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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說好做好 星雲法師

說好做好 星雲法師

第二部分 -- 弘法利生(2)

[日期:2011-02-28]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星雲法師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那時,我雖然住在宜蘭,卻經常要到高雄講經,每次坐火車,轉公車,就要周折上一整天的時間,平日還得節衣縮食,湊足車資。有一回,查票員來驗票,火車票卻遍尋不獲,身上又沒有半毛錢,只得掏出一支新買還沒用過的鋼筆充當補票之款。我這樣南北奔波達十餘年之久,心中樂此不疲,我不畏舟車之苦,只怕沒有人知道佛法的好處。直至今日,我已走遍了整個台灣,行跡還遠及離島,並且直邁國際州郡。曾聽到有人調侃我,說我已經退位了,猶仍四處雲遊弘法,野心實在太大!其實,此言差矣!我雖然卸任住持,但是並沒有不做和尚,出家人本來就應該有著“弘揚佛法遍天下,普度眾生滿人間”的慈悲心腸,這不是野心,而是一種難行能行的願心啊!

如今,我到各地說法,不必刻意宣傳,聽眾自然蜂擁而至。過去,我唯恐人不來,現在卻以人多為苦,因為我不忍心看到人們因為一票難求,而甘冒風吹日曬,早早佇立在門外,苦苦守候進場;我也不忍心目睹觀眾在場內擠得連站的位子都沒有;我更不忍心看到那些有心聞法的善男信女因為會場容納不下,或因稍微遲到而被阻擋於門外。我曾一再請求有關主管通融,無奈礙於規定,而無法如願。一九九二年,我到馬來西亞東姑講堂開示,場內爆滿,有一千多名聽眾沒有位置可坐,場外還有兩千多人不得其門而入,有的拍門叫嚷: “讓我們進去!難道我們的師父來此,都不讓我們見一眼嗎?”有的甚至走太平梯,以旁門左道的方式出奇制勝,進入會場。那種聞法的熱忱直叫人感動難忘!

出家人憂道不憂貧,佛法上的安樂足以彌補生活上的困乏,人為的阻撓才是弘法上最大的考驗。

回憶我在宜蘭初次講經時,警察不准我公開說法,禁止我播放佛教幻燈片,他們所持的理由是:“你沒有向有關單位呈報申請。”在雷音寺弘法時,也有一些外道居民在殿外喧囂干擾;廣播電台的佛學講座錄製好了,電視台的佛教節目製作完成了,卻因為對方的負責人聲稱“限於目前當局政策,不希望富有宗教色彩的節目播出”,而臨時遭到封殺的厄運……我並不因此而自憐自艾,相反地,我愈挫愈勇,我據理力爭,所謂:“為大事也,何惜生命!”

佛陀在因地修行時,曾被歌利王割截身體而毫無怨尤;地藏菩薩“地獄不空,誓不成佛”,“我要效法諸佛菩薩為法忘軀的精神”。我在心中不斷自勉。

我學會了以平常心來應付這些紛至沓來的障礙,“我要為佛教的千秋大業而奮鬥不息,我要為萬億眾生的慧命而努力不懈!”我如是自許。

我一生弘法無數,感到最難的是如何契理契機。最初,往往為了一篇講稿,日夜揣摩聽眾心理;常常為了一句名相,反复思維其中深意,為的是希望大家都能聽懂受用,並且能將佛法妙諦運用在生活上,以作為現實人生的指南。

我從不賣弄玄虛,只是一心一意在宣揚佛法的真理,使佛法與世間的生活能夠相印證。我經常思慮如何發揮佛教的時代性與前瞻性的功能,期能承前啟後,繼往開來。為了契合信眾的需求,使佛法能普及於社會各個階層,我不但組織念佛會,還設立青年歌詠隊、兒童星期學校、婦女法座會、金剛禪座會。為了助長說法效果,我利用板書、投影機、各種視聽設備,乃至在大座講經時,精心設計獻供儀式,穿插各種佛教藝術節目。為了讓社會人士重視佛教,我率先舉辦佛誕花車遊行,並且多次舉行環島布教活動……凡此種種創舉都在當時引起不少保守人士的非議責難,我並不因此而裹足不前,相反地,我大力推動,我以為只要佛法興隆,何須計較個人榮辱得失?
【書籍目錄】
第1頁:第一部分 -- 結緣總比結怨好(1) 第2頁:第一部分 -- 結緣總比結怨好(2)
第3頁:第一部分 -- 結緣總比結怨好(3) 第4頁:第一部分 -- 結緣總比結怨好(4)
第5頁:第一部分 -- 語言要像陽光、花朵、淨水(1) 第6頁:第一部分 -- 語言要像陽光、花朵、淨水(2)
第7頁:第一部分 -- 排難解紛不是閒事 第8頁:第一部分 -- 不比較,不計較(1)
第9頁:第一部分 -- 不比較,不計較(2) 第10頁:第一部分 -- 不比較,不計較(3)
第11頁:第一部分 -- 老二哲學(1) 第12頁:第一部分 -- 老二哲學(2)
第13頁:第二部分 -- 被領導學(1) 第14頁:第二部分 -- 被領導學(2)
第15頁:第二部分 -- 給人利用才有價值(1) 第16頁:第二部分 -- 給人利用才有價值(2)
第17頁:第二部分 -- 給人利用才有價值(3) 第18頁:第二部分 -- 三分師徒,七分道友(1)
第19頁:第二部分 -- 三分師徒,七分道友(2) 第20頁:第二部分 -- 三分師徒,七分道友(3)
第21頁:第二部分 -- 人我之間要跳探戈(1) 第22頁:第二部分 -- 人我之間要跳探戈(2)
第23頁:第二部分 -- 拒絕要有代替(1) 第24頁:第二部分 -- 拒絕要有代替(2)
第25頁:第二部分 -- 拒絕要有代替(3) 第26頁:第二部分 -- 拒絕要有代替(4)
第27頁:第二部分 -- 弘法利生(1) 第28頁:第二部分 -- 弘法利生(2)
第29頁:第二部分 -- 弘法利生(3) 第30頁:第三部分 -- 忍耐就是力量(1)
第31頁:第三部分 -- 忍耐就是力量(2) 第32頁:第三部分 -- 忍耐就是力量(3)
第33頁:第三部分 -- 不要同歸於盡(1) 第34頁:第三部分 -- 不要同歸於盡(2)
第35頁:第三部分 -- 不要同歸於盡(3) 第36頁:第三部分 -- 有情有義(1)
第37頁:有情有義(2) 第38頁:第三部分 -- 化緣化心,不一定化錢(1)
第39頁:第三部分 -- 化緣化心,不一定化錢(2) 第40頁:第三部分 -- 錢,用了才是自己的(1)
第41頁:第三部分 -- 錢,用了才是自己的(2) 第42頁:第三部分 -- 錢,用了才是自己的(3)
第43頁:第三部分 -- 錢,用了才是自己的(4) 第44頁:第三部分 -- 以智慧來代替金錢(1)
第45頁:第三部分 -- 以智慧來代替金錢(2) 第46頁:第三部分 -- 以智慧來代替金錢(3)
第47頁:第三部分 -- 以智慧來代替金錢(4) 第48頁:第三部分 -- 貧窮就是罪惡(1)
第49頁:第三部分 -- 貧窮就是罪惡(2) 第50頁:第三部分 -- 貧窮就是罪惡(3)
第51頁:第三部分 -- 錯誤不能一直下去(1) 第52頁:第三部分 -- 錯誤不能一直下去(2)
第53頁:第三部分 -- 錯誤不能一直下去(3) 第54頁:第三部分 -- 錯誤不能一直下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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