還熏本識,如是輾轉能淨妄源」(見《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卷三)。他這一圓教戒體說的提出,當是受自其時舊新兩譯大乘唯識學說的影響。至於他證明《四分律》能通於大乘,主要有五種理由:一、《四分律》中,遝婆得羅漢後,心念此身不堅固,即厭無學身,求菩薩法。二、戒本回向文:施一切眾生,皆共成佛道,即是大乘的圓頓了義,不以其餘二乘為歸向處。三、律序一再說如是諸佛子,佛子亦如是和大乘《梵網》戒中所稱佛子意義同樣。四、《四分》捨墮求悔,先須捨財,如僧用不還,只犯突吉羅輕罪,和大乘戒以心意劃分輕重相通。五、如《四分》小妄戒,解釋見聞觸知,說眼識能見、耳識能聞等,以識為了義,也和大乘義理相通。由此五義,即以《四分》會通大乘。

道宣以心識戒體為根據,因而對於佛說的一切教法判為三種,如《行事鈔》說:「一者諸法性空無我,此理照心,名為小乘;二者諸法本相是空,惟情妄見,此理照用,屬小菩薩;三者諸法外塵本無,實唯有識,此理深妙,惟意緣知,是大菩薩佛果證行」。此中第一種是小乘人行,觀事生滅,是性空教;第二種小菩薩行觀事是空,是相空教;第三種大菩薩行,觀事是心意言分別,是唯識圓教。他所闡述旨在第三。

道宣又將佛陀一切教授教誡分判為化行二教,如《行事鈔》卷一說:「一謂化教,此則通於道俗,但泛明因果,識達邪正,科其行業,沈密而難知,顯其來報,明瞭而易述。二謂行教,唯局於內眾,定其取捨,立其綱致,顯於持犯,決於疑滯。……謂內心違順,托理為宗,則準化教;外用施為,必獲身口,便依行教。」即以屬於教理一方面的大小乘經論稱為化教,以屬於行持一方面的戒律典籍稱為行教。這是他判別佛法的另一分類。

道宣基於以上理解,因而主張《四分》圓融三學,並以大乘三聚淨戒為律學的歸宿(見《刪補隨機羯磨疏》卷三)。這正合乎中土學人對大乘佛教的愛樂和機運,因而使他所倡導的南山律學從那時以來即盛行流傳。

道宣在佛教文史學上的貢獻也很大。他於貞觀十九年(645),撰成《續高僧傳》三十卷。同年入弘福寺參加譯經,兼考證西域方輿,於永徽元年(651)撰成《釋迦方志》二卷。顯慶五年(660)撰成《佛化東漸圖贊》一卷(今佚)。其時佛道二教論諍甚熾,他於龍朔元年(661)撰成《集古今佛道論衡》三卷,麟德元年(664)又撰成一卷,合為四卷。同年又撰成《大唐內典錄》十卷、《廣弘明集》三十卷和《集神州三寶感通錄》(一名《東夏三寶感通記》)三卷。又於麟德二年(665)撰成《釋迦氏譜》(一名《釋迦略譜》)一卷。此外還撰有《聖跡現在圖贊》一卷(今佚)、《後集續高僧傳》十卷(今佚、一說已羼入於現行的續高僧傳內)、《法門文記》若干卷(今佚)等,可見他的致力範圍極為廣博。其中《續高僧傳》、《釋迦方志》、《集古今佛道論衡》、《大唐內典錄》和《廣弘明集》等,均為佛教文史上重要名著。唐智昇稱他「外博九流,內精三學,戒香芬潔,定水澄齊,存護法城,著述無輟」(見《開元釋教錄》卷八),這是非常允當的。

道宣生平「三衣皆紵,一食唯菽,行則杖策,坐不倚床」,他精持戒律的盛名並遠傳至西域。乾封二年(667)十月三日示寂,年七十二,僧臘五十二,窆於壇谷石室,建塔三所,唐高宗詔令天下寺院圖寫他的真容奉祀,名匠韓伯通並為塑像,以追念他的遺範。後人因他長時期居終南山,並在山樹立了他的律學範疇,即稱他所傳弘的《四分律》學為南山宗,並稱他為南山律師。

道宣門下有受法傳教弟子千人,特出的有大慈(住西明寺,撰有《行事鈔記》)、靈颃(住崇福寺,撰有《行事鈔記》)、文綱、名恪、周律師、秀律師等。其中文綱和文綱的弟子道岸,相繼闡揚他的遺教弘化最盛,朝野崇奉,南山一宗風行更廣。最後道岸還請得唐中宗墨敕,在江淮間推行南山律宗,使最後奉持《十誦》的東南一隅,也多改奉南山《四分律》。至今中國出家僧徒,還大多以他的《四分律》學為行持的楷模。(高觀如)

【書籍目錄】
第1頁:一 安世高(約二世紀) 第2頁:二 支婁迦讖(約二世紀)
第3頁:三 支謙(約三世紀) 第4頁:四 朱士行(約三世紀)
第5頁:五 竺法護(約三、四世紀間) 第6頁:六 竺佛圖澄(232—348)
第7頁:七 道安(312,一說314—385) 第8頁:八 支遁(314—366)
第9頁:九 僧伽提婆(約四世紀) 第10頁:一○ 慧遠(334—416)
第11頁:一一 鳩摩羅什(343—413) 第12頁:一二 法顯(?—約422)
第13頁:一三 道生(355—434) 第14頁:一四 僧肇(384,一說374—414)
第15頁:一五 曇無讖(385—433) 第16頁:一六 求那跋陀羅(394—468)
第17頁:一七 佛馱跋陀羅(359—429) 第18頁:一八 菩提達摩(?—536,一說528)
第19頁:一九 僧祐(445—518) 第20頁:二○ 慧光(約六世紀)
第21頁:二一 曇鸞(476—542) 第22頁:二二 菩提留支(約五、六世紀間)
第23頁:二三 慧可(487—593) 第24頁:二四 慧皎(497—554)
第25頁:二五 真諦(499—569) 第26頁:二六 慧文(約六世紀)
第27頁:二七 慧思(515—577) 第28頁:二八 智顗(538—597)
第29頁:二九 信行(540—594) 第30頁:三○ 吉藏(549—623)
第31頁:三一 法順(557—640) 第32頁:三二 道綽(562—645)
第33頁:三三 法琳(572—640) 第34頁:三四 法融(594—657)
第35頁:三五 道宣(596—667) 第36頁:三六 玄奘(600—664)
第37頁:三七 智儼(602—668) 第38頁:三八 弘忍(601—674)
第39頁:三九 神秀(606—706) 第40頁:四○ 善導(613—681)
第41頁:四一 圓測(613—696) 第42頁:四二 阿地瞿多(約七世紀)
第43頁:四三 懷素(625—698) 第44頁:四四 窺基(632—682)
第45頁:四五 普光(約七世紀) 第46頁:四六 義淨(635—713)
第47頁:四七 李通玄(635—730) 第48頁:四八 善無畏(637—735)
第49頁:四九 慧能(638—713) 第50頁:五○ 法藏(643—712)
第51頁:五一 慧苑(約七、八世紀間) 第52頁:五二 慧沼(650—714)
第53頁:五三 實叉難陀(652—710) 第54頁:五四 智周(668—723)
第55頁:五五 菩提流志(?—727) 第56頁:五六 神會(668,一說686—760)
第57頁:五七 慧日(680—748) 第58頁:五八 一行(683,一說673—727)
第59頁:五九 鑒真(688—763) 第60頁:六○ 希遷(700—790)
第61頁:六一 蓮華生(約八世紀) 第62頁:六二 不空(705—774)
第63頁:六三 道一(709—788) 第64頁:六四 湛然(711—782)
第65頁:六五 懷海(720—814) 第66頁:六六 澄觀(737—838,一說738—839)
第67頁:六七 宗密(780—841) 第68頁:六八 希運(約八、九世紀間)
第69頁:六九 天息災(?—1000)、法天(?—1001)、施護(?—1017) 第70頁:七○ 延壽(904—975)
第71頁:七一 知禮(960—1028) 第72頁:七二 智圓(976—1022)
第73頁:七三 阿底峽(982—1051,一說980—1052) 第74頁:七四 淨源(1011—1088)
第75頁:七五 元照(1048—1116) 第76頁:七六 膽巴(1230—1303)
第77頁:七七 帕思巴(1235—1280) 第78頁:七八 布敦(1290—1364)
第79頁:七九 宗喀巴(1357—1419) 第80頁:八○ 嘉曹傑(1364-1432)
第81頁:八一 克主傑(1385—1438) 第82頁:八二 僧成(1391—1474)
第83頁:八三 袾宏(1535—1615) 第84頁:八四 真可(1543-1603)
第85頁:八五 德清(1546-1623) 第86頁:八六 善慧法幢(四世班禪,1570—1662)
第87頁:八七 智旭(1599—1655) 第88頁:八八 讀體(1601—1679)
第89頁:八九 善慧海(1617—1682) 第90頁:九○ 彭際清(1740—1796)
第91頁:九一 楊文會(1837—1911) 第92頁:九二 敬安(1851—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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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楼
匿名 发表于 2015-1-12 11:34:14
智交法師那—段,於各個高僧名之間若加上頓號,有助於閱讀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