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五、六受身無我
「緣眼、色,生眼觸(識),三事和合觸,觸緣受,彼觸緣受是我,異我,相在不?」
第五段觀察六受身無我。此段文根據《雜阿含經論會編》的校正,應是「緣眼、色,生眼識」,而非「生眼觸」。
「三 事和合觸」:眼根、色塵和眼識和合,觸的心所法才現起。「觸緣受」:這三事和合生觸,就生起感覺,下一剎那就有受,或者是苦受、樂受,或不苦不樂受。可見 三事和合觸的剎那,還沒有感覺到苦樂,在產生此覺受前的一剎那纔是觸,觸和受是不同的。「彼觸緣受是我,異我,相在不」:執著有「我」的人,認為受者是我 --能感覺苦、感覺樂、或不苦不樂的這個感覺者就是我。此處則說:「你觀察這個受是我嗎?是異我?是相在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
諸比丘尼答言:不是!我們不認為那個受是我。
「耳、鼻、舌、身、意、法緣,生意識,三事和合觸,觸緣受,彼受是我,異我,相在不?」
加起來,六受都說到了。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我等曾於此六受身如實觀察無我;我亦常作此意解,六受身如實無我。」
諸比丘尼回答:我等曾於此六受身皆如實地觀察它沒有我。因為不論苦受、樂受還是不苦不樂受,都是無常變化的,所以常恆住、不變易的「我」的相貌就不具足。它也不具有主宰作用,因為「我」歡喜樂受,但是「我」不能使所歡喜的樂受不被破壞,作不得主,所以「如實觀察無我」。
尊者難陀告諸比丘尼:「善哉!善哉!汝於此義應如是觀察,此六受身如實無我。」
尊 者難陀又讚歎諸比丘尼。前面這麼多類的觀察無我義,我們若是願意、歡喜作如是觀,就可以在靜坐時依文如是思惟。其中要注意的是:先要觀察什麼是「我」? 「我」的相貌如何?然後再觀察內六入、外六入和六識、六觸、六受中有沒有這樣的我?這樣觀察的結果:它們都是沒有我的!我的體相不可得!譬如:我知道我父 親的相貌,也知道我母親的相貌,我就看看這個屋子裡這麼多人,誰是我父親、誰是我母親?都不是!那就知道我父母親不在這個屋子裡。修無我觀,亦復如是!這 樣思惟、觀察久了,漸漸地就能忍可一切法都是無我的--「於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功德」。只要你不是馬馬虎虎的人,應該就能達到這個程 度。
丁六、六想身無我
「緣眼、色,生眼 識,三事和合生觸,觸緣想,彼想是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尊者難陀!」「耳、鼻、舌、身、意、法緣,生意識,三事和合生觸,觸緣想,彼想是 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我曾於此六想身如實觀察無我;我亦常作此意解,六想身如實無我。」
第 六段觀察六想身無我。前文是「觸緣受」,現在說「觸緣想」;想和受是不同的。「受」:領納義。於接觸外境時感覺苦、感覺樂、或不苦不樂,是名為「受」。 「想」:取相義。在內心深入地認識彼所緣境的相貌,並安立種種名言,是名為「想」。想的變化性很大,無常義很明顯的會顯示出來;它既是無我,也沒有主宰 性,故內心的思想不是「我」。
尊者難陀告諸比丘尼:「善哉!善哉!比丘尼!汝於此義應如是觀察,此六想身如實無我。」
應該這樣地觀察:六想身如實皆是無我的。
丁七、六思身無我
「緣 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緣思,彼思是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尊者難陀!」「耳、鼻、舌、身、意、法緣,生意識,三事和合觸,觸緣思, 彼思是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我曾於此六思身如實觀察無我;我常作此意解,此六思身如實無我。」
第七段觀察六思身無我。「思」,就是內心有了決定,採取行動去做這件事,而這個決定的「思」也是無我的。
尊者難陀告諸比丘尼:「善哉!善哉!比丘尼!汝於此義應如是觀察,此六思身如實無我。」
於受、想、思這三種內心的變化,都是這樣地去觀察:它們不是常恆住、不變易的,也沒有主宰性,所以它們皆是無我的。
丁八、六愛身無我
「緣 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緣愛,彼愛是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尊者難陀!」「耳、鼻、舌、身、意、法緣,生意識,三事和合觸,觸緣愛, 彼愛是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我曾於此六愛身如實觀察無我;我常作此意解,此六愛身如實無我。」
此段觀六愛身無我。「緣眼、色,生眼識」,也是「三事和合觸」。「觸緣愛」:以觸為緣而有愛的心理生起;愛是緣起的、是無常的,不具足常恆住、不變易、有主宰性的特性,所以它也不是我。
尊者難陀告諸比丘尼:「汝於此義應如是觀察,此六愛身如實無我。」
尊者再次勸勉諸尼眾,應如是修止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