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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佛教科學觀 尢智表居士著

佛教科學觀 尢智表居士著

四、佛教的緣生觀

[日期:2012-08-20]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尢智表居士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四、佛教的緣生觀

佛教的平等觀,是指真如佛性的本體,緣生 觀是指依本體而妄現的種種心物的現象。這兩種觀念是合一的,唯其說一切法緣生,所以說自性本空;因自性空,故說一切法平等。若說諸法實有,則法法差別,彼 此不能通變,怎麼能平等?所以佛教的緣生觀,是解釋宇宙萬有種種變化的一個基本理論,其他種種理論無不與此和諧的。現代科學逐漸發展,尤能證明緣生論的不 謬。在科學未發達前,對於宇宙人生的生起變化,有種種的說法,若以科學和佛教所共認的因果律批判之,則都屬荒謬而不合理的邪說,茲擇其最通行者,述之如 左:

(一)違反因果律的邪說

這種邪說可分為無因論、不平等因論、定命論、機械論之四種:

1、無因論  無因論是一種庸愚無知之說,在理論上是不能成立的。假使一切事物都是無因生,那麼空中何不無端產生金銀財寶?我們又何必努力去經營各種事業?有的人儘管坐 以待成,結果養成偷懶和聽任命運支配的惡習,例如獎券賭博之類,都從此等心理產生。其所以作此說者,無非因為世間種種事物的成因,不是粗心浮氣所能找得出 來,在表面上看,好像有許多事是偶然發生,出乎意想的;其實每一事物的生滅相續,都依著因果法則。不過物質的因果比較單純,容易分辨;但一般的人事都是色 心混合的,一經加入了心理的因素,則其因果的關係就變得非常複雜,時間也會拉得很長。有許多因種下去以後,往往不能一生得果,甚至隔了幾世以後,才遇緣而 發。像這一類的事情,在未得宿命通的人看來,當然找不出這個因來,因此就說這件事是無因的。我們既從物質的變化上,推知因果關係,則知色心混合的事物也必 有一定的因果法則,決不能有不合理的例外,也決不能因一時找不出它的因,而隨便斷定為無因,否則必陷於上述的種種錯誤的論斷。

2、不平等因論  所謂不平等因者,是說此因能生萬法,但此因則非他因所生,不與萬法平等,故名不平等。不平等因論中有主張一因生的,亦有主張從若干不相通的因生的。如現在 宗教家說有一個萬能的造物主,能造日月星辰山川草木人物鳥獸,這個造物主就是不平等因中的一因。若是一切事物都從此一因生,不需要別的助因(即緣),則世 界上一切東西,應該一時俱生,沒有先後次第;但據我們看到的種種事物,都有先後出生的次序,科學上發明的東西,更是日新月異,都是以前所沒有的。若說此造 物主能隨心所欲,某時造某物,故有先後,則問生此欲造的心,為有條件,為無條件?若有條件,則造物主即不能自主,不是萬能;若無條件,則仍應一時俱生。再 者,此造物主既不需他造,則萬物亦何用彼造?又造物主造這些萬物,是為的什麼?若說為滿足自己的樂欲,則何以又造魔鬼、地獄,種種醜惡可厭的東西?若說造 物主歡喜如此,那麼這造物主便成罪惡之主。再者,造物主若果真是萬能的話,應該造出美麗端莊福德智慧的人物,不該造了這樣萬惡的世界,然後再去救他們,替 他們贖罪。如造不出,便不是萬能;若能造而故意造惡,其罪即不可恕。所以說一因論者,於理智上無一是處。

在早年的科學,曾誤認原子為最小而不可復 分的單位,其原子共分九十二種,是為一切物質之因,此即不平等因中之多因論。不久這個學說既被取消,然猶執著電子為最小單位,復認此為真常不變之體,於是 又經多因論變為一因論。自原子能發明後,始量此說之謬,原來從前所認為常住不滅的物質,可以變成非物質,從前以為能量與物質是兩個家族,現在才知道原來是 一家人。從此科學家已自動取消其不平等因論,而歸依於佛教的平等因果律了。

3、定命論  立此論者以為一切事皆由前定,或由天定,非人力所能強為,結果使人趨於消極而不負責任。我國的樂天派即屬此類。我國通行之命理,若果屬定理,即成定命論; 若非定理,何從推斷?要知種因雖在前生,緣合則在今生,前生雖種惡因,今生若能勤行善事,則無緣亦不能生惡果,如生懺悔心,則對惡因為逆增上緣,亦能消滅 惡果。明朝袁了凡對此曾親作實驗,初時一切事確如命理家所預言,但自經雲谷禪師曉以此理後,即立志改變宿命,勤行諸善,結果都較預定為優(可參看「了凡四 訓」)。故所謂定命論者,定中實有不定,如能通達佛教的緣生論,自不致迷信命理,流於消極。況禍福本由自造,趨吉避凶之道,不須外求。但如能了解罪福本 空,雖勤修福德,不作福德想,則便是更上一層樓了。

4、機械論  機械唯物論的哲學家以為一切人事變化,是受遺傳及各時代的環境的影響。他認為心是物質所表現的現象,故一切變化的因素僅是物質與時間而已。依此而論,若有 人在同一時代,生長在與羅斯福同樣的家庭裏,從孩提時起,與羅斯福享受同樣的物質生活,則將來此人亦必成為美國的偉大總統,而幹出同樣偉大的事業。此說與 汽車之由若干同樣的零件材料裝配成功者,便成同樣的牌子,有同樣的功用,一樣的意義,故稱之為機械論。這是直把宇宙間任何人事變化,看作機械一樣的服從著 科學的法則。在佛教看來,物質果然是因素,但心的因素尤為重要。物質固然能引起心的作用,但心亦能引起物質的變化。機械論者的理論還是根據於舊物理學的物 質常住的定律,這班哲學家若能讀到現代物理學,他必矍然而驚,會立刻把他的著作送進壁爐裏,回過頭要拿本佛經看看了。因為現代的科學家會告訴他,物質可以 變成非物質的能量,而能量又以時間空間為重要因素,時間卻又脫離不了心的因素,於是推知非但物質能量是一家,物質與心又何嘗非自己人?機械論的基礎已倒, 自亦不必再作枝節的駁難了。

以上四種皆是佛經所謂偏計所執,猶如龜毛 兔角,了不可得。若信受其說,即得種種弊害:一、使人對於他所做的事業無自尊心,無責任感,把失敗的過失,歸諸於命運,天神,及社會環境;一旦成功,則又 引為己功,以為這是彼一因所生,他人不得爭功。二、使人只知積極的擴張貪欲,而不肯積極為社會服務。三、使人對人群缺乏慈悲心,養成我慢自大,爭奪好戰的 心理。欲免此弊,則惟有信受佛教的萬有因果律。

(二)萬有因果律

佛教的因果律——適合於一切物質的變化、 心的變化、心物混合的變化。自眾生以至成佛,自世間以至出世間,無不受此定律的支配,所以著者名之為萬有因果律。因果是簡稱,具足之應說因緣果報。因是主 因,緣是助因,由因緣和合而產生的東西曰果,此果對造因者說是報。佛經中有一偈說明這因緣果報的定律:「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 受。」這一偈說明了三點:一、我們所作的業是因,此因雖經很長的時間也不會自己消滅,好比牛頓的動力定律,說物體靜則永靜,動則永動,如無外力推動,不會 自己改變,一樣的意思。二、此因不論久暫,遇緣則生果,例如靜物遇外力則動,或動物遇外力則轉向或停止,或加速。三、自作因,自受果,一切禍福皆由自召, 並非由天神賞罰,亦決不是自作他受、他作自受,如其他宗教家所說。科學的因果律亦包括在這萬有因果律中,不過科學上只講物與物的因果法則,一涉到人事問 題,或心的因素,即不再向前研究,故科學上的因果關係極為簡單。例如把一根銅線,在磁場內移動,使其割截磁力線,則此銅線內即生出電壓。就此一物質的變化 講,銅線是主因,動力與磁力線是助緣,電壓是果,因銅線是無情物,便無所謂報。若無銅線,則電壓終不能得,故銅線是主因。但有了銅線,沒有動力推動它,沒 有磁力線讓它割截,電壓還是不能發生,所以動力和磁場是緣。有此因,有此緣,則必生此果,百不失一,所以稱之為因果律。惟其有一定的規律,所以我們能預先 設計,製造發電機等,否則能否造成,必將聽諸命運,或求之於天神。因為有此因果律,所以各種農工實業可以成立。農夫種穀得米,種豆得豆,紗廠以棉花為原 料,加以機器人工製成棉紗,麵粉廠以麥為原料,加以機器人工製成麵粉,都是因果歷歷分明。物與物的關係如此,心與物、心與心的關係何嘗不是如此,況心物本 是一體,推而展之,其理不謬。

惟佛教所講色心關係的因果,遠較前例為繁 複,故對於因緣果三者的分析極為細密,今僅大略言之,欲知其詳,須究相宗經論。佛經所因,有六因十因二說,六因出俱舍論,十因出瑜伽論,都是把因的範圍擴 大而包括緣在內者。關於緣的分類,長阿含經分為四類:一、因緣,二、等無間緣,三、所緣緣,四、增上緣,此為大小乘所公認的因緣分類。巴利文佛經則廣分二 十四緣,乃是把緣中的等無間緣及增上緣再細分而成。以此二十四緣說明名色與心的關係、心與心的關係、心與心色的關係、心與身的關係、身與心的關係、心色混 合體與心色混合體的關係,極為詳細。茲就普通的四緣言之:一、所謂因緣,即是主因。就物質講,棉花為紗的主因,麥為麵粉的主因,銅線為電壓的主因。就心來 講,或就心色混合體來講,則凡身口意所做的行為,佛經名之為業,皆可為因。二、所謂等無間緣,是說八識心王及心所都是剎那生滅,前念滅時,開闢道路,引生 後念,如此生滅相續無間,這個作用就叫做等無間緣。此緣唯心法始有,物質變化中不說此緣。三、所謂所緣緣者,乃指能分別的心與所分別的相相對時,前者以後 者為所緣,此所緣之相即為生心的助緣,故名所緣緣。四、所謂增上緣者,乃指一切心法或色法,對於主因起順違等作用,影響於因之成長者,皆名增上緣。在純物 質的因果律中,只要有因及增上二緣,便能生果,惟心法及色心混合法中,則必須具備此四緣。由此等因緣和合生成的果,共分五種:一、異熟果,二、等流果, 三、離繫果,四、士用果,五、增上果。詳見俱舍論及成唯識論。

照佛經上講,現在的山河大地日月星辰草木 鳥獸,以及一切環境,都是全世界人類共同業力所造的果,並非造物主所造,而這種業因有的是前世,有的是現世。例如上海這個商埠,在清初是沒有的,到了五口 通商之後,才由各國和中國的人士合力建設起來。各種物質的建設,不單是全上海的市民直接間接的費過心力,就是全世界的人民亦都有間接的貢獻。這種因果全屬 現世,惟日月地球之成因,則全屬前世。佛教的因果律不受時間限制,有前世種因至今世遇緣而成果者,有前世種因至後世方能成果者,有今世種因今世即能成果 者,有今世種因須至後世方能成果者,全視緣之具備與否為斷。世人往往誤將前世造因今生所受之果報,認為今世所造,遂妄謂某人今生作善,反得惡報,某人今生 作惡,反得福報,不知惡者福報造因在前,今生所種之因,尚未成果。

此因果律說明果報是自作自受,雖父子亦不 能代替。世人往往說某家祖宗積德,故子孫得福報,實則此非了義。要知子孫受福報,是子孫自造,非關祖德;惟祖宗積德,能感同業相聚,故得有福人來為眷屬, 這纔是了義的解釋。又此因果是平等性,能生之因,必為所生之果,所生之果亦必為能生之因,因果非固定,皆是對待而成。如以物質的因果為例,則紗為棉花之 果,亦為棉布之因,棉布為棉紗之果,又為衣服之因。又以人事為例,則父為祖之子,亦為其子之父,祖亦如之,可推至於無窮。故知不平等因非但不合比量,亦違 現量。又從此因果律可以推知人生必有三世,即過去世、現在世、未來世。因為因果是相續不斷的,因果律中無第一因,亦無最後果,因前復有因,推之無始,果後 復有果,引之無終,佛說六道輪迴,其理即據於此。我們縱然無神通可以證見,但覈之以理,其說可信。

或曰:物與物的因果關係,歷歷分明,人人 皆知,物與心的因果關係,亦尚易曉,如一切物質皆能使人感受苦樂憂喜,惟心的作用是否亦能使物質發生變化?曰:然,以心為因而生物果,名異熟果,必須異時 而熟,非一生可成,不易證知,但以心為因而使物質發生變化,則現生不乏成例。譬如我們聽人說起酸梅,口中不期然的出生津涎。又如登臨懸崖絕壁時,心中一念 危險,腳底便覺酸軟。又如夢遇女人而遺精,此女又豈實有?昔李廣入山見虎,拔箭射之,近視之,是石非虎,但箭卻入石沒羽;既知為石,累射不入。鳩摩羅什幼 時隨母入寺,見一缽,戲以覆其頂;及取下,審知是鐵缽,即無力再舉。由此種種事例,可以證知心的作用,亦能改變物質。因為物質的重量硬度,本非物質所實 有,必待身根的增上緣,方能使身識起重量硬度的感覺。此增上緣起變化時,則此重量硬度自亦隨之變異,故石可變成如肉之軟,鐵可變成如瓦之輕。此事雖頗希 奇,但在唯識學言之,實極平實合理。故知因果律之所包,色心心色的變化都在其內,即無有一法的變化不受此律支配,名曰萬有因果律,誰曰不宜?

(三)生滅斷常的妄執

世人因為不達一切法因緣所生,遂以一切法 為真常實有,堅執不捨,因此人人對於他的身命財物,便特別寶愛,及一旦見人死亡,或見財物破滅,則又以為從此斷滅,不能復生,令人悲觀消極。若知一切法因 緣生,即知一切法無有自性,生是幻生,滅亦是幻滅。因其隨因緣生滅,故說非真常,亦非實有,因其生滅皆幻,故滅非斷滅。若是斷滅,則滅後安能復生?若是實 有,必不能滅。舊物理學家亦曾誤認物質實有,故說物質常住不滅。若物質真是實有,便決不能滅;若物質真能滅者,滅則不生,則此山川人物必至滅盡,永不能 生。現代科學家始證明物質並非常住,可以變滅,但此滅並非真滅,乃是幻滅。物質滅則能量生,能量滅則物質生,二者可以互變,故知所謂生滅,但是假相有變 化,其本體未嘗生滅,未嘗變動,故佛說一切法不生不滅。但不達此說真義者,又誤認一切假相不生滅,執為實有,成為常見。及聞佛說假相有生滅,則又誤認本體 有生滅,執為斷見。常見猶是俗見,斷見則為邪見,其弊遠甚于俗。每聞世人說,做人是空的,勸大家看穿點,有得吃便吃,有得穿便穿,何必自苦?於是人云亦 云,以為達觀。在佛教看來,則一點也不通達,完全是愚癡不明的說法,一半是斷見,一半是常見。他說的空,就是斷滅空,不是佛教所說真空妙有之空,因為他尚 未忘情於吃著的嗜好,他認為吃著是真,其他是空,他看見斷滅的已斷滅,未斷滅的趕快享受,豈非斷見外又有常見?由此斷常妄見,一方面盡情享樂,貪著五欲, 一方面斷滅慈悲,懶於修善,這還是現在一般安分守己人的人生觀。其有深著斷滅邪見者,則以為因果報應全係神道設教的愚民政策,彼自以為非愚民,惟恐天下之 利不歸於己,惟恐天下之權不集其身,不惜眾生性命,供彼犧牲,如是人等,日日造地獄業,命終安得不入地獄,受無量苦?茲將生滅斷常之理列表於左,以除妄 執。

佛說

 

┌真體——不生不滅——非斷

└假相——有生滅——非常

 

 

 

眾生認假作真——妄執

 

 

┌已生

└未滅

 

┌未生

└已滅

├為常

 

├為斷

再舉科學的實事為喻以說明之:現在人家屋 裏裝的電燈線,電廠發電後,將開關一啟,燈即放光。在不明電學原理的人看來,此燈光度穩定不變,以為電流亦不變;那知電流的數量和方向刻刻在變,燈光當然 亦變,但變得很快,所以肉眼並不覺得,因此起了「常」的幻覺。又以為此電流是從電廠送來,與自來水從管子中來相同,因此又起了「來」的幻覺。若照電學來 講,此電流名曰交流,數量的變更,是依照正弦曲線的,先自零值起向某一方向增長,迨達某一高值時,逐漸減小以至於零,再從零起向相反方向增長,達最高點, 再行減小以至於零,以後便照上循環變化。由此可以知道電流是沒有一瞬的時間穩定的,時刻在那裏生長變滅,生已復滅,滅已復生,生生滅滅的循環不息。又可推 知此電流是在電線中往復振盪,啟開關時,電線中並未增加其質量,閉開關時,電線中亦未減少了質量,電線的許多銅原子仍保持其原有電子數量,並不因電燈的啟 閉而有增減。既不增則無電子生,既不減則無電子滅。既電流生滅相續,則知非常。既銅原子的電子不減不滅,則知非滅。開燈時,電子能生燈光,故與閉燈時的電 子功能不同,故知非一。但動時的電子,即是靜時的電子,故知非異。電流來時,實僅使電線中的電子振盪,並非真有電子從電廠送來,故知非來。電流停時,銅中 電子亦未離去,故知非去。由此一喻,再看佛經中所說「不生不滅,不增不減,不斷不常,不一不異,不來不去」等句,即可思過半矣!

【書籍目錄】
第1頁: 第2頁:緒說
第3頁:一、佛教是純理智的宗教 第4頁:二、佛教的研究精神
第5頁:三、佛教的平等觀 第6頁:四、佛教的緣生觀
第7頁:五、佛教的積極精神 第8頁:六、佛教的入世應用
第9頁: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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