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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講記 玅境老和尚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講記 玅境老和尚

二、前輯.正釋經文.九

[日期:2011-02-20]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玅境老和尚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己三、引證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
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由前面的文,說到般若的因、般若的果,都是無相、無所得的。所以在這一段文引佛陀的境界,來證明這件事真實不虛。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佛招呼須菩提,你心裡怎麼想呢?你認為佛於無上菩提 有所得嗎?因為一切法是自性空、無所得的,無取無捨、無得無失;佛得了無上菩提,這與無所得的道理是相違反的。你有這樣的疑惑嗎?「如來有所說法耶」:佛 在菩提樹下得無上菩提,以後又為大乘根性、小乘根性的眾生,轉大法輪,宣說無量無邊的佛法,佛真實有所說嗎?

從凡夫的境界開始學習佛法而言,這個時候,一切聖人無漏的功德完全沒有;經過長時期的學習,用功修行而後得三明六通、八解脫、無上菩提,應該說是有所得、有所宣說,這就和無所得的教義相矛盾了。所以佛提出來問須菩提。

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須菩提聽到佛提出這個問題後,回答;「如我解佛所說義」:像我這個程度學習佛法,能夠理解佛所說的道理來說。這句話有一點謙讓的意思,就是佛的境界太高深了,我只能理解到這個程度;表示有多少不足、可能說的不圓滿的意味。

「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就是指佛的一切種智。佛三大阿僧祇劫的學習和修 行、自利利他功德圓滿了,所成就的一切種智,也是因緣生法,緣起法就是無自性。有自性的叫做「定」,無自性的就是「不定」。有自性的這件事,就是它本身就 有這樣的體性,不受因緣變化的影響,它自己能決定,這就是非因緣生法;因緣生法,這個所生法,要由因緣來決定的,它本身是不能決定。

譬如說敲磬,用木槌子敲磬是一種聲音,用鐵槌子敲又是一種聲音;會敲磬的人敲是一種聲音,不會敲磬的人敲 又是一種聲音;就是隨著不同的因緣,聲音就會有種種的變化。聲音它不能說:「我決定是這樣子!不管用木、用鐵,是大人、是小孩敲,我不變化,決定是這樣的 音聲!」這是不可能的!所以,那就是不決定。若非因緣生法,就是決定的,不管因緣怎麼變化,它本身不變化。

現在說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由因緣而成就的,也是無自性──空;所以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就是畢竟空、自性空。這樣說,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在自性空上看:就是沒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沒有無上菩提可得,所以還是無所得。

「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得無上菩提是自利的功德;佛以大慈悲、大智慧為眾生說法,是利益眾生的功德,這一方面也是一樣,也是隨順種種的根性,假立名字而宣說各式各樣的佛法,所以也沒有決定性。沒有決定性,就是沒有自性,都是畢竟空,所以,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

「何以故」這下面,加以解釋,而只解釋「無有定法如來可說」,得無上菩提,就沒有解釋。但在世親菩薩的《金剛經論》上說:那也等於是解釋了。因為一定是得無上菩提的人才能說法,所以說法就等於是得無上菩提;因為同是因緣生法,道理應該是相等的。

怎麼知道無有定法如來可說呢?「如來所說法」:因為佛為眾生所說的這一切法──經、三乘聖道、十二分教等;「皆不可取、不可說」:取是約心說的,心不能認為它有決定性;口也不可以說有決定性。所以對佛所說的這一切佛法,不可以執著它有決定性,也不可以宣說有決定性。

「非法、非非法」,這兩句也就是解釋前面「不可取、不可說」。

「法」是約語言文字說,語言文字能夠有所表達,有能詮顯的語言文字、所詮顯的義;有能、有所,這就叫做法。

而這法,都是因緣有的,由佛智慧的善巧方便,觀察眾生的根性──有業障、沒有業障、有善根、無善根,或者 善根的深淺,業障的厚薄,各式各樣的情形;佛因而就有各式各樣的說法,而這些法,不管是能詮顯的文句、所詮顯的義,都是沒決定性的。譬如四念處、四正勤、 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佛宣說的這一切法都是沒有決定性,沒有決定性就是寂滅、就是空無所有,所以叫做「非法」;「非法」就是在寂滅性、 畢竟空上看,能詮的文句及所詮的義都不可得。

譬如說,我心想這屋子裡面有大白蓮花、有多少多少的葉。如果想得很分明,就好像是真有似的;若心裡不想, 這花立刻就沒有了。那這表示什麼呢?就是不決定!心裡想是不決定,口裡說也是一樣的。這位菩薩從禪定裡面體悟到:內心裡思惟、所思惟(所分別)的一切境界 都是虛妄的,一切語言文字所表達的也都是虛妄的。

我們凡夫就不是了!我們對所看見、所聽聞、所覺悟到的一切一切,都認為是真實的。那意思就是:我看,它也 是那樣;我不看,它也是那樣;它不因為我看不看而有變化,也不因為我想不想而不變化,所以這都是真實的嘛!但是菩薩在禪定裡觀察:一切法都是假的、是虛 妄、不真實的。那麼這地方,說「假的」這句話就很難成立。這問題的原因在什麼地方呢?

第六意識的思惟觀察,若是有禪定的人和沒有禪定的人是不一樣的。有禪定的人心裡怎麼想,就怎麼顯現;譬如 他想這屋裡有一條龍,那就出現一條龍,我們可以看見;或者在虛空裡,他想出一個大寶樓閣,我們也可以看見;當然若不叫我們看見,我們也是看不見的;若他不 想,說沒有,那也可以;就是有隨心所欲的這種境界。從這裡看,很明顯的知道,不是真實的!

但是第八阿賴耶識就不是這樣了。譬如說受持三皈、五戒,修學十善法的這個人,雖然還有貪瞋癡,但很輕微, 他的品性非常好,做了很多利益人的事情,修學這些功德的力量,就熏習在阿賴耶識裡;等到現在的生命結束,生到天上,第八識就會酬謝這個人,而顯現出天上五 欲樂的一切境界;就像人間,有樓房、汽車各式各樣享受的境界。這些境界,享受也好、不享受也好,它就只有這麼一個境界在那裡,我們很難感覺到這是假的。但 是等到阿賴耶識裡面的業力結束,境界也就沒有了。

這個業力是什麼?就是指心動作的力量,積存在阿賴耶識,當它發生作用時,就會現出一個可愛的果報,所以也 還是心的力量現出來的;本來是沒有,是由心的力量現出來的,等到力量結束,境界就沒有了。力量存在的時候,它很分明的在這裡;譬如:我們可以用手摸到、感 覺得到這道牆是這樣子、水是那樣子,不認為這是虛妄的。其實它是由阿賴耶識的力量,才出現,也是虛妄的!佛法裡講,我們居住的這個世界,是所有有情共同業 力創造的。若我死了,到天上、或到阿彌陀佛國,這個世界就沒有我的一分業力了,我以前的業力所成就的世界結束了。

釋迦牟尼佛在這個世界成佛,這個世界是這樣子;現在是減劫,大概地說,再幾百年幾百年延續下去的時候,因 為人的道德越來越低,所以這個世界越來越壞;為什麼越來越壞呢?世界是共業所造,因為業力改變,所造的世界也隨著變了。所以這也就知道:外面的境界都不真 實,都是因緣所生!等到增劫,人的壽命減到十歲以後就逐漸的增,增加到幾千歲、幾萬歲,那時候人的壽命長,道德非常高,所以這個世界逐漸轉變成一個清淨安 樂的世界;就不同了。

佛在世時,羅怙羅尊者是阿羅漢,沒有入涅槃。有一次變現成比丘的身相,來到一個寺廟,寺廟的出家人招呼 他,倒杯牛奶給他。他飲了牛奶後,說:「現在的牛奶,還不如佛在世時候的水那麼有營養。」這可見,佛在世時候的水和現在的水是不一樣的,也就是人的業力不 同了。等到增劫時,人壽多少萬歲、道德很高,這個世界就不會像現在有這麼多天災人禍的苦惱事情。

第八識所變現的這些事情,和第六識變現的不同。第八識所變現的,時間長,比較穩定(其實也不是穩定),而 我們凡夫肉眼,昨天看高山是這樣子,今天看還是那樣子,過幾年看還是那樣子。但若過幾十年、幾百年以後,高山還是不同了。在迦葉佛時代,靈鷲山是很高很高 的;到釋迦佛時代,靈鷲山就矮了。以長時期來觀看山河、大地,知道一切一切都在變動,都是不真實、虛妄的。所以只要是因緣生法,都是不決定、都是虛妄的。

所以最後的結論,如《攝大乘論》說:一切法不是離開分別心,有它自己獨立的體性;也就是唯心所現,都是心 所創造的,離了我們的心,一切法沒有體性可得,所以都是心的變現。但是它有時間性,有的變化很快,有的變化很慢,經過很久很久才結束,而凡夫的肉眼不明白 這件事;但在佛菩薩的慧眼、法眼來觀察:一切都是虛妄、畢竟空的!而佛所得的無上菩提也是無自性、畢竟空的!佛為眾生所說的佛法,也都是因種種因緣而安立 的,不真實的!

現在說「非法,非非法」:所有的因緣生法,都是不決定、畢竟空,這叫做非法;而「畢竟空」就是「非法」, 這也是不能取著的,如果取著畢竟空,畢竟空就不是畢竟空,就變成心裡分別的影像了。譬如:我們觀察色受想行識都是自性空的,自性空裡無色受想行識。這樣分 別自性空,那自性空就是心裡的影相,而變成法塵分別影相,不是佛菩薩聖人所證的畢竟空。若用心學習、分別,法也是非法,非法也是非,都是不對的,不能契合 諸法真實相的境界,因此都加個「非」字;所以「法」也是「非」,「非法」也是「非」,不能取著,一取著就不對了。

「所以者何」:這底下又進一步再加以解釋,為什麼都要非呢?只要是我們的六根六識一接觸境界,就變得不是 那件事的本相了!為什麼要這麼說呢?「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所有修學聖道的賢人和聖人,能成就聖道一定要證悟無為法,離一切分別相;成就無分別 智,所證悟的那個無為的境界,沒有分別,不是名言所安立的境界。由名言的安立,而加以分別的時候,都不是那件事的本來面目了!一分別就不對了!但是,不分 別就對了嗎?我們還沒有達到不分別的境界,無分別的智慧是要經過長時期的修行,才能成就的。

「無為」就是無分別的境界,是聖人長時期修行,成就無分別的智慧所證悟的境界。所有的聖人都是證入無為而成就的,在無為上一切聖人無差別;但是證悟的智慧有深淺,所以有初果、二果、三果、四果,初地、二地、三地乃至十地,乃至到佛的差別、深淺的不同。

這是說:一切緣起法都是虛妄、不真實的,若執著它有真實性,就錯了。的確是要著重於無分別,才能顯現出無 為法的境界;但這無分別的智慧,是由有分別的止觀,由有分別而無分別,由有言說而無言說,逐漸地、逐漸地而成就的。如果說:既然無為是無分別,現在就只學 習無分別。那不行,那件事不成就!所以在無分別後,加個智──無分別智;就算無分別,而沒有智,這個事還不成就;要有智才能證悟這個無為的道理。

丁三、格量顯勝稱歎勸修門 戊一、舉外施格量 己一、正舉二種財施格量稱歎 庚一、正舉二施格量受持般若一四句偈 辛一、舉三千世界七寶布施格量四句 壬一、正舉財施格量 癸一、正舉財施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寧為多不?」
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

前面先說願行果是般若波羅蜜,次說信受般若波羅蜜的人,後來又引佛的境界來證明這件事:一切法都是因緣有,都是自性空,無我無我所的!這以下是說如果學習般若波羅蜜有大功德。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佛這樣問須菩提尊者,假設這個人有這麼大的福德,能以充滿三千大千世界的七寶,用它來布施給一切人,或者是布施給一切貧苦的眾生,或者是布施給三寶。

「三千大千世界」:是指小千、中千、大千這三個千。一千個四天下乃至六欲天乃至初禪,這叫小千世界;一千 個小千,叫中千世界;一千個中千,叫大千世界。在小千世界的最上面是二禪天;中千世界最上面是三禪天,大千世界最上面是四禪天,這樣合起來叫三千大千世 界。用這麼多的七寶布施,這個說法是真實的嗎?真有這麼多七寶?真有人能這樣做嗎?若是法身菩薩的大自在境界,是能做得到。

「是人所得福德寧為多不」:福德就是可愛的果報;這個人用這麼多的七寶布施,是修因,將來得到的福德是不是很多呢?「須菩提言:甚多,世尊」:須菩提尊者說,這個人的功德太多了!「何以故」:怎麼知道是多呢?

「是福德」:這個人用三千大千世界這麼多的七寶布施,他是用有所得、有執著心做功德;他是能布施者、有接 受布施的人、用七寶做布施,這三方面都有所得、有所執著,這樣做功德是有漏的。「即非福德性」:就不是無漏的福德,和無漏的福德不一樣!有漏的福德,將來 所得到的果報就在人間、天上,享受五欲之樂。無漏的福德,能出離三界到佛世界,那是更殊勝的境界。這裡是指有漏的福德多,不是無漏的;若是說無漏,這有漏 的福德就不能說多了。「是故如來說福德多」:佛方便說,若不和無漏的福德對比,有漏的福德也是很多了。

【書籍目錄】
第1頁:一、金剛般若波羅密經冠科 第2頁:一、前輯.前言
第3頁:一、金剛經講記‧釋經題 第4頁:一、金剛經講記‧敘傳譯
第5頁:二、前輯.正釋經文.一 第6頁:二、前輯.正釋經文.二
第7頁:二、前輯.正釋經文.三 第8頁:二、前輯.正釋經文.四
第9頁:二、前輯.正釋經文.五 第10頁:二、前輯.正釋經文.六
第11頁:二、前輯.正釋經文.七 第12頁:二、前輯.正釋經文.八
第13頁:二、前輯.正釋經文.九 第14頁:二、前輯.正釋經文.十
第15頁:三、前輯.正釋經文.十一 第16頁:三、前輯.正釋經文.十二
第17頁:三、前輯.正釋經文.十三 第18頁:三、前輯.正釋經文.十四
第19頁:三、前輯.正釋經文.十五 第20頁:三、前輯.正釋經文.十六
第21頁:三、前輯.正釋經文.十七 第22頁:三、前輯.正釋經文.十八
第23頁:三、前輯.正釋經文.十九 第24頁:三、前輯.正釋經文.二十
第25頁:四、前輯.正釋經文.二十一 第26頁:四、前輯.正釋經文.二十二
第27頁:四、前輯.正釋經文.二十三 第28頁:四、前輯.正釋經文.二十四
第29頁:四、前輯.正釋經文.二十五 第30頁:四、前輯.正釋經文.二十六
第31頁:四、前輯.正釋經文.二十七 第32頁:四、前輯.正釋經文.二十八
第33頁:四、前輯.正釋經文.二十九 第34頁:四、前輯.正釋經文.三十
第35頁:五、前輯.問答.一 第36頁:五、前輯.問答.二
第37頁:五、前輯.問答.三 第38頁:五、前輯.問答.四
第39頁:五、前輯.問答.五 第40頁:六、金剛般若波羅密經冠科
第41頁:六、後輯.前言 第42頁:六、解釋經題
第43頁:七、後輯.入正文.一 第44頁:七、後輯.入正文.二
第45頁:七、後輯.入正文.三 第46頁:七、後輯.入正文.四
第47頁:七、後輯.入正文.五 第48頁:七、後輯.入正文.六
第49頁:七、後輯.入正文.七 第50頁:七、後輯.入正文.八
第51頁:七、後輯.入正文.九 第52頁:七、後輯.入正文.十
第53頁:八、後輯.入正文.十一 第54頁:八、後輯.入正文.十二
第55頁:八、後輯.入正文.十三 第56頁:八、後輯.入正文.十四
第57頁:八、後輯.入正文.十五 第58頁:八、後輯.入正文.十六
第59頁:八、後輯.入正文.十七 第60頁:九、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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