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夫妻間的事情,沒有哪一天是明白的
孫:探討了圍城外的事情,我們再談談圍城內的事。九十年代龍應台來大陸時,曾經和一些朋友聊天,說到夫妻最好的方式是住對門。當時很多人不理解,其實我知道她說的是夫妻之間要有空間。但是怎樣的空間才是合理的,分寸還挺難拿捏的。我有時看著一對夫妻溺在一塊,就覺得挺累的。
林:有些人怕婚姻,就是怕栓一起。也有人比喻夫妻是刺蝟,近了會紮著自己,遠了就不能相互取暖。圍城嘛,進來的人想出去,外面的想進來,錢鍾書的比喻是最貼切的,婚姻就是這碼子事。
要想有個合理空間,有兩個基點必須存在:首先,婚姻,還是兩個獨立個體的事。誰也不是另一個人的附庸,不管他多愛你。再有:不僅是獨立個體,而且是不斷變動的獨立個體。這樣你就不會對另一半有恒久性、不變的要求。對生活中的點點滴滴就比較能隨時調整。
孫:有自己的空間是不是意味著夫妻間有隱私權存在呢?
林:那當然。不僅夫妻、父子,人和人之間都要有。我不是說過嗎?我和周老師結婚二十多年,這中間我連她一封明信片都沒看過。夫妻就是這樣,你給他空間,他也就給你空間。我們一般人,太想要對方變成自己,恨不得將對方全部掌控,事情就麻煩了。
孫:這個空間包不包括所謂情感的小秘密?有的時候我們看影視劇,一方有了暫時的出軌行為,瞞著對方還好,一表白實情,家庭就萬劫不複。
林:空間指的是物質空間、行為空間,還包含心理空間。物質空間最容易,財務彼此都有一定的自主權就可以了。行為空間不只在分房睡,還得超越自己的生活習慣,許多夫妻離婚都是從牙膏要從哪裏擠起這點小事開始的。最難的是心理空間,這不只指隱私權的存在,還得體會人都有幽暗的一角,只要不過份,只要能返觀就可,如果事情非要攤到陽光下才行,反而就禮教吃人。可惜的是,這點,多數人總容不下一粒砂子,待人嚴、對己寬。
孫:理論上是這樣。落實到生活中就挺難。我們夫妻倆其實給對方留的空間很大,但是有一段時間我看到別的夫妻如膠似漆,還覺得很委屈。埋怨他不像別的丈夫那樣呵護倍至,他說了一句:我要是時時給你打電話你受得了嗎?他一說我就明白了,我也不是天天願意早請示晚彙報的人。
林:男女之事有一點很關鍵:真沒有哪一天是明白的。它是生命中最實然的事,又牽涉到生命最深的無明,所以經驗要靠時間的積累,一寸一寸的,不定哪天就豁然開朗。所以我為什么說我和周老師的婚姻是越來越好,好得不得了,因為時間處久了,越來越了解,也就越來越默契。不只在大事,更在小事,比如我在大陸旅行,打電話給她,說哪天回去。她說她有事,你也不會擔心沒人接機,因為她會安排得妥妥貼貼的。要以前,我總得問個明明白白。
孫:還真是沒有哪一天是明白的。當代人的婚姻模式各個不同。現在還出現“周末夫妻”。就是兩個人達成契約,平常各忙各的,周末才在一起,理由也講了一大堆。
林:上世紀七十年代的西方,很多人提出所謂“開放的婚姻”這個概念。開放針對的是閉鎖,閉鎖的婚姻中兩個生命攪在一塊,就有很多摩擦出來。提出開放婚姻,積極的意義是想要遵重每個人的特質,再加上某些客觀環境,比如工作職場分居兩地,也會出現這種周末夫妻現象。
現象本身無所謂對錯,假如我們將人的行為當成一個光譜來看的話,從最極端到最中間,你會發現有的夫妻是一周見一次,有的是一周見兩次,還有些人是朝夕相處的。哪種叫適合哪種叫不適合,關鍵是看二人的融納度。比如現在孩子出國留學,夫妻一方要出去陪讀的,一出可能就是一兩年見不上,但要彼此處理得好,照樣恩恩愛愛。可是得一些基礎的條件存在。婚姻在傳統的人類學看來,一定要帶有彼此的忠誠度,而且要關聯到下一代的出生與教育。現在有了丁克家族,後者可能不成其問題了,但忠誠度這個前提還是有的。
如果不講這個,其實也就不需要婚姻。就像同居沒有忠誠度的話,那就只能叫一夜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