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站: 七葉佛教中心  支持書舍的建設: 請點這裡  書本報錯: 留言板
你好,各位佛友 登錄 註冊 搜索
背景:
閱讀書籍 - 法海搜珍 陳旡我居士選材/陸淵雷居士譯釋

法海搜珍 陳旡我居士選材/陸淵雷居士譯釋

滅罪求福(出佛說未曾有因緣經)

[日期:2010-08-04]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陳旡我居士選材/陸淵雷居士譯釋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滅罪求福(出佛說未曾有因緣經) 

【經文】有外道婆羅門婦,名曰提韋,夫亡家貧,自責孤窮,欲自燒身祠天,求當來福。時有道人,名曰辯才,教化提韋女人云:『譬如有牛,厭患車故,欲使車壞,前車若壞,續得後車,軛其項領,罪未畢故,人亦如是。假令燒壞百千萬身,罪業因緣相續不滅,如阿鼻獄燒諸罪人,一日之中八萬過死八萬更生,過一劫已。其罪方畢。況復汝今一過燒身,欲求滅罪,何有得理?』提韋白言:『當設何方令得罪滅?』辯才答言:『前心作惡,如雲覆月,後心起善,如炬消闇,自有方便滅除殃罪,現世安隱,後生善處。』提韋聞已歡喜,憂怖即除,即率家內奴婢眷屬五百餘人,圍繞叩頭,恭敬合掌,白辯才言:『尊向所說滅罪事由,願更為說除罪之法,當如法行。』辯才答曰:『起罪之由,出身口意,身業不善,殺、盜、邪淫;口業不善,妄言、兩舌、惡口、綺語;意業不善,嫉妒、瞋恚、憍慢邪見,是為十惡。受惡罪報,今當一心懺悔。若於過去,若於今生,有如是罪,今悉懺悔,出罪滅罪。當自立誓,救度眷屬,代其懺悔。所修福善,施與一切受苦眾生,令其得樂。眾生有罪,我當代受,緣是受身,至成佛道。懺悔訖已,更賜餘善,當勤奉行。』辯才更為授十善法,歡喜信受。

【譯語】南方有一句俗語:『死要面子活受罪』實在是經驗出來的甘苦之言。在荒年,或兵馬亂世,或身家遭遇不幸,衣食困難之際,農工階級還能勉強自食其力;獨有士夫階級,俗語所謂「長璊黨」者,收入既大大減少了,支出呢?因要維持相當體面之故,卻處處不能節儉,此中苦楚,誠復難言。這一節未曾有經所說的婆羅門婦,便是一個例子。

印度有一個外道婆羅門婦人,名叫提韋,丈夫死後,家計貧窮下來。可是因為自家是婆羅門族,乃印度四種族中頭等高貴門戶,眷屬奴婢共有五百餘人,吃飯穿衣是萬萬省不了的。這五百餘人的衣食,叫提韋一個寡婦如何支持?提韋受了貧窮的苦楚,也像中國普通婦女一樣,以為「前世不修,必須修來世」。那時印度有一派外道,認為快樂須用痛苦換取,今生越是熬得痛苦,來世越是受得快樂。提韋大概也盲從這一派外道的傳說,他想身體的痛苦,莫過於活活的火燒,預備燒自己的身體來祭天帝,一則把今生的痛苦換來世的大快樂;二則天帝受祭,自然也要幫我忙,給我福;三則燒死了自然免除支持門戶的責任。這樣計算著,尚未實行,恰好有一位佛門有道之士,名叫辯才,聞知提韋打算燒身祭天,便來教化開導他。辯才向提韋道:『你因家主責任重大,負擔不起,想燒身一死了之,要知死雖死了,你的責任仍不能免除,為什麼呢?譬如一頭牛,不勝拉車之苦,以為車若毀壞,便可不拉,便一心打算毀壞那車子,不知前車雖壞,主人會別弄一車,仍舊軛住頸項,非拉不可。這中間的原因,因為前生造了惡業,今生所以受罪,罪未受滿,不能免除。牛是這樣,人也是這樣,說到燒身的話,阿鼻地獄中的罪人,晝夜受燒,燒得一晝夜間死去復生各八萬次,這樣燒到一劫之久,其罪方盡。你如今只燒一次,便想滅罪,這如何辦得到?』提韋聽了,覺得有理,便請問:『可有什麼法子,令罪業消滅?』辯才答道:『善惡罪福,都由心起。從前心起一念作惡,好比月亮被雲霧遮蔽了,其亮原在,此後倘能心起一念行善,好比燃起火把,黑暗頓時變作光明。真要消滅罪業,怎會沒有法子,那法子不但滅罪,而且能使現今世安穩,未來世生於善處哩!』提韋聽得十分歡喜,頓時把滿腔憂懼掃個乾淨。即便喚齊全家眷屬奴婢五百餘人,圍繞叩頭,恭敬合掌,請問辯才道:『尊者剛纔說了滅罪的理由,如今請求再說滅罪的方法,吾等當照法奉行。』辯才道:『若要滅罪,須探求罪業來由,罪業無非出於身口意三者。身業不善有三樁,一為殺生、二為偷盜、三為邪淫;口業不善有四樁,一為妄言、二為兩舌、三為惡口、四為綺語;意業不善也有三樁,一為嫉妒、二為瞋恚、三為憍慢邪見。合而言之,身三口四意三,是名十惡。人於十惡中造了惡業,或少或多,乃至全犯,皆須視惡輕重,受其罪報。如今要滅罪,第一須一心至誠懺悔,凡是過去世中以及現在世中,所造罪惡,從今一齊懺悔,從今決不再造,如此便可出罪滅罪。不過懺悔須是死心塌地,痛哭流涕地立誓,懺悔後須當真步步小心,絕不再犯,決不是隨便口頭說說的事情。若要救度眷屬,也可以帶他們教導他們懺悔,懺悔後,又時時監察督促他們,勿令再犯。一方面再要發廣大慈悲心,凡我所修得的福善,盡施與一切受苦眾生,令其得樂。眾生所犯罪惡,我當代他們受報,如是修持,今生如是,來生也如是,生生世世,無不如是,直到成佛為止。』提韋遵信懺悔了,辯才又教他種種善業,給他說十善戒,令勤力奉行,提韋一一歡喜信受。

【釋義】大多數太太奶奶們吃素念佛,皆因環境有很大的缺陷,存著「前世不修,且修來世」的心,這似乎太看輕自己了,而且這樣的應用佛法,也太覺得大材小用了。修佛法而換取來生福報,那是最輕鬆最容易的事;不過既得了富貴之福,便容易造惡業,既造惡業,又須受苦,非但環境缺陷,連三途惡道都說不定要嚐嚐味道,那麼,修福豈不是墮落的因由。提韋打算燒身祭天,也是未能免俗。辯才卻教化他修正法,發正願,這是我們所當首先注意的。

身口意三業,開為身三口四意三,而成十業。十業自分善惡,為上昇與墮落之因,學人不可不察。從殺以至邪見為十惡業,反之;從不殺生以至不邪見,為十善業。受持十善者有十善戒,為大乘在家之戒,持十善戒不失,即無他修,亦生欲界諸天,次之亦不失人道。十善業是佛教徒基本下手之途,故略說如下:

一不殺生:雖臭蟲蚊蠅皆不可殺,但可驅拂,或棄擲而止。肉食與殺生相聯,倘一時不能斷肉食,為戒殺故,但可食三淨肉。三淨者,一不見殺,二不聞殺,三不疑心為我而殺。此中前二項,近於孟子所謂「君子遠庖廚」,頗似掩耳盜鈴,必須加入第三項,方為無弊。蓋雞鴨活魚之類,入廚而殺者,皆是為我特殺,除去為我特殺,則不見不聞,自與僅僅遠庖廚者不同矣!嘗見新人物強辯,略謂:『水中空氣中皆有微生物無數,人無論如何,不能不飲水,不能不呼吸空氣;一飲水則水中生物被殺無數,一呼吸則氣中生物被殺者亦無數,如此而復斤斤言戒殺,豈非癡人說夢?』不知水中空氣中之微生物雖誠被殺,然皆出於不得已,既無殺之之意,更無殺他以利我之心,豈同食肉之人,既有蔬穀可以養生,而復殺他命以快我口腹。故二者雖同是殺生,而無罪有罪,自不待智者而辨矣。

二不偷盜:看似易守,其實極難不犯,蓋非給我而取之者,皆屬偷盜,非但不做小偷強盜而已。譬如任職公司機關之人,偶寫私人信件,隨手取用公共牋封,此極平常之事,不知已犯偷盜矣。又如寄郵件,印刷物費輕,信件費重,若於一冊印刷物中夾一極小條子,寫一二句極簡單之語,而此冊仍作印刷物寄,亦已犯偷盜矣。推此而論,吾儕幾於無日不偷盜,不可不猛省。

三不邪淫:在家有妻妾,自不禁房事,若非自己妻妾,便入邪淫之條。若更嚴格的說,即使自己妻妾,但非望生育而行,亦是邪淫。

四不妄語:為十善戒中極難守最易犯之一條。如強不知以為知,以及懸揣臆測之詞,無非妄語。商賈營業,大至洋行字號,小至肩挑負販,苟有討價還價,無不打極大妄語。若夫買空賣空,造空氣,放謠言,尤其是專恃妄語以圖利。嘗有大德守妄語戒,竟終年不發一言,問之亦不答,若必須言語,則用筆談,實因一開口極易涉妄,並非故示奇特也。

五不兩舌:兩舌亦妄語之一種,即向對峙之兩方面前,說兩種口氣的話,其意欲兩面討好故也。兩種口氣既不同,假定一種合於事實,則他一種已是妄語,何況有兩種皆妄不實者。又普通妄語不過欺騙聽者而已,兩舌既用於對峙之兩方,能使兩方嫌恨愈深,至於橫決,則兩舌之罪尤大於妄語矣。

六不惡口:惡口即粗惡帶罵詈式之口氣,正式罵詈當然亦屬惡口,農工階級犯者較多,婦女亦易犯,如「死人」等皆是。

七不綺語:綺語者,希圖動聽,帶有穢濁意邪淫意之語也。

第八戒:依此經是不嫉妒,通行則為「不慳貪」,嫉妒似可包攝於第九瞋恚中。慳謂應給與他人之財物而不給與,或故意遲緩給與,減少給與是也;貪謂不應取而取,或一念欲取之,皆是,此亦極易忽略而犯者。

 

九不瞋恚:瞋恚即發怒,而亦包括氣惱怨恨諸情,處事須心平氣和,乃能恰當。心有瞋恚,則發為行動,必致偏激,易於誤事。且人事雖有敗壞可瞋之處,而瞋恚之發,決不能使已敗壞之事恢復正常,則瞋恚為多事,徒苦自己耳。然極易犯,鄙人性亦易瞋,正所謂說得到做不到者。孔子因顏淵能不遷怒,讚為好學,可知不遷怒已極難,而況於不發怒乎。然學人當努力自勉,不當援顏子之事而自恕耳。

十不邪見:凡於佛法以外,信受種種外道,種種宗教,皆為邪見。此非佛門心量窄而門戶深也,實因惟有佛之知見為正知見,從最正之佛知見望其他知見,自然皆是邪見。但所邪有淺深耳,即在佛門,倘信奉二乘聲聞,不修大乘,亦屬邪見。此經「邪見」上有「憍慢」二字,憍字音義同驕,憍慢即自大之意,未悟而自以為已悟,未修證而自以為已修證,不通曉而自以為通曉,皆憍慢也。

【書籍目錄】
第1頁: 第2頁:我身有無(出大智度論)
第3頁:水泡不實(出出曜經) 第4頁:解脫愛縛(出阿育王經)
第5頁:好景不常(出法句譬喻經) 第6頁:蛇尾自大(出大智度論)
第7頁:母女同婿(出彌沙塞律) 第8頁:藉勢作惡(出十誦律)
第9頁:鬚髮寶塔(出四分律) 第10頁:念佛滅罪(出經律異相〈原出處:十卷譬喻經〉)
第11頁:滅罪求福(出佛說未曾有因緣經) 第12頁:齋僧忘家(出大智度論)
第13頁:野老迷寶(出天尊說阿育王譬喻經) 第14頁:五無返復(出佛說五無返復經)
第15頁:愚人成仙(出經律異相) 第16頁:同學互毆(出大智度論)
第17頁:迦葉宿命(出付法藏因緣傳) 第18頁:脫釧悟道(出坐禪三昧經)
第19頁:少婦捲逃(出舊雜譬喻經) 第20頁:欲藏最堅(出華手經)
第21頁:買取智慧(出經律異相〈原出處:十卷譬喻經〉)
推薦 打印 | 錄入:admin | 閱讀:
相關書籍      
本書評論   查看全部評論 (0)
表情: 表情 姓名: 字數
點評:
       
評論聲明
  • 評論要尊重該書籍的作者
  • 請遵守佛陀的教誨 - 五戒十善,不要謾罵
  • 本站管理人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內容
  • 本站有權在網站內轉載或引用您的評論
  • 參與本評論即表明您已經閱讀並接受上述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