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理(梵語yukti),簡稱為「理」。指正確之理,即事物之存在,變化必須準據之法則。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中舉出四種道理:
一、觀待道理(梵語apeksa—yukti),又作相待道理,即真(勝義)與俗(俗諦)相待之道理。
二、作用道理(梵語karya—karana—yukti),有因果關係之作用的道理。
三、證成道理(梵語upapatti—sadhana—yukti),又作成就道理,即確認方法和道理。
四、法爾道理(梵語dharmata—yukti),又作法然道理,如火有熱性,水有溼性,有其本來不變本性之道理。
修行若不博通道理,如盲人走路,有碰牆跌跤之殃;認識佛法道理者,如人具足雙目,能看清事理的真相,對人生宇宙的實相不迷惑,因解而行,因行而證,這是十方三世諸佛一貫行法,縱經塵劫,終無變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