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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入中論講記 法尊法師譯講

入中論講記 法尊法師譯講

第三菩提心發光地

[日期:2010-08-11]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法尊法師譯講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第三菩提心發光地

火光盡焚所知薪,故此三地名發光,

入此地時善逝子,放赤金光如日出。

此一頌釋發光地名。由離垢地,戒清淨故,而生定慧,發智慧光,名發光地。所知者,謂於所知境,所起法愛定愛,火光焚彼,如焚薪故。赤金光者,非同初、二地慧,唯是寂靜光明,此轉明利,如初日光。

設有非處起嗔恚,將此身肉並骨節,

分分割截經久時,於彼割者忍更增。

此顯三地菩薩忍辱功德。非處者,謂菩薩於眾生有大恩德,是不應起嗔恚之處,眾生不知恩報恩,反以怨報德。在平常人,橫逆之來,必不能忍,菩薩不然。設有眾生,於此三地菩薩,作大損惱,乃至分分割截身肉骨節,令彼求死不得,菩薩視彼,如割虛空,絕無不忍之念。又觀彼眾生,由作損害於大福田,將墮大苦,轉生悲憫。如子病狂,傷害其母,母不嗔恚,念子病劇,轉增愛憐,求拔其苦。

已見無我諸菩薩,能所何時何相割,

彼見諸法如影像,由此亦能善安忍。

上一頌顯由悲故忍,此一頌顯由慧故忍。菩薩已達無我,見諸法如影像,幻化不實,由此空慧力,不見有能割者割時割相可得,亦能安忍。如佛往昔為忍辱仙人,被歌利王割截肢體,是其例也。

若已作害而嗔他,嗔他已作豈能除?

是故嗔他空無益,且與後世義相違。

此下顯眾生不忍之過失。語云:一念嗔心起,八萬障門開。又云:一把無明火,燒盡諸善根。佛見比丘禮塔,語諸弟子觀此比丘,以清淨心禮拜故,其所感福,如其身所按處,至金剛際所有大地極微塵數,每一極微,有千世轉輪王之福。鄔波離尊者,問彼福何因可盡?佛言,但起一念嗔心,即可滅盡。故作善之後,必要回向無上菩提,一者為遮邪願回向非處故,二者為防嗔恚壞善根故。若他已於我作損害,嗔何用?如火焚我屋,水漂我田。我嗔水火,水豈能漂其土以還我,火豈能修復其屋以償我乎?對菩薩行者來說,若人打我罵我,我不還打還罵,彼力疲極,自有止息之時。若我以打報打,以罵報罵,彼此反報,豈有已時?我雖打彼,豈能減我被打之痛?況起嗔心,定感來生惡趣之果。故不忍唯有損無益。

既許彼苦能永盡,往昔所作惡業果,

云何嗔恚而害他,更引當來苦種子?

此頌顯若信因果,必能堪忍。謂既生五濁惡世,必須堪忍,若不能忍,唯有往極樂世界。現前受苦果,皆由自身前世既未植無漏因出生死海,又未造人天福報之因,故感此報,於人何尤?如火性本能燒,人不觸火,火亦不自燒人。三界火宅,本是苦聚,我既流轉生死,即定有苦。若得出生死,彼苦即永盡。我自不出生死,長劫受苦,於人何尤?況人世所受苦果,多是他生惡業,已經惡趣償報未盡,所有殘餘不樂之果,若能忍受,即可永盡往昔惡業;若不忍受,又起嗔恚而害他人,更引當來惡趣之果,則受苦無盡。譬如大病之後,殘病未癒,醫令禁忌一切不宜飲食,若不忍耐,不遵醫教,病將復發,無可救治。佛為醫王,教人忍苦,即從此永盡惡趣病也。

若有嗔恚諸佛子,萬劫所修施戒福,

一剎那頃能頓壞,故無他罪勝不忍。

嗔心之害,較勝於貪。嗔心重者,乃至能殺父母,故障慈悲之力最強。貪心猶能攝受眾生,嗔則能斷菩提心根本。若菩薩對菩薩起嗔,其過尤重。一念嗔心,能頓斷百劫施戒之福,故人雖有布施持戒功德,必賴忍辱攝持方能不失也。

使色不美引非善,辨理非理慧被奪,

不忍令速墮惡趣,忍招違前諸功德。

嗔恚之失:一者,使色不美,嗔恚之人,勃然變色,見者皆畏而避之。後生感報,生毒蛇中,雖五色斑斕而人終畏其毒。雖生人中,五官不正,諸根不具,父母亦不喜見。二者,引非善業,如殺盜等。三者,無有智慧辨別是非,二人諍鬥,至少一人非理,旁觀者了然能見,以彼心平氣和故。而彼諍鬥者,各執己是,不見己過,由嗔蔽故。四者,由嗔造業,速墮惡趣。不忍過失如此,忍則反是,招諸功德。

忍感妙色善士喜,善巧是理非理事,

歿後轉生人天中,所造眾罪皆當盡。

此一頌顯忍之功德,與不忍過失相違。感妙色者,如釋迦往昔成佛以前,常常眾相圓滿。阿底峽尊者亦言:我以相圓滿故,早年常為善知識之所攝受。善巧是理非理者,能推己及人,反躬自責,尤為菩薩道之中心也。生人天者,由忍不作惡故。

了知異生與佛子,嗔恚過失忍功德,

永斷不忍常修習,聖者所讚諸安忍。

此頌總結上五頌。由知異生嗔恚之過失,佛子忍辱之功德,故斷不忍,常修安忍。

縱回等覺大菩提,可得三輪仍世間,

佛說若彼無所得,即是出世波羅密。

此一頌抉擇世間出世間差別。等覺謂佛。三輪謂能忍者,所忍境,忍辱事。若著三輪,雖回向無上菩提,仍非出世。若於彼三輪無所得,乃出世也。

此地佛子得禪通,及能遍盡諸貪嗔,

彼亦常時能摧壞,世人所有諸貪欲。

此顯忍辱之外諸功德。禪謂四禪、無色定、四無量心。通謂六通。三界貪嗔癡盡,三地菩薩,常為忉利天王,為諸眾生,宣說五欲過患,故能壞世人貪欲。

如是施等三種法,善逝多為在家說,

彼等亦即福資糧,復是諸佛色身因。

此一頌總結前三地。施等謂施戒忍,於出家在家二眾中,多為在家說。以出家眾,於彼易行,不待多說故。於因中二資糧,是福資糧。於佛果中,所得法身、色身(色身即報身與化身),是色身因。

發光佛子安住日,先除自身諸冥暗,

復欲摧滅眾生暗,此地極利而不嗔。

此總頌發光地。菩薩發光地,如初日殊勝光明。日體自有光明,故先除自暗,由慧極利,知一切如幻,知因果不虛。故能不嗔也。

【書籍目錄】
第1頁:前言 第2頁:正釋頌文
第3頁:釋十地諸頌 第4頁:第二菩提心離垢地
第5頁:第三菩提心發光地 第6頁:第四菩提心焰慧地
第7頁:第五菩提心難勝地 第8頁:第六菩提心現前地
第9頁:第七菩提心遠行地 第10頁:第八菩提心不動地
第11頁:第九菩提心善慧地 第12頁:第十菩提心法雲地
第13頁:釋佛地諸頌 第14頁:結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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