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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勸發菩提心文講義 文珠法師講述

勸發菩提心文講義 文珠法師講述

丁、別解文義~二、正論—正宗分

[日期:2011-02-03]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文珠法師講述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二、正論——正宗分

(一)總明發心因緣

此菩提心,諸善中王,必有因緣,方得發起。今言因緣,略有十種:何等為十?一者、念佛重恩故,二者、念父母恩故,三者、念師長恩故,四者、念施主恩故,五者、念眾生恩故,六者、念生死苦故,七者、尊重己靈故,八者、懺悔業障故,九者、求生淨土故,十者、為念正法得久住故。

初二句是讚歎菩提心的功德,亦是說明本文的宗旨。本文作者省庵祖師,目的在於勸人發菩提心,是以菩提心,是本文的中心思想。然則,何謂菩提心? 祖師言:「此菩提心,諸善中王。」諸善,概括世間有漏善,及出世間無漏善。

有漏善指五戒、十善、四無量心,四禪八定等。五戒,是人道中善;十善,及味禪,是欲界天善;四無量心,及四禪,是色界中善;滅色歸空,修習禪定,是無色界中善。此等善皆不能了生死,出三界,因名有漏善。

無漏善,指三無漏學,四諦,十二因緣,六度,四攝,及菩提心。戒、定、慧三無漏學,與四諦,十二因緣,是二乘所修之善。六度,四攝等,是菩薩所修的善。菩提心,則是佛道中善。能統攝一切善法,能出生一切如來,故屬於善法中王。此為善法之王的菩提心,是成佛種子,原本含藏於一切眾生,八識田中,屬正因理心性。此理性,雖然眾生本有,如缺乏因緣的協助與激發,是不可能顯現的,故法華經說:「佛種從緣起,是故說三乘。」由佛的三乘教法的因緣啟發,則正因理心性顯,可證真性菩提;了因慧心性顯,可得實智菩提;緣因善心性顯,可成方便菩提。真性菩提,顯諸佛法身,可證法身德;實智菩提,成諸佛報身,證般若德;方便菩提,現諸佛應身,證解脫德。由於菩提心的發起,可得三菩提,可證諸佛三身,可獲諸佛三德秘藏。準是可知,發起菩提心的功德,實在不可思議。

「今言因緣,略有十種」。發菩提心的因緣很多,古往今來,學佛的人,甚至過去、現在的諸佛菩薩,最初發菩提心,皆各有其不同的因緣。而諸經所說關於發菩提心的因緣,亦多不同。今省庵祖師說:發菩提心的因緣,約略共有十種。

「何等為十」以下,是徵釋十種因緣。

「一者念佛重恩故」,人生於世,父母有養育之恩,師長有教導之恩,朋友有提攜之恩,眾人有互助之恩,但皆不及佛平等大悲,拔苦與樂之恩。因為眾恩,僅惠我於一時,佛恩卻惠我於永劫。眾生恩僅助我生活所需,解我現實的困苦;佛恩卻能除我煩惱逼迫,斷我生死憂患,令我享受無上菩提正法樂於永恆。故佛恩高如須彌,深如巨海,誠應發菩提心,修菩薩行,上求佛道,下化眾生,以圖報佛恩於萬一。所謂:「若不說法度眾生,畢竟無能報佛恩。」因此,為報佛重恩故,我們應發菩提心。

二者念父母恩故」,欲發菩提心,行菩薩道,必須憑藉現前四大色身,所謂:「借假修真」。但此色身,父母所生,哀哀父母,生我劬勞,故欲報親恩,當發菩提心。

「三者念師長恩故」,父母僅能生我色身,師長能生我慧命。如無世間師長教導,焉知做人的道理,又如何充實知識,何來謀生技能?如無佛教師長的開示與接引,如何懂得佛法,如何明自真理?又如何據理起行,斷惑證真?故親恩當報,師恩更要報,我們為念報師長的恩德,應當發菩提心。

「四者念施主恩故」,此是就出家僧眾言。出家人既不務農,亦不經商,生活所需,全憑施主供給。如無施主供養,如何解決生活所需?又怎能安心辦道?今能萬緣放下,專心修行,皆拜施主所賜。是以念報施主恩,應當發菩提心。

「五者念眾生恩故」,眾生恩有兩重關係,一是無量劫來,在六道中輪迴受生,皆有父母。是以一切眾生,可能是我們過去生的父母,皆有恩於我。其次是人不可能獨立生存,必須彼此互相依賴,互相供給,雖曰:士農工商,各司其職,似不相關,實則彼此互相協助,互有恩惠,故為念報眾生恩,應當發菩提心。

以上五種,是外在的因緣。學佛人必借助前五種外助因緣,始可以專心修行,成就道業。但學佛人之目的,志在了生脫死,然欲了生死,又當自尊自重,懺悔業障,改往修來,求證無生,續佛慧命。因此,以下五種:是發菩提心的內在因緣。

「六者念生死苦故」,眾生之苦雖多,其中最甚的莫過於流浪生死,求出無由。一切眾生,輪轉六道,此死彼生,彼死此生;生生死死,無有了期。尤其苦惱的是受業力所牽,時而牛胎,時而馬腹,一失人身,永劫沉淪,實在可悲。今既幸得人身,又得聞佛法,自當精進,勤求佛道,以謀解脫生死苦,超出離六道輪迴。是以為念生死苦,當發菩提心。

「七者尊重己靈故」,己靈,是指眾生自己本具的靈性。眾生本具的靈性,即是佛性,與佛無異。如華嚴經言:「善哉!善哉!大地眾生,皆具有如來智慧德相,皆因妄想執著,不能證得。」昔因無知,隨逐顛倒妄想,作業流轉,致使靈性隱沒,枉受生死痛苦;今既得聞佛性平等之理,自當珍惜,自當尊重,不該再自暴自棄,自甘墮落。應該力爭上游,進修佛道,積功聚德,使靈性顯現,佛性抬頭。是以為尊重己靈,當發菩提心。

「八者懺悔業障故」,懺是懺其前愆,悔是悔思其后過。業,是指我們身口意三業,業障,則包括煩惱障,業障,和報障。因煩惱而作業,因業而受報。故眾生由於無始時來,不知本具靈性,用諸妄想,起惑做業,因業感果,流轉三界六道,障生善處,障學善法,障出生死,障成佛道。今既求出輪迴,希望拾回靈性,覺悟成佛,自當懺悔往昔身口意三業所作吸種種罪業,誓不再造,以解除菩薩道上的一切障礙,希望順利進趣菩提,是以我們為懺悔業障,應當發菩提心。

「九者求生淨土故」,婆婆世界,屬於五濁惡世,雖然懺悔宿業,內障消除,但外在環境逼迫,惡友牽連,未證無生,難免為境所轉,故當求生淨土,見佛聞法,與諸上善人,俱會一處,學習進修覺道的方便,學習利益眾生的技巧,直至證無生忍,得不退轉,然後再來娑婆,廣度眾生,滿菩提願,是以為求生淨土故,應當發菩提心。

「十者為念正法久住故」,正法,指佛的正法,亦即是佛所說的教、理、行、果。若然佛所說的教理行果,能久住於世間,令善根眾生,因信得解,依解起行,因行而證。如是轉展傳受,何止有益於個人身心,更可改善社會,建立人間淨土,促進世界永久的和平,是以為令法久住,應當發菩提心。

(二)別釋發心十因

1)念佛重恩

云何念佛重恩?謂我釋迦如來最初發心,為我等故,行菩薩道,經無量劫,備受諸苦。

以下是特別詳細說此明發菩提心的因緣。第一種就是念佛重恩。十方諸佛,皆有恩於眾生,但娑婆世界眾生,由釋迦牟尼佛,直接教化,故但言:「釋迦如來」之恩。

釋迦是梵語,譯名能仁,意思是說:能施仁德以利他,是表佛的大悲。牟尼,譯名寂默,以其寂靜默然,故能內發智慧以自利,是表佛的大智。

如來,是佛果十種通稱一。如、是如如不動。六道眾生,依業受報,來三界六道受生,恆被「利、衰、毀、譽,稱、譏、苦、樂」八風所動,故來而不如。二乘聖人,斷我執煩惱,出分段生死,證真空涅槃,「觀三界如牢獄,視生死如冤家。」不肯再來三界度生,故如而不來。菩薩則不同於二乘,沉空滯寂,肯來入生死,度眾生,故非二乘之如;又不同於凡夫,隨業受生而來,而是乘願再來,故非凡夫之來。但有諸佛證理究竟,如理而來,成等正覺,利樂有情,因名如來。

又依如來三身言:「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見金剛經)是法身如來。「一切智名如,正覺明來」(轉法輪經)是報身如來。「乘如實道,來成正覺」(成實論)是應身如來。釋尊三身具足,因名如來。

「最初發心」,指婆婆教主釋迦牟尼佛,未成佛前,位居凡夫,與我等眾生無異,後因遇古之釋迦如來,降生人問,當時今之釋尊,身為陶師,名大光明。古之釋迦如來,知陶師學佛因緣成熟,於是率領座下舍利弗,目犍連,須菩提,富樓那等四大弟子,前往陶師家借宿一宵。陶師見佛及弟子,相好莊嚴,威儀具足,生歡善心,供養承事;佛為說法,即發菩提心,願將來成佛,如古之釋迦如來。當時四個助理工人,亦心生歡喜,願於陶師將來成佛時,為其座下弟子。今之釋尊,即當時的大光明陶師,今之舍利弗、目犍連、須菩提及富樓那,即當時助理陶師的四位工人。今省庵祖師言:「謂我釋迦最初發心」,是指釋尊於久遠劫前,在古之櫸迦如來時,發菩提心言。

「為我等故行菩薩道。」釋尊之所以發菩提心,行菩薩道,目的在救度眾生,願代眾生受苦,因此,自從發菩提心後,經無量劫,行菩薩道,難行能行,難忍能忍,受苦無量。故言:「經無量劫,備受諸苦。」

我造業時,佛則哀憐,方便教化,而我愚癡,不知信受。

初句明自己所作惡因。佛見眾生,由於無知,造諸五逆十惡等不善業時,生大悲心,悲哀愍憐,用種種權巧方便,施以教化,欲令眾生,止惡行善,可惜我等愚痴固執,不肯信受,不知悔改。

我墮地獄,佛復悲痛,欲代我苦;而我業重,不能救拔。

眾生既不知信受佛法,不肯改惡從善,既造諸惡業,則由惡業之因,必招感地獄苦果。佛見眾生,執迷不悟,作諸惡業,墮落三塗,更加悲傷痛惜,甚至願意以身代受。如八大人覺經說:「願代眾生,受無量苦。」可惜因果定律,自作自受,不可替代,是以佛雖慈悲,亦無法救拔我等業障深重的眾生。

我生人道,佛以方便,令種善根,世世生生,隨逐於我,心無暫捨。

是說諸佛慈悲,不捨眾生。當我等地獄報盡,再生人道時,佛仍然慈悲不捨,復以種種權巧方便,為我等說法,令我等種植善根,甚至生生世世,隨逐我等左右,教化提攜。雖然我等業障深重,不肯接受佛的教化,佛亦心心念念,思以挽救,絕無暫時放棄教化捨離我等之心。

佛初出世,我尚沉淪,今得人身,佛已滅度。

祖師自悲,生不逢時。佛初出現世間,於印度八相成道之時,我等尚因惡業牽連,沉淪三塗,無緣見佛聞法,痛失解脫良機。今雖惡報已盡,得生人間,回復人身,可是佛早已入滅,無福親近供養承事。所謂:「佛出世時我沉淪,今得人身佛滅度,懊惱此身多業障,不見如來金色身。」能不遺憾?

何罪而生末法,何福而預出家,何障而不見金身,何幸而躬逢舍利。

此是祖師自述內心悲喜的情懷。師說:雖然我因罪障因緣,生於末法,不能親見佛的金色身,親聞佛的教化,但又慶幸今於末法時代,懂得捨俗出家,修持佛的正法,得列為三寶之一的僧寶之數,更有福於今日躬逢佛的真身舍利,頂禮供養,得以滅罪生福,實是不幸中之大幸。

如是思惟,向使不種善根,何以得聞佛法?不聞佛法,焉知常受佛恩。

「如是」,指於悲喜交集之餘,心中不免思惟,慶幸自己宿生曾種善根,否則,今生何由得聞佛法?不聞佛法,又焉知自己多生多世,曾經受佛的深恩?

此恩此德,丘山難喻,自非發廣大心,行菩薩道,建立佛法,救度眾生。縱使粉身碎骨,豈能酬答?是為發菩提心第一因緣也。

此總結念佛重恩,應發菩提心。諸佛修因,累劫行菩薩道時,施於眾生的恩德,高逾須彌,深如巨海,誠非邱陵山岳可能比喻,非發菩提心,行菩薩道,實無以報答佛此恩此德於萬一。如華嚴經說:「假使頂戴經塵劫,身為床坐遍三千,若不說法度眾生,畢竟無能報佛恩」。是以省庵祖師言:「此恩此德,邱山難喻」若然不發廣大心,行菩薩道,學佛的平等慈悲,饒益法界有情;則縱然粉骨碎身,亦難酬答佛恩於萬一。

「行菩薩道,建立佛法,救度眾生」,是菩提心的內容。以平等慈悲之心,實踐菩薩道中,六度,四攝,及諸波羅密法門,使佛正法,廣宣流布,建立正法幢於世間,以救度世間一切苦惱眾生。如是自利兼他,自然可以覺悟成佛。文中「自非」,「豈能」,皆是反顯之詞。我等曾受佛深恩的弟子,若非發菩提心,行菩薩道,弘揚佛法,廣度眾生,即使粉骨碎身,亦難以酬答佛恩。是以念佛重恩,為發菩提心的第一種因緣。

2)念父母恩

云何念父母恩?哀哀父母,生我劬勞,十月三年,懷胎乳哺,推乾去濕,嚥苦吐甘,才得成人,指望紹繼門風,供承祭祀。

為報佛恩,非發菩提心,行菩薩道不可。然行菩薩道,又非憑藉父母所生的色身不為功。父母不但生我,且養我育我,教導我,此恩此德,豈可不報?中國古人,力倡孝道,所以說:「百行孝為先」,而佛教更重視孝道。雖然,佛教主張人割愛辭親,出家修行,但此舉并非違背孝道,更非不報親恩。反而是更積極於孝道,廣報親恩。

佛經說:「大孝釋迦佛,累劫報親恩。」佛教報恩,不止於今生父母,同時念及過去,甚至未來父母。今生父母,固應孝敬,過去父母,甚至未來父母,亦應孝敬。人道中父母應該孝敬,其他五道中的父母,亦應孝敬。然欲孝敬三世父母,盡報六道父母的恩德,非發菩提心,行菩薩道不可。是以念報父母恩,為發菩提的第二種因緣。

念及父母深恩,內心不覺悲戚不已,故言:「哀哀父母,生我劬勞。」十月懷胎,固然辛苦,及胎兒出世,三年哺養期間,母親「推乾去濕、嚥苦吐甘」,不知付出多少心血,精神,時間,以及金錢,撫養教導,然後才得長大成人。一般父母對於子女的希望,當然是聰明才智,能繼紹父業,甚至飛黃騰達,光宗耀祖。此外就是:「生有所養,死有所葬。」不忘春秋二祭,使一脈香煙,綴承不絕。若然子女,自甘墮落,一事無成,或不能生兒育女,繼承香火,或子女對自己不孝,不敬,則抱憾終身,甚至死不瞑目。故言:「祇望紹繼門風,供承祭祀。」

今我等既已出家,濫稱釋子,忝號沙門,甘旨不供,祭掃不給,生不能養其口體,死不能導其神靈,於世間則為大損,於出世又無實益。途既失,重罪難逃。

此說明出家人未能盡世俗為人子者應盡的責任。出家,即割愛辭親,捨棄世俗之家,進入佛門,成為釋尊座下的弟子。阿含經言:「四河入海,同一鹹味,四姓出家,同稱釋子。」是以凡是出家,為佛弟子的人,皆名釋子。但釋子亦有釋子應盡的義務與責任。若然出家,未能嚴守禁戒,如說修行,未能弘法利生,度己度人,則有失釋子的職責,僅足濫於充數,名稱上是釋子而已。故言:「濫稱釋子」。

沙門是梵語,譯為勤息,是出家人的通稱。意思是說:出家釋子,應該晝夜六時,勤修「戒定慧」三學,息滅「貪瞋痴」三毒。沙門有四種:

一勝道沙門:即能勤修三學,息滅三毒,自斷煩惱,成就自覺勝道的沙門。

二示道沙門:能以自証真理,開示他人,令他人得入聖道,如舍利弗等諸大弟子。

三命道沙門:又名活道沙門,即依佛出家,能多聞佛法,止惡修善,內調煩惱,使智慧的命根生長。如阿難等深入經藏,智慧如海。

四污道沙門:即是壞道沙門。指犯戒比丘,濫受信施。前三種是名符其實的沙門,後一種只是忝號沙門而已,實非真正的沙門。

清朝佛教,龍蛇混雜,能真正號稱釋子,號稱沙門的出家人不多。省庵祖師見當時的一般僧眾,既不肯如說修行,勤修戒定慧,息滅貪瞋痴以自利;更不能弘揚法,開示眾生以利他。反而扳緣權貴,追逐名利,毀諸梵行,故言:「濫稱釋子,忝號沙門。」此等沙門,何止未盡佛子應有的責任,抑亦未盡為人子的責任。因為,為人子者,父母在堂,應晨昏定省,供養珍餚,以滿其口腹,以補充其體力。父母亡,則葬之以禮,春秋二祭,所謂:「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禮。」今因出家,遠別鄉井,辭別父母,「甘旨不供,祭祀不給,生不能養其口」,若然道業成就,尚可以導父母之靈於善道,或荐導父母先靈,早登極樂。

黃檗禪師等。檗禪師,字希運,二十歲出家,五十歲未歸。家中慈母,因念愛子,時常感傷流淚,致雙目失明,仍念念不忘其子,逢出家人到訪,必設齋供養,並親自動手為出家人洗腳。因為其子希運禪師,左腳有一痣。其母希望在為出家人洗足時,以辨認是否兒子。有一天希運禪師路過故鄉,被其母請回家中供養,並親為其洗足。禪師恐被母摸著紅痣,不能脫離母子私情,因此,將右腳給其母親洗兩次,使其母親當面錯過。雖然,其母曾向其查詢兒子的行蹤,並說於三十年中,因憶念兒子,以致雙目失明,但希運禪師,仍然硬著心腸,不肯認母。只說:「你的兒子我是認識的,他現在在山西。」其母托他帶信,教兒子回來一次,以慰其思念之情。

希運走時,離家不遠,遇見熟人,此人來對其母說:「你的和尚兒子回來了,你應該很高與,因何不留他多住幾天?」此時其母,始知剛才那個和尚,就是他的兒子,趕緊向西追去,追至清福河,因雙目失明,墮溪淹死。當時希運禪師,正在渡河,救母不及,悲傷而言:「一子出家,九族生天,若不生天,諸佛妄語。」就在河邊為母舉行火葬,舉火時為母說法:「我母多年迷自性,如今華開菩提林,當年三會若相值,歸命大悲觀世音。」

時兩岸觀眾,見其母親現形於煙火中,轉作男身,昇天而去。一夜,夢見其母說:「當年若受你一粒米,當墮地獄,何有今天?」再拜而去。這就是憑藉個人的道力,超荐母親的見證。可惜今之出家人,既未能弘法利生,亦未能精進辦道,僅濫稱釋子,忝號沙門,未存道力,父母生不能養,死不能葬,更未能憑藉自己的道力,導父母識神生天,對於世間的孝道言:是為損失孝道的職責;對於出世間的道業言:又未能得到實益。可謂「兩途皆失」,實在罪過,無法逃避責任,故言:「兩途既失,重罪難逃。」

如是思惟,惟有百劫千生,常行佛道,十方三世,普度眾生。則不惟一生父母,生生父母,俱蒙拔濟;不惟一人父母,人人父母,盡可超升。是為發菩提心第二因緣也。

以下是結成應發菩提心的因緣。「如是思維」指想念到「兩途既失,重罪難逃」,能不深感內疚,而思有以補救?然補救之法,最好就是發菩提心,行菩薩道,廣度眾生,令自己與他人的父母俱得度。蓮池大師說:「父母恩重,過於山邱,三鼎三牲未足酬,親得離塵垢,子道方成就。」是以唯一補救的方法,就是發願自今以往:「百劫千生,常行佛道。」

佛之道無他,唯上求下化而已。若能發願,生生世世,上求佛果菩提外,即於「十方三世,普度眾生」,常行菩薩道,然則:不惟一生父母蒙受其益,得以超度,即生生父母俱蒙拔濟。何止自己一人父母得以超昇,即人人父母,亦盡可超昇。因為無論今生,或多生父母,無論自己或他人的父母,凡未能超越三界,了脫生死者,無量劫來,或在此界,或在他方,六道受生,恆處生死輪迴受苦,無法出離。今既悔悟以往,未盡人子、釋子之責,而發願自今以後,生生世世,上求佛道,下化眾生,令六道眾生,皆沾佛法利益,盡得出離生死苦海,共登佛道彼岸,自然可以報答自他三世六道父母的恩德。因此,念父母恩,是發菩提心的第二種因緣。

3)念師長恩

云何念師長恩?父母雖能生育我身,若無世間師長,則不知禮義;若無出世師長,則不解佛法。不知禮義,則同於異類;不解佛法,則何異俗人。

父母雖然生我,養我,使我長大成人,但關於學問知識,謀生技能,皆賴師長教導,是以師恩用於第三。

師長可分為二:一是世間師長執掌智育,及德育的職責。二是出世間師長,盡覺世牖民,拔苦與樂的義務。人無世間師長教育,何止無法培養德智,增長知識技能,以創基立業,且不知禮儀,不懂廉恥,將類於禽獸。人無出世間師長教導,既不能進德修業,明心見性,覺悟成佛,利己利人,更不能超越三界,而永劫沉淪,輪轉六道生死,長期受苦。故省庵祖師言:「若無世間師長,則不知禮義,若無出世師長,則不解佛法。不知禮義,則同於異類,不解佛法,則何異俗人。」

當今之世,私慾氾濫,曲解自由,毀棄正義,不認道德,不知禮教,致使人與人之間相處,日益艱險,人與人爭,國與國爭,時刻昇級,人生苦惱,社會混亂,亦與時俱增。追究其原因,皆由世間師長,偏於知識的灌輸,忽視德育的培養所致。特別是末法時代,佛門龍蛇混雜,邪師說法,如洹河沙,正見不申,正法不揚,致使世人不明因果,不守戒律,不懂佛法,不知修行,不肯利他,不得解脫。皆因出世間師長,未能克己自修,未能積極濟世,未盡弘法利生的責任所致。

今我等粗知禮義,略解佛法,袈裟被禮,戒品沾身,此之重恩,從師長得。若求小果,僅能自利,今為大乘,普願利人,則世出世間二種師長,俱蒙利益。是為發菩提心第三因緣也。

此結成念報師恩,為發菩提心的因緣。世間禮義繁多,如接待之禮,嫁聚之禮,喪祭之禮等等。且往往因時、因地、因人而殊,若想精確盡知,世間各國民族的種種禮儀,實不可能,故言:「粗知禮儀」,是明世間師長之恩。

佛法深奧微炒,廣大無涯,三乘五乘,各宗各派,即使竭盡畢生精力,亦無法盡解。何況人的智慧有限,時間有限,所知障特別重。所謂:精通三藏,實是再來菩薩的事,并非一般凡夫俗子,或初發心出家的人所能及。但能略解佛法,懂得修行,知因識果,已然不易。故言:「略解佛法」,此顯示出世間師長的恩德。

「袈裟」,譯名解脫服,或言壤色衣。有五衣、七衣、大衣之分。佛制比丘,比丘尼,三衣不離身。「戒品」指佛所制種種戒律,沙彌、沙彌尼、固有其戒律不同,比丘,比丘尼,亦各有其應守的戒律,此外有在家五戒,菩薩戒等,品類眾多,因名戒品。

無論在家或出家的佛弟子,在求戒時,必須由戒師傳授及證明,始得戒體,始可以身披袈裟,顯示僧相;或記別在家修行,與世俗人有異。是以袈裟披體,戒品沾身是說明求戒時,三師七證的恩德。 因身受世出世間的師長,以及求戒時三師七證等數重恩德,故言:「此重恩從師長得」。

「若求小果,僅能自利」,是指小乘聖人的意向。小乘阿羅漢、辟支佛,所證的解脫道,但能自利,未能利人,因名小乘。師恩浩蕩,豈是僅證小果,但求自利,可能酬報?是以今為報師恩,誠應立志勤求大乘,發菩提心,行菩薩道,「普利人天」。普利人天,即「眾生無邊誓願度」。若能度盡眾生,則世出世間二種師長,俱蒙利益,自可總報師恩。是以念報師恩,是發菩提心的第三種因緣。

4)念施主恩

云何念施主恩?謂我等今者,日用所資,並非己有。二時粥飯,四季衣裝,疾病所需,身口所費,此皆出自他力,將為我用。

「施主」,梵文陀那缽底,陀那,譯名施,缽底譯名主,合稱施主。簡稱檀那,或檀越。意思是:布施供養三寶,能超越貧窮苦海。翻譯名義集曰:「梵語陀那缽底,唐言施主,今稱缽那,訛陀為缽,去缽底留那也,又稱檀越者,檀即施也,此人行施,越貧窮海。」在家佛弟子,因尊敬三寶,以飲食財物,布施供養,令出家人,衣食無憂,以安心辦通,成為出家人的助道因緣,理應感恩圖報,故施主恩居第四。

衣食住行,是人生存必備條件,雖身出家,亦不例外。若缺乏衣食,及居住環境,或失卻行動自由,絕不可能修行辦道,或弘揚佛法。世間人,無論士、農、工、商,終日奔波勞碌,熙往攘來,無非是為解決衣、食、住、行的問題。佛陀為使出家弟子,能專心辦道,及集中精神,從事弘法利生的工作,亦為令在人家佛弟子,有機會廣種福田,因制戒出家弟子,不得從事世俗各項謀生事業,不得積蓄金錢,日常生活一切所需,皆由在家佛弟子供給。

佛遺教經言:「持淨戒者,不得販賣貿易,安置田宅,畜養人民,奴婢畜生,一切種植,及諸財寶。」又云:「於四供養,知量知足。」四供養,是飲食,衣服,臥具,醫藥。出家人,飲食,衣服,臥具,醫藥,皆由施主供給。故省庵大師言:「日用所資,並非己有,二時粥飯,四季衣裝,疾病所需,身口所費,此皆出自他力,將為我用。」

彼則竭力躬耕,尚難糊口;我則安坐受食,猶不稱心。

此陳述世人謀生不易,而出家人坐享其成,若不發心修行,實有負施主,將難逃果報酬還。「彼則竭力躬耕,尚難糊口」,是指農夫施主。貧農之家,披星戴月,日晒雨淋,墾土鋤地,勞苦耕耘,結果,除去交給田主租值,及種子肥料等開支,所餘五谷,尚不足以維持一家數口溫飽。然出家之人,則坐享其成,受彼飲食供養,有時猶感未能稱心滿意,特別是中國大叢林寺院中的清眾,往往是十指不沾水,百事不操心,茶來伸手,飯來張口。回顧貧農勞苦終日,尚難糊口,能無愧於心?

彼則紡織不已,猶自艱難;我則安服有餘,甯知愛惜。

是指織工施主。紡是紡紗,織是織布。現代紡織業,非常發達,出產布類,品種繁多,精美絕綸,而製造成衣,亦用機器裁剪綴紉,既精美,又省力,可是古之紡織業,則尺縷寸絲,皆由人工製造,貧苦之人,終年辛勞,往往衣不蔽體,生活維艱。而出家人,則安然享用四季衣服,尚有多餘,寧知得來不易,而加愛惜?本來佛制僧眾,三衣一缽度春秋。但佛教傳入中國,由於風俗習慣不同,四季氣候冷暖不一,故僧衣亦分四季厚薄。不過,理應知足,但求蔽體禦寒,不應貪美求多。

彼則蓽門蓬戶,擾攘終身;我則廣宇閒庭,悠游卒歲。

指寒苦施主言。貧窮人家,用茅草竹木所造成簡陋之室,名蓽門蓬戶。由於家貧,終日勞碌,為口奔馳,故言:「擾攘終身」。而出家人憑佛之福,棲身之處,是廣大寬敞的寺院,庭園幽深清雅,優哉悠哉,度其歲月,環境如斯,若不及時修行,何止可惜,簡直是愧對施主。

以彼勞而供我逸,於心安乎?將他利而潤己身,於理順乎?

此以僧俗比較,激勵道心。彼勞,指農夫,織工,及窮苦人家,以勤勞辛苦所得衣食,財物,用以供養三寶,令我等出家僧人,衣食無缺,過著清閒安逸的生活,若不精進修行,能於心安乎?又彼等農工窮人,從辛勞勤苦中所得的利潤,自己省吃儉用,用來供養滋潤我等身體,使我等出家人,得以溫鮑,若然懈怠放逸,不知進修,於理順乎?

本來,貧農苦工,及一切貧窮之人,皆由宿世慳貪,不肯布施所致。今若能勤苦積財,用以供養三寶,正是在福田中播種,將來必得富貴收獲,將可超越貧窮苦海。何況在家佛弟子,四事供養三寶,是盡在家佛弟子,護法的責任。如果出家僧人,亦能勤苦修行,將所積功德,迴向施主,或精研教典,以法布施施主,或廣度眾生,以盡弘法利生,續佛慧命的責任,正是各司其職,各盡其責。雖受其供養,亦可心安理得,無需愧咎自責。否則,信施難消,來世必需酬還。

自非悲智雙運,福慧二嚴,檀信沾恩,眾生受賜;則粒米寸絲,酬償有分,惡報難逃,是為發菩提心第四因緣也。

「自非」是從反面假定。上求佛道以自利,是運智;下化眾生以利他,是運悲。利他是修幅,自利是修慧,自利利他是因,「福慧二嚴」是果。菩薩修因,廣修六度,四攝,可令「檀信沾恩,眾生受賜。」當其二利究竟,福慧二嚴,佛道可期時,更能使所有檀越信施,皆沾佛法恩光。令六道四生,共受佛法恩賜。

假如:若不發菩提心,行菩薩道,而懈怠放逸,則信施難消,即粒米寸絲之少,來生仍需酬還,而且在酬償宿債時,必有一定的分量,絲毫不能幸免,絕對不可以逃避因果惡報。故古德說:「施主一粒米,大如須彌山,食而不修行,披毛戴角還。」能不怵然驚心?

據說:昔日有一僧人,隱居山中茅屋,一心修習禪定,以求明心見性;其生活所需,皆由其信徒母女二人供養。豈料寒暑迂易,轉瞬二十載,仍未悟道,心生慚愧,欲往他方參學,與徒辭行。其徒誠意挽留,願終身供養。師以心地未明,信施難消;且為了生脫死,非外出參學,訪求善知識指導不可。

母女二人,見師去志已決,唯有懇請師多留數日,以便做一納衣與師禦寒。師允其所請,母女二人歸家,即裁縫納衣,一針一句阿彌陀聖號。衣成,再包四錠馬蹄銀子,送師做路費。師受其供,並決定次日起行。當晚,仍然坐禪如故。半夜,忽有一青衣童子,手執旗幟,隨後數人鼓吹而來,同時有數人,扛一朵大蓮華,至師前,童子請師上蓮台。禪師心想,數十年來,只修禪定,未修淨土,何以接往西方?恐怕是魔來擾亂,置之不理,童子再三勸請,並謂時限已到,不可久延。禪師取一引磐,插在花台,時候已到,彼等鼓吹而去。

次晨,其徒母女家中,馬母產下一引磐。馬夫以為怪事,告知主母。母女二人,認得引磐,是師傅之物,不知何因而入馬腹?不覺驚疑,遂往師處,問師曾遺失何物?師言:「不失。」母女二人,出引磐言:「此是師物,何以從馬腹出生?」其師見物聞言,汗流浹背,而作偈言:「一襲納衣一張皮,四個元寶四個蹄,若非老僧定力足,幾為汝家作馬兒。」遂告以夜間所發生之事,並將納衣及銀錠還徒而去。由此故事的啟示,出家人何止要如法修行,精進道業,還要明心見性,自利利他,始可消受信施供養;否則,非酬還不可。所以,為報施主恩,是發菩提心的第四種因緣。

5)念眾生恩

云何念眾生恩?謂我與眾生,從曠劫來,世世生生,互為父母,彼此有恩。今雖隔世昏迷,互不相識,以理推之,豈無報效。

眾生,指含有知、情、意的生命而言。此有情生命,由外在的地、水、火、風等色法,及內在的受、想、行、識、等心法,種種因緣條件和合而成,故名眾生。眾生遍於十法界,天上是著樂的眾生,修羅是瞋癡的眾生,三途是受苦的眾生,人道是苦樂交參的眾生,二乘是自了生死的自利眾生,菩薩是自利兼他的大道心眾生,佛是福慧具足的無上眾生。今言眾生,除佛以外,指九法界眾生。九法界眾生,自從無始時來,迷失本性,流落生死,生生世世,於六道中,曾互為父母眷屬,彼此互相有恩。故省庵大師言:「謂我與眾生,從曠劫來,世世生生,互為父母,彼此有恩。」

一切眾生,雖然曾經互為父母眷屬,但因隔陰之迷,又沒有宿命智,因此彼此互不認識。即使是現實生活中,或因事隔多年,或因腦部受傷,失去記憶,對於自己親人,亦不復認識,何況事隔多生多世?佛經說:阿羅漢聖人,轉生人間,尚有隔陰之迷,而菩薩亦有出胎之昏,不過彼等聖人,憑藉往昔善根功德,一遇機緣,即可恢復記憶。我等凡夫,長期淪落生死,生生世世,改頭換面,自然互不認識。但「以理推之」,確曾互為父母眷屬,「彼此有恩。」豈能不念恩圖報,以酬其勞,故言:「豈無報效」。

今之披毛帶角,安知非昔為其子乎;今之蝡動蜎飛,安知不曾為我父乎。

是約畜道眾生言。根據六道眾生,曾互為父母眷屬之理類推之,則今之披毛帶角的豬馬牛羊等一般家畜,甚至虎、豹、豺、狼等野生動物,安知不是我們往昔生中的父母或子女?而今之蠕動蜎飛等昆蟲螞蟻,飛鳥之類,又安知於多生多世中,不曾為我等父母眷屬?

每見幼離父母,長而容貌都忘,何況宿世親緣,今則張王難記。

此引用譬喻來說明,現實生活中,嬰兒出生後被人領養,及其長大成人,面對親生父母,亦不認識;或幼年離家,遠寄他國,對於父母音容,及一切親人,亦難記憶。如杜甫詩云:「少小離家老大回,鄉音無改鬢毛衰,兒童相見不相識,笑問客從何處來?」今生尚且如此,何況宿世曾有親眷之緣,而今則改頭換面,改姓換名,或張或王,實難記憶。

彼其號呼於地獄之下,宛轉於餓鬼之中,苦痛誰知,飢虛安訴?

是約地獄及餓鬼道中的眾生,曾經是過去父母眷屬,因造惡業,中今受苦果,無處申訴。在地藏經地獄名號品中說:有種種不同的地獄,其中八寒八熱地獄,以及無間地獄,罪人受苦不已。我等宿生父母,處於地獄受苦,號哭大叫時,我等在人間的子孫,有誰能知?至於餓鬼道中的眾生,常受饑餓逼迫之苦,宛轉哀鳴,又能向誰申訴?佛經言:不信因果,不敬三寶,不修善法,不肯布施,慳貪成性的人,死必墮落餓鬼道中受苦,千百年不聞槳水之名,即遇美食,由於業力所感,飲食變成鐵丸,清水變成濃血。

佛在世時,有一餓鬼,求佛慈悲,救其飢渴。佛言:「河水甚多,何以不喝?」鬼言:「在我看來,是又髒又臭的濃血,如何下嚥?」佛愍其苦,運用神通,使其見是水,得以解渴。當鬼向佛道謝時,佛言:「汝過去生中,由於不信因果,不敬三寶,慳貪成性,不肯助人,致受餓鬼飢渴之報。今當懺悔業障,改過自新。鬼受佛教,至誠懺悔,痛改前非,發願:「若得為人,必樂善好施……。」由於真誠懺悔,及憑佛力加被,終得解脫餓鬼之苦,轉世為人。

又目犍連尊者的母親,因謗三寶,及慳貪罪,墮在餓鬼道中受苦。目連用天眼觀見,即運用神通,以飯供母,以救其飢渴之苦。豈料其母手觸飯碗,飯即變成火炭,不能食用,目連悲傷懊惱,請教於佛。佛言:「汝母罪業深重,非汝一人之力能救,必須仰仗十方賢聖僧力,始可救拔。」遂教目連,建設盂蘭盆勝會。

我雖不見不聞,彼必求拯求濟。非經不能陳此事,非佛不能道此言;彼邪見人,何足以知此。

我等凡夫,雖末得天眼通,及天耳通,不能看見餓鬼道中的眾生,為饑渴所逼之苦,亦不能聞地獄中眾生悲慘呼號,但可想像彼等受苦之時,必然求拯求濟。

或問,既末親見親聞,又焉知彼等眾生,在地獄餓鬼道中受苦?又焉知彼等受苦眾生,是我等過去父母眷屬?省庵大師答言:「非經不能陳此事,非佛不能道此言。」意思是說:我等雖然不見不聞,但佛經中多有陳述此事。如阿含、悲華、地藏等經,皆有陳說因果報應,以及三惡道眾生受苦之事。經是佛說,佛證一切智,五眼圓明,能知能見,何況佛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見金剛經)絕不欺誑,妄語騙人,我等誠應深信因果輪迴報應,實有其事。

邪見,指印度斷常二見外道。知此,指因果輪迴,六道報應之事。印度有一種斷見外道,說人死如燈滅,既無善惡之報,亦無輪迴之事。另一種常見外道,則說人將永遠是人,畜永遠是畜,不可能人畜輪轉。至於人畜之分,亦非由善惡業力使然。二皆毀棄因果,不知依惑造業,依業感果之理,不知隨善惡業緣,受報好醜,一切皆是自作自受之事。這種邪見謬論,誤己誤人,為患無窮。故省庵大師言:「彼邪見人,何足以知此。」

是故菩薩觀於螻蟻,皆是過去父母,未來諸佛,常思利益,念報其恩,是為發菩提心第五因緣也。

以下是結念眾生恩,為發菩提心的因緣。「是故」是承上起下之詞,前文言地獄、餓鬼。今言:「觀於螻蟻」是指畜生。既然地獄與餓鬼道中眾生,可能是我等宿生父母,則畜生道中眾生,又何獨不然?以是之故,證得法眼的菩薩,得世俗智,能觀畜生道中眾生,微小輕賤的螻蟻,亦可能是我等宿世父母,因為螻蟻的形骸雖小,然其本具佛性,並未減少,與十方諸佛所證無異。皆具有如來智慧德相,祇因一念迷失真心,起惑造業,隨業感報,墮落畜生道中,受螻蟻身而已。若然罪報業盡,當轉生為人,若然遇善知識指示接引,聞法修行,必然成佛。

然則,我等傷害畜生,小如螻蟻,亦等如傷害過去父母,未來之佛,罪孽非常深重。根據此理,何止不忍,亦不敢傷害畜生道中的過去父毋,以及未來諸佛,反而應該常思利益救濟,令畜生道中眾生,得沾佛法利益,早得解脫三塗之苦。是以念報眾生恩,為發菩提心的第五種因緣。

6)念生死苦

前五種發菩提心的因綠,是由外境而發。以下五種,是個人內在的切身問題,若不發菩提心,不獨無法出離苦海,且辜負自己本具靈性。因此,為了解脫生死苦,為了尊重己靈,回復真性,覺悟成佛,自當懺悔業障,求生淨土以自利,令正法久性以利他。無論為求自利,抑或利他,皆應發菩提心,行菩薩道。是為以下五種發菩提心的因綠。

云何念生死苦?謂我與眾生,從曠劫來,常在生死,未得解脫。人間天上,此界他方,出沒萬端,升沈片刻,俄焉而天,俄焉而人,俄焉而地獄,畜生,餓鬼。

一切有情,由眾緣和合而生的生命,極其短暫。所謂「無常迅速」。百年光陰,轉瞬即逝,當人一期壽盡,不得不死。雖然,人皆怕死,但世人誰能幸免一死?若然僅此一死,尚可忍受。可惜死而復生,生而復死,生生死死,死死生生,於三界六道中,或昇或沉,輪迴不已,求出無期,苦惱無量。是以佛教視生死是人生的苦本,亦是人生的大事。我們欲想避免輪迴,超越三界牢獄,徹底取消生死的痛苦,獲得生命永恆的快樂,除非覺悟成佛。然欲成佛,非發菩提心,上求下化,利己利人不可。是以念生死苦,亦是發菩提心因緣之一。

「云何念生死苦?」是徵問,「謂我與眾生」以下是解釋六道眾生依正二報之苦。「謂我」是代表每個人,「眾生」則包括人畜,甚至六道眾生。意思說:我與六道眾生,自無始時來,長期在六道生死中,此死彼生,彼死此生,生生死死,永無終止,恆受生死縛束,不得自由。故言:「謂我與眾生,從曠劫來,常在生死,不得解脫。」

「人間天上,此界他方」是眾生生死輪迴之處,屬於依報。「出沒萬端,升沈片刻,俄焉而天,俄焉而人,俄焉而地獄、畜生,餓鬼。」是生死輪迴的主體,屬於正報。因為阿修羅道眾生,四類受生,為人、天、鬼、畜、所攝,故文中僅言五趣,實指六道眾生。眾生由業力所牽,於三界六道中受生,或生天上,或生人間,或生此界,或生他方,三界飄零,六道升沈,無固定棲止之處。

又眾生因善惡業緣,受報好醜,時而上升人間天上,時而下墮地獄鬼畜三途,於三界六道中,頻繁往返,無由解脫。「片刻」「俄焉」是形容六道眾生生命的短暫,無論上升或下沉,皆無常迅速,轉瞬即逝。

黑門朝出而暮還,鐵窟暫離而又入,登刀山也,則舉體無完膚。攀劍樹也,則方寸皆割裂。熱鐵不除飢,吞之則肝腸盡爛,烊銅難療渴,飲之則骨肉都靡。利鋸解之,則斷而復續,巧風吹之,則死已還生。

以下詳述地獄眾生的苦況。「黑門」,「鐵窟」,皆指地獄言。由於地獄位居下方,闇然無光,故名黑門。加以重重禁鎖,故言鐵窟。此即是佛經所說:鐵圍山內的大小地獄。作惡眾生,於地獄中業報剛盡,受苦既畢,得出黑門;但惡性不改,作惡如故,又因作諸惡業,再墮地獄受苦。如現實社會中的罪惡分子,不知悔改,犯案壘壘,剛刑滿出獄,又再作案,再次入獄。故言:「黑門朝出而暮還,鐵窟暫離而又入。」

「登刀山」以下,是形容罪人於地獄中受刑的情形。刀山、劍樹、熱鐵,烊銅、利鋸,皆是刑具。燒紅的鐵丸,燒熔的鋼汁,二皆不能充饑止渴,但罪人在飢渴交逼中,加以業力驅使,取而食之、飲之,結果,熱鐵不但不能除飢,反而「吞之則肝腸盡爛」。烊銅不能止渴,反而飲之則「骨肉都靡」。「利鋸解之」,是用利鋸支解罪人的身體。當身體被利鋸肢解時,自然魂斷命終,但因惡業深重,非一死便可了結。是以被支解的罪人,雖已暈死,由業力之風輕巧一吹,便死已復生,繼績一次又一次的接受利鋸解體之苦。如地藏經言:「一日一夜,萬死萬生,求一念間,暫住不得。」故言:「巧風吹之,則死已還生。」

猛火城中,忍聽叫嚎之慘,煎熬盤裏,但聞苦痛之聲。冰凍始凝,則狀似青蓮蕊結,血肉既裂,則身如紅藕華開。一夜死生,地下每經萬遍,一朝苦痛,人間已過百年。

此形容罪人在八熱八寒地獄中受刑的慘況。地獄大致可分三類:

一、根本地獄:指八大地獄及八寒地獄。八大地獄是:一等居地獄、二黑繩地獄、三眾合地獄,四號叫地獄,五大叫地獄,六炎熱地獄,七大熱地獄,八無間地獄。大智度論則名為活大地獄,黑繩大地獄,合會大地獄,叫喚大地獄,大叫喚大地獄,大熱地獄,大熱大地獄,阿鼻大地獄。

八寒地獄是:一頞浮部陀,譯名皰,由極寒逼身而生。二尼剌罪浮陀,譯名胞頗,由嚴寒逼身使所生之頗裂開。三阿羅羅,四阿婆婆,五喉喉,三種都是被嚴寒逼迫,所發出寒顫之聲。六嗢缽罪,譯名青蓮華,嚴寒逼身,使身上所生之胞頗分裂,如青蓮色。七缽特摩,譯名紅蓮華,罪人身頗折裂,如紅蓮華。八摩訶波頭摩,譯名大紅蓮華。罪人受嚴寒所逼,身頗分裂,似大紅蓮華。如涅槃經言:「八種寒冰地獄,所謂:阿波波地獄,阿吒吒地獄,阿羅羅地獄,阿婆婆地獄,優缽羅地獄,波頭摩地獄,拘物頭地獄,分陀利地獄。此八熱八寒地獄原語,見名義大集。

二、近邊地獄:指十六遊增地獄,即是十六小地獄,為八熱八寒大地獄的副獄。大智度論說:「如是等種種八大地獄,復有十六小地獄為眷屬。八寒冰,八炎火。其中罪苦不可見聞。八炎火地獄者,一名炭坑,二名沸屎,三名燒林,四名劍林,五名刀道,六名鐵剌林,七名鹹河,八名銅橛。」八大地獄是重重豎立,八寒地獄則依次橫列,十六遊增小獄,是八大八寒地獄的附屬。

三、孤獨地獄:是在山間曠野,樹下空中等。此外,十八泥犁經言:有十八地獄。今省庵大師說:「猛火城中忍聽叫嗥之慘」,是指罪人在八大地獄中受苦,當大熱水逼身時,所發出極其悽慘悲號之聲。

「冰凍始凝」,指八寒地獄中,當冰凍開始凝結時,眾人受嚴寒所逼,身「狀似青蓮華蕊結」,不但膚色青瘀,而且所生之胞頗,猶如蓮華含苞待開的華蕊,及其血肉分裂,則身形猶如紅蓮華之盛開,由青變紅,由紅變極紅,痛極而死。死又復生,生生死死,死死生生,一夜之間,不知經過多少次生死。況且地獄眾生,壽命特別長。

俱舍論言:人間五十年,等如四天王天人一日夜。而四天王天一百年,為等活地獄一日夜。等活地獄眾生壽命五百歲,罪人被種種刑具逼害折磨,痛極而死,被涼風所吹又生,如是生死死生,經過五百年的長時間,人間已經數百萬年了。故言:「一夜死生,地下每經萬遍,一朝苦痛,人間已過百年。」

頻煩獄卒疲勞,誰信閻翁教誡。受時知苦,雖悔恨以何追,脫已還忘,其作業也如故。

眾生個性剛強,不肯悔改,雖墮地獄受苦,頻頻煩勞獄卒執行刑罰,疲勞辛苦,同時閻君除審判懲罰外,無不苦口婆心,勸導教誡,希望罪人止惡行善,改往修來。可惜罪人多不肯信受,當受刑時,或知因果報應,罪苦難逃,稍萌悔意。可惜悔之已晚,無法逃避刑具加身。及其罪報受盡,得脫地獄,轉生人間後,還是忘記地獄中種種慘痛的教訓,依然故我,仍然作惡多端,再招感地獄苦果。

地藏經說:「浮提眾生,其性剛強,難調難伏。」又言:「然諸眾生,獲脫罪報,未久之間,又墮惡道。」雖然:「地藏菩薩,以方便力,使令解脫,生人天中,旋又再入。若業結重,永處地獄,無解脫時。」由於眾生不肯改惡遷善,致使「頻勞獄卒疲勞」,執掌刑罰,同時辜負閻君的教誡,及地藏菩薩的慈悲。

鞭驢出血,誰知吾母之悲;牽豕就屠,焉識乃翁之痛。食其子而不知,文王尚爾;啖其親而未識,凡類皆然。

此舉輪迴的事實,證明佛說因果報應,絲毫不爽。「鞭驢出血,誰知吾母之悲」。此事發生在中國南京金耕縣一養驢之家,兒子三歲,其母即死,由於惡業所牽,投生其子家為驢,代負貨物。(古時中國,北方鄉村地方,普通鄉民,皆以驢子作為交通運輸工具;由驢子背負貨物,到市場做賣買,或由驢子運送糧食。)十六年後,其子命驢負糧食回家,因驢已衰老,不勝負荷重物,步履維艱,走路極慢,其子急於趕路,以鞭撻驢,直至出血。此時老驢望著兒子,悲泣不已,可是其子卻不知此老驢,就是自己的母親,故言:「鞭驢出血,誰知吾母之悲。」是夜,驢的神識,對其子言:「我是汝母,因竊汝父銀四兩,死後作驢還債,今債已還清,我苦已脫,今後勿再使我勞役及鞭撻。」子驚醒,始知老驢是母親投生。不再勞役,善養其終。

「牽豕就屠,焉識乃翁之痛」。故事發生在浙江省黃岩縣,據說該縣有一屠戶,以殺豬為業,臨死,自割臀肉而食,肉盡未死,令其子再割肉一刀方死。三年後,其子家畜一豬甚肥,決定牽往屠場殺之,豈料牽不動。後文殊菩薩示現一人,來到豬前,經呼其前生為人之名,豬竟然隨行,其子聞言,泣不成聲。原來此豬是他的父親投生,故言:「牽豕就屠,焉知乃翁之痛。」

「食其子而不知,文王尚爾」。據史記傳:中國古代商朝末年,紂王殘酷無道,人皆惡之,當時諸侯中,有西伯侯者,即後來文王,為人慈善積德,深得民心,諸侯欲立其為王,紂王聞知震怒,囚文王於羑里。紂王臣進言:「文王是否聖人,可驗而知,請殺其子,以肉食之,如不知是子肉,非聖人也。」紂王依計行事,殺其子伯邑考,以肉作膳食,送文王,文王不知是子肉而食之,紂王以其不知是子肉,不是聖人,因而釋放之,故言:「食其子而不知,文王尚爾。」

根據六道輪迴之理,過去父母,今墮畜生道中,世人殺生食肉,往往殺害自己過去生中父母,而食其肉。故言:「瞰其親而未識,凡類皆然。」

當年恩愛,今作怨家;昔日寇仇,今成骨肉。昔為母而今為婦,舊是翁而新作夫,宿命知之,則可羞可恥,天眼視之,則可笑可憐。

「當年」,指過去世言。前世或是一對恩愛夫妻,可是今生卻變成一對冤家。反之,過去生中,原是冤家敵人,今生卻成為自己的子女。故言:「當年恩愛,今作怨家,昔日寇仇,今成骨肉。」在佛眼觀之,夫妻是緣,是善緣,是惡緣,無緣不成夫婦;兒女是債,是討債,是還債,無債不來。可是世間一般愚夫婦,痴父母,不明此理,往往怨天尤人,或刻意強求,皆是可笑可憐之輩。

還有往昔過去生中,曾經是自己的母親,今生竟然是自己的妻子。過去曾經是自己的家翁,今生反而是自己的丈夫。只因隔陰之迷,彼此互不相識而已。若然在有宿命智,或有天眼通的聖人看來,何止可羞可恥,且復可笑可憐。故言:「昔為母,而今為婦,舊是翁而新作夫,宿命知之,則可羞可恥,天眼視之,則可笑可憐。」

據說:昔日有一富豪之家,富翁年老得子,未幾即死。其子聰明伶俐,其母甚愛之。不久母死,轉生同鄉,作為富家女。長大出閣,竟然嫁給其前生所生的兒子。由於前生愛子情深,今生為夫婦,恩愛異常。不久亦生一子,夫婦二人愛子如掌上明珠。一日,殺雞烹食,夫婦對飲,共取雞肉喂其子,可謂共享天倫之樂。豈料忽有一僧人闖入其家,其夫斥僧人言:「豈有此理」。僧人說:「汝真豈有此理?」夫聞言,追問其詳。僧人說:「汝殺父姦母,養冤家,豈有此理耶?」其夫聞言大怒,急呼僮僕毆打僧人,僧人辯言,我非惡意毀謗,事實如此。你所殺食的雞是你父親死後投生。你的妻子,是你死去的母親轉世,你現在的兒子,正是你的冤家投胎,現在無論你如何痛愛呵獲,將來成人,必然殺你。不信,我可以借給你天眼一看究竟,若非事實,再來打我。其夫接受僧人提議,借來天眼一看,碗中雞肉果然是自己的父親,再看看身邊的妻子,真是自己的母親,而面前的兒子,竟然是自己的冤家。因此,感謝憎人指示,隨其學道,以解宿怨。

糞穢叢中,十月包藏難過,膿血道裏,一時倒下可憐。少也何知,東西莫辨;長而有識,貪欲便生。須臾而老病相尋,迅速而無常又至。

佛經說:當人的神識投入母體之時,即盤踞於母體生熟藏之間,四周充滿濃血糞穢不淨之物。當孕婦進食熱辣物時,胎兒感受到熱辣難過,如處八熱地獄受苦。當孕婦飲食冰凍之物時,胎兒又感受如寒冰地獄。當孕婦將固體食物吞下,胎兒感受如泰山壓頂,如處夾山地獄。當孕婦走路,胎兒感覺又如碓禱地獄…。故言:「糞穢叢中,十月包藏難過」。胎兒滿月臨產之時,整個身體,上下倒置,頭下足上。故言:「膿血道裏,一時倒下可憐」,此形容人生四苦中的生苦。

初生嬰兒,好醜不知,善惡莫辨,既不懂佔有,更不懂過問世事,唯有渾渾噩噩,飢時則食睏則眠。故言:「少也何知,東西莫辨」。

及其長大成人,內之六根,與外之六塵環境接觸,六識分別,知識漸廣,對客觀環境的好醜,產生愛憎之心,及貪瞋取捨之念,遂心由境轉,沉迷酒色,樂而忘返。故言:「長而有識,貪欲便生」。

可是,人事滄桑,世態變幻無常,生命苦短,青春不永,轉瞬而視茫茫,而髮蒼蒼,不覺老之將至。由於新陳代謝,機能衰退。身肉消瘦,皮膚乾枯。老態龍鍾,固然痛苦,疾病侵害,更加痛苦。而死神接踵而來,一切享受,一切佔有,一切名利權勢,皆隨之散失,更是苦上加苦。故言:「須臾而老病相尋,迅速而無常又至。」

風火交煎,神識於中潰亂,精血既竭,皮肉自外乾枯,無一毛而不被鍼鑽,有一竅而皆從刀割。

此說死苦。當人無常到來,面對死神,四大分散時,風鼓火動,互相交煎,令人神志昏迷,心識混亂,眼不能認識至親,耳不能辨別聲音,其他鼻舌身意,同時崩潰,喪失作用。故言:「風火交煎,神識於中潰亂。」因為風火交煎,蒸發人體內水份,致使體內精血唾液竭盡,表層皮肉乾枯,變成骨瘦如柴,無復昔日的肌肉潤澤,故言:「精血既竭,皮肉自外乾枯。」.

當人「死有」現前,四大分散,神識分離時,眼雖不能見物,耳雖不能辨聲,但感覺十分敏銳。覺知身中每一毛孔猶如被針剌鑽,身上每一竅穴,皆如刀割,苦不堪言。故言:「無一毛而不被針鑽,有一竅而皆從刀割。」

龜之將烹,其脫殼也猶易;神之欲謝,其去體也倍難。

是引用譬喻,說明人臨命終時,神識離開人體的困難與痛苦。龜是長壽瑞物,欲脫其殼,實在不易。除非置之鍋裏烹煮至死。然人之識神,是人的命根,當人生時,先入娘胎,然後孕育胎兒的四大六根色身。當人死時,四大分散,六根停止活動,但此命根的識神,遲遲未能離開人體。所謂:「去後來先」,當人由四大五蘊組合而成的生命面臨崩潰,「死有」現前的一剎那,識神的徬徨無依,貪戀無奈,憂煎苦惱,比較烏龜脫殼之苦猶甚。故言:「龜之將烹,其脫殼也易,神之欲謝,其去體也倍難。」

心無常主,類商賈而處處奔馳;身無定形,似房屋而頻頻遷徙。大千塵點,難窮往返之身,四海波濤,孰計別離之淚。峨峨積骨,過彼崇山,莽莽橫屍,多於大地。向使不聞佛語,此事誰見誰聞,未睹佛經,此理焉知焉覺。

前文是說眾生的生、老、病、死苦。今言眾生,積劫輪迴生死之苦。心無常主之「心」字,指眾生的六種識心而言。此六識心,扳緣六塵,恆隨境轉,無一定的主宰。由於追逐名利,貪求財富,心猿意馬,片刻不停。類似世上富商巨賈,熙往攘來,營營役役,四處奔馳。故言:「心無常主,類商賈而處處奔馳。」

身無定形的「身」字,指眾生由妄想識心作業所招感的業報色身。此業報色身,隨業受報,無固定的身形。時而天身,時而人形,時而在地獄,餓鬼道中受報,時而變成種種畜生的形象。由於善惡業緣所牽,隨時改貌易形,六道昇沉不定,猶如人賃屋居住,經濟富裕之時,則租賃高樓大廈定居,經濟貧困,便遷往蓬門蓽戶棲身。頻頻遷徙,居無定處。故言:「身無定形,似房屋而頻頻遷徙。」

眾生作業受報,身形好醜,非始自今日,而是從無始以來,輪轉六道,所受生死次數無量,假如將三千大千世界盡磨碎為微塵,如是一粒塵點,比如一番生死,亦難窮盡無始時來,在六道往返中所受生死的次數。故言:「大千塵點,難窮往返之身。」

當眾生歷劫往返六道生死中,捨身受生,生離死別時,所洒的血淚,較之波濤洶涌的四大海水猶過之。故言:「四海波濤,熟計別離之淚。」

「峨峨」,是形容高山之形狀,「莽莽」,是指大地野草眾多之相貌。「積骨」,是說眾生輪迴六道中,生生世世,所遺留的骸骨,堆積起來,固然超越高山。而每次生死所遺屍體,橫臥大地,較之大地野草還多。故言:「峨峨積骨,過彼崇山,莽莽橫屍,多於大地。」

前面所說,眾生由六種識心作業,隨業受報的身形不同,頻頻遷徙於人間天上,以及無始時來,在六道生死中,受生的數次,超越塵點劫數。而積骨如山,屍遍大地之事實,皆是佛所說的真實語,而且記載於佛經。若不聞佛語:世間一般愚痴無知的人,有誰能知能見此事?若不閱讀佛經,焉能覺知六道輪迴,生死無量之理?故言:「向使不聞佛語,此事誰見誰聞?未視佛經,此理焉知焉覺。」

其或依前貪戀,仍舊癡迷,祇恐萬劫千生,一錯百錯。人身難得而易失,良時易往而難追,道路冥冥,別離長久,三途惡報,還自受之,痛不可言,誰當相代?興言及此,能不寒心。

此說明眾生無量劫來,受生死痛苦的主要原因,皆由貪瞋痴所致。眾生貪戀五欲,固然是招致生死的主因,然眾生之所以貪戀五欲,卻是由於愚痴,愚痴,就是無明。所謂:「無明為父,貪愛為母。」是以孕育眾生無邊的生死。若然貪痴不斷,生死不了。「祇恐萬劫千生」,輪轉六道,求出無期,形成一錯百錯。

「人身難得而易失,良時易往而難追。」佛言:眾生輪轉六道受生,失人身的機會如大地土,得人身的機會如爪上塵。是以人身難得,得又易失。我等今既得人身,誠應把握光陰,斷除貪痴,勤求佛道。否則,坐失良機,追悔何益?

「道路冥冥」,指人死後,在黃泉路上,杳杳冥冥,莫適所從。上升下墜,唯有被業所牽。「別離長久」,指人生離死別,無論生前如何恩愛,死即成空。所謂:昔日風流,而今安在。一旦墮落三塗,一失人身,萬劫不復。若想再來做人,續未了情,恐怕遙遙無期。故言:別離長久。

「三塗」指地獄、餓鬼、畜生。由十惡業所感,故言:「惡報」,三塗惡報,是個人所作惡業之因,所感惡果。因果報應,自作自受。雖然,骨肉至親,不可替代,誠如獅子峰禪師所說:「縱使妻兒相惜,無計留君;假饒骨朒滿堂,有誰替汝?生者空自悲切,死者不免神識奔馳。前途不見光明,舉眼全無伴侶,過奈何岸,見之無不悲傷,人畜門關,到此盡皆悽慘。」故祖師興言及此,不覺心寒。

是故宜應斷生死流,出愛欲海;自他兼濟,彼岸同登。曠劫殊勛,在此一舉,是為發菩提心第六因緣也。

是故,是承上起下之詞。既然生死如此悲苦,誠應急謀斷截生死洪流的良方,尋求出離欲海的舟航。然斷截生死流的唯一良方,就是轉愚痴成智慧,出離愛海的舟航,就是轉貪愛為慈悲。有智慧便不再痴迷塵境,貪戀五欲,而能斷生死因,上求佛道以自利;有慈悲則不再損人利己,反而捨己利人,便能下化眾生以利他。如是自他兼濟,便可斷生死流,出愛欲海,自他兼濟,彼岸同登。

轉愚痴成智慧,而上求佛道;捨貪愛成平等慈悲,而下化眾生,即是發菩提心,行菩薩道。直至二利究竟,福慧具足,必然可以超越曠劫的生死苦,共證無上道,是以解救曠劫生死禍患最大的功勛,端在念生死苦,發菩提心之一舉。故言:「曠劫殊勛,在此一舉。」因比,念生死苦,是發菩提心的第六種因緣。

 

昔日,中國梁武帝拜寶誌禪師為國師。一日,帝請誌公同看戲,演員見皇上及國師在場,演出特別落力,唱得更好。散場,帝問國師,今日的戲演出如何?國師答:不知。帝又問:唱得好麼?國師亦言:不知。帝問:同在看戲聽戲,何以不知?國師說:「生死事大,那裏有心看戲」。此正是修行人的本色,雖然同坐看戲,但內心仍然在參究生死大事。所謂:隨緣不變。帝聞言:大惑不解。國師請帝下令,明日照舊做戲,再來同看。國師次日向刑部借一應死的囚犯,帶來看戲。並對帝言:今日帶來一囚犯,請帝令其跪在台前看戲,聽戲,同時於其頭頂放一盆水,戲畢,若然水不傾出,便赦其無罪還鄉,若水傾出,即在台前斬首。囚犯領旨,心中思惟,今日是否能免一死,全在乎頭頂之水,於是集中精神,注意頭頂盆中之水,不敢稍動。戲畢,水一滴不瀉,國師令人將囚犯頭上盆水取下,並命其叩謝皇上不殺之恩。並請帝問:「今日之戲如何?」答:「不知」。再問:「唱工如何?」亦答:「不知。」帝責曰:「命汝看戲,因何不知?」囚答:「陞下,在此生死關頭,我全心照顧盆中之水還來不及,何來心情看戲?」帝聞言,始知國師昨日之言有理。由是推之,出家人若能念曠劫生死苦,求出生死心切,則六根對六塵之境,自然視而不見,聽而不聞,放棄扳緣,反觀自性。則智慧心生,愚痴心滅,不再貪戀世俗五欲塵勞,就可以斷生死流,出愛欲河,若能進而觀眾生苦,發菩提心,上求下化,必然覺悟成佛。

7)尊重己靈

云何尊重己靈?謂我現前一心,直下與釋迦如來無二無別。云何世尊無量劫來,早成正覺,而我等昏迷顛倒,尚做凡夫。

初句是徵問,己靈,指眾生自己本具的靈性,即是吾人現前一念的心性,亦即是佛性。此佛性在凡不減,在聖不增,生佛體同,聖凡無二。但釋尊於無量劫前,早已成等正覺,而我等今曰,尚且昏迷不悟,顛倒行事,仍然做個凡夫,輪轉六道,沉溺生死,備受眾苦的折磨,得無遺憾?

又佛世尊則具有無量神通智慧,功德莊嚴;而我等則但有無量業繫煩惱,生死纏縛。

釋尊既然早己成等正覺,當然具有無量神通,無量智慧,無量功德,莊嚴法身理體。無量神通,是指佛之威力,神妙莫測,通達無礙,屬於解脫德;無量智慧,是指佛的權實二智,佛以實智證理,以權智鑒機,權實不二,事理圓融,屬於般若德;無量功德,指釋尊累劫修因,積集功德,莊嚴法身,屬法身德。而我等眾生,不但貧窮無福慧,又因造無量劫來所造諸業,或善或惡,或粗或細,猶如繩子繫縛於三界六道中受生,不得解脫,屬於業障。煩惱,指貪、瞋、痴、慢、疑、邪見等,能惱亂人的身心,能昏蔽人之本性,令人心猿意馬,妄念紛紛,胡作妄為,屬於煩惱障。生死纏縛,是說眾生沉淪生死苦海,昇沉不已,無法解脫,屬於報障。

心性是一,迷悟天淵。靜言思之,豈不可恥?

眾生本具佛性,與佛無異,但佛悟故,能起始覺智,證本覺理,具足三身,證三德,自利利他,快樂無比;眾生迷故,起惑作業,由業感果,三障牽連,自害害人,苦惱無量,致使生佛,苦樂天齊,深夜思之,撫心自問,實在可悲可恥。

譬如無價寶珠,沒在淤泥,視同瓦礫,不加愛重。

此引喻說明,寶珠喻佛性,淤泥喻煩惱。寶珠原本光潔明淨,價值無比,但因被淤泥所污,失卻本來光明,人皆視如瓦礫,不知愛惜珍重。喻眾生本具佛性,原是靈明覺照,清淨無染;但被眾生心中煩惱障垢所蔽,光明不顯,凡夫無知,隨逐妄想分別執吝,流轉生死,不知尊重本具靈性,不知尋求解脫。

是故宜應以無量善法,對治煩惱,修德有功,則性德方顯。如珠被濯,懸在高幢;洞達光明,映蔽一切。可謂不孤佛化,不負己靈,是為發菩提心第七因緣也。

無量善法,指佛所說八萬四千法門,是至善之法,可以對治眾生心中八萬四千煩惱。眾生一向不知,佛性本具,與佛無異,用諸妄想,作業流轉,如寶珠浸在淤泥,不知珍惜。今我等既幸聞佛法,親近善知識,得知心性是一,誠應學習佛的無量法門。以無量善法,對治心中的無量煩惱,如是精進修習,日久功深,自然起始覺智,照本覺理。煩惱消除(解脫),智慧顯現(般若),法身出纏(法身),圓證佛果三德,福慧具足,事理雙照,等如將浸在淤泥中的寶珠取出,加以洗濯,回復寶珠本身的光明皎潔,若懸於高處,何止本身光明透徹,同時其光反映,還可以照破四周的黑暗。

諸佛度生,悲願深切,為對治眾生煩惱,宣說無量法門,我等果能如法修學,佛所說的無量法門,以無量善法,對治煩惱,自行化他,令我與眾生本具的靈性,破纏而出,光明照耀,利己利人。既不辜負諸佛慈悲說法教化之恩德,亦不辜負自己本具的靈性,故言:「可謂不孤佛化,不負己靈,是為發菩提心第七因緣也。」

8)懺悔業障

云何懺悔業障?經言:犯一吉羅,如四天王壽五百歲墮泥犁中。吉羅小罪,尚獲此報,何況重罪,其報難言。

心佛眾生,本無差別,由於迷悟因緣,故苦樂天淵。佛悟之故三惑盡,三智圓,證法身,具三德,神通自在,自利兼他;眾生迷故,被三惑所困,三毒所害,三障所纏,煩惱無邊,生死無盡,痛苦無量。今欲出生死,斷三惑,除三毒,消三障,非懺悔業障,發菩提心,行菩薩道不可。故懺悔業障,亦是發菩提心因緣之一。

眾生由身口意所作之業,有善,有惡,或屬無記。今言懺悔,是著重於惡業,因為惡業,將招苦果,障礙聖道,障出生死,非懺不可。至於善業,凡夫有漏善業,能障出世聖道;二乘聖人,偏空之業,及權乘菩薩,未能離相之業,皆障礙中道,皆應該懺悔,懺悔之法有三:

一作法懺:向佛前披露陳過,或對師長,或對和合僧,身禮,意誠,口說罪,求哀懺悔,誓不再犯,可滅犯戒之罪。

二取相懺:對十方佛前,發露懺悔,坦誠公佈自己的過失,求佛證明,悔不再造。或修禮各種懺法,定期懺悔,感佛來應,或摩頂現瑞,能滅煩惱罪,而得身心泰然。

三無生懺:正心端坐,運用智慧,觀無生理,深達實相故,亦名實相懺悔。如普賢觀經言:「若欲懺悔者,端坐念實相,眾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我心自空,罪福無生,是名大懺悔,是名莊嚴懺悔,是名無相懺悔。」所以說:「罪由心起將心懺,心若滅時罪亦亡;心滅罪亡兩皆空,是則名為真懺悔。」實相懺悔,能滅障礙中道的無明煩惱。

作法懺,取相懺,皆屬事相懺悔,唯無生懺,是理性懺悔。今言懺悔業障,包括事相懺,以及理性懺。不但懺悔業障,同時懺悔煩惱障,及報障。以煩惱障,是業障之因,報障是業障之果,故但言:懺悔業障,即概括三障。懺悔三障,由事相懺,進而理性懺,是名真懺悔。

梵語突吉羅,略言吉羅,譯名惡作,屬身口之業。故戒疏中說:「惡作惡說,同號吉羅。」是出家眾五篇戒法中,最後一篇,屬罪中最輕者,但犯之仍墮地獄受苦。時間,長如四天王天人五百歲。佛經說人間五十年,為四天王天一晝夜,然則此天一年,人問已一萬八千歲。此天五百年,即人間九百萬歲。犯吉羅小罪,尚且要墮地獄受九百萬年之苦。

今我等日用之中,一舉一動,恆違戒律,一餐一水,頻犯尸羅。一日所犯亦應無量,何況終身歷劫,所起之罪更不可言矣。

「我等」指佛教四眾弟子,「尸羅」,正譯清涼,旁譯名戒。以受持佛戒,能防過止非,停息業火焚燒故。由於時世轉移,去聖道遠,我等佛子,無論生活方式,風俗習慣,乃至日常生活,所須種種之用具,皆與佛世有異;是以一舉一動,恆違佛所制之戒律,甚至一餐飯,一杯水,亦難免殺害眾生,有違佛制。

由於我等一舉一動,皆頻犯尸羅,然則謹一日所犯,已經無量。何況積年累月,以至終身數十寒暑,更何況自從迷失真性,無量劫來,生生世世,起心動念,所造之罪,實不可言喻。誠如普賢菩薩所言:「菩薩自念,我於過去,無始劫中,由貪瞋痴,發身口意,作諸惡業,無量無邊。若此惡業,有體相者,盡虛空界,不能容受。」

且以五戒言之,十人九犯,少露多藏。五戒名為優婆塞戒,尚不具足,何況沙彌、比丘、菩薩等戒,又不必言矣。問其名,則曰我比丘也;問其實,則尚不足為優婆塞也,豈不可愧哉。

凡是佛弟子,必須嚴守佛戒,佛所制戒,可分為四級及四科。四級是五戒、八戒、十戒、及具足戒。在家佛弟子受持五戒、八戒;出家沙彌、沙彌尼、受持十戒,比丘受持二百五十戒,比丘尼受持三百四十八戒,皆名具足戒。

四科指戒法,戒體,戒行,戒相。戒法,是如來所制之法;戒體,是由師資相傳,作法成業,領納於心,能生防非止惡的功德;戒行,是依戒體而起行,令身口意三業,動作如法,不犯過失;戒相,是四級戒品,行相差別,各各不同,皆屬小乘戒。此外還有大乘十重四十八輕戒,三聚淨戒等,於大小乘戒中,今姑且謹言最基本的五戒。出家佛子,尚且未能嚴格遵守,十之八九難免毀犯;而且犯戒之人,很少肯發露懺悔,多數是包藏瑕疵。

優婆塞,譯名近事男,優婆夷,譯名近事女,是在家二眾。五戒,是在家佛弟子,所應遵守的戒律,亦是大小乘戒所共同的基礎,尚且不能圓滿具足,受持不犯,何況其他更嚴格,更難受持的沙彌,比丘,菩薩等戒?特別是菩薩戒,看似不拘小節,實際上較比丘戒更難受持。因為比丘戒,但能守口攝意身莫犯,三業清淨,精進辦道以自利便可。然菩薩戒則舉心動念,皆應注意。即使能精進辦道以自利,若不利他,不修持諸波羅蜜,以眾善之法,饒益有情,便是犯戒。如梵網經中所說:十重四十八輕戒,以及優婆塞戒經中所說:六重二十八輕戒等,誠非一般初發心菩薩所能遵守不犯。身為出家佛弟子,堂堂比丘相,連最基本的五戒,仍未能嚴守不犯,然則,雖掛名比丘,實則不足為一在家修學佛法的優婆塞,豈能無愧於心?

當知佛戒不受則已,受則不可毀犯;不犯則已,犯則終必墮落。若非自愍愍他,自傷傷他,身口併切,聲淚俱下,普與眾生,求哀懺悔;則千生萬劫,惡報難逃,是為發菩提心第八因緣也。

以下是勸導大眾,懺悔業障,發菩提心。省庵大師之意是:我等佛弟子誠應審察諦觀,如實了知,未受佛戒的人,則無所謂持犯,若然已求受佛戒,便應當盡形壽,終身嚴持不犯。犯必有罪,由犯戒的罪,必墮惡道,受極苦果,是以佛在遺教經中,勸諭比丘:「當尊重珍敬波羅木叉,如闇遇明,如貧人得寶。」又言:「戒是正順解脫之本」。又言:「若人能持淨戒,是則能有善法。若無淨戒,諸善功德,皆不得生。是以當知,戒是第一安隱功德住處。」故省庵大師言:「當知佛戒,不受則已,受則不可毀犯,犯則終必墮落。」

根據因果定律,犯戒之人,必然墮落三惡道受苦。然則我等比丘,連根本五戒,尚未能圓滿具足,至於比丘戒,菩薩戒,更未能嚴持清淨不犯,勢必墮落。唯一自救之法,除非反省自責,求哀懺悔,為自己犯戒,將墮惡道而自憐愍,自己傷心外,更要為六道四生不知持戒,不求解脫,而悲愍同情,傷心流淚,身則懇切至誠恭敬禮拜,口則發露說罪,意則悲戚懇切,甚至聲淚俱下,普與眾生,求哀懺悔。憑此自利兼他,真誠懺悔之心,或可消滅犯戒之罪業,不致墮落三途受苦。否則,既已犯戒,又不知慚愧悲傷求懺悔。則惡報難逃,將萬劫千生,墮惡道中,受苦無量。因此,懺悔業障,是發菩提心的第八種因緣。

9)求生淨土

云何求生淨土?謂在此土修行,其進道也難;彼土往生,其成佛也易。易故一生可致,難故累劫未成。

初句是徵,「謂在此土」以下是釋。淨土,是指諸佛國土,十方諸佛國土,無不清淨。其中經本師釋尊介紹,而又為大眾所週知的,有阿宫佛淨土,藥師佛淨土,以及阿彌陀佛淨土等。但因中發願嚴淨國土,成就眾生,專接引娑婆國土苦惱眾生往生淨土的,是阿彌陀佛。省庵大師,為蓮宗九祖,一生精進念佛,求生極樂淨土。故知其勸人求生淨土,是指西方極樂世界阿彌陀佛的淨土。

淨土,對穢土而言。穢土,該是我等所居住的婆婆世界;因為娑婆世界,是五濁惡世,眾苦充滿,污穢不淨,發心修行,障道緣多,助道緣少,不易成辦道果。而極樂淨土,當得見佛聞法,與諸上善人俱會一處,助道因緣殊勝,修行辦道,事半功倍,非此穢土可比。是以求生淨土,亦發菩提心的一種因緣。

祖師言:因何求生淨土?因為在娑婆穢土修行,魔障重重,其進道也甚難;然彼極樂淨土,無有眾苦,但受諸樂,遠離魔障,助道殊勝,而且壽命無量,一生即可以成辦佛事,不但容易修行,還容易成佛。慈雲懺主,將此娑婆穢土,與彼極樂淨土,修行苦樂難易,分為十對。

1)此土有不常值佛苦,彼土有花開見佛,常得親近之樂。

2)此土有不聞說法苦,彼土有水鳥樹林,皆宣妙法之樂。

3)此土有惡友牽纏苦,彼土有諸上善人,俱會一處之樂。

4)此土有群魔惱亂苦,彼土有諸佛護念,遠離魔事之樂。

5)此土有輪迴不息苦,彼土有橫截生死,永脫輪迴之樂。

6)此土有難免三塗苦,彼土有惡道永離,名且不聞之樂。

7)此土有塵緣障道苦,彼土有受用自然,不俟經營之樂。

8)此土有壽命短促苦,彼土有壽與佛同,更無限量之樂。

9)此土有修行退失苦,彼土有入正定聚,永無退轉之樂。

10)此土有佛道難成苦,彼土有一生行滿,位居補處之樂。

由於苦故進道難,樂故成佛易;易故一生可以成佛,難故累劫難成。

是以往聖前賢,人人趣向;千經萬論,處處指歸,末世修行,無越於此。然經稱少善不生,多福乃致,言多福,則莫若執持名號,言多善,則莫若發廣大心。是以暫持聖號,勝於布施百年;一發大心,超過修行歷劫。

往聖前賢,指文殊、普賢、馬鳴、龍樹、世親諸大菩薩,及蓮宗諸祖。文殊菩薩,古佛再來;勸導眾生,求生極樂。其往生偈言:「願我命終時,盡除諸障礙,面見彌陀佛,往生安樂剎。」普賢菩薩是諸佛長子,以十大願王,導歸極樂。勸人發願:「願我臨欲命終時,盡除一切諸障礙,面見彼佛阿彌陀,即得往生安樂剎。」至於蓮宗諸祖,無不提倡念佛法門,自行化他,以淨土為依歸。

彌陀經,無量壽佛經,觀無量壽佛經,以及法華、楞嚴、寶積、悲華、華嚴等大乘經典,皆稱讚極樂國土功德莊嚴。馬鳴菩薩,著大乘起信論,龍樹菩薩造大智度論,世親菩薩作往生論,皆指歸極樂淨土。故言:「千經萬論,處處指歸。」因為淨土法門,三根普被,上智下愚,皆可往生。誠度生死之樑津,橫出三界的捷徑。特別是持名念佛,更是捷徑中的捷徑,故言:「末世修行,無越於此。」

佛說阿彌陀經中說:「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緣,得生彼國。」佛說觀無量壽佛經亦言:能發三心(至誠心、深心、回向發願心),修三福:一者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二者受持三皈,具足眾戒,不犯威儀;三者發菩提心,深信因果,讀誦大乘,勸進行者。臨終必蒙阿彌陀佛接引,得上品上生。故言:「經稱少善不生,多福乃致。」

但彌陀聖號,萬德洪名,無福不備,若能執持彌陀聖號,即等如發三心,修三福。故言:「多福莫若執持聖號。」念佛法門,貴在深信,切顧,實行。似乎偏於自利,實則是成佛法門。所謂:「憶佛念佛,現前當來,必定成佛。」然則,豈可但求自利?是以念佛之人,自己厭離娑婆苦,欣求往生極樂,亦應念眾生苦,發菩提心。

菩提心,是眾善之王,一念發心,即統攝一切善法,一切善法,無不包容於菩提心中。故言:「多善,則莫若發廣大心。」

念佛是成佛的真因,布施僅是人天有漏福報。是以暫持聖號,勝於布施百年。小乘修行,志在自我解脫,不發大心,自利兼他,縱經塵劫修行,終難成佛。若能發廣大心,行菩薩道,教化眾生,願與眾生共離娑婆,共生淨土,共證佛道,不久當來,必定成佛。故一發大心,超過修行歷劫。

蓋念佛本期作佛,大心不發,則雖念奚為?發心原為修行,淨土不生,則雖發易退。是則下菩提種,耕以念佛之犁,道果自然增長;乘大願船,入於淨土之海,西方決定往生。是為發菩提心第九因緣也。

以下正是勸發菩提心,求生淨土。修持淨土法門,一心念佛,原本目的,希望自己將來作佛。然則,自當發菩提心,若不發大心,雖終日念佛,亦難成佛,念也何益?既發大心,當繼之以實踐,廣修六度,四攝、以萬行之因華,證無上菩提的佛果。但娑婆國土,屬於五濁惡世,眾生剛強難度,發心修行,魔障重重,難免逆境現前,心生退屈。若生淨土,助緣殊勝,即可精進辦道,速證無生,疾成佛道。如經云:「眾生生者,皆是阿裨跋致,其中多有一生補處……。」故言:「發心原為修行,淨土不生,則雖發易退。」

如舍利弗尊者,過去曾發大心,行菩薩道,欲成就眾生。天人現身為婆羅門子試之。一日,舍利弗外出,見一婆羅門子,在路邊哭泣,舍利弗既發菩提心,立志助人,即生同情悲愍心,問婆羅門子,因何哭泣?子答:因母病危,醫囑用修道者眼睛,和藥煎服即愈。因修道人眼睛難求,又恐擔誤日久,其母疾不治,故而哭泣。舍利弗思惟,我已發菩提心成就眾生,自應取眼與之,遂以手將右眼取出。子言:「右眼不能用,醫囑左眼方可為藥。」舍利弗為救其母,實行菩薩道,難行能行,難捨能捨,復將左眼取出與之,寧受終身瞎眼之苦。豈料此婆羅門子,取眼嗅之,嫌其臭穢,不可和藥,而擲棄於地。此難忍事,舍利弗終不能忍,而嘆言:「眾生難度」。遂萌退志,以是因緣,塵劫墮在聲聞道中。

此則故事,雖說是天人現身試之。實則,在此娑婆五濁惡世中修行,人事界的打擊,自然界的災害,無時無之,何況處處陷阱,在在誘惑,道心不堅,難免退失。因此,若想遠離魔障,精進辦道,求生淨土是為上策。

菩提心是成佛之因,必證菩提之果,故發菩提心,名為下菩提種。農夫播種後,必需努力耕耘,去草施肥,始有收獲。學佛人既下菩提種,亦應繼續耕耘,以念佛之犁,去煩惱之草,如是自行化他,精勤不已,菩提道果,自可日益增長,甚至圓成佛果。

「大願船」,指阿彌陀佛,因中發四十八願,成就國土,接引眾生,往生極樂,名之大願船。其中第十八大願:「設我得佛,十方眾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是以念佛之人,等如乘搭彌陀如來普載眾生的大願船,進入彌陀如來大誓海中,同赴蓮池海會,決定往生淨土,疾證菩提。因此,求生淨土,是發菩提心的第九種因緣。

10)令正法久住

云何令正法久住?謂我世尊,無量劫來,為我等故,修菩提道。難行能行,難忍能忍,因圓果滿,遂致成佛。

「正法」,指娑婆教主,釋尊所說之法。正法久住,何止有益世道人心,且為人天眼目,黑夜明燈,苦海慈航。無論為報佛恩,為求解脫,為度眾生,皆應設法令如來正法久住於世。然唯一能令正法久住的方法,該是發菩提心,弘揚佛法,續佛慧命。是以令正法久住,亦是發菩提的因緣。

釋尊未成佛前,與我等眾生無異,因接受善知識的啟示,發菩提心,修菩薩行,無量劫來,在生死中,為救度我等眾生,不知付出多少代價,作過無邊犧牲,難行能行,難忍能忍,不辭辛勞,甚至代眾生受無量苦,直至因行己圓,果覺已滿,福慧具足,遂致成佛,可見佛道成功不易。

既成佛已,化緣周訖,入於涅槃;正法像法,皆已滅盡,僅存末法,有教無人。

釋尊既成佛已,無量劫來,頻繁往返於十方六道生死中,說法利生,救度有情。由於娑婆世界,苦惱眾生,得度機緣成熟,故於娑婆世界,示現八相成道。四十九年,轉正法輪,說大說小,說頓說漸,直至化緣已畢,即示現入滅。

佛滅度後,正法住世,可分為三時。謂:正法時,像法時,末法時。佛雖已離開人間,但法儀未改,佛弟子出家修行,嚴持禁戒,精進辦道,有教有行,有修有證,謂之正法。佛弟子雖有教有行,似佛在世,但有修行,而無證果者,名為像法。像法轉微,唯有其教,既無修行,亦無證果之人,名為末法。故法華玄贊言:「若佛正法,教行證三,皆具足有。若佛像法,唯有教行,無證果者。若佛末法,唯有教在,行證並無。」至於三時年限,諸經各說不同,總有四種:

一、大悲經與雜阿含經說:正法千年,像法千年,末法一萬年。

二、大乘三聖懺悔經說:正法像法各五百年。

三、悲華經說:正法千年,像法五百年。

四、大集月藏經,賢劫經,摩耶經說:正法五百年,像法一千年,末法一萬年。

古德多依後說:正法五百年,像法一千年,末法一萬年。省庵大師生於清朝,正法像法,皆已滅盡,僅存末法,雖然佛教仍然流傳世間,然已無信解修證之人,故言:「有教無人」

邪正不分,是非莫辨,競爭人我,盡逐利名,舉目滔滔,天下皆是。不知佛是何人,法是何義.僧是何名,衰殘至此,殆不忍言,每一思及,不覺淚下。

末法時代,邪師說法,如恆河沙,往往令人邪正不分,是非莫辦,一般佛弟不守戒律,不習教典,不尚真修,不求解脫。只知人我是非,醉心名聞利養,身雖出家,心不入道,加以邪魔外道,惡意破壞,及在家信徒,名利野心,何止四眾弟子,競爭人我,盡逐名利不已,即使非佛弟子,亦豎立佛教的旗幟,披上佛教的袈裟,夫婦現身,胡說邪行,從中取利。致使販賣如來之聲四起,爭名奪利之人,舉目皆然;佛教蒙污,僧格無存。

本來,佛是大覺聖者,人天導師,非一般提倡邪說之流;法是宇宙真理,人生正軌,解脫指南,非一般邪說邪行;僧是住持正法,弘通正法的佛教團體,非追逐名利的個別出家人。可惜時至今日,身為佛弟子,竟然不知,「佛是何人,法是何義,僧是何名」,致使曾經寫下輝煌歷史,顯赫一時的佛教,衰落殘敗至此,實不忍言!有心者能不傷心垂淚,悲痛不已?

我為佛子,不能報恩,內無益於己,外無益於人,生無益於時,死無益於後,天雖高,不能覆我,地雖厚,不能載我,極重罪人,非我而誰。

以下是說明應該發菩提心的原因。初句「我」字,非獨指省庵大師一人,而是代表所有出家佛弟子。華嚴經言:「假使頂戴塵沙劫,身為床座遍三千,若不說法度眾生,畢竟無能報佛恩。」是以省庵大師說:我等既然出家為佛弟子,誠應勤修佛學,勤弘佛法,內則以戒定慧饒益自己的身心,外則以六度四攝種種法門,利益眾生,或可以報答佛恩於萬一。今既內不能真修實證,外不能說法利生,何止不能報佛恩,而且「內無益於己,外無益於人」,生時既無益於時世,死後無利於後人,實在罪大惡極,為天地所不容。

由是痛不可忍,計無所出,頓忘鄙陋,忽發大心,雖不能挽回末運於此時,決當圖護持正法於來世。

由於身為佛子,未能弘揚佛法,圖報佛恩,致使正法衰微,危機四伏,能不痛心疾首,悲教悲人,而思有以挽救?可惜徬徨無計。故省庵大師言「由是痛不可忍,計無所出。」然正當無計可施之時,突然靈機一觸,頓然忘卻自己的鄙陋,忽然發起廣大道心,上求下化,弘法利生,雖然際此末法時代,或不能挽回末法頹運於此時今日,但深信如果所有佛弟子,都能夠發廣大道心,弘揚佛法,決當可以圖謀護持如來正法於末世。

是故偕諸善友,同到道場,述為懺摩,建茲法會,發四十八之大願,願願度生,期百千劫之深心,心心作佛,從於今日,盡未來際。

因為圖護正法久住於末世的緣故,所以省庵大師,偕同諸善友,共同來到阿育王寺,佛舍利的道場,啟建涅槃大法會,禮懺修法。

當時,省庵大師在主持涅槃法會時,並仿效極樂世界阿彌陀佛,發四十八大願,每一願皆以廣度眾生,同登覺岸為宗旨。心心念念,不離將來成佛的願望。但佛道遙遠,非一生可能完成,是以希望於百千萬億劫中,行菩提道時,皆具足堅固深心,誓不退失菩提心;心心念念,唯佛道是尚,從今日開始,直至無限時間的將來,若不成佛誓不休。

畢此一形,誓歸安養;既登九品,回入娑婆。

雖然,願度眾生,願成佛道,但娑婆國土,環境惡劣,魔障重重,誠恐不易。因此,願畢此一生,盡其形壽之後,誓必求歸安養,投生九品蓮中。極樂世界,七寶池中,蓮華共分九品,即上中下品中,各分上中下三品。十方世界眾生,發心念佛時,極樂世界七寶池中,即生蓮蕊,並標念佛人姓名。自後,隨其念佛的勤怠,而分榮枯。及其報盡命終,隨其生前功行之勝劣,而分上中下品的等級。感應冥符,勝劣分明,絲毫不亂。

往生眾生,皆以蓮花為父母,由品位之高下,以定其出胎時間的長短。上品上生者,於彈指間,往生極樂,立即華開,見佛聞法,悟無生忍,蒙佛授記。得授記已,便可乘願再來娑婆,大作佛事,以及遊歷十方,分身塵剎,廣度眾生。即使下品下生,但安養於蓮華聖胎中,遠離惡緣,常得聞法,長養善根,終必華開見佛,悟無生忍,再來娑婆,弘法利生。

俾得佛日重輝,法門再闡,僧海澄清於此界,人民被化東方,劫運為之更延,正法得以久住。

「佛日」指佛寶,由於佛的智慧照耀真理世間,佛的慈悲撫慰有情世間,故佛出世,如麗日中天,孕育萬物。因言佛日。「法門」指法寶,佛所說各種大小乘法寶,能出離生死,入解脫之門,因言法門。「僧海」指僧寶,僧眾多如海水,而僧眾持戒清淨,猶如海水的澄清,因言僧海。可惜末法時代,去佛遙遠,曾光輝燦爛的佛日,竟然失卻昔日的光輝;能令群眾出生死苦,證涅槃樂的法門,竟因人不弘傳而閉塞不通;曾領導眾生趨向真理,走向光明的清淨僧眾,竟破梵行,渾濁不清。今我等佛子,既誓歸安養,見佛聞法,道業成就,則乘願再來娑婆,弘揚佛法,廣度眾生,自可使「佛日重輝,法門再闡,僧海澄清於此界。」

「東方」指印度之東,即是中國。或東方對西方言,西方是極樂世界,東方指婆婆世界,「劫運」指正法的劫運,正法被魔所侵,隱而不顯,不能住世饒益眾生,謂之劫運。今因我等佛子,發菩提心,乘願再來,使佛寶光輝重照世間,令此東方婆婆世界的眾生,被佛法薰陶,受佛教化,由信而解,因解而修而證,如佛正法住世時,有修有證。則正法劫運不止於千年,而得以更延至萬年或萬萬年,以達到令正法久住之目的。

此則區區真實苦心,是為發菩提心第十因緣也。

是總結令正法久住而發心的理由。區區真實苦心,是省庵大師自稱為教化眾生,為令正法久住,更為速成道業,而發願往生西方,又發願乘願再來娑婆,不但用心良苦,且是真實而又懇切至誠之心,此懇切至誠真實為令正法久住之心,是為發菩提心的第十種因緣。

【書籍目錄】
第1頁:甲、講經因緣 第2頁:乙、解釋名題
第3頁:丙、作者簡介 第4頁:丁、別解文義~一、緒論—序分
第5頁:丁、別解文義~二、正論—正宗分 第6頁:丁、別解文義~三、結論-流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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