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站: 七葉佛教中心  支持書舍的建設: 請點這裡  書本報錯: 留言板
你好,各位佛友 登錄 註冊 搜索
背景:
閱讀書籍 - 學佛行儀 善因法師述

學佛行儀 善因法師述

入眾第十九

[日期:2010-08-03]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善因法師述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入眾第十九】

凡沙門、居士,入大眾中同住同行,不得爭坐位。眾中有失儀者,當隱惡揚善,不得昧他人之勞,顯己之功。凡睡不得在人前,起不得在人後。

凡洗面,不得多用水。擦牙吐水,須低頭引水下,不得噴水濺人。不得高聲鼻涕嘔吐。不得於殿塔、淨地、淨水中涕吐,當於僻處。手中有物,不得隻手作合掌式揖人。不得多笑,若大笑及呵欠,當以袖掩口。不得急行。不得將佛燈私就己用。若燃燈,當以玻璃或紙覆罩,勿令飛蟲投入。不得聞呼不應,凡呼俱宜以念佛應之,不得云[口*頁]、云啊。

自身衣服,不得異彩特色,須青、灰、木蘭。著長掛短衫,須雙手垂下。著方袍,須兩手合於胸下。不得扛腰行立,不得扣背合手行立。凡行住坐,皆不得倚靠。不得以缽挂杖頭,置肩上行。不得攜手在道行。須當束縛褲襪,不得放意自便。不得閑走,不得多言。不得拖鞋有聲。木蘭:木蘭樹皮所染色,赤多黑少也。

不得私取三寶常住物自用。不得談非佛法事。不得因小事爭執,若大事難忍者,須心平氣和與之論辯,不依,則他行。動氣發麤,非佛子矣。凡見他人禮佛,不得向彼頭前經過。人看經,不得向彼案前經行。

凡聽講,宜早至。整理衣服,兩手捧經,平視直進,坐必端嚴。不得大咳嗽,咳嗽須以衣袖掩口。聞法,須聞而思,思而修,不得專記名言,以資談柄。不應入耳出口,若有疑問,須於講畢後,捧經至法臺上案邊,向上問訊,然後方申疑問。問答畢,又問訊而下。

凡圍爐,不得彈垢膩入火中,不得烘焙鞋襪。凡息燈,須問他人更用否,不用,須撥息之,不得口吹。房中有人睡,不得打物作響,及高聲語笑。

凡入浴,脫衣著衣,須安詳自在。須先小解。不得以湯水濺鄰人。不得受人擦背。不得共人語笑。不得恣意久洗,防礙後人。浴時當恒默念偈云:「洗浴身體,當願眾生,身心無垢,內外光潔。唵‧跋折囉惱迦吒‧莎訶。三遍」

凡入廁,欲大小便當即行,莫待內逼倉卒。須換鞋,不得著淨鞋入廁。入廁當三彈指,使內人知,不得促迫內人出。已上須默念偈云:「大小便時,當願眾生,棄貪瞋癡,蠲除罪法。唵‧很魯陀耶‧莎訶。三遍」

不得持草畫地。不得低頭視下。不得努氣作聲。不得隔壁共人語。不得唾壁。出入逢人,不得作禮,宜側身避之。不得沿路行繫衣帶。若小解,須撩起衣服,不得著方袍小解。小解亦須默偈便畢,當澡手,未澡手不得持物。

【書籍目錄】
第1頁:敬佛第一 第2頁:敬法第二
第3頁:敬僧第三 第4頁:居庵第四
第5頁:事師第五 第6頁:事親第六
第7頁:居家第七 第8頁:待客第八
第9頁:讀書第九 第10頁:為官第十
第11頁:經商第十一 第12頁:務農第十二
第13頁:司工第十三 第14頁:作務第十四
第15頁:禮誦第十五 第16頁:坐禪第十六
第17頁:受食第十七 第18頁:睡眠第十八
第19頁:入眾第十九 第20頁:看病第二十
第21頁:寂居第二十一 第22頁:出外第二十二
第23頁:務喪第二十三 第24頁:住禪堂等第二十四
推薦 打印 | 錄入:admin | 閱讀:
相關書籍      
本書評論   查看全部評論 (0)
表情: 表情 姓名: 字數
點評:
       
評論聲明
  • 評論要尊重該書籍的作者
  • 請遵守佛陀的教誨 - 五戒十善,不要謾罵
  • 本站管理人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內容
  • 本站有權在網站內轉載或引用您的評論
  • 參與本評論即表明您已經閱讀並接受上述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