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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勸發菩提心文講義錄要 諦閑法師講述

勸發菩提心文講義錄要 諦閑法師講述

本論—正宗分

[日期:2011-02-03]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諦閑法師講述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甲二  本論—正宗分

乙一  總標發心因緣

此菩提心,諸善中王;必有因緣,方得發起。今言因緣,略有十種。何等為十?一者念佛重恩故。二者念父母恩故。三者念師長恩故。四者念施主恩故。五者念眾生恩故。六者念生死苦故。七者尊重己靈故。八者懺悔業障故。九者求生淨土故。十者為念正法得久住故。

此下為正講「菩提心文」四字。初四句,歎得令發。

諸善中王者:世出世間一切善法無量無邊,故曰諸善。然善法有世善,有出世善。世間善有行善止善,出世善有妙善有粗善。世間八萬四千塵勞,即有出世間八萬四千波羅蜜門,皆是善法也。五戒是人善,十善及味禪是欲界天善,四禪八定是上界天善,戒、定、慧、四諦、十二因緣是二乘善,六度萬行是菩薩善。此菩提心為佛之善也,故曰諸善中王。菩提心者,我人現前一念之心也。從心性德具,正因理性發起,為真性菩提;了因慧性發起,為實智菩提;緣因善性發起,為方便菩提。菩提者,自性中有無上妙道也。現前一念,具正了緣之三因;由此三因,發起真性實智方便之三菩提。真性菩提,成諸佛之法身;實智菩提,成諸佛之報身;方便菩提,成諸佛之應身。諸佛法身為法身德,諸佛報身為般若德,諸佛應身為解脫德。此菩提心,眾生本具,不生不滅;然無因緣,不能發起。故此心亦因緣所生,即是依他起性;依他離執,即是圓成實性。圓成實性是體,依他起性是相,清淨分別妙性是用,三大具足。

何等為十?下徵列十因緣名:

一、念佛重恩故者:天有覆恩,地有載恩,日月有照臨恩,父母有養育恩。惟佛有拔苦與樂恩,為天地日月父母所不可及,故佛恩最重也。

二、念父母恩故者:佛之重恩,世多不知;父母之恩,人應共曉。試思我今念佛修行,全仗此身。而此身之來,端賴父母之養育,而於母尤為劬勞,真所謂昊天罔極者。欲報親恩,非發菩提心不可。然尚有過去生中之父母;我人之生,或於天上,或在人間,或於畜道,即有天上人間畜道等父母,其數無量,如何報得盡恩也。

三、念師長恩故者:居士有世間之師長,凡從幼受學書數,長而習諸職業,一切皆賴師長教誨,得有成就,即其恩也。出家人有出世師長,即剃度師,教授師,羯磨師等,成就戒身,成就法身也。

四、念施主恩故者:在家亦有施主,即祖宗之遺下財產者。出家人衣食住,皆從施主而得;若無施主,向何處安身立命?故施主之恩,實無有量;人惟無念,故不發菩提心耳。

五、念眾生恩故者:眾生恩,人多不知。我等出家人受菩薩戒時,讀《梵網經》。經中第二十條戒律云:「一切眾生男子是我父,女子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而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亦殺我故身。」此即前所云過去之父母也;天人鬼畜四趣之中,莫不有之。又,一切眾生,莫不有心;凡有心者,皆當作佛。我人對於一切眾生,當作未來諸佛觀,生恭敬心,孝順心。故凡老者,應作父母觀;少者,應作兄弟觀;幼者,應作子女觀。

六、念生死苦故者:眾生有身,身是苦本。苦之甚者,莫過生死。生時如龜脫殼,小孩生時,莫不啼哭,故知其苦。死時風刀解體,四大分張,如黃牛活剝皮時一樣;我人不察,故不以為苦。

七、尊重己靈故者:己靈者,己之心靈也。一念清淨,為成佛之因;一念不淨,為九界之因。即己之心靈也。蓋一念淨時,佛界緣起;一念染時,九界緣起。一念惡心起,地獄相成;一念善心起,天上宮殿出現。自己念頭,力量如是,故善念應增長保養,則為尊重己靈也。

八、懺悔業障故者:人生於世,內有貪瞋癡之三毒,外有身口意之三業。由三毒造三業,身有殺、盜、淫;口有兩舌、惡口、妄言、綺語;意有貪、瞋、癡;共有十惡。上品惡業地獄因,中品餓鬼因,下品畜生因。受三皈,持五戒,行十善,皆是善業。但有相戒善,為有漏善業。此二者皆有所障,惡業障人天善果,有漏善障出世聖果,故曰業障。懺悔從慚愧心起,懺前愆,悔後過。悔,內自剋責;懺,對眾發露。不知懺悔,隱惡揚善,是求名利的眾生,非發菩提之道者。

九、求生淨土故者:此土修行成佛難,淨土修行成佛易。若發菩提心則生上品,否則中下品而已。求生淨土者,為在淨土可學本領,普度眾生;如世間學生遊學外國,畢業歸國,為國家服務,利益國民。在淨土學何等本領?所謂「證無生法忍」也。此土證忍,甚難甚難;若生淨土,則見佛聞法,即證無生法忍;從此不違安養,回入娑婆,廣度眾生,同成正覺,游刃有餘矣。

十、念正法得久住故者:此乃大心人能為。正法者,佛法教理行果四者完備時也。但有教理行者為像法,但有教理者為末法。釋迦佛正法像法各一千年,末法則一萬年。今去釋迦已二千九百餘年,是正在末法之初也。然苟眾生果能依理起行,行滿證果,又何患正法之不可復見哉?又,正法者,佛法也。佛法亦從緣起,人能發菩提心者,即有佛法。

十種因緣次第:佛為天人師,法中之王,而其恩亦最高廣,故居第一。無此身不能報佛恩,而此身從父母生,故第二。父母雖出此身,而無師長之教,則無禮貌可習,無佛法可聞,故師恩第三。有父母生我身,有師長教我法,若無施主,則衣食住從何而來?故第四。一切眾生,關係較疏,故又次之第五。此五者皆對於外而言也。其次五者皆對內之事:對內,生死切己,故第六。既知生死之苦,甘受輪迴,不求出離,是為自暴自棄,故須尊己靈為第七。欲修佛法,若有種種障礙,則修行不成,故須懺悔以除之,故第八。障實有三,業障之前有煩惱障,業障之後則有報障,舉中以賅前後也;但此三障,無量無邊,若不生淨土,如何懺悔得清?故須求生淨土,為第九。我求生淨土,非有他因,為眾生故,為菩提故;眾生若證菩提,即為正法住世,故念正法久住為第十。若非令正法久住,何以報佛重恩?故又還為第一。此十種因緣若循環也。

乙二  別釋發心正義

丙一  念佛重恩

云何念佛重恩?謂我釋迦如來最初發心,為我等故,行菩薩道,經無量劫,備受諸苦。我造業時,佛則哀憐,方便教化;而我愚癡,不知信受。我墮地獄,佛復悲痛,欲代我苦;而我業重,不能救拔。我生人道,佛以方便,令種善根,世世生生,隨逐於我,心無暫捨。佛初出世,我尚沈淪;今得人身,佛已滅度。何罪而生末法?何福而預出家?何障而不見金身?何幸而躬逢舍利?如是思惟,向使不種善根,何以得聞佛法?不聞佛法,焉知常受佛恩?此恩此德,丘山難喻。自非發廣大心,行菩薩道,建立佛法,救度眾生;縱使粉身碎骨,豈能酬答?是為發菩提心第一因緣也。

以下分釋其義。先釋第一因緣。云何,徵詞也,自問自曰徵。念者,明記不忘,念念在心也。恩者,惠也。

佛:為我教主釋迦牟尼佛。牟尼是佛之大智,釋迦是佛之大悲。有大智故不住生死,有大悲故不住涅槃。

最初發心者:即發四宏誓願。而第一願曰,眾生無邊誓願度。我等為眾生之一,度眾生,即是度我等也。

菩薩道者:自利利他,上求下化之道也。

經無量劫二句:藏教大士,經三大阿僧祇劫;別教大士,經無量劫。度生時必受諸苦,頭目手足,一切施捨。

佛則哀憐下:佛度眾生,或現人道,或現他道,故曰,種種方便。

佛復悲痛下:悲痛,即大悲也。父子上山,各自努力,如何可代?故佛欲代我受苦,而卒不能。

常受佛恩者:如生人道,一切善知識,皆是諸佛化身;即各處宏法之人,皆是如來之使,佛之化身。是如來使行如來事者,生生世世,不捨眾生也。

發廣大心下,此下即教發心也。廣大心,即慈悲心、菩提心也。無佛法則提倡之,有佛法則護持之,此為建立佛法也。有佛法之地,可以救度眾生。救為救拔,大悲也;度為度脫,大慈也。有慈悲心為體佛心,體佛心則暢佛懷,暢佛懷則佛喜歡,此所以為報佛恩也。佛重恩為緣,念恩為因;因緣具足,方可發心。此為第一種。

丙二  念父母恩

云何念父母恩?哀哀父母,生我劬勞。十月三年,懷胎乳哺;推乾去濕,嚥苦吐甘,才得成人。指望紹繼門風,供承祭祀。今我等既已出家,濫稱釋子,忝號沙門。甘旨不供,祭掃不給;生不能養其口體,死不能導其神靈。於世間則為大損,於出世又無實益;兩途既失,重罪難逃。如是思惟,惟有百劫千生,常行佛道;十方三世,普度眾生。則不惟一生父母,生生父母,俱蒙拔濟;不惟一人父母,人人父母,盡可超升。是為發菩提心第二因緣也。

父母對於兒女分上,有多少勤勞辛苦?所以不念則已,念及則不覺心痛;故曰哀哀父母,生我劬勞也。重言哀者,言悲之切,痛之極也。父母之恩,側重在母,故舉十月懷胎等,以為緣也。

十月懷胎者:人自識神,投入母胎,初七日名曰歌羅羅,即父母精血初凝如酪狀;二七日名羯羅藍,此云軟肉;三七日名遏部曇;四七日名閉尸,此言堅肉;五七日名形位;六七日名泡位(頭手足五泡出);九七名髮毛爪齒位。在母胎中三十八個七日而出,即二百六十六日,名為十月。母孕子胎,腰酸腳軟,飲食行動,均失常態;此十月中,母之劬勞為何如也!

推乾去濕者:嬰兒便利,污穢褓被;母將乾者推以與之,濕者抽以去之也。

嚥苦吐甘者:母喂兒時,若食味苦,嚥下自食;若是味甘,即吐以喂之。在家女人,至己生育兒女時,方知母氏之苦;故女子孝親,多於男子。子已成人,男為之娶,女為之嫁;母氏心念,無刻不係於子。如此之恩,宜如何報?母若存時,宜時常存問,勸他念佛。母與女兒,愛情更重;女若能勸,母必能聽。須知食母衣母,不足為孝;勸母念佛,求生西方,方是真孝。母老,臨終要念佛生西;母能生西,方是孝女。如母已沒,應於自己做功課時,代母拜佛回向。文中紹繼云云,指兒子而言;然此等實是世人之愚見,不是出世的正知見也。何以故?凡為子女來者,不是討債,即是還債。如前世欠他債,是來討債的;如前世放他債,是來還債的。世人不知,貪著子女,真是可笑。

若論祭禮。若你一生造善得生天上,或生他家為人,安能享受?惟墮鬼趣,或稍能享受。如業重的餓鬼,亦不能得享;若入畜生道中,亦無享受之分。

紹繼門風,供承祭祀二句,固係世間情見;然出家者,如不能以佛法利親,反不若俗人之一片癡孝也。

出家者,但出父母家,非真出家;若真出家,須出三界家。出三界外,成等正覺,方為出家,否則不過名為出家而已。

釋子者,釋迦佛之子。沙門,此云勤息,勤修戒定慧,息滅貪瞋癡也。濫者,混也。濫稱,猶言冒稱也。忝,辱也,愧也。出家衣食,皆從施主邊化來;若無功德,豈不於世有損?

唯有百劫千生下,出發菩提心報恩之法也。昔有一人出家,其母在家啼哭,不幾年就死了。其人參學他方,歸家省母;知母已歿,乃趨墓上,痛哭一場。祝問母生何處?空中報言:若到阿育王寺,禮拜如來真身舍利一藏,即可知母生處。其人如法,禮至四千一百拜時。聞母在雲中,喚子名,告曰:我已得生天上矣。所以出家能發道心,則於父母有益;若奔走經懺,則於父母毫無實益也。

發願常行佛道者:即依四宏誓願做去,不外上求下化。發此願者,即是發菩提心也。

丙三  念師長恩

云何念師長恩?父母雖能生育我身,若無世間師長,則不知禮義;若無出世師長,則不解佛法。不知禮義,則同於異類;不解佛法,則何異俗人?今我等粗知禮義,略解佛法,袈裟被體,戒品沾身;此之重恩,從師長得。若求小果,僅能自利;今為大乘,普願利人,則世出世間二種師長,俱蒙利益。是為發菩提心第三因緣也。

袈裟:此云解脫衣。身穿解脫服,是堂堂僧相。

戒品者:沙彌十戒,比丘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五百戒,菩薩十重四十八輕戒。品,類也。戒目眾多,故曰品。

丙四  念施主恩

云何念施主恩?謂我等今者,日用所資,並非己有。二時粥飯,四季衣裳,疾病所需,身口所費,此皆出自他力,將為我用。彼則竭力躬耕,尚難餬口;我則安坐受食,猶不稱心。彼則紡織不已,猶自艱難;我則安服有餘,甯知愛惜?彼則蓽門蓬戶,擾攘終身;我則廣宇閒庭,悠游卒歲。以彼勞而供我逸,於心安乎?將他利而潤己身,於理順乎?自非悲智雙運,福慧二嚴,檀信沾恩,眾生受賜,則粒米寸絲,酬償有分,惡報難逃。是為發菩提心第四因緣也。

此就出家人說,但汝等在家人亦要聽聽,曉得出家人的苦處。在家人雖貧窮者,亦有施主恩。春耕、夏耘、秋收、冬藏,是農夫躬耕之苦。

悲智雙運句下,言發菩提心也。下化曰悲,上求曰智;悲屬於福,智屬於慧。

檀信沾恩者:施主供養,無非為求福;汝有福慧,則可令他受福。倘能念佛求生西方,將來回入娑婆,亦可廣度有情,令檀信沾惠矣。

丙五  念眾生恩

云何念眾生恩?謂我與眾生,從曠劫來,世世生生,互為父母,彼此有恩。今雖隔世昏迷,互不相識;以理推之,豈無報效?今之披毛帶角,安知非昔為其子乎?今之蝡動蜎飛,安知不曾為我父乎?每見幼離父母,長而容貌都忘;何況宿世親緣,今則張王難記。彼其號呼於地獄之下,宛轉於餓鬼之中,苦痛誰知?饑虛安訴?我雖不見不聞,彼必求拯求濟。非經不能陳此事,非佛不能道此言;彼邪見人,何足以知此?是故菩薩觀於螻蟻,皆是過去父母,未來諸佛;常思利益,念報其恩。是為發菩提心第五因緣也。

諸佛、父母、師長、施主等恩,多已明了,已度我苦、生我身、教我禮、給我衣食故。惟眾生恩甚為難知,儒道經教中多未道及,惟我佛經中言之。何以佛能言之?因佛有三明六通,能知過去未來;世間夫妻父子,無非恩怨關係。佛為出世之救主,無量劫來,廣度眾生,洞知灼見,皆從實驗得來。

眾生之名,通於十界。天上是著樂眾生,修羅是瞋恚眾生,地獄鬼畜是受苦眾生,人道是苦樂相間眾生,若出世間聲聞緣覺是自了漢眾生,菩薩是大道心眾生,佛名無上眾生也。

法身墮於五道,名曰眾生。從最初一迷之後,從迷積迷,遂至今日。

其間三十年為一世,百年為一生,或一回生來一回死去為一生。生六欲天皆有父母,生修羅道中男父女母,畜生道中牡父牝母,其父母恩,與人道無異。

每見幼離下,以今世狀況比諸前世,且專就人道為言,以見親切。非經不能陳此事,《阿含經》、《大日經》、《悲華經》、《地藏經》等,經中均有言之者。邪見人說,一靈真性,化為虛空。

佛有佛眼,菩薩有法眼,故能見過去事。

此等螻蟻皆有心,皆當作佛,皆是未來諸佛。

諸佛菩薩,神通廣大;令其出世,普令得益。利益於他,即是報父母恩也。

《梵網經》第二十條戒,須行放生業;不是放生生靈,是報父母恩。戒殺不是戒殺生靈,是報父母恩;若殺生,即是殺父母矣。

丙六 念生死苦

丁一  地獄苦

云何念生死苦?謂我與眾生,從曠劫來,常在生死,未得解脫。人間天上,此界他方,出沒萬端,升沈片刻。俄焉而天,俄焉而人,俄焉而地獄、畜生、餓鬼。黑門朝出而暮還,鐵窟暫離而又入。登刀山也,則舉體無完膚;攀劍樹也,則方寸皆割裂。熱鐵不除饑,吞之則肝腸盡爛;烊銅難療渴,飲之則骨肉都糜。利鋸解之,則斷而復續;巧風吹之,則死已還生。猛火城中,忍聽叫嗥之慘;煎熬盤裏,但聞苦痛之聲。冰凍始凝,則狀似青蓮蕊結;血肉既裂,則身如紅藕華開。一夜死生,地下每經萬遍;一朝苦痛,人間已過百年。頻煩獄卒疲勞,誰信閻翁教誡?受時知苦,雖悔恨以何追?脫已還忘,其作業也如故!

天上人間者:天上是生死海中人升上去,地獄鬼畜是生死海中人沉下去。

此界他方者,有廣狹二義:廣則如娑婆與極樂,狹則如此邑與彼都。

萬,舉大數;其實何止於萬?乃是無量無數也。

俄焉者:天眼看下界,四五十年不過一天半天;諸佛菩薩與上界天眼,看來更速。

黑門以下,言地獄苦。猛火城中云云,係善人遊地獄之所聞見。

一夜死生者,《俱舍論》云:人間五十年,四天王天一日夜;四天王天百年,為等活地獄一日夜。

丁二  畜生苦

鞭驢出血,誰知吾母之悲?牽豕就屠,焉識乃翁之痛?食其子而不知,文王尚爾;啖其親而未識,凡類皆然!當年恩愛,今作怨家;昔日寇仇,今成骨肉。昔為母而今為婦,舊是翁而新作夫。宿命知之,則可羞可恥;天眼視之,則可笑可憐。

鞭驢出血四句,是則因果。在南京金耕縣養驢家,子生纔三歲而母死。其母生平未有善業,因竊其父銀四元送人,乃墮為驢;養於其家,已十六年矣。一日,負糧食返;驢老行遲,子怒而鞭之;驢顧其子而哭,子不知其為母也。牽曳至家。至夜,驢之魂神告其子曰:我是爾母!我竊爾父四銀,故作驢以還債。今債還清,我苦已脫;今後御驢,勿痛鞭也。黃岩縣有開屠行者,死時,自割臀肉,啖而食之;肉盡尚不死。令其子割肉一刀,醃之而後死。過三年,行畜一豬,甚肥大,重可二百斤,明日欲殺而賣之。其夜托夢於其子云:此豬是你的父。其子遂畜而不殺。

食其子四句者:文王為西伯侯,德望甚盛。諸侯疾紂無道,欲以文王為天子。紂聞之,乃囚文王於羑里。紂臣告紂云:文王不是聖人,可殺其子以食之;如其知者,方可為聖。紂乃殺文王之子伯邑考,作羹以食文王。紂以其不知子肉也而食之,非聖人也,乃釋之。

丁三  生死苦

糞穢叢中,十月包藏難過;膿血道裏,一時倒下可憐。少也何知,東西莫辨;長而有識,貪欲便生。須臾而老病相尋,迅速而無常又至。風火交煎,神識於中潰亂;精血既竭,皮肉自外乾枯。無一毛而不被鍼鑽,有一竅而皆從刀割。龜之將烹,其脫殼也猶易;神之欲謝,其去體也倍難。心無常主,類商賈而處處奔馳;身無定形,似房屋而頻頻遷徙。大千塵點,難窮往返之身;四海波濤,孰計別離之淚?峨峨積骨,過彼崇山;莽莽橫屍,多於大地!向使不聞佛語,此事誰見誰聞?未睹佛經,此理焉知焉覺?其或依前貪戀,仍舊癡迷;祇恐萬劫千生,一錯百錯。人身難得而易失,良時易往而難追。道路冥冥,別離長久;三途惡報,還自受之。痛不可言,誰當相代?興言及此,能不寒心?是故宜應斷生死流,出愛欲海;自他兼濟,彼岸同登。曠劫殊勛,在此一舉。是為發菩提心第六因緣也。

此下說生的狀況。

糞穢四句,言生苦。胎盤在母親生藏(小腸)之下,熟藏(大腸)之上,在胎如在地獄;母食熱時,如火燒地獄;母食冷時,如寒冰地獄;母行步時,如確鑄地獄;母身居下,如壓山地獄。

風火交煎下,言死苦。

依前貪戀者:貪欲恩愛不放捨,則生死不了;以生死從貪愛中來。

得人身難者:經云:得人身如爪上土,失人身如大地土。

良時易往者:一寸時光,一寸命光;是日已過,命亦隨減。

是故宜應下,勸我等發大心,行菩薩道,念佛求生西方也。所謂:不用三祇修福慧,但將六字出乾坤。

丙七  尊重己靈

云何尊重己靈?謂我現前一心,直下與釋迦如來無二無別;云何世尊無量劫來早成正覺,而我等昏迷顛倒,尚做凡夫?又,佛世尊則具有無量神通智慧,功德莊嚴;而我等則但有無量業繫煩惱,生死纏縛。心性是一,迷悟天淵;靜言思之,豈不可恥?譬如無價寶珠,沒在淤泥;視同瓦礫,不加愛重。是故宜應以無量善法,對治煩惱。修德有功,則性德方顯;如珠被濯,懸在高幢。洞達光明,映蔽一切;可謂不孤佛化,不負己靈。是為發菩提心第七因緣也。

己者,自己。靈者,各人的靈魂。此即我人現前一念之心也。各人有各人的心,即各人有各人的靈。此心在六根門頭出現,在眼能見,在耳能聞,在鼻能嗅,在舌能嘗,在手執捉,在足運奔。悟之者稱為佛性,迷之者號為靈魂。

尊者,尊崇。重者,鄭重。世人不知己之心性是佛,一味向外馳求,自甘暴棄。今祖師提出尊重二字,意欲令人歸到一念,不要東奔西馳,不要東想西想;收在一處,一心不亂,此心當下與釋迦如來平等無二矣。

世尊:周昭王二十四年降生,為從本垂跡。今言無量劫來早成正覺,乃顯其本也;見《法華經》「如來壽量品」文。

世尊因地,發菩提心,行菩薩道,福慧兩嚴,悲智雙修,故能成無上正等正覺。而我等輪迴六道,出沒四生,昏迷顛倒,故無量劫來直至於今,依然尚作凡夫。

神通,解脫德也。智慧,般若德也。功德莊嚴,法身德也。

業繫者,繫屬六道之業,業障也。煩惱,謂見思、塵沙、無明;紛煩之法,擾亂心中,煩惱障也。生死有分段變易兩種,報障也。

佛之三德,我人之三障,高下不可以道里計;一悟一迷,相差如此。同一心性(即己靈),聖凡異路;安可不放下心來,回光返照乎?

譬如下,喻文。無價寶珠,喻一念心性也。淤泥,喻煩惱也。瓦礫,喻靈魂也。是故以下,勸發心文。善法者,出世善法戒定慧等,對治煩惱見思、塵沙、無明。煩惱為善法對治,則轉三障為三德;而己之靈魂,轉為佛性矣。

丙八  懺悔業障

云何懺悔業障?經言:犯一吉羅,如四天王壽五百歲,墮泥犁中。吉羅小罪,尚獲此報;何況重罪,其報難言!今我等日用之中,一舉一動,恆違戒律;一餐一水,頻犯尸羅。一日所犯,亦應無量;何況終身歷劫,所起之罪,更不可言矣。且以五戒言之,十人九犯,少露多藏。五戒名為優婆塞戒,尚不具足;何況沙彌、比丘、菩薩等戒,又不必言矣。問其名,則曰我比丘也;問其實,則尚不足為優婆塞也,豈不可愧哉!當知佛戒不受則已,受則不可毀犯;不犯則已,犯則終必墮落。若非自愍愍他,自傷傷他,身口併切,聲淚俱下,普與眾生,求哀懺悔,則千生萬劫,惡報難逃。是為發菩提心第八因緣也。

此從上節業繫文來。懺悔者,即對治之修德也。

先講業障,當就出家人說。出家人有五種逆罪。突吉羅此云惡作,但屬身口,不屬於意。第五篇名有百條,最輕之戒也。犯之者生大慚愧,對佛懺悔,即可消除,不必作法懺也。

四天王一年,此間要十八萬年,五百歲當九百萬年。

尸羅此云戒。無日不造罪,故一生業障無邊。如普賢菩薩云:罪若有體相者,盡虛空界,不能容受。

殺生、偷盜、邪淫、妄語,四性惡,所得者為性罪,受戒時云能持。後有一重遮戒,即不飲酒,若犯則有遮罪。五戒者,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也。露,肯說也。藏,不肯說也。

沙彌戒十條,比丘戒二百五十條,分為五篇,即:四波羅夷、十三僧伽婆尸沙,三十尼薩耆波逸提、九十波逸提、一百眾學法是也。

有惡因必招苦報,若不懺悔,其報必遭,其報難逃。

若非二字,貫到求哀懺悔。身口併切下,心切故淚出。以己例他,故普與眾生求也。一念之差,即墮惡道;一念懺悔,即障消惡滅;則一念心可不尊重乎!尊重一心,則是尊重己靈也。

信願持名,求生淨土,的拔一切業障根本,此懺悔法之最神者。從此斷輪迴,出三界,生西方,見彌陀,佛道易成,此之謂尊重己靈。

丙九  求生淨土

云何求生淨土?謂在此土修行,其進道也難;彼土往生,其成佛也易。易故一生可致,難故累劫未成。是以往聖前賢,人人趣向;千經萬論,處處指歸。末世修行,無越於此。然經稱少善不生,多福乃致。言多福,則莫若執持名號;言多善,則莫若發廣大心。是以暫持聖號,勝於布施百年;一發大心,超過修行歷劫。蓋念佛本期作佛;大心不發,則雖念奚為?發心原為修行;淨土不生,則雖發易退。是則下菩提種,耕以念佛之犁。道果自然增長;乘大願船,入於淨土之海,西方決定往生。是為發菩提心第九因緣也。

十方諸佛皆有淨土,今專指西方極樂世界,阿彌陀佛國土也。十方淨土與極樂亦無少異,但諸佛願力不同,故功德有殊。阿彌陀佛有四十八願,專為我等苦惱眾生,方便接引;他方諸佛,無此願力。所謂「十方三世佛,阿彌陀第一」也。

此土者,此娑婆國土也。娑婆,此言堪忍眾苦也。在此土修行,雖得精進,難見成功;因世界為惡世界,眾生為苦眾生。外境內情,悉能障道;欲修行者,進得一尺,退得一丈。

此土有五種難處:世道不好,年多災難,一也。知見不正,外道朋興,二也。貪瞋情熾,昏散交侵,三也。身口意業,悉不清淨,四也。壽命短促,五也。

西方有五種好處:一生西方,皆得不退,一也。四季無更,二也。水鳥風林,皆說妙法,三也。觀音勢至為善友,彌陀佛為良師,四也。壽命長遠,五也。

行、住、坐、臥,皆可念佛,易也。臨終時,一句彌陀相應,即生西方,易也。七日可成,一生取辦,易也。

往聖前賢者:文殊、普賢、天親、馬鳴、龍樹諸菩薩,皆發願求生西方。慧遠、智者、善導、永明、中峰、楚石、蓮池、蕅益、省庵、徹悟諸祖師,皆宏揚淨土,念佛生西。

千經萬論者:《華嚴》、《寶積》、《彌陀》三經,《文殊問般若經》、《法華經》,皆歸宿於此。《智度論》、《起信論》、《十住論》,無不宗尚於此。

無越者,莫過也。三藏十二部,一切教人用功,莫妙於小本《彌陀經》,莫妙於持名,莫妙於一心不亂。

善根不多,則不信念佛;福德不多,不能定心念佛。念佛何以多福德?佛號是無量壽、無量光;壽即是福,光即是智。佛之福智莊嚴,一念其名,則萬德多召於我,必矣。布施如黃金,佛號如如意寶珠;念佛為成佛之因,布施是世福,如何可及?

發廣大心,即發菩提心也。發心之善,昔有老僧,已證羅漢。一日,偕小沙彌進城乞食。沙彌見牛耕田,忽發憐憫心;老僧忽命前行,衣包自攜。嗣沙彌念及度生之難,老僧即命彼攜包後行。後見乞丐,又生憐憫;老僧自攜包裹,命前行如初。沙彌怪而問之。某僧曰:汝發憐憫眾苦之心,即是大悲心,即是菩薩心;我是羅漢,應該尊汝。若不發心,我是老修,汝是新修,應該侍我後行也。

丙十  令正法久住

丁一  痛念正法難遇

云何令正法久住?謂我世尊,無量劫來,為我等故,修菩提道,難行能行,難忍能忍,因圓果滿。遂致成佛。既成佛已,化緣周訖,入於涅槃。正法像法,皆已滅盡;僅存末法,有教無人。邪正不分,是非莫辨;競爭人我,盡逐利名。舉目滔滔,天下皆是。不知佛是何人?法是何義?僧是何名?衰殘至此,殆不忍言;每一思及,不覺淚下!

正法即佛法,是正正當當的法。佛法有兩眼,一看事,一看理。成佛亦是正等正覺,因正故果正也。令法久住,約豎論;若論各處聞此等法會,即約橫論。捨身飼虎,割肉代鴿,捨全身為半偈,皆難行能行也。

化緣者,五時說法,教化眾生因緣也。

如來三藏十二部經典尚全,故曰有教。得果人無,故曰無人。所謂僅有教理,無有行果。

佛,覺也。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也。法,軌持義,又解脫義。僧,和合眾。謂身和同住,口和同語,意和同悅,為出世之上人,故曰眾中尊。

丁二  正明必須發心

我為佛子,不能報恩。內無益於己,外無益於人;生無益於時,死無益於後。天雖高,不能覆我;地雖厚,不能載我。極重罪人,非我而誰?由是痛不可忍,計無所出。頓忘鄙陋,忽發大心;雖不能挽回末運於此時,決當圖護持正法於來世。是故偕諸善友,同到道場;述為懺摩,建茲法會。發四十八之大願,願願度生;期百千劫之深心,心心作佛。從於今日,盡未來際;畢此一形,誓歸安養。既登九品,回入娑婆;俾得佛日重輝,法門再闡。僧海澄清於此界,人民被化於東方;劫運為之更延,正法得以久住。此則區區真實苦心。是為發菩提心第十因緣也。

僧海者:僧眾心靈,廣大如海;僧眾妄想自心滅,如水澄清。

東方者:震旦國在印度東方也。

劫運者:末法萬年之運,延一日為一劫,永遠不斷也。

正宗分十科之文已竟。

【書籍目錄】
第1頁:省庵大師略傳 第2頁:予茅靜遠居士書
第3頁:勸發菩提心文 第4頁:重印勸發菩提心文講義錄要序
第5頁: 第6頁:釋文題
第7頁:釋人題 第8頁:緒論—序分
第9頁:本論—正宗分 第10頁:結論—流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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