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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說好做好 星雲法師

說好做好 星雲法師

第二部分 -- 給人利用才有價值(1)

[日期:2011-02-28]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星雲法師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剛來台灣的最初幾年,我居無定所,因此經常隨喜幫助別人,有人興學,我幫忙教書;有人辦雜誌,我協助編務;有人講經,我幫他招募聽眾;有人建寺院,我助其化緣……更有些老法師發表言論,怕開罪別人,都叫我出面,我則義之所在,從不推辭。因此,一些同道們都笑我說:我總是被人利用來打前鋒,當炮灰。

一直到一九六五年,我自行創辦佛學院,一位年近八十的唐一玄老師在課餘閒聊時,和我說道:“給人利用才有價值啊!”這種迥異世俗的言論無疑道盡了自己多年來的心聲,我引以為知音,並且在日後的數十載歲月裡,我一直本此信念,心甘情願地與人為善,被人“利用”,無形中為我的人生開拓了無限的“價值”。

記得初來台時,為了弘揚佛教法義,我義務為《人生》月刊擔任編輯,不但為撰文照排傷神,為改稿潤筆熬夜,還得自付交通費,倒貼郵票錢。前後約六年的時間過去了,發行人反而要我感謝他,他對我說:“你利用這個雜誌發表文章而出了名。”這個世界上,誰利用誰,真是很難定奪啊!

剛開始到宜蘭傳教時,我辦了各種接引年輕人的活動。有些青年不喜歡枯燥的定期共修法會及佛經講座,常常藉故缺席,卻興高采烈地參加佛歌教唱、中文導讀等課程。旁人常勸我不要白費心機,並且跟我說:“這些青年沒有善根,只是貪圖有歌可唱,或想免費補習中文,預備將來考學校而已!他們不是真心信仰佛教的!”我一笑置之,心裡想:即使如此,我也願意成就他們,被他們利用。

沒想到日後這些青年,如慈惠、慈容、慈嘉等人,均紛紛皈依佛門,到了今天,他們都成了佛教界的翹楚。 《金剛經》雲:“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是名佛法。”音樂歌唱,只要運用得當,也不失其度眾的價值。馬鳴菩薩不就利用一曲自編的《賴吒和羅》,而使得華氏城中的五百位王族弟子同時悟道出家嗎?

一九五六年,我計劃舉辦活動,接引大專青年學佛,又有人堅決反對,理由是: “大專生只會糟蹋道場,損壞設備,又沒有定性,他們只是利用這個活動度假罷了!這種花錢不討好的事最好不要做。”我當時身無分文,還是力排眾議,在台北借用別人的地方,舉行大專青年學佛營。結果,吳怡教授、張尚德教授及以寫《野鴿子的黃昏》而聞名的王尚義先生,就在這時和佛教結上因緣。

從過去到現在,台北普門寺每週所辦的佛光山朝山團,從一九六八年每人的收費二百元台幣到現在的三百元,都包括了車費及兩宿五餐,以物價來計算,根本不敷支用,經辦人乃至信徒本身屢次向我反映調整以平衡收支,我都沒有答應。因為我覺得:能夠讓一些囿於時間或經濟因素不能來山的北部人,利用這一點方便,種下得度因緣,未嘗不是功德無量啊!果然,許多人就因此皈投三寶,甚至披剃出家,這種慧命的價值可謂山高海深,不可限量。

我在高雄開創佛光山,沒有多久,山下就有一家名叫“佛光”飲食店的店面開張了。那時,有人就跟我說:“師父!為什麼我們佛光山的名字給他們拿去當招牌用,我們應該採取行動阻止,否則外人都誤會佛光山在做生意。”我也感到非常無奈,但是想到“佛光”能普照大地,不正表示佛教法力無邊嗎?
【書籍目錄】
第1頁:第一部分 -- 結緣總比結怨好(1) 第2頁:第一部分 -- 結緣總比結怨好(2)
第3頁:第一部分 -- 結緣總比結怨好(3) 第4頁:第一部分 -- 結緣總比結怨好(4)
第5頁:第一部分 -- 語言要像陽光、花朵、淨水(1) 第6頁:第一部分 -- 語言要像陽光、花朵、淨水(2)
第7頁:第一部分 -- 排難解紛不是閒事 第8頁:第一部分 -- 不比較,不計較(1)
第9頁:第一部分 -- 不比較,不計較(2) 第10頁:第一部分 -- 不比較,不計較(3)
第11頁:第一部分 -- 老二哲學(1) 第12頁:第一部分 -- 老二哲學(2)
第13頁:第二部分 -- 被領導學(1) 第14頁:第二部分 -- 被領導學(2)
第15頁:第二部分 -- 給人利用才有價值(1) 第16頁:第二部分 -- 給人利用才有價值(2)
第17頁:第二部分 -- 給人利用才有價值(3) 第18頁:第二部分 -- 三分師徒,七分道友(1)
第19頁:第二部分 -- 三分師徒,七分道友(2) 第20頁:第二部分 -- 三分師徒,七分道友(3)
第21頁:第二部分 -- 人我之間要跳探戈(1) 第22頁:第二部分 -- 人我之間要跳探戈(2)
第23頁:第二部分 -- 拒絕要有代替(1) 第24頁:第二部分 -- 拒絕要有代替(2)
第25頁:第二部分 -- 拒絕要有代替(3) 第26頁:第二部分 -- 拒絕要有代替(4)
第27頁:第二部分 -- 弘法利生(1) 第28頁:第二部分 -- 弘法利生(2)
第29頁:第二部分 -- 弘法利生(3) 第30頁:第三部分 -- 忍耐就是力量(1)
第31頁:第三部分 -- 忍耐就是力量(2) 第32頁:第三部分 -- 忍耐就是力量(3)
第33頁:第三部分 -- 不要同歸於盡(1) 第34頁:第三部分 -- 不要同歸於盡(2)
第35頁:第三部分 -- 不要同歸於盡(3) 第36頁:第三部分 -- 有情有義(1)
第37頁:有情有義(2) 第38頁:第三部分 -- 化緣化心,不一定化錢(1)
第39頁:第三部分 -- 化緣化心,不一定化錢(2) 第40頁:第三部分 -- 錢,用了才是自己的(1)
第41頁:第三部分 -- 錢,用了才是自己的(2) 第42頁:第三部分 -- 錢,用了才是自己的(3)
第43頁:第三部分 -- 錢,用了才是自己的(4) 第44頁:第三部分 -- 以智慧來代替金錢(1)
第45頁:第三部分 -- 以智慧來代替金錢(2) 第46頁:第三部分 -- 以智慧來代替金錢(3)
第47頁:第三部分 -- 以智慧來代替金錢(4) 第48頁:第三部分 -- 貧窮就是罪惡(1)
第49頁:第三部分 -- 貧窮就是罪惡(2) 第50頁:第三部分 -- 貧窮就是罪惡(3)
第51頁:第三部分 -- 錯誤不能一直下去(1) 第52頁:第三部分 -- 錯誤不能一直下去(2)
第53頁:第三部分 -- 錯誤不能一直下去(3) 第54頁:第三部分 -- 錯誤不能一直下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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