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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李叔同作品及墨寶集:索性做了和尚 李叔同

李叔同作品及墨寶集:索性做了和尚 李叔同

佛法十疑略釋

[日期:2011-05-03]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李叔同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欲挽救今日之世道人心,人皆知推崇佛法,但對於佛法而起之疑問,亦複不少。故學習佛法者,必先解釋此種疑問,然後乃能著手學習。

  以下所舉十疑及解釋,大半采取近人之說而敘述之,非是講者之創論,所疑固不限此,今且舉此十端耳。

  一佛法非迷信

  近來,知識分子多批評佛法,謂之迷信。

  我輩詳觀各地寺廟,確有特別之習慣及通俗之儀式,又將神仙鬼怪等混入佛法之內,謂是佛法正宗。即有如此奇異之現象,也難怪他人謂佛法是迷信。但佛法本來面目則不如此,決無崇拜神仙鬼怪等事。其儀式莊嚴,規矩整齊,實超出他種宗教之上。

  又佛法能破除世間一切迷信,而與以正信,豈有佛法即是迷信之理?!故知他人謂佛法為迷信者,實由誤會。倘能詳察,自不至有此批評。二佛法非宗教

  或有人疑佛法為一種宗教。此說不然。

  佛法與宗教不同,近人著作中常言之,茲不詳述。應知佛法實不在宗教范圍之內也。

  三佛法非哲學

  或有人疑佛法為一種哲學。此說不然。

  哲學之要求在求真理,以其理智所推測而得之某種條件,即謂為真理。其結果有一元、二元、唯心、唯物種種之說。甲以為理在此,乙以為理在彼,紛紜擾攘,相非相謗。但彼等無論如何盡力推測,總不出於錯覺一途。譬如盲人摸象,其生平未曾見象之形狀,因其所摸得象之一部分,即謂是為象之全體,故或摸其尾,便謂象如繩;或摸其背,便謂象如床;或摸其胸,便謂象如地。雖因所摸處不同而感覺互異,總而言之,皆是迷惑顛倒之見而已。

  若佛法則不然。

  譬如明眼人能親見全象,十分清楚,與前所謂盲人摸象者迥然不同。因佛法須親證“真如”,了無所疑,決不同哲學家之虛妄測度也。

  何謂“真如”之意義?

  真真實實,平等一如,無妄情,無偏執,離於意想分別,即是哲學家所欲了知之宇宙萬有之真相及本體也。夫哲學家欲發明宇宙萬有之真象及本體,其志誠為可嘉;第太無方法,致罔廢心力,而終不能達到耳。

  以上所說之佛法非宗教及哲學,僅略舉其大概。若欲詳知者,有南京支那內學院出版之《佛法非宗教非哲學》一卷,可自詳研,即能洞明其奧義也。

  四佛法非違背於科學

  常人以為佛法重玄想,科學重實驗,遂謂佛法違背於科學。此說不然。

  近代科學家持實驗主義者,有兩種意義:

  一是根據眼前之經驗,彼如何,即還彼如何——毫不加以玄想。

  二是防經驗不足恃,即用人力改進,以補通常經驗之不足。

  佛家之態度亦爾。彼之“戒”、“定”、“慧”三無漏學,皆是改進通常之經驗。但科學之改進經驗重在客觀之物件,佛法之改進經驗重在主觀之心識。

  如人患目病,不良於視,科學只知多方移置其物,以求一辨;佛法則努力醫治其眼,以求複明。兩者雖同為實驗,但在治標治本上有不同耳。

  關於佛法與科學之比較,若欲詳知者,乞閱上海開明書店代售之《佛法與科學之比較研究》。著者王小徐,曾留學英國,在理工專科上迭有發見,為世界學者所推重,近以其研究理工之方法,創立新理論,解釋佛學,因著此書也。原第58頁圖放於73頁李叔同書贈夏尊以為祝嘏

  五佛法非厭世

  常人見學佛法者,多居住山林之中,與世人罕有往來,遂疑佛法為消極的、厭世的。此說不然。

  學佛法者,固不應迷戀塵世,以貪求榮華富貴,但亦決非是冷淡之厭世者。因學佛法之人,皆須發“大菩提心”,以一般人之苦樂為苦樂,抱熱心救世之弘願。不唯非消極,乃是積極中之積極者。雖居住山林中,亦非貪享山林之清福,乃是勤修“戒”、“定”、“慧”三學,以預備將來出山救世之資具耳,與世俗青年學子在學校讀書,為將來任事之准備者甚相似。

  由是可知,謂佛法為消極厭世者,實屬誤會。

  六佛法非不宜於國家之興盛

  近來,愛國之青年信仰佛法者少,彼等謂: 佛法傳自印度,而印度因此衰亡,遂疑佛法與愛國之行動相妨礙。此說不然。佛法實能輔助國家,令其興盛,未嘗與愛國之行動相妨礙。

  印度古代有最信仰佛法之國王,如阿育王、戒日王等,以信佛故,而統一興盛其國家。其後婆羅門等舊教複興,佛法漸無勢力,而印度國家乃隨之衰亡——其明證也。

  七佛法非能滅種

  常人見僧尼不婚不嫁,遂疑人人皆信佛法,必致滅種。此說不然。

  信佛法而出家者,乃為僧尼,此實極少之數。此外大多數之在家信佛法者,仍可婚嫁如常。

  佛法中之僧尼,與他教之牧師相似,非是信徒皆應為牧師也。

  八佛法非廢棄慈善事業

  常人見僧尼唯知弘揚佛法,而於建立大規模之學校、醫院、善堂等利益社會之事未能努力,遂疑學佛法者廢棄慈善事業。此說不然。

  依佛經所載,布施有二種: 一曰財施,二曰法施。

  出家之佛徒,以法施為主,故應多致力於弘揚佛法,而以餘力提倡他種慈善事業。

  若在家之佛徒,則財施與法施並重,故在家居士多努力做種種慈善事業。

  近年以來,各地所發起建立之佛教學校、慈兒院、醫院、善堂、修橋、造涼亭,乃至施米、施衣、施錢、施棺等事,皆時有所聞,但不如他教仗外國慈善家之財力,所經營者規模闊大耳。

  九佛法非是分利

  近今經濟學者,謂“人人能生利,則人類生活發達,乃可共享幸福”。因專注重於生利,遂疑信仰佛法者,唯是分利而不生利,殊有害於人類。此說亦不免誤會。

  若在家人信仰佛法者,不礙於職業,士、農、工、商皆可為之。此理易明,可毋庸疑。若出家之僧尼,常人觀之,似為極端分利而不生利之寄生蟲。但僧尼亦何嘗無事業?!僧尼之事業,即是弘法利生。倘能教化世人,增上道德,其間接直接有真實大利益於人群者正無量矣!

  十佛法非說空以滅人世

  常人因佛經中說“五蘊皆空”、“無常若空”等,因疑佛法只一味說空,若信佛法者多,將來人世必因之而消滅。此說不然。

  大乘佛法,皆說“空”及“不空”兩方面。雖有專說“空”時,其實亦含有“不空”之義。故須兼說“空”與“不空”兩方面,其義乃為完足。

  何謂“空”及“不空”?

  “空”者是無我;“不空”者是救世之事業。雖知無我,而能努力做救世之事業,故“空”而“不空”;雖努力做救世之事業,而決不執著有我,故“不空”而“空”。如是真實了解,乃能以無我之偉大精神,而做種種之事業無有障礙也。

  又若能解此義,即知常人執著我相而做種種救世事業者,其能力薄,范圍小,時間促,不徹底;若欲能力強,范圍大,時間久,最徹底者,必須於佛法之“空”義十分了解。如是所做救世事業乃能圓滿成就也。

  故知所謂“空”者,即是於常人所執著之我見,打破消滅,一掃而空,然後以無我之精神,努力切實做種種之事業。亦猶世間行事,先將不良之習慣等,一一推翻,然後良好之建設乃得實現。信能如此,若雲犧牲,必定真能犧牲;若雲救世,必定真能救世。由是堅堅實實,勇猛精進而做去,乃可謂偉大,乃可謂徹底。

  所以真正之佛法,先須向“空”上立腳,而再向“不空”上做去,豈是一味說“空”而消滅人世耶?!

  以上所說之十疑及釋義,多是采取近人之說,而敘述其大意。諸君聞此,應可免除種種之誤會。若佛法中之真義,至為繁廣,今未能詳說。惟冀諸君,從此以後,發心研究佛法。請購佛書,隨時閱覽,久之自可洞明其義。是為餘所厚望焉。 本文系弘一大師一九三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在福建安海金墩宗祠所做講演。

【書籍目錄】
第1頁:前 言 第2頁:我在西湖出家的經過
第3頁:改過實驗談 第4頁:人生之最後
第5頁:敬三寶 第6頁:放生與殺生之果報
第7頁:青年佛徒應注意的四項 第8頁:南閩十年之夢影
第9頁:最後之□□ 第10頁:佛法大意
第11頁:佛法十疑略釋 第12頁:佛法宗派大概
第13頁:佛法學習初步 第14頁:佛教之簡易修持法
第15頁:嗚呼!詞章! 第16頁:圖畫修得法
第17頁:水彩畫略論 第18頁:西湖夜遊記
第19頁:近世歐洲文學之概觀 第20頁:西洋樂器種類概況
第21頁:石膏模型用法 第22頁:弘一大師最後一言--談寫字的方法
第23頁:《二十自述詩》序 第24頁:《音樂小雜志》序
第25頁:贈夏尊篆刻題記 第26頁:晚晴院額跋
第27頁:過化亭題記 第28頁:致夏尊(父病日劇)
第29頁:致夏尊(衰病之由) 第30頁:致夏尊(代購水筆)
第31頁:致夏尊(閩中平靜) 第32頁:致夏尊(七秩壽聯)
第33頁:致劉質平(宜注意者) 第34頁:致劉質平(痛改此習)
第35頁:致劉質平(交友不可勉強) 第36頁:致劉質平(四聯句)
第37頁:致劉質平(商定船室) 第38頁:致寄慈、劉質平(減少通信)
第39頁:致劉質平(遺囑) 第40頁:致劉質平(青島)
第41頁:致劉質平(遺囑) 第42頁:致李聖章(行旅之費)
第43頁:致李聖章(剃發出家) 第44頁:致李圓淨(自之著作)
第45頁:致蔡元培、經亨頤、馬敘倫等 第46頁:致林奉若(食物之事)
第47頁:致印心、寶善和尚(遙憶法座) 第48頁:致瑞今法师(小学学僧)
第49頁:致仁開法師(退而修德) 第50頁:致律華法師(時賜教誨)
第51頁:送別 第52頁:月夜
第53頁:秋夜 第54頁:幽居
第55頁: 第56頁:天風
第57頁:朝陽 第58頁:落花
第59頁: 第60頁:晚鍾
第61頁:金縷曲 留別祖國 並呈同學諸子 第62頁:喝火令
第63頁:玉連環影 為夏尊題《小梅花屋圖》 第64頁:南南曲——贈黃二南君
第65頁:清涼歌 第66頁:《護生畫集》配詩
第67頁:李叔同年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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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楼
匿名 发表于 2011-12-19 19:27:37
一杯濁酒盡餘歡???

不學無術!!!!!
第 1 楼
匿名 发表于 2011-12-7 2:07:34
是「一瓢濁酒盡餘歡」, 典故出自《論語-雍也篇》:

子曰:「賢哉回也!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賢哉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