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站: 七葉佛教中心  支持書舍的建設: 請點這裡  書本報錯: 留言板
你好,各位佛友 登錄 註冊 搜索
背景:
閱讀書籍 - 坐花誌果 - 果報錄(下卷) 汪道鼎著

坐花誌果 - 果報錄(下卷) 汪道鼎著

三二、蔡方伯

[日期:2012-08-07]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汪道鼎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三二、蔡方伯

一紙批回手自填 代他彌補項三千
而今始信輪回說 朝服來聯隔世緣

【正文】蔡 小霞先生,屏藩陝右時【(詩經)價人維藩,大邦維屏。(按)屏藩陝右,猶言作陝西藩司。】,屬【屬,屬下。】令某,以老疾乞休,有挪虧庫項三千金【挪,猶 移也。】,為後任所揭。時功令甚嚴,挪數百金以上,即籍沒監追【抄家曰籍沒,下獄追繳曰監追。】。限滿無償,罪至死。令居官廉,乞休後幾不多一銀。又耿介 寡交遊【耿,音梗。(後漢書王符傳)耿介不同於俗。】,同寅中無可通緩急者。惟靜聽嚴參,束手待斃而已。

【譯文】蔡 小霞先生,在陝西任藩台時,其下屬某縣令,因年老多病呈請退休,他在任中曾挪用虧空了國庫三千金。這件事被他後任縣令揭發出來。當時吏律十分嚴厲,凡挪用 數百金以上者,就沒收家產,收監追繳,到了期限還不能補償足數的,就是死罪。這位縣令作官廉潔,呈請退休後,幾乎沒有剩下一兩銀子,性情又很梗直清高,很 少結交朋友。因此,在此急難之時同事中找不出哪一個願意借錢或出力相助,只好靜等嚴參,束手待斃了!

【正文】蔡 公聞而憐之。翌日,召令入,屏人而謂之曰【屏,音丙,退也。】:「君所虧三千金,吾知君無力繳完。可具一解批來,當為君掣批完案。」令愕然曰:「不敢。」 公笑曰:「非戲君也。我憐君廉介,且因公被累,欲以應得養廉為君彌補。然事非一日所能了,故欲先掣批回,免君羈旅之累耳。」令出不意,感極不能言,頓首趨 出。次日即具批呈送,公手自填註收訖月日,鈐印而歸之【鈐,音乾猶蓋也。】。令具朝服入謝,叩首大言曰:「某荷公再造恩,今生老矣,圖報無從,死後當乞生 公家以報大德。」遂歸。

【譯文】蔡 公知道以後,很同情他。第二天傳召這位縣令進府,把周圍的人打發開,單獨對他說:「你所虧空的三千金,我知道你無力繳完。你可以寫一份請求報銷的呈文交上 來,我為你批准完案。」這位縣令一時愕然驚疑,說:「不敢!」蔡公笑著說:「不是開你玩笑!我是憐惜你廉潔清操。同時你因受公事拖累,想為你爭取一筆應得 的養廉費(即退休金),作些補償。但此事並不是一兩天所能辦妥的,所以想先把報銷呈文批了,免得你被此案糾纏不能回家!」這突發的意外,縣令感激萬分,說 不出一句話來,叩頭之後退了出來。第二天便寫好呈文送上,蔡公親自給填註收文日期,蓋了官印,交還給縣令,縣令穿戴好官服前來謝退,跪地叩頭,鄭重地說: 「我承蒙公再造之恩,今生已老,圖報無從。死後要乞求投生恩公之家,以報大德!」拜謝之後,就回了老家。

【正文】後 十餘年,蔡公亦致政歸裏。書坐廳事,朦朧間【朦朧,音蒙龍,不分明貌。】,忽見某令朝服入謝,無異曩昔【曩,乃朗切,音囊,上聲。曩昔,猶言舊時也。】。 公念是地非陝藩署,且令歸久矣,何以得來?正惶惑間,某令逕趨入內【逕,猶直也。】。公驚喚而寤【寤,音誤,覺也。】,則內室報生公子矣。公曰:「是再來 人也!當振吾家。」因名之曰振武,字麟州。未冠,即冠童子軍【冠軍,猶言試第一也。】,以丙申進士入詞館,觀察粵東有政聲,屏藩開府【(北史魏太武帝紀) 詔諸徵鎮將軍王公,杖節邊遠者,聽開府辟召。(按)屏藩,即布政司之謂。開府,即總督巡撫之謂也。】,指顧間事也【(東都賦)指顧倏忽,(按)指顧間,猶 言容易也。】!

【譯文】以 後又過了十多年,蔡公也已告老還鄉。一天蔡公正在書房靜坐看書,微覺困倦。朦朧之間,忽然看見縣令身穿官服進來告謝,和以前一模一樣。蔡公想:「這裏又不 是陝西的藩台署衙,而且這位縣令早就退休回鄉了,他是怎麼來的呢?」正在惶惑思考之間,這位縣令徑直走進內院去了。蔡公大聲叫他,就醒了過來。這時,內院 僕役來報,夫人生了個公子。蔡公說:「這是再來人啊,一定會振興我家的!」就取名振武,字麟州。這孩子不到二十歲,就成了童子生中的冠軍,丙申年考中進 士,入了翰林,在粵東作觀察使,很有政績,後來作到布政司,又任總督巡撫。這前前後後的一切,只是轉瞬之間的事!
【書籍目錄】
第1頁:一、受污不辯 第2頁:二、腹內蛇鳴
第3頁:三、救人延壽 第4頁:四、妒奸誤殺
第5頁:五、子死復生 第6頁:六、殿試卷用淡墨
第7頁:七、敬師獲報 第8頁:八、撫院吏
第9頁:九、吳封翁 第10頁:十、香店
第11頁:十一、賤值盤剝三則 第12頁:十二、白雲庵
第13頁:十三、顏太夫人 第14頁:十四、照例辦二則
第15頁:十五、楊協戎 第16頁:十六、某選郎
第17頁:十七、義犬 第18頁:十八、報恩豬
第19頁:十九、周雲岫 第20頁:二十、王中丞
第21頁:二一、李曉林 第22頁:二二、偽書保節
第23頁:二三、陰騭兩榜 第24頁:二四、陶順
第25頁:二五、雷劈盜弁 第26頁:二六、掘墳卒
第27頁:二七、雷警不孝 第28頁:二八、埋屍獲報
第29頁:二九、陝右生 第30頁:三十、柯橋某
第31頁:三一、安港東嶽廟三則 第32頁:三二、蔡方伯
第33頁:三三、殺婢索命 第34頁:三四、無頭人
第35頁:三五、朱書闈卷 第36頁:三六、夢中鶴舞
第37頁:三七、雷震後妻 第38頁:三八、顧雲樵
第39頁:三九、口報 第40頁:四十、石大郎
第41頁:四一、風卷麻裙 第42頁:四二、棄米圊中
第43頁:四三、埋骨不慎 第44頁:四四、承德令
第45頁:四五、鬼文入彀 第46頁:四六、冷甲
第47頁:
推薦 打印 | 錄入:admin | 閱讀:
相關書籍      
本書評論   查看全部評論 (0)
表情: 表情 姓名: 字數
點評:
       
評論聲明
  • 評論要尊重該書籍的作者
  • 請遵守佛陀的教誨 - 五戒十善,不要謾罵
  • 本站管理人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內容
  • 本站有權在網站內轉載或引用您的評論
  • 參與本評論即表明您已經閱讀並接受上述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