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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諸位禪師解讀佛教經典:大師讀心經 弘一法師等

諸位禪師解讀佛教經典:大師讀心經 弘一法師等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述記

[日期:2011-05-01]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弘一法師等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太虛法師述

  經者,本萬古不磨之真理,發為永久不易之定論也。經是通名,般若波羅蜜多心是別名。

  般若,梵音,譯曰智慧。但世智世慧,恒為不正的、虛妄的、染汙的,而即心自性的佛智慧,離過絕非,為正當的、真實的、清淨的,非漢語智慧二字之義所能賅,故仍名般若,以示揀別。

  吾人本心,圓明寂照,無非般若,祗以無始無明,虛妄習氣,互相熏發,故見聞覺知悉流逸於現前六塵境界,執此虛妄之相,複生虛妄之想,以妄緣妄,輾轉顛倒,恬不為怪。若能反觀自省,銷歇虛妄相想,觀察此現前六塵境界中所有之森羅萬象全是虛妄,妄原無體,其本體即如來藏心妙真如性。譬若大圓鏡體,寂靜明照,隨緣現象不失其真,而物象之紛然雜陳者,雖非鏡體而仍不離此鏡體別有存在;般若智光,亦複如是。

  般若分三:一、文字般若,凡以名相而示者,如大地、山河、虛空、人物,其顯發者皆本心之妙相是;二、觀照般若,凡能明了而知者,如勝解、正定、善念、淨信,其現起者皆本心之妙用是;三、實相般若,此離言絕慮,為人人本有真心之妙體。

  波羅蜜多,梵音,譯曰到彼岸,或到究竟。彼岸之義,以吾人輪回於生死海中,從生死之此岸,達到不生不死──涅槃之彼岸也。究竟,有成就、圓滿、永久之義,吾人在人間世,如謀衣、謀食、謀國家、謀社會,種種營求,無一可達究竟之目的,皆非究竟;到究竟者,一得永得,即達到彼岸之謂。就一時一事言,如吾人此時在此講經,此一部經講完時,亦得言究竟。

  心有數義:一、肉團心,凡人以心居一身之中,生命相關,血脈相系,遂以為此肉團心有了別作用,其誤謬處不待煩言。二、慮知心,凡人思慮了知,必有所思所知之相,但其相若有若無、若起若滅、若往若來,皆是虛妄,無一真實;故真實之心並不在此。三、集起心,謂宇宙萬有集積於中,遇緣而起者也。吾人往昔見聞之事物,今一憶及,能了了如在目前,正此心之作用。譬若大海波濤,一遇風緣隨時湧起,然起滅無常,有無不定,亦非不生不滅常住真體。四、真實心,即本心真實之體,常住不變,平等周遍;凡慮知心之所慮所知,與集起心之所集所起之法,皆為本體顯現之差別相。譬若大海水自性澄淨,而一切洪濤細浪,無非海水之變現相用而已。

  般若波羅蜜多,合譯曰智慧到彼岸,或智慧到究竟。世人之所見聞覺知者,皆非究竟,皆是此岸,以無明愚癡為之障礙故也。如夢境中顛倒錯亂,皆睡眠昏迷之障礙,特在夢中不自覺知耳。此無明愚癡,蔽覆深厚,非借金剛般若之力不能破除,一旦以般若智打破無明,即渡生死流而到彼岸,所謂“般若波羅蜜多”也。人當沉淪生死苦海,不思出離,正如破篷濫船飄流大海不能自主,日在風濤險惡之中而偷安旦夕,試一猛省,當急回頭!“人生一大夢耳!”此語亦熟聞之,凡所作為,皆可作為如夢如幻觀。人既因真心迷惑而有此人生之夢境,但能發明真心,則可覺悟而到彼岸。能發明此真心者,非般若智不可,故有般若則能發明真心,達到彼岸。此般若波羅蜜多心,所以合為一經之總名也。

  人遇善知識得聞佛法,了然有悟,仍慮知心之作用,其不能遽然與真實心相應者,正無始來無明虛妄習氣之集起心有以障之。於此須起觀照般若,反照集起心,打破其生夢之迷源,久之久之,豁然開朗,方能轉迷為悟,轉妄為真,而般若波羅蜜多之真實心自得顯現。

  又心有譬喻之義,般若經多至七百餘卷,本經在般若經中,能總持一切。譬如人身中之有心,以心為總要機關也,故名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又三藏十二部,經籍甚夥,而般若波羅蜜多,可為群經之心經,亦通。

  【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

  觀有考察研究之義,如觀念、觀想、觀慧,均在心上考察推究,不僅屬於眼目作用也。本心上能照之智,照了一切,如燈光之普照,鏡光之遍映是。

  自者,自己;在者,常在;菩薩,即菩提薩埵之略。菩提譯覺,薩埵譯有情或人,合講即觀察自己常在而得覺悟之人也。所謂自己者何,外而山河國土,有情無情;內而身體形骸,五髒六腑,何一是我之自己?世人多謂身體為自己,試思組織身體之成分,不外地、水、火、風四大:骨肉爪發之堅質屬地,汗血精液之濕性屬水,流動屬風,冷暖屬火。四大和合而身生,四大分散而身滅,其所謂為自己者,果何在耶?夫真實的自己,無始無終、無生無滅、無往無來,即般若波羅蜜多之真實心,人人本有,非從外來,自己常常實在,自己常常不覺,正如貧子身藏如意寶珠而不自知,向人乞食,一旦經人道破,方始覺悟,即時取出作用,即時便成大富,不幾笑曩日苦向外求之為多事乎!故能觀到自己常在便是菩薩,不能觀到便是凡夫。本經即觀自在菩薩本自身所覺到修到者,向舍利子顯示而普益群生也。觀自在菩薩,又名觀世音菩薩。

  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即由文字般若,起觀照般若,而達實相般若,功行甚深之時也。

  五蘊,又名五陰。蘊,積聚義;陰,覆蔽義。謂積聚身心,蔽覆本性也。一曰色,質礙義,色、聲、香、味、觸、法之六塵,眼、耳、鼻、舌、身之五根皆是;並包括種種意義,無論顯色形色,凡宇宙萬有之物質現象均含在內──虛空亦在內,故曰色蘊。二曰受,領受義,有眼、耳、鼻、舌、身、意之受,意根之受,識藏之受。受有三:樂受、苦受、不樂不苦受也。三曰想,想相也,其范圍更為廣大。四曰行,行為也,有遷流不息義。五曰識,了別義,眼、耳、鼻、舌、身、意六識之外,更有第七末那識,第八阿賴耶識也。又簡單分為二法:色屬色法——物質;受想行識屬心法——精神,故色心二法,統括世間之物質精神有為生滅等法無有剩餘。

  照見五蘊皆空者,觀自在菩薩當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其本心覺照周遍圓滿,如日光照臨,無幽不燭,無暗不破,凡世間一切有為虛妄及生滅不實之法,無不當下銷沉,悉歸空寂。但言空者,空其虛妄不實之相而已,一切法體,即如來藏真心,無可空故。苦厄者,生死煩惱也。依五蘊虛妄,而有種種生死煩惱,今所依之五蘊既空,則一切苦厄無不度脫。此觀自在菩薩自身證明之理,而結經人特表而出之也。

  【舍利子,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複如是】

  以下對人顯示,故呼舍利子而告之。舍利子亦名舍利弗,為佛之大弟子。舍利,譯鶖,其目最利;母名舍利,子以母名,故曰舍利子。

  色為五蘊之首,舉一以概其餘也。現前形色最難破除,如吾人平常執身體為我,以明明有我之身體在也。然試為逐一觀察,其身體中之屬於地者為我耶?屬於水、火、風者為我耶?全體為我耶?一部為我耶?腦質、神經、五髒、六腑為我耶?如一一為我,則我亦多矣!若指人之形狀為我,其形狀由少而壯、而老,時時變遷,亦不可名為我;以數十年相續不斷為我,則數十年前或數十年後,何以無我?況時間變化無常,有何自體?至此種種推求皆無可得,於是人將轉計曰:所謂我者,非指身體我,能受苦受樂受暖受冷,是能受者方可為我;遂舍色蘊而計受蘊為我。不知能受者,對於所受者而言,所受者忽苦忽樂、忽有忽無,虛妄無實,全無自體,則能受之我豈得真實?況事物未受以前與既受之後,我何所在?再三推想,又以能想相者為我,而想蘊之見起矣。但想因一人或一事或一物而起,未想以前豈非斷滅?若因想一人為一我,想一事或一物又各為一我,所想者多至無盡,而我亦多至無盡耶?或人複計曰:想是虛妄,固不為我,今吾人之實在行為,則不可不謂為我矣!而行蘊之說起,謂人作善作惡,其中有一種力量,此能作者即我。不知所作善惡,亦有為虛妄之法,可見能作者定非真實之我。窮究到底,色、受、想、行,概不與我相涉,人將以了知色、受、想、行,種種非我者決定為我,此計識蘊為我也。但所了知者,毫無邊際,於所了知之中,既多方求我而不可得,則能了知者,又何能獨自為我?此五蘊法無我,經言早已詔我矣。然宇宙萬物,何一非五蘊而成?有情之有身心無論矣,即無情如草木土石,雖無受想行識,亦有色存。若說五蘊皆空,將世界人物一無所有,嗚乎可?不知言空者,非吾人眼前見到之空,見到之空是與不空相對待,亦屬色法;所謂空者,謂空其假相之實有,雖有假相,而實體常空也。必知此義,方可講色不異空,空不異色數句。

  菩薩發本心之光明,照見五蘊皆空,並非言除去大地山河之外,別有一處名空;凡宇宙萬有,無非和合連續對待之假相,真體顯時,相皆空寂,故曰色不異空。然空並非斷滅,亦非頑空,即是性色真空,為色蘊之本體。本體上雖無青、黃、赤、白,長、短、方、圓等等相,而此等假相,正依本體而立,為本體之顯現,故曰空不異色。譬如水上波浪,波浪取其形狀而言,其全體不異於水;宇宙萬有,正心上所起之波浪也。水體上原無種種波浪之相,若有此相,波浪滅則水應滅,今水體不滅,可見波浪皆是空相也。世人於有相處執色,無色處執空,故先破其異見,既知色空無異,更當進一步言色空是一非二,是絕對的,非相待的,故曰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猶之波浪即水,水即波浪;既知波浪即水,不必滅波浪以求水,水即波浪,不致昧水以逐波浪也。受想行識,亦複如是。如雲:受不異空,空不異受,受即空,空即是受。餘仿此。

  【舍利子,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

  諸法,分類甚多,即五蘊諸法。空,即五蘊皆空之空。相謂實相,即般若波羅蜜多心。合言之,此諸法皆空之實相也。

  吾人見有根身,見有世界,見有眾生,故有種種生滅,今五蘊皆空,故無生滅之相。又五蘊生則空滅,空生則五蘊滅,今蘊空為一,空相不離諸法,諸法即是空相,更無生滅之可言;如水波同體,何生何滅?真心本無垢淨,因有生滅等法為之障蔽,為之染汙,而垢生焉;如鏡體本來光明,為塵所蔽,不能顯現耳!今既明五蘊本來無有,本無生滅之垢,故又曰不垢不淨。增減者,謂五蘊法有為增,五蘊法無為減,真心生為增,真心滅為減;但五蘊本無,真心常住,並無有生滅,又何有增減,故終曰不增不減。此不生不滅,不但於般若波羅蜜多心見其如是,即現前一切生滅諸法,觀其自性,即為不生不滅之真實心體,亦無生、滅、垢、淨、增、減之可言。生滅等相既空,故能度脫一切苦厄也。

  【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

  空相之中,全體即真,故無五蘊、六根、六塵、十八界等法。無,即空義。六根者,眼、耳、鼻、舌、身、意也。眼能見,耳能聞,鼻能嗅,舌能嘗,身能觸,此五根非指外現之浮根塵,乃能發生見聞覺知之功用,所謂淨色根也。意根能想過去未來,即思想心、分別心,此心所依托之根,即意。前五屬色法,意屬受、想、行、識之心法。五蘊既空,故六根亦空。六塵者,色、聲、香、味、觸、法也。色、眼識所見者,顯色、形色等是;聲、耳識所聞者,一切音聲是,如流水聲為無意義,說話聲為有意義;香、鼻識所嗅者,香、臭等是;味、舌識所嘗者,酸、甜、苦、辛等是;觸、身識所覺者,冷、熱、滑、澀等是。法、意識所分別者,名極普遍,凡意識所緣到之處,無論為有為無皆是。法有一分屬色,一分屬心,一分非心非色,其餘五塵概屬色法。五蘊既空,故六塵亦空。十八界者,上之六根、六塵、及六識 ──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故曰眼界乃至意識界也。界者,界限義、種類義,此十八種類各有界限,作用不同也。由上以推,根、塵、識三,皆不外五蘊法,皆無自體,故一切皆空。

  六根、六塵──統名十二處;加六識成十八界,為凡夫所有法與四聖相共者。以下乃出世三乘之法。

  【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

  此十二因緣,緣覺所修之法也。一曰無明,煩惱通稱,即惑;二曰行,善惡行為,即業。此二指過去之因。三曰識,入胎最初之一念;四曰名色,胎中心色;五曰六入,胎中六根;六曰觸,出胎時之觸境;七曰受,領受現前塵境。此五指現在之果。八曰愛,貪愛;九曰取,取著;十曰有,由愛取之惑,生後有之業。此三指現在之因。十一曰生;十二曰老死。此二指未來之果。凡人生死死生流轉不息。皆由無明而起,故流轉門曰:無明緣行,行緣識,乃至生緣老死,即經言無明乃至老死也。若欲解脫生死,斷其根本,亦須先將無明滅盡,故還滅門曰:無明盡則行盡,行盡則識盡,乃至生盡則老死盡,即經言無明盡乃至老死盡也。

  十二因緣,乃推五蘊之至詳者。五蘊既空,故十二因緣亦空。或謂:解脫生死正出世聖人之法,似無可空者。然依有生死可解脫者,亦屬凡夫心量,若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本無生死,何有解脫?故一切無之。

  【無苦、集、滅、道,無智亦無得】

  此聲聞所修之法。苦、集、滅、道,曰四諦。諦,謂真理。苦諦,即人生真實之苦。但苦是結果,其因為集,由貪嗔癡所造之殺盜淫業,集積最久,一旦潰發,遂受無限之痛苦;正如一滴之水,積蓄沖決,終成江河也。吾人應知苦之結果,非天所定,非人所與,由我自作。苦既由我自作,亦可由我自滅,是為滅諦。但業已造成,滅之匪易,必有滅之之道──道有門徑方法等義──方可,從此道修行,是為道諦。修道以滅苦,其極果則成阿羅漢。但苦、集之所依者,仍不外五蘊法,五蘊既空,則苦、集無所依附,既無苦、集,又何有滅、道二諦耶?故曰無苦、集、滅、道。

  智有俗智、真智,明四諦之智,俗智也。明滅盡苦集而證無苦無集之境,真智也。得者,得真實理而證無生無滅之涅槃也。今四諦既空,則無能明四諦之智,既無能得之智,又何有所得之涅槃哉?故曰無智亦無得。

  前空中二宇,貫至亦無得止。

  【以無所得故;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心無掛礙,無掛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以無所得故句,承上起下也。承上者,從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乃至無智亦無得,皆無所得也。蓋行人若有所得,則有能得所得二相為之對待,是有二法,不能成般若波羅蜜多心也。譬如眼本清淨,入一浮塵適成障蔽。起下者何?一有所得,在圓明真心另添一物,正為修行之大障。以無所得故,菩提依般若波羅蜜多而成佛道也。凡人所依者,皆虛妄相,由此而有虛妄想象,執有所得則不能得者多矣!菩薩所依者,即是般若波羅蜜多,其心清淨圓融,故無掛礙。掛礙者,如見不出色,聞不出聲,六根功用各別,不能圓通,如蠶在繭,總難自由!何也?以有所得故也。凡事得一種,即有一種掛礙,如人賴衣食生活,為得衣食之故,必生出種種營謀,即有種種掛礙,若不欲得此,則種種掛礙皆無由而生。又人在世間,有種種危險,日在恐怖之中,此恐怖又因掛礙而起。如人依地而住,遇水則不能通行,故行江海必用船舶,由此遂有種種恐怖;又種田人,以耕種為生,一遇水旱等災,則恐怖無已,若無生計上之掛礙,則無恐怖矣;又兵荒病疫時代,不能安生樂業,以人依社會故不得免此恐怖耳。執身體為我,則以身體之掛礙,而有或病或老或死之恐怖,若不執為我體,則泰然自得,何憂何慮?為人不做虧心事,半夜敲門心不驚。此日常淺近之事,皆足證明其理也。且此中之理更為廣大者,凡人以妄想心取妄想法,因妄想之掛礙,其恐怖更自無窮,特人習焉不察而不自覺耳!遠離顛倒夢想,如參禪念佛,心不散亂,夢境自無,人在夢中皆以夢境為實在,吾人在人生之夢中亦然;當知吾人所有知識,無不從昏迷中來,自投胎以至出生,全為昏迷時代,不儼然睡中不知不覺乎!始於昏迷者,必終於昏迷,而其間數十年,雖半知半覺,亦不過以妄取妄,何嘗有覺悟明了之一日,究竟仍當終歸於不知不覺之中。但行人如能常作如夢觀,不於眼前夢境而生執著,則貪嗔癡三毒漸次斷除,去覺悟之時必不遠矣。吾人起心動念,皆起於昏迷,從昏迷而起者,無非夢境,夢境本是虛妄,夢中認為實在,醒來方知顛倒,迷妄為真,迷無為有,迷虛為實,顛倒之甚孰有逾於此者乎?人每以佛學為空,亦在夢中顛倒之列。人向來執為實在者皆是虛妄,但此虛妄亦依明覺真心而起,減一分夢想,即增一分真覺,一層一層漸次修證,所謂遠離顛倒夢想也。天、人、阿羅漢、辟支佛、菩薩,皆有夢想,唯菩薩能生覺悟,故得遠離;迨到覺悟圓滿,夢想全無,則法界虛空皆悉銷殞,所謂究竟涅槃也。涅槃譯曰圓寂,吾人心體本具之功德,向為夢想所障蔽,遠離夢想,則功德無不圓滿,妄念無不空寂,故曰:究竟圓滿,究竟寂滅。菩薩到究竟涅槃,即成佛道,故繼之曰: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即謂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而成佛也。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譯曰無上正等正覺。正覺揀別凡外,凡阿羅漢、辟支佛皆有正覺,但非平等普遍正覺,祗自覺而不覺他;菩薩自覺覺他,可謂正等正覺,然非究竟圓滿,還是有上。唯佛方能徹底覺悟,故名無上正等正覺。

  本經注重在無所得三字,有所得則一無所得,無所得則無所不得。妄想一空,真心全露,故諸佛菩薩,悉由此道而成。但此事皆人人本分內事,非過去諸佛菩薩所能獨得,特世人本身具足無量功德,不知反觀自性依教修證耳!

  【故知般若波羅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無上咒,是無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

  咒者,一種有力量之言語,能成為事實也。神者,謂有妙力,能令不能解脫者而得解脫,不能成就者而得成就,故曰大神咒。大明者,照見五蘊皆空之智,非若世人逐年閱曆所得之智可比。般若之智,能明無量世界所依之無量眾生,悉皆燭照無遺。無上咒,以此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無有上之者。無等等者,等於無等之義。無等者,無比也,即究竟涅槃,而佛所得之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與究竟涅槃相等,故曰無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謂真實能除一切苦也。一切苦者,如生、老、病、死、愛別離、怨憎會、求不得、五陰熾盛、八苦等。平常除苦之法亦多,如賑濟災荒、布施貧苦,只能除一時一部分之苦,而不能永久普遍使脫苦海,即不得稱為真實不虛。蓋一切苦源,皆起於顛倒夢想,得般若波羅蜜多,能除迷啟悟,遠離夢想,故一切苦一除永除,究竟真實,究竟不虛。

  【故說般若波羅蜜多咒,即說咒曰:揭諦揭諦,波羅揭諦,波羅僧揭諦,菩提薩婆訶】

  咒,即所說之音聲能總持一切,表示一切,固不可譯,亦不必譯也。此中名字言說,即般若波羅蜜多義。上所說者為顯,而咒為密。顯說者,以一種道理表示於人,而咒則為法之真體,不容解說。如醫生治病,開方與人者,顯也;不說明藥方,僅與丸藥令人照服者,密也。咒之密義,包含世出世間善法無不圓滿,並具有極大神力,人能常久持念,即依般若波羅蜜多而起無量不可思議功德。是般若波羅蜜多,誠吾人真常之法身慧命,較之生命,尤關緊要。

  民國九年(1920年)十月在漢口黃州會館講

【書籍目錄】
第1頁:前言 第2頁: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第3頁: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英文版】 第4頁:大顛禪師注心經——[唐]大顛禪師
第5頁:大顛禪師注心經——[唐]大顛禪師寶通述 第6頁:【大顛禪師】
第7頁: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講錄——[民國]弘一法師講述 第8頁:經題:
第9頁:正文 第10頁:【弘一法師】
第11頁: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講記——[民國]淨空法師 第12頁: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講記
第13頁:【淨空法師】 第14頁:【大師版權說明】
第15頁: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述記——[民國]太虛法師 第16頁: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述記
第17頁:【太虛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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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楼
果有 发表于 2014-11-17 23:41:42
佛陀垂憐眾生教示宇宙生命的真理與人生幸福的本源,諸位法師高僧亦慈悲譯釋經典,期眾生修道成佛,得大自在,獲大利益,至願盡形壽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時時行深般若,用自真如本性。以智慧觀照。於一切法不取不捨。同與善男子、善女人見性成佛。
第 2 楼
匿名 发表于 2014-10-17 8:32:24
有錯字;(云)雲
第 1 楼
匿名 发表于 2012-11-1 8:25:39
《心經》為《大般若經》之綱領,所以稱為大般若之中心,亦比喻人的心髒,至為重要 心髒是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