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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彌陀圓中鈔 傳燈大師鈔

彌陀圓中鈔 傳燈大師鈔

彌陀圓中鈔卷上

[日期:2011-01-31]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傳燈大師鈔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彌陀略解圓中鈔卷上

明永樂吳郡沙門大佑解 

明天啟天台沙門傳燈鈔 

○次、釋解文分二。初、釋題解。次、釋經解。初又二。初、題解。二、譯人。初題解又二。初、標題。

佛說阿彌陀經

○二、分科

○釋經為二。初、釋經題。二、釋經文。初中二。初、正釋題。二、譯人號。今初

○子科為二。初、總標。

《疏》釋此經題。五重玄義。準孤山法師。以兩土果人為名。方等實相為體。信願淨業為宗。捨苦得樂為用。生酥大乘為教相。

《鈔》五重者。名。體。宗。力用。教相也。玄者。幽微難見也。義者。深有所以也。此天台智者大師。深得佛心。洞明經旨。未釋經文。先以經中幽微難見。深有所以之旨。以釋經題。使人一覽經題。即知經義。蓋名者。經之名也。體者。經名所詮。眾生之心體也。宗者。行也。全性體以起觀行。全觀行以歸心體之宗要也。力用者。經之體宗。生善滅惡之大用也。教相者。明如來五時說法之進否也。意使學者。因名以尋心體。因體以立宗要。斷疑而生信。生善而滅惡。善知大小偏圓。不致謬濫經旨也。

○二、別釋為五。初、釋名二。初、標。

《疏》初、釋名

○二釋三。初、釋今題二。初、通別各釋二。初、釋別題二。初、約能說所說釋二。初、釋佛說二字二。初、二字合釋。

《疏》佛說者。釋迦教主。四辯宣演也。

《鈔》佛乃極聖之通號。舉其別號。乃娑婆世界。釋迦教主也。具云釋迦牟尼。此云能仁寂默。能仁是其用。寂默是其體。今智在于說。乃其教用。故略體從用。號曰能仁。謂能其仁而利益三界也。四辯者。一、義無礙辯。謂知一切諸法義理。通達無滯。二、法無礙辯。謂通達一切諸法名字。分別無滯。三、辭無礙辯。謂於諸法名字義理。隨順一切眾生。殊方異語。為其演說。能令各各得解。辨說無滯。四、樂說無礙辯。謂隨順一切眾生根性。所樂聞法。而為說之。圓融無滯。佛凡說法。以此四無礙辯才。而宣演之。故曰佛說。

○二、二字各釋二。初、釋佛字。

《疏》梵語佛陀。華言覺者。十號之一。究竟覺了諸法實相。名圓滿覺。

《鈔》題稱為佛。梵語猶略。具云佛陀。華言覺者。此則屬人。若單云佛。華翻為覺。此則屬法。通號有十。一、如來。二、應供。三、正遍知。四、明行足。五、善逝。六、世間解。七、無上士。八、調御丈夫。九、天人師。十、佛。十號具足。為世間尊。究竟覺了等者。此指天台六即判佛中此當第六究竟即覺也。六即者。一、理即覺。二、名字即覺。三、觀行即覺。四、相似即覺。五、分真即覺。六、究竟即覺。六故凡聖不濫。免生上慢。即故初後不二。免生退屈。一、理即覺者。諸法實相。一心圓具。昏盲不減。倒惑無虧。故無機子頌云。動靜理全是。行藏事盡非。冥冥隨物去。杳杳不知歸。名理即覺也。二、名字即覺者。從善知識。或修多羅。聞三寶名。知四諦字。全體即是。毫髮無差。故無機子頌云。方聽無生曲。始聞不死歌。今知當體是翻恨自蹉跎。名名字即覺也。三、觀行即覺者。全三諦理。起三觀修。圓伏五住。入五品位。故無機子頌云。念念照常理。心心息幻塵。遍觀諸法性。無假亦無真。名觀行即覺也。四、相似即覺者。冶未成器。粗垢先落。見相似理。獲六根淨。故無機子頌云。四住雖先脫。六塵未盡空。眼中猶有翳。空裏見花紅。名相似即覺也。五、分真即覺者。分破無明。分見佛性。百界作佛。八相成道。故無機子頌云。豁爾心開悟。湛然一切通。窮源猶未盡。尚見月朦朧。名分真即覺也。六、究竟即覺者。無明破盡。三德功圓。窮源到底。稱無上士。故無機子頌云。從來真是妄。今日妄皆真。但復本時性。更無一法新。名究竟即覺也。

○二、釋說字二。初、詁訓釋。

《疏》說者。悅也。得機而說。稱悅佛懷。

《鈔》四明云。悅是暢悅。懷是心懷。若論此經。即是如來久修久證念佛三昧。蘊之在懷。今機叩發。說之乃暢昔之所懷。

○二、簡異釋

《疏》又經通五人共說。揀異菩薩。天。仙。化人。故言佛說。

《鈔》五人皆能說經。若請佛印。皆可流傳。揀非四人。故標佛說。

○二、釋阿彌陀二。初、翻梵。

《疏》阿彌陀。此云無量壽。

《鈔》阿彌陀三字梵語。此方翻為無量壽。

○二、釋義二。初、釋無量壽二。初、引經釋。

《疏》經云。彼佛壽命。及其人民。無量無邊阿僧祇劫。

《鈔》彼佛壽命。舉其化主。及其人民。舉其眾生也。彼國淨土。雖有其民。而無其王。以其人民。各各調善自居。不須文武兼治。故無其王。但有佛為化主。法王而已。大凡化主壽命。隨其國土人民。以為長短。彼國人民。尚然壽命無量。況佛壽命而有量乎。此則舉民顯主。佛壽無量。

○二、況勝釋

《疏》以應身無量。而天人莫知其數。況法報耶。

《鈔》法報應三身。各有壽量者。夫壽依命立。命藉身持。經既言壽。必有身量。故天台大師。觀經疏釋題無量壽。明三身。三壽三量云。法身師軌法性。還以法性為身。此身非色質。亦非心智非陰入界之所攝持。強指法性為法身耳。法性壽者。非報得命根。亦無連持。強指不遷不變。名之為壽。此壽非長壽。亦非短壽。無延無促。強指法壽同虛空量。此即非身之身。無壽之壽。不量之量也。報身者。修行所感。法華云。久修業所得。涅槃經云。大般涅槃。修道得故。如如智。照如如境。菩提智慧。與法性相應相冥。相應者。如函蓋相應。相冥者。如水乳相冥。法身非身非不身。智既應冥。亦非身非不身。強名此智為報身。法壽非壽非不壽。智既應冥。亦非壽非不壽。強名非壽為壽。法量非量非無量。智既應冥。亦非量非無量。強名無量為量也。應身者。應同萬物為身也。應同連持為壽也。應同長短為量也。智與體冥。能起大用。如水銀和真金。能塗諸色相。功德和法身。處處應現往。能為身非身。能為常壽。為無常壽。能為無量。能為有量。有量有二義。一、為無量之量。二、為有量之量。如七百阿僧祇。及八十等。是有量之量。如阿彌陀。實有期限。人天莫數。是有量之無量。應佛皆為兩量。逐物隨緣。參差長短。然此三身三壽。不可並別。一異即乖法體。即一而三。即三而一。乃會玄文。今文乃以應壽。而況顯法報。以是之故。而經題稱為無量壽也。

○次、釋無量光二。初、別翻。

《疏》亦云無量光。

○二、引經

《疏》經云。彼佛光明無量。照十方國。無所障礙。

《鈔》此亦無量壽佛應身之光。以光而例壽。應亦可論三身。謂法身非身非不身。則法光非光非不光等。今是應身之光。尚然無量。照十方國。無所障礙。況法報光耶。

○二、約通號別號釋二。初、正釋。

《疏》又佛是通號。阿彌陀是別號。

《鈔》諸佛皆有通別二號。今此經題。釋迦但舉其通。彌陀但舉其別。

○二、釋疑

《疏》釋迦是此方教主。庶物咸知。故舉通號。彌陀是極樂導師。理須表顯。故彰別號。

《鈔》或有疑云。諸佛既有通別二號。經題何不兩土化主。通別並舉。應云釋迦佛。說阿彌陀佛經。故解中釋其疑云。釋迦是此方教主。眾生無不聞知。故但舉通號。以該其別。彌陀是極樂導師。不表其別。名則不顯。故彰別號。以該其通。譯人為省重繁。存略雅得其所也。

○二、釋通題二。初、約法常釋。

《疏》經者。法也。常也。十界同遵。三世不易。

《鈔》法常之釋。乃依觀經疏。轉釋又依妙宗鈔。謂儒經講解。有茲二訓。萬代軌則。故訓法也。百王不易。故訓常也。佛經亦然。十界咸軌。三世不易也。

○二、以由義釋

《疏》由聖人金口所宣。故言經也。

《鈔》妙宗鈔云。由佛大聖金口。宣吐自證之法。故名為經。

○二、通別合釋二。初、指通別二名。

《疏》又經是通名。佛說等是別名。

《鈔》妙宗云通名者。頓說漸說。施權開權。律論之外。皆名為經。故稱通也。別名者。別相乃多。今從三種。謂人法譬。單三複三。并具足一。以成七別。單三者。單人。如阿彌陀經等。單法。如大般涅槃經等。單譬。如梵網經等。複三者。人法。如文殊問般若經等。法譬。如妙法蓮華經等。人譬。如如來師子吼經等。人法譬具足者。如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等。以此七別與通。合標一代佛法。

○二、明通別所以五。初、通論一化。

《疏》經有三種。謂教行理。依教修行。從行顯理。

《鈔》妙宗云。今家釋題。約通別論者。以其二者。各具教行理也。若無此三。徒論通別。無所以矣。何以故。蓋依教而後修行。從行而後顯理故也。

○二、別指今題

《疏》佛是覺義。約修成說。故屬於行。說即是教。阿彌陀是理。

《鈔》今題佛字。判屬于行者。以佛是覺義。有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之義也。約修成邊說。故屬于行。說字屬教最分明。阿彌陀判屬於理者。以是本性彌陀故。正當行者。稱念修行。斯得見故。故判屬于理。

○三、判其通別

《疏》與眾典不同。則三經皆別。以對經字。則三經皆通。

《鈔》與眾典不同。則不惟五字成別。即教行理。三經皆別。以對經字。則不惟一字成通。即教行理。三經皆通也。

○四、結成秘藏

《疏》理即法身。行即般若。教即解脫。三一圓融。不可思議。名秘密藏。

《鈔》今家凡是經題。皆約通別釋者。正欲明各各具三經也。各具三經者。又正欲明具秘密藏也。如一題阿彌陀三字。即我行者法身本性也。佛之一字。即全性起修之般若智慧也。說之一字。即智與法身所得之解脫也。又理即全苦道即法身。正因。佛性也。行即全惑道即般若。了因佛性也。教業道即解脫。緣因佛性也。如是三德。如世伊三點。天王三目。不縱不橫。不並不別。乃不可思議秘密之藏。經題義理。微妙若此。講者聽者。安可忽諸。

○五、結成功德

《疏》故聞首題名字。獲無量功德也。

《鈔》如金光明。及諸大乘。多作此說。

○二、出本名

《疏》此經本名稱讚不可思議功德。一切諸佛所護念經。

○三、辨譯異二。初、總標。

《疏》傳至中華。凡二譯。

○二、別明二。初、唐譯。

《疏》唐譯云。稱讚淨土佛攝受經。

○二、秦譯二。初、與唐辨異。

《疏》今秦本隱略經題在六方佛後。即云。汝等眾生。當信是等。

《鈔》唐譯則存本名。而秦譯不存者。以其隱略在六方佛後故也。

○二、讚秦譯善巧

《疏》以此經正示持名方法。況彌陀聖號。眾所樂聞。用此立題。人多信受。故得四海同遵。流通無盡。譯人之善巧也。

《鈔》大凡立名。貴生物善。今所生善則有二種。一以此經。正示持名方法。一以彌陀聖號。眾所樂聞。故用此立題。人多信受。是以唐譯者。秘于大藏。而不見不聞。秦譯者。四海同遵。而流通無盡。譯人善巧。信而有徵矣。

○二、辨體二。初、標

《疏》二、辨體

《鈔》二、辨體者。即前總列中云。方等實相為體也。方等實相有二義。一此經說在第三方等時。方等四教並談。此經屬圓。揀異此經實相。非華嚴。般若。法華。三時之實相。故云方等。一圓教實相。門門可入清涼池。故方。生佛均有。平等不二。故等。觀經疏云。體是主質。妙宗鈔云。名傍是賓。體正是主。名是假名。體是實質。一切名下。皆有其質。今辨假名下之實質也。

○二、釋二。初、引論明體

《疏》智度論云。諸大乘經。通以一實相。為經正體。

《鈔》妙宗鈔云。諸法不生不滅。非有非無。無能無所。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離此等相。名為實相。無相之相也。若以彼義。會歸此經。則前段七重欄楯去。至聞是音者。皆生念佛念法念僧之心。是明惟心淨土。序云瓊林玉沼。直顯於心源是也。中段彼佛何故號阿彌陀去。至但可以無量無邊阿僧祇說。是明本性彌陀。序云壽量光明。全彰於自性是也。瓊林玉沼。是明依報。該得四種淨土。壽量光明等。是明正報。該得佛菩薩。九品往生之人。此正法華。惟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天台所謂性具三千。無非實相之體也。

○二、結成所詮

《疏》即所詮之理也

○三、明宗二。初、標

《疏》三、明宗

○二、釋二。初、引經證成。

《疏》經云。若有信者。應當發願。生彼國土。

《鈔》前總列中云。信願淨業為宗。故今引經証成。若有信者。即信門也。應當發願。即願門也。若欲証成淨業行門。應具引下文。七日持名。一心不亂。求生淨土。此為三要之門。信則。信有惟心淨土。本性彌陀。如來願力。皆得往生。此當十乘中。第一觀不思議境也。雖有其信。若無其願。則不得生。蓋彌陀既以願力而攝生。我當誓願而求往。方得天性相關。任運與拔。猶如磁石。自然吸取。十乘往判。此當第二真正發菩提心也。四弘中。當佛道無上誓願成。該得前之三願。雖有其願。若無行門。其願則狂。故須七日持名。一心不亂。十乘往收。此當第三善巧安心止觀也。七日持名。即是觀。一心不亂。即是止。方持名而一心。方一心而持名。是則止觀雙照。亦復雙遮。善巧安心。方得成就。略標上根三法。其餘七乘。皆在中矣。

○二、結成宗要

《疏》一經之宗要也。

○四、明用二。初、牒

《疏》四、論用

○二、釋二。初、引經証成。

《疏》經云。即得往生。極樂國土。皆不退轉於無上菩提。

《鈔》初二句。即示以七日持名。一心不亂後之文。次一句。即此前經云。眾生生者。皆是阿鞞跋致之文。前總列中云。捨苦得樂為用。即經云。即得往生。云云之文。若以後足前。則眾生生者。皆娑婆念佛之人。必得不退菩提。以此二文。合証此經之力用也。

○二、結成力用

《疏》離生死苦。得解脫樂。此經之力用也。

《鈔》餘之法門。莫不皆令眾生。豎出三界。離生死苦。得解脫樂。如重臺九級。自下昇高。力勝則進。足疲則墮。其登也難。惟淨土法門。令眾生橫出三界。離生死苦。得解脫樂。家庭咫尺。從東至西。舉目可觀。彈指即到。其去也易。經之力用。豈不大乎。

○五、判教相二。初、總標。

《疏》五、判教相

《鈔》教者。聖人被下之言。相者。分別異同。如來五時設教。適時而進。大小漸頓。各有區分。天台約五時。而分別之。各有攸存。故凡釋經。皆須判教。

○二、釋相

《疏》部屬大乘方等教攝。二藏明義。菩薩藏收。漸頓分之。此屬頓教。

《鈔》判此教相。而有三說。部屬大乘方等教攝者。第一、約時判也。前總列云。大乘生酥為教相。生酥即方等時也。天台大師。用涅槃五時。生起次第。以判如來一代之教。初從牛出乳。譬從佛最初三七日說華嚴經。次從乳出酪。譬從十二部。出九部修多羅。十二年中。說小乘四阿含經。次從酪出生酥。譬從阿含出方等。八年之中。說維摩大集楞嚴楞伽十六觀。并此經等。彈偏斥小。歎大褒圓。聲聞之人。得彈訶益。恥小。慕大。出入無難。如小乘偏空。出三界外。無身無土。今則特告身子。而云彌陀有土。菩薩有身。眾生生者。皆不退轉。即其事也。次從生酥出熟酥。譬從方等出般若。二十二年。說大品般若等諸經。以空慧水。洮汰二乘執情。令須菩提等。轉教般若。付財融通。次從熟酥出醍醐。譬從般若出法華。涅槃。九界三乘。會權授記。無小無大。皆令作佛。今是第三生酥。故曰部屬大乘方等教攝。二藏明義。菩薩藏收者。第二、約藏判也。蓋佛所說經。有聲聞藏。即為諸二乘人說者。明理但至真諦。明惑但破見思。明智但修空觀。明果無身無土。今經既明出娑婆外。別有淨土。則果報有乎身土。豈不理惑智果。皆屬菩薩藏收。漸頓分之。此屬頓教者。第三、約教判也。化儀之教。有漸有頓。漸則經劫修行。方階不退。頓則即生成辦。位至阿鞞。故結成云。以令凡夫。不退菩提。然而令其即生。位階不退。固是圓頓法門。亦必須先開圓解。而次修圓行。破三惑。而方證圓果。以階不退。今則但說彼土依、正二報。以之為開解生信。七日持名。一心不亂。以之為造修行門。臨命終時。即得往生。以階跋致。自非釋迦之善權。彌陀之願力。行者之宿根。現前之三要。一心不亂。而三惑圓伏。頓斬業根。而直往無前。安能克此。故知此經。為五濁惡世之無上醍醐。涅槃經云。置毒生酥中。食即殺人。可不信諸。

○二、譯人二。初、標名

○二、譯人號

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羅什奉詔譯

○二、解義三。初、明其生處。

《疏》鳩摩羅什。此云童壽。龜茲國人也。

○二、明其翻譯

《疏》後秦姚氏據長安。尊為國師。弘始年間。譯諸經論。

《鈔》姚秦者。簡非嬴秦。苻秦。乞伏秦。今是後秦姚氏也。以弘始三年。方入長安。秦主敕僧栔等。八百沙門。諮受什旨。於草堂寺。所譯經論。凡九十八部。合四百二十一卷。僧叡。僧肇。道常等。筆受。

○三、證其功德

《疏》南山感通傳云。七佛以來。譯經師。

《鈔》過去七佛。皆生於西天竺。迦維羅衛國。滅度之後。或正法。或像法時。西天梵筴。必傳流震旦。譯梵成華。譯經之師。歷代皆有。惟什師自七佛以來。常為我震旦譯經之師。此乃南山律師。問費氏天人所說。又有云。什師位證三賢。是知非聊爾人也。

○二、釋經文二。初、總別科判。二、依科解釋。今初二。初、總科三分。

○二、釋經文三。從初至大眾俱為序分。從爾時佛告至六方後。徵釋經題為正宗分。從汝等皆當信受我語。盡文為流通分。

《鈔》漢明以來。經至震旦。弘法之師。隨文講解。無有科判。至晉道安法師。方判大小諸經。皆有三分。謂序。正。流通。後西天親光論至。與其三分義同。又此方出家之士。自漢以來。皆隨師姓。如三支之類。後道安法師。謂既捨俗姓。以從釋迦。宜合一切。俱從釋姓。後增一阿含至。世尊果云。萬流入海。同一鹹味。四姓出家。同稱釋氏。故後人讚道安法師云。分經雅合於親光。釋姓頗同於增一。

○二、別明二序

《疏》諸經皆有通、別二序。此經但有通序證信。而無別序發起。即十二部經中。無問自說也。

《鈔》通、別二序者。通者。同也。如是等六事。諸經皆同故。別者。異也。諸經發起之緣。各各不同故。今經但有通序。而無別序者。乃如來無問自說。蓋淨土法門。若被菩薩之機。正所當對。必須假問而說。如十六觀經。是其類也。但此一經。是對小乘。及凡夫機。令知微妙身土。即生可獲。原非小乘凡夫境界。豈能問之。故如來無問自說。稱性宣揚。何須發起。

○二、依科解釋三。初、釋序分二。初、分科

○序分分二。初、五句證信。

《鈔》證信者。佛將滅度。阿難咨問。一切經首。當安何語。佛答云。當安如是我聞等。豈惟我然。三世諸佛。經初皆爾。

○二、釋經二。初、五句證信二。初、列經

《經》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二、釋義五。初、釋所指法體。

《疏》如是者。指所聞之法體也。實相之理。古今不異名如。如理而說為是。

《鈔》如是者。指法之辭。所指者。即所聞法體實相之理。如此之理。古今不異名如。即真如不動之體。亙萬古而恆新。歷千差而不改。如來能稱此理而說。無不當理。故稱如是。

○二、釋所顯能聞

《疏》我者。阿難結集法藏。自言如是法門。我從佛聞。

《鈔》佛地論云。謂結集時。共請言。如汝所聞。當如是說。傳法菩薩。便許可言。如是當說。如我所聞。

○三、釋所明機感

《疏》一時者。機應和合之時也。不言某年月日者。二土正朔不同故也。

《鈔》機。即阿難與千二百人。并菩薩等眾。應。即釋迦如來。能說教主。機無應而不成。應無機而不就。砧椎相叩。乃方成法器。機應合一。則此經方說。二土正朔不同者。如此土四時。彼方三際。東夏以合朔為月旦。西方以既望為月旦。兩方既爾。四夷可知。既難準定。故但言一時。

○四、釋所稱化主

《疏》佛者。覺也。自覺。異凡夫之不覺。覺他。異二乘之獨覺。覺滿。異菩薩之在因。眾聖中尊。故名曰佛。即釋迦教主也。

《鈔》梵語佛陀。此云覺者。謂覺了性相真妄之者。即究竟本覺。亦究竟始覺。自覺異凡夫之不覺者。凡夫則終朝昏擾。逐妄漂流。如來則寂、照雙融。還源返本。覺他異二乘之獨覺者。二乘則覺了生死。如獐獨跳。如來則自登彼岸。慈航度人。覺滿異菩薩之在因者。菩薩則三覺雖修。而三因未滿。如來則三覺究竟。而三德圓彰。為二乘菩薩。眾聖中尊。故稱為佛。以通從別。即娑婆教主。釋迦牟尼佛也。

○五、釋所述住處二。初、釋舍衛國

《疏》舍衛。正云室羅筏悉底。此云聞物。言人物富庶。遠聞諸國故。

《鈔》人物富庶者。謂此國具足欲塵財寶之物。多聞解脫之人也。

○二、釋祇樹給孤獨園二。初、出二人名德二。初、祇陀

《疏》梵語祇陀。此云戰勝。波斯匿王太子名也。

《鈔》波斯匿王太子。初生之時。適與外國戰勝。因立美名。

○二、須達

《疏》梵語須達。此云善施。長者名也。能惠施國之窮民。名給孤獨。

○二、明二人並稱

《疏》側布黃金。從祇陀買園。建立精舍。請佛說法。祇陀施樹。故並稱也。

《鈔》須達長者。為兒聘婦。往王舍城。得見如來。請佛供養。佛命身子。同往相地。惟祇陀太子。園林茂盛。可造精舍。祇陀戲許。須金磚側布其地。金錢掛滿其林。便當與之。須達歡喜。命車載金。布地將滿。祇陀見其精誠。便云。地當屬卿林屬於我。共施供佛。不亦可乎。故後凡於此地說經。經家序處。必美二人之德。而並稱之。

○二、眾同聞二。初、分科。

○二、列眾同聞三。初、聲聞眾三。初、示數

○二、釋經三。初、聲聞眾三。初、示數二。初、列經。

《經》與大比丘僧。千二百五十人俱。皆是大阿羅漢。眾所知識。

○二、解義為四。初、釋明類。

《疏》比丘。此云乞士。乞食資身。乞法鍊心。又云怖魔。又云破惡。僧者。具云僧伽。此云和合眾。

《鈔》比丘梵語。而含三義。一、乞士。外於檀越乞食。以資色身。永離四邪。內於如來乞法。以鍊心性。常趣八正。應供之因也。二、破惡。能破九十八種煩惱惡因。能破二十五有生死惡果。殺賊之因也。三、怖魔。發心出家。魔王怖其出境。精進修行。波旬怖其離欲。無生之因也。和合眾者。凡為僧者。須具六和。一、戒和同修。二、見和同解。三、身和同住。四、利和同均。五、口和無諍。六、意和同悅。具此六和。方可稱僧。

○二、釋示數

《疏》三迦葉。有千弟子。舍利。目連。共二百五十人。最初歸佛。常隨眾也。

《鈔》三迦葉者。一、優樓頻螺迦葉。二、伽耶迦葉。三、那提迦葉。若最初度憍陳如五人。合云千二百五十五人。經舉大數。是故略之。得餈甘露。莫先於此。故為常隨眾也。

○三、釋顯位。

《疏》阿羅漢含三義。一、應供。為人天福田。乞士果也。二、殺賊。斷煩惱盡。破惡果也。三、無生。不受後有。怖魔果也。

《鈔》比丘因名也。阿羅漢果號也。因果二名。一一主對。如影隨形。略無差忒。故為比丘。有乞士之因。方獲羅漢應供福田之果。有破惡之因。方獲斷煩惱盡殺賊之果。有怖魔之因。方獲無生不受後有之果。

○四、釋歎德

《疏》聞名欽德曰知。睹形敬奉曰識。

《鈔》若但聞名。而未睹形。則知而未識。但睹形。而不聞名。則識而未知。今既聞名而睹形。必欽德而敬奉。阿難尊者。與此輩等同聞。非惟見同列之德齊。亦乃顯所聞之法真。以之證信。誠可信也。

○二、列名二。初、牒科

○二、列名

○二、釋經二。初、列經

《經》長老舍利弗。摩訶目犍連。摩訶迦葉。摩訶迦旃延。摩訶拘絺羅。離婆多。周利槃陀伽。難陀。阿難陀。羅侯羅。憍梵波提。賓頭盧頗羅墮。迦留陀夷。摩訶劫賓那。薄拘羅。阿冕樓馱。

○二、釋義二。初、釋長老

《疏》耆年碩德。通稱長老。

《鈔》此諸聖僧。有耆年者。必有碩德。有碩德者。未必定是耆年。故長老者。乃耆年與碩德之通稱也。

○二、釋眾名十六。初、釋舍利弗。

《疏》舍利弗。此云身子。其母身容端正。眼如鶖鷺。兼母名之。故又云鶖子。智慧第一。

○二、釋目犍連

《疏》摩訶目犍連。此云大采菽。姓也。其族眾多。故以大別之。神通第一。

○三、釋大迦葉

《疏》摩訶迦葉。此云大龜氏。其祖感靈龜負仙圖而出。遂以名族。又云飲光。身光赫奕。映蔽餘光。毘婆尸佛時。為冶金師。貧女以金珠。同修塔像。從是以來。身光金色。

○四、釋摩訶迦旃延

《疏》摩訶迦旃延。此云文飾。論議第一。

○五、釋摩訶拘絺羅

《疏》摩訶拘絺羅。此云大膝。從狀得名。舍利弗母舅。

○六、釋離婆多

《疏》離婆多。此云星宿。父母禱星而生。遂以為名。

○七、釋周利槃陀伽

《疏》周利槃陀伽。此云繼道。其母省親。生於路傍故。姿性魯鈍。惟誦半偈。證羅漢果。

○八、釋難陀

《疏》難陀。此云善歡喜。佛之親弟也。

○九、釋阿難陀

《疏》阿難陀。此云慶喜。白飯王之子。佛之堂弟也。佛成道日生。舉國忻慶。因立嘉名。多聞第一。

○十、釋羅侯羅

《疏》羅侯羅。此云覆障。本修羅之名。能障日月。佛為所障。不即出家。故以為名。

○十一、釋憍梵波提

《疏》憍梵波提。此云牛司。宿生為牛。食已轉哨。故受此名。

○十二、釋賓頭盧頗羅墮

《疏》賓頭盧。此云不動。名也。頗羅墮。此云利根。姓也。別譯云。賓度羅跋囉墮闍。

○十三、釋迦留陀夷

《疏》迦留陀夷。此云黑光。其形粗黑故。

○十四、釋劫賓那

《疏》摩訶劫賓那。此云房宿。母禱房星而生。

○十五、釋薄拘羅

《疏》薄拘羅。此云善容。形貌端正故。昔施僧一訶梨勒。感五不死報。

○十六、釋阿冕樓馱

《疏》阿冕樓馱。此云無貧。昔於饑世。以稗飯施辟支佛。九十一劫。果報充足。天眼第一。

《鈔》諸經列眾。皆有歎德。如法華楞嚴。是其例也。惟此經無之。非無也。蓋譯人善巧。令顧名而思義也。如大智舍利弗。摩訶目犍連等。顧何德而不彰。然諸經歎德。必隨緣起。如阿難以邪染之緣。浚發楞嚴。而經家歎德特曰。佛子住持。善超諸有。云云。同列之眾。既有是德。正顯當機。雖托緣于邪染。而實無是過也。此經餘諸弟子。且無暇論。即大智舍利弗。位居其首。次之以大目犍連。摩訶迦葉。摩訶迦旃延。三人者。豈無意乎。蓋極樂法門。微菩薩實智而莫能信。微菩薩大神通而莫能往。微抖擻三惑而莫能淨。微四無礙辯而莫能論。此經說在方等。意令聲聞。迴小智以成大智。迴小通以成大通。迴小頭陀以成大頭陀。迴小論議以成大論議。淨土即權而實。即實而權者。斯可以照了實相。信受奉行。即近而遠。即遠而近者。斯可以不速而疾。彈指即到。心淨土淨。即穢而淨者。斯可以生即無生。生化兩冥。妙有即空。真空即有者。斯可以妙用辯才。剖析無礙。至於餘諸弟子。各有一德。以類而歎德。即事而回向。於此法門。成方等益。了無生而生。感界外生。達無身而身。受變易身。豎出三界。固不可思議。又有橫出三界。尤不可思議也。

○三、總結二。初、牒科

○三、總結

○二、釋經二。初、列經

《經》如是等。諸大弟子。

○二、解義

《疏》學在師後。故稱弟。解從師生。故稱子。此總結前文也。

《鈔》弟則顯師之謙讓。師乃明資之尊敬。故夫子曰。余也處回如弟。回也處余若父。

○二、菩薩眾二。初、分科

○二、菩薩眾二。初、明類

○二、釋經二。初、列經

《經》并諸菩薩摩訶薩。

○二、釋義

《疏》梵語菩提薩埵。此云覺有情。同佛所證曰覺。無明未盡曰有情。摩訶薩。此云大道心眾生。

《鈔》菩薩二字。梵語存略。若具足稱之。應云摩訶菩提質帝薩埵。摩訶翻大。菩提翻道。質帝翻心。薩埵翻眾生。亦翻有情。合為大道心眾生。大道心則下異眾生。有情則上異諸佛。蓋已離此岸。尚居中流。此諸菩薩。乃又舉其大者。故以摩訶薩別之。

○二、列名二。初、牒科

○二、列名

○二、釋經二。初、列經

《經》文殊師利法王子。阿逸多菩薩。乾陀訶提菩薩。常精進菩薩。與如是等。諸大菩薩。

○二、解義為五。初、釋文殊

《疏》文殊師利。此云妙德。以微妙三德。同佛所證故。亦云妙吉祥菩薩。入法正位。名法王子。

《鈔》微妙三德。同佛所證者。圓教始從初住。終至等覺。分破一品無明。分同佛證微妙三德。若約文殊菩薩。則有本跡之殊。本因如悲華經。對寶藏佛。發弘誓願。蒙佛授記。字曰文殊。又于燈明佛所。為八王子之師。是釋迦九代之祖。昔太鄰諸佛。今輔佐釋迦。若論本果。現在北方歡喜世界作佛。號歡喜藏摩尼寶積佛。未來在南方離垢世界成佛。號普現如來。本跡如此。同佛所證。厥位相齊。亦名妙吉祥者。惑業苦三。有少分在。皆未吉祥。位居究竟。三德圓彰。故又號妙吉祥也。佛破二十五有。獲王三昧。入法正位。名破有法王。文殊以位鄰妙覺。為佛長子。名法王子也。

○次、釋阿逸多

《疏》阿逸多。此云無勝。超出偏小故。慈氏之名也。

《鈔》梵語阿逸多。翻為無能勝。名也。又名彌勒。翻為慈氏。姓也。思益經云。若眾生見者。即得慈心三昧。合而言之。是則此菩薩。以地位證入鄰極。慈心及物。以受姓名也。

○三、釋乾陀訶提

《疏》乾陀訶提。此云不休息。勤修不懈故。

《鈔》思益經云。恆河沙劫。為一日夜。是三十日為一月。十二月為一歲。過百千萬億劫。得值一佛。如是值恆河沙佛。行諸梵行。修習功德。然後授記。心不休息。故號為乾陀訶提。

○四、釋常精進

《疏》常精進者。乃法性常住。成無作正勤故。

《鈔》大寶積經云。是菩薩為一眾生。經無量劫。隨逐不捨。猶不受化。無一念棄捨。以身心俱進。名常精進。祇以見法性常住。成無作正勤。雖精進而無精進相也。

○五、釋總結

《疏》大菩薩者。迴出偏小故。

《鈔》靈芝云。菩薩名通初後。如是菩薩。莫非深位補處。或權現影響。故稱大也。諸經列菩薩眾。亦有歎德。如法華等。是其通例。惟此經無之。非無也。亦令讀是經者。顧名而思義。仰德而受行也。何也。如文殊以妙德吉祥。阿逸多。以無能勝慈氏。乾陀訶提。以自強不息。勤修無懈。常精進。以悟法常住。成無作正勤。顧何德而不具。經家獨列此四人者。意令修行淨土者。先以微妙三德。即吾心之三諦。為能觀三觀之本。即所謂先觀不思議境是也。繼之以無能勝之無緣慈悲。而真正發菩提心。以表今之求生極樂者。一以化眾生。斷煩惱。學法門。成佛道。而為初志。然後加之以全性起修。自強不息。勤修無懈。了法性常住。成無作正勤。庶捨穢能盡。取淨窮源。即娑婆之塞。以臻乎極樂之通。則道品自然調適。對治法爾助開。九品可階。疑城不住。法愛不生。金臺可陞。得預如是等諸大菩薩之列矣。經家之意。其在是乎。

○三、人天眾二。初、牒科

○三、人天眾

○二、釋經二。初、列經

《經》及釋提桓因等。無量諸天大眾俱。

○二、釋義三。初、釋釋提桓因

《疏》釋提桓因。此云能天帝。忉利天主也。

《鈔》梵語具云。釋提桓因陀羅。此翻能作天帝。忉利天主也。忉利。此翻三十三。須彌山頂。四面共八城。每城居四天。天帝居善見城中。合三十三。因果莊嚴。具俱舍頌說。

○次、釋無量諸天

《疏》無量諸天者。欲色界中。諸梵天王。護世四王等也。

《鈔》欲界有六天。地居二天。即下四王天。并第二忉利天。空居四天。即夜摩。兜率。化樂。他化也。色界四天。初禪。二禪。三禪。各三天。四禪九天。佛凡說經。皆來會集。惟無色界天。既無色質。故不云來。

○三、釋大眾

《疏》兼四眾八部。故言大眾俱。

《鈔》四眾者。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也。八部者。天。龍。夜叉。乾闥婆。阿修羅。迦樓羅。緊那羅。摩呼羅伽。人非人等也。

○次、釋正宗二。初、總判三科

○二、正宗分三。初、依正莊嚴。二、修證行法。三、諸佛稱讚。

○二、依經釋義二。初、分科

○就初為二。初、總示。二、別釋。初又二。初、依報莊嚴

○二、釋經為三。初、依正莊嚴二。初、總示二。初、依報莊嚴二。初、列經

《經》爾時佛告長老舍利弗。從是西方過十萬億佛土。有世界。名曰極樂。

○二、解義六。初、釋爾時

《疏》爾時者。將說經之時也。

《鈔》爾時。即前序分機應合一之時。惟其合一。故將說經。

○二、釋當機

《疏》以身子利根。故特告之。不俟其請問也。

《鈔》淨覺云。不告菩薩天龍者。應有四悉意。一、是左面弟子。大小法集。多居其首故。二、由智慧第一。四眾八部。罔不欽仰故。三、為令四眾聞佛淨土。自鄙絕分故。四、復欲小乘。未取證者。回小向大故。佛凡說法。必獲四悉檀益。今謂於佛說十二部經中。此當無問自說。以淨土法門。非小乘境界故。復欲令彼回小向大故。此經唯無祇夜。伽陀。因緣。譬喻。優波提舍。而長行。自說。方廣。授記。未曾有。此皆顯有。若夫本生。本事。則以略望廣。於大彌陀經。亦復具有。

○三、釋界數。

《疏》一大千世界。稱一佛土。十疑論云。西方去此十萬億剎。為對凡夫肉眼。生死心量而言之耳。但使眾生淨業成就。臨終在定之心。即是淨土受生之心。動念即是生淨土時。實非遠也。

《鈔》解中先依經明遠。次約理明不遠。一大千世界。稱一佛土者。百億日月。百億須彌。百億四大海。百億鐵圍山。名一佛土故。俱舍頌云。四大洲日月。須彌盧欲天。梵世各一千。名一小千界。此小千千倍。說名為中千。此千倍大千。皆同一成壞。是也。如此觀之。極樂世界。去此甚遠。次引天台大師十疑論明不遠。蓋言凡夫之人。以先世煩惱惑善惡業報。得此生五陰苦果。所有凡夫肉眼。遠即不見。乃以不見者為遠。所有生死心量遠則不知。亦以不知者為遠。無怪其然。若念佛之人。一心不亂。則惑道伏。淨業成就。則業道清。臨終之時。娑婆印壞。則苦道脫。當爾之時。化肉眼為天眼。變凡心為聖心。故臨終在定之心。即是淨土受生之心。動念即是生淨土時。言動念者。乃垂終得見三寶。與夫見光見華等。一有所見。便名動念。非妄念之念也。雖在此土得見。已是華池受生之時。故曰實非遠也。又般舟經。明眾生有三力。故得見彌陀。一者、三昧力。即論中所明是也。二者、佛力。四十八願。經云。設我成佛。十方眾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三者、本功德力。此有二義。一者、眾生自無始來。曾有念佛求生淨土種子。當時未生。今種已熟。應得往生。二者、眾生心性。本具塵剎。雖十萬億之遙。無非性具。即性體性量。如帝網之一珠。影含眾珠。如大海之一浪。具全潮體。非但互具。亦乃互即。故四明云。若心性不具塵剎。則生無感見之功。佛無應現之理也。

○四、釋極樂

《疏》梵語須摩提。此云安養。或云清泰。又云極樂者。猶言最勝也。

《鈔》安養者。對娑婆八苦交煎。所養者非安也。清泰者。對娑婆五濁惡世。所處者非泰也。極樂者。對娑婆眾苦之劇。所受者非樂也。

○五、出四土二。初、總標

《疏》一切國土。隨機所感。有乎四種。

○二、別釋四。初、寂光土

《疏》一、常寂光土。諸佛究竟極果所居。

《鈔》觀經疏云。常寂光者。常即法身。寂即解脫。光即般若。是三點伊。不縱不橫。名秘密藏。妙宗鈔云。前三在事。故從居人。修斷因果而立土名。此土屬理。故從本體三德為名。私謂鈔中既有上品寂光之名。則知彼土亦分九品。惟上上品為極果所居。餘之八品。皆圓聖分證人所居。為分證寂光也。疏云分證究竟。寂光淨穢是也。

○二、實報土

《疏》二、實報土。法身大士所居。

《鈔》觀經疏云。實報無障礙者。行真實法。感得勝報。色心不相妨。故言無障礙。純菩薩。無有二乘。仁王經云。三賢十聖住果報。即是其義。釋論云。菩薩勝妙五欲。能令迦葉起舞。華嚴云。無量香雲臺。即其土淨妙五塵。私謂諸佛亦有報土。何必定為菩薩所居。亦可準分九品。上上品為佛所居。餘之八品。隨菩薩所破無明多少。以為差降爾。疏云。次第頓入。實報淨穢是也。

○三、方便土

《疏》三、方便土。三乘人所居。

《鈔》觀經疏云。方便有餘者。修方便道。斷四住惑。故曰方便。無明未盡。故曰有餘。釋論云。出三界外。有淨土。聲聞辟支佛。出生其中。受法性身。非分段生。法華云。若我滅度後。實得阿羅漢。若不信此法。若遇餘佛。便得決了。就中復有利鈍。指上為淨。指下為穢也。私謂既曰就中復有利鈍淨穢。是則準望亦分九品。圓方便道。居上三品。別通方便道。居中三品。藏方便道。居下三品。疏云。體析巧拙。有餘淨穢是也。

○四、同居土二。初、出名

《疏》四、同居土。六凡所居。

《鈔》觀經疏云。娑婆雜惡。荊棘瓦礫。不淨充滿。同居穢也。池流八德。樹列七珍。次於泥洹。皆正定聚。凡聖同居。上品淨土。

○次、釋義

《疏》以五濁輕重。而分淨穢。娑婆五濁重。故兼四惡趣。輪迴不息。安養五濁輕。故惟有人天。皆得不退。故名極樂。

《鈔》以五濁下。標。娑婆下。釋。一往言之。娑婆眾生。以五濁之因重。故名同居穢。是故感報兼四惡趣。此由煩惱濁中五鈍使。隨其強者。而牽生四趣。人天既由戒善。故煩惱稍輕。安養五濁輕者。由在娑婆。專修淨業。輕于五濁。故得往生極樂。受人天報。況至彼邦。塵境輕清。不生煩惱。故雖人天。皆得不退。故名極樂。再往言之。極樂國土。亦分淨穢。如觀經九品。大本三輩。品位既分高下。所見亦自不同。故妙宗鈔云。初五濁輕。為同居淨者。此淨甚通。須知別意。如戒善者。四教凡位。皆悉能令五濁輕薄。感同居淨。而圓觀輕濁。感同居淨。依正最淨。如經中說。地觀已去。一一相狀。比于餘經。修眾善行。感安養土。其相天殊。

○六、簡別

《疏》盡理言之。惟究竟寂光。是真極樂。

《鈔》盡理言之等者。此約四土展轉簡之。是則分證寂光。猶名穢土苦域。惟究竟果人。所居之土。方得名為真實極樂。故前序先明真源不二云。寂光真淨。初無苦樂之殊。此之謂也。

○二、正報莊嚴二。初、牒科

○次、正報莊嚴

○二、釋經二。初、列經

《經》其土有佛。號阿彌陀。今現在說法。

○二、釋義二。初、釋三身二。初、總標

《疏》佛有三身

○二、別釋三。初、法身

《疏》一、法性身。居寂光土。身土一如。名秘密藏。

《鈔》觀經疏云。法身者。師軌法性。還以法性為身。此身非色質。亦非心智。非陰界入之所攝持。強指法性。為法身耳。妙宗鈔云。師軌釋法。捨通從別。通則生佛俱軌法性。然其九界。雖軌而違。如人依師。不順師教。唯有諸佛。從初發心。軌法而修。今能究竟。冥合法性。故大經云。諸佛所師。所謂法也。以法常故。諸佛亦常。順法性故。名法為師。實非所師。與能體別。故即所師法。而為其身。雖名為身。已出五陰。故非色質。及非心智。色是初陰。心智即四陰。既其非陰。亦非入界。故非三科。任持攝屬。此則已簡分段變易。以示生死陰等攝故。亦可色質簡應。心智簡報。三科簡因。既非此等。何以狀名。為物機故。強指法性。名為法身。此能居之身也。所居之土。正如前釋。

○二、報身

《疏》二者、報身。居實報土。

《鈔》觀經疏云。報身者。修行所感。法華云。久修業所得。涅槃云。大般涅槃。修道得故。如如智。照如如境。菩提智慧。與法性相應相冥。相應者。如函蓋相應。相冥者。如水乳相冥。法身非身非不身。智既應冥。亦非身非不身。強名此智為報身。妙宗鈔云。報即酬報也。修行是因。感于妙報而酬因也。法華證智德。經云。慧光照無量。久修業所得。大般涅槃證斷德也。此二果德。酬荅修因。是故名報。感報之時。其相何似。故以一法二喻顯之。如名不異。所觀差別。不名如境。智外有境。不名如智。各二如者。境如如智。智如如境。此之境智。故得應冥。智慧名通。故以果覺菩提簡之。即是無上菩提之智。與法性境。相應相冥。先舉函蓋。喻其相應。恐謂函蓋雖際畔相當。終存兩相。故重舉水乳。以喻相冥。令知始本同是覺性。其體泯然。正同水乳。則顯境外無智。智外無境。水乳可見。言非身者。非應佛有分齊身。非不身者。非報佛無分齊身。又非身。則非有。非不身。則非空。中道法身。乃本覺體。始覺冥此。能冥亦忘。為成觀故。強名報身。土義同前。

○三、應化身

《疏》三、應化身。居不二土。隨九品機。所見不同。

《鈔》觀經疏云。應身者。應同萬物為身也。智與體冥。能起大用。如水銀和真金。能塗諸色相。功德和法身。處處應現往。能為身非身。然此三身。不可並別。一異即乖法體。即一而三。即三而一。乃會玄文。妙宗鈔云。如谷荅響。大小隨聲。如鑑現形。端醜在質。應萬物感現勝劣身。智即報身。體即法身。此二冥合。應用無方。真金上色。須水銀和。方能塗物。闕此一緣。金無塗用。報智功德。契會法身。隨有機處。應無不往。上所說報。但論冥法。即自受用也。今明垂應。以他受用。常住之應。對于生身。無常之應。示二跡用。是故雙明身等。身即生身。有分齊相。故名為身。非身是報。無分齊相。故曰非身。小般若云。佛說非身。是名大身。大身者。乃他受用身也。他身者。一時隨機變化而有。義則同於應身。體用少有差別。應身則從法報冥合之體。以起應用。化身則從應身之體。以起化用。乃從用而為用也。更或從化而化。則化化無窮。應身則八相始終。化身則倏起倏滅。居不二土者。報身為能證之智。法身為所證之理。是則寂光實報。皆能應之體。他受用土。及方便同居。皆應身所居之土。機緣差別。有乎九品。故視之為異。佛應無差。則寂光實報。橫在三品。故云不二。應準觀經疏。判九品往生人。須者往檢。又四土。土土各分九品。隨土感見三身有異。隨機感見。四土不同。

○次、釋簡異

《疏》現在說法。揀非過未也。

《鈔》下經云。阿彌陀佛。成佛已來。於今十劫。則知彌陀現在成佛。而為眾生說法。非過去未來之諸佛也。

○二、別釋二。初、分科

○二、別釋二。初、依報二。初、總明極樂。

○二、釋經二。初、依報二。初、總明極樂二。初、列經

《經》舍利弗。彼土何故名為極樂。其國眾生。無有眾苦。但受諸樂。故名極樂。

○二、釋義

《疏》彼土下。徵起。其國下。總釋。無有眾苦者。無三途八難等諸苦也。對娑婆極苦言之。故云極樂。

《鈔》娑婆世界。具乎六道。人天修羅。名三善道。以戒善為因。地獄餓鬼畜生。名三惡道。以惡逆為因。道即能通之義。謂一切眾生。造作善業。能通人天等處。造作惡業。能通地獄等處。故也。又謂之三途者。乃約果為名。即由惡業。而通至於火途。刀途。血途也。一、地獄道。謂此處在地之下。并鐵圍山間。有八寒八熱等獄。即造作極重惡業眾生。墮于此道。故名地獄道。二、餓鬼道。有三種。一、謂罪業極重者。積劫不聞漿水之名。其次者。但伺求人間。蕩滌膿血糞穢。又其次者。時或一飽加以刀杖驅逼。填河塞海。即造惡業眾生。由慳貪故。生於此道。三、畜生道。謂披毛戴角。鱗甲羽毛。四足多足。有足無足。水陸空行等。即造作惡業眾生。由愚癡故。生於此道。八難者。八處皆障難也。此之八處。雖感報苦樂有異。而皆不得見佛。不聞正法。故總稱為難。一、地獄難。義釋同前。地獄之中。長夜冥冥。受苦無間。障於見佛聞法。是故名難。二、畜生難。義釋同前。畜生道中。受苦無窮。障於見佛聞法。是故名難。三、餓鬼難。義釋同前。餓鬼道中。受苦無量。障於見佛聞法。是故名難。四、長壽天難。謂此天以五百劫為壽。即色界第四禪中。無想天也。言無想者。以其心識不行。如冰魚蟄蟲。外道修行。多生其處。障於見佛聞法。是故名難。五、北鬱單越難。梵語鬱單越。華言勝處。謂此處感報。勝東西南三洲也。其人壽一千歲。命無中夭。為著樂故。不受教化。是以聖人不出其中。不得見佛聞法。故名為難。六、盲聾瘖啞難。謂此等人。雖生中國。而業障深重。盲聾瘖啞。諸根不具。值佛出世。而不能見佛。雖說大法。亦不能聞。故名為難。七、世智辯聰難。謂世間之人。邪智聰利者。惟務耽習外道經書。不信出世正法。故名為難。八、生在佛前佛後難。謂佛出現於世。為大導師。令諸眾生。離生死苦。得涅槃樂。人有緣者。乃得值遇。其生在佛前佛後者。由業重緣薄。既不見佛。亦不聞法。故名生在佛前佛後難。等諸苦者。即人間八苦也。一、生苦有五種。一者、受胎。謂識托母胎之時。在母腹中。窄隘不淨。二者、種子。謂識托父母遺體。其識種子。隨母氣息出入。不得自在。三者、增長。謂在母腹中。經十月日。內熱煎煮。身形漸成。住在生藏之下。熟藏之上。間夾如獄。四者、出胎。謂初生下。有冷風熱風吹身。及衣服等觸體。肌膚柔嫩。如被物刺。五者、種類。謂人品有富貴貧賤。相貌有殘缺妍醜。是名生苦。二、老苦。有二種。一者、增長。謂從少至壯。從壯至衰。氣力羸少。動止不寧。二者、滅壞。謂盛去衰來。精神耗減。其命日促。漸至朽壞。是名老苦。三、病苦有二種。一者、身病。謂四大不調。眾病交攻。若地大不調。舉身沉重。水大不調。舉身胖腫。火大不調。舉身蒸熱。風大不調。舉身倔強。二者、心病。謂心懷苦惱。憂切悲哀。是名病苦。四、死苦有二種。一者、病死。謂因疾病。壽盡而死。二者、外緣。謂或遇惡緣。或遭水火等難而死。是名死苦。五、愛別離苦。謂常所親愛之人。乖違離散。不得共處。是名愛別離苦。六、怨憎會苦。謂常所怨舦憎惡之人。本求遠離。而反集聚。是名怨憎會苦。七、求不得苦。謂世間一切事物。心所愛樂者。求之而不能得。是名求不得苦。八、五陰熾盛苦。五陰者。色、受、想、行、識也。陰即覆蓋之義。謂能蓋覆真性。不令顯發也。盛即盛大之義。謂前生老病死等。眾苦聚集。故名五陰熾盛苦。對娑婆極苦言之。故名極樂者。蓋極樂眾生。無有如上娑婆種種極苦之事。故名極樂。若敵顯者。極樂眾生。六根所對塵境。無非微妙。色聲香味觸。莫不生人觀解。信念三寶。故無三毒之因。不造惡逆之業。故無三途之苦果。無三道之障難也。聞法入定。不墮無想。故無長壽天難也。雖受極樂。常受教化。故無北俱盧洲難也。六根清淨。明利黠慧。故無盲聾瘖啞難也。眾生生者。皆正定聚。故無世智辯聰難也。阿彌陀佛。今現在說法。經無量劫。觀音即補其處。號普光功德山王佛。故無佛前佛後難也。蓮苞托質。無生苦也。寒暑不遷。無老苦也。身非分段。無病苦也。壽命無量。無死苦也。無父母妻子。無愛別離苦也。諸上善人聚會。無怨憎會苦也。天花香食。自然受用。無求不得苦也。觀照陰空。無蘊苦也。

○二、別示莊嚴二。初、分科

○二、別示莊嚴五。初、欄網行樹

○二、釋經。初、欄網行樹二。初、列經

《經》又舍利弗。極樂國土。七重欄楯。七重羅網。七重行樹。皆是四寶。周匝圍繞。是故彼國。名為極樂。

○二、解義四。初、釋欄楯

《疏》欄。檻也。橫曰欄。縱曰楯。莊嚴寶樹。圍繞華叢也。

○次、釋羅網

《疏》羅網者。寶網羅覆。光色晃耀。周匝垂布。莊嚴校飾也。

○三、釋行樹

《疏》行樹者。觀經云。一一樹高八千由旬。七寶華葉。無不具足。

○四、釋四寶

《疏》四寶者。金。銀。琉璃。玻璃也。

《鈔》大略言之。極樂寶地之上。一一珍寶。樓閣之外。莫不列以寶樹。寶樹之外。繞以欄楯。寶樹欄楯之上。又覆以羅網。各以七重為率者。所以表菩提分也。然若樹若欄若網。皆以四寶者。所以表七覺。不離四諦也。娑婆世界。王臣之家。非無此嚴。然以樹言之。不過藂林。以欄言之。不過木石。以網言之。不過絲麻。以地言之。不過土石。以因言之。不過人力。諸天雖復同之。非若淨土之演法音。淨土穢土之不同。自然造作之各異。豈無其故哉。解引觀經。一一樹高八千由旬。七寶華葉。無不具足。以類明之。則所莊嚴。不啻四寶。又可知也。今當具引大本。及以觀經。一一具列。非曰好繁。亦所以助長求生淨土者之信樂耳。觀經云。觀寶樹者。一一觀之。作七重行樹想。一一樹高。八千由旬。其諸寶樹。七寶華葉。無不具足。一一華葉。作異寶色。琉璃色中。出金色光。玻璃色中。出紅色光。瑪瑙色中。出硨磲光。硨磲色中。出綠真珠光。珊瑚琥珀。一切眾寶。以為映飾。妙真珠網。彌覆樹上。一一樹上。有七重網。一一網間。有五百億妙華宮殿。如梵王宮。諸天童子。自然在中。一一童子。五百億釋迦毗楞伽摩尼。以為瓔珞。其摩尼光。照百由旬。猶如和合百億日月。不可具名。眾寶間錯。色中上者。此諸寶樹。行行相當。葉葉相次。於眾葉間。生諸妙華。華上自然有七寶果。一一樹葉。縱廣正等二十五由旬。其葉千色。有百種畫。如天瓔珞。有眾妙華。作閻浮檀金色。如旋火輪。宛轉葉間。涌生諸果。如帝釋缾。有大光明。化成幢幡。無量寶蓋。是寶蓋中。映現三千大千世界一切佛事。十方佛國。亦於中現。又大本云。復有七種寶樹。其純一寶樹者。根莖枝葉華果。皆以一寶。二寶為一樹者。根莖枝葉花果。間以二寶。三寶為一樹者。根莖枝葉花果。間以三寶。四寶為一樹者。根莖枝葉。各以一寶。其花與果。同於根莖。五寶為一樹者。根莖枝葉花。各以一寶。果則同於其根。六寶為一樹者。根莖枝葉華果。各以一寶。七寶為一樹者。亦復如是。惟加其節。益用一寶。如是諸樹。種種異行。行行相值。莖莖相望。枝枝相准。葉葉相向。華華相順。果果相當。如是行列。數百千重。間以寶池。亦復如是。乃至周遍世界。榮色光耀。不可勝視。

○二、華池樓觀二。初、分科

○二、華池樓觀二。初、正明

○二、釋經二。釋華池樓觀二。初、正明二。初、列經

《經》又舍利弗。極樂國土。有七寶池。八功德水。充滿其中。池底純以金沙布地。四邊階道。金。銀。琉璃。玻璃。合成。上有樓閣。亦以金。銀。琉璃。玻璃。硨磲。赤珠。瑪瑙。而嚴飾之。池中蓮華。大如車輪。青色青光。黃色黃光。赤色赤光。白色白光。微妙香潔。

○二、釋義六。初、釋七寶池

 

《疏》七寶池者。觀經云。一一池水。七寶所成。其寶柔軟。從如意珠王生。

《鈔》七寶池。從水得名。故引觀經池水從七寶成而釋。然娑婆世界。水豈無之。乃從天一而生。故體非七寶。寶豈無之。乃從戊己而生。故體非柔軟。淨土之水。柔而非陰。寶而不剛。淨穢所以異也。不特此也。彼經又云。其摩尼水。流注華間。尋樹上下。正以體非天一。故不特可下。而亦可上。麤妙所以分也。又不特此也。彼經又云。其聲微妙。演說苦空。無常無我。諸波羅蜜。復有讚歎諸佛相好者。如意珠王。涌出金色。微妙光明。其光化為百寶色鳥。和鳴哀雅。常讚念佛念法念僧。正以體即唯心。無情說法。苦樂所以別也。

○次、釋八功德水

《疏》八德者。唐譯云。一、澄淨。二、清冷。三、甘美。四、輕軟。五、潤澤。六、安和。七、除饑渴。八、長養諸根。

《鈔》此與觀經疏列少異。彼云。輕。清冷耎。美。不臭。飲時調適。飲已無患。疏復以八德而對五入。清是色入。不臭香入。輕冷耎是觸入。美是味入。調適無患是法入。妙宗鈔云。疏釋八德。而對五入。并前說法。即聲入也。雖成六入。無非妙境。故令行者。速證無生。又大本云。八功德水。湛然盈滿。清淨香潔。味如甘露。彼諸菩薩聲聞。諸上善人。若七寶池中。澡雪形體。意欲令水沒足。水即沒足。欲令至膝。水即至膝。欲令至腰。至腋。以至於頸。水亦如是。欲淋灌其身。悉如其意。欲令其水如初。即亦如初。調和冷暖。無不順適。開神悅體。滌蕩情慮。清明澄潔。瑩若無形。

○三、釋金沙布地

《疏》金沙布地者。觀經云。黃金為渠。渠下皆以雜色金剛。而為底沙。

《鈔》此經但云金沙布地。觀經云。金剛以為底沙。其文猶略。具足言之。應如大本云。黃金池者。底白銀沙。水晶池者。底琉璃沙。珊瑚池者。底琥珀沙。有二寶為一池者。其底沙亦以二寶。若黃金白銀池者。底沙則以珊瑚琥珀。若珊瑚琥珀池者。底沙則以硨磲瑪瑙。若三寶四寶。以至七寶。共為一池。則底沙亦如是。此諸寶池。有方四十里者。有方五十里者。有方六十里者。如是展轉漸大。以至於方二萬四百八十里。若大海然。是諸池者。皆菩薩聲聞。諸上善人。生長之所。有時浴於其間。若彼佛池。其方倍此。皆七寶相間而成。白珠。明月珠。摩尼珠。為之底沙。

○四、釋四寶

《疏》琉璃。此云不遠。去波羅奈城不遠有此寶。故以為名。玻璃。此云水玉。

《鈔》琉璃。梵語具云吠琉璃。此云不遠。是故字體。古作流離。以是梵語故。後人見是玉類。故改從琉璃。玻璃。亦是梵語。具足應云。窣坡致迦。其狀似此方水晶。有赤白青三色。字體亦應從坡離。人見似玉。故改從玻璃。硨磲。梵語具足應云。牟揭拉婆。此云青白色寶。尚書大傳曰。大貝如大車之渠。渠謂車輞。赤珠。佛地論云。赤蟲所出。智論云。真珠出魚腹中。竹中。蛇腦中。不必唯生蚌胎也。瑪瑙。梵語摩婆羅伽隸。此翻瑪瑙寶。色如馬之腦故名。字體舊作馬腦。後人改從玉石。

○五、釋樓閣

《疏》樓閣者。觀經云。眾寶國土。一一界上。有五百億寶樓。大本云。其講堂精舍。宮殿樓觀。皆七寶莊嚴。自然化成。復以真珠。明月摩尼眾寶。以為交絡。覆蓋其上。

《鈔》大本又云。阿彌陀佛。講堂精舍。皆自然七寶。相間而成。復有七寶以為樓觀欄楯。復有七寶為之纓絡。懸飾其側。復以白珠。明月珠。摩尼珠。為之交絡。遍覆其上。殊特妙好。清淨光輝。不可勝言。其餘菩薩聲聞。所居宮宇。亦復如是。彼諸天及世人。所居宮宇樓閣。稱其形色高下大小。或以一寶二寶。乃至無量眾寶。悉化現而成。

○六、釋四華

《疏》靈芝云。車輪大小。難為定準。十住婆沙論云。輪王千輻輪。周圍十五里。青色下。觀經云。一一池中。有六十億七寶蓮華。則非止四色。一一蓮華。團圓正等十二由旬。非止如車輪也。大本云。池中蓮華。或一由旬。乃至百千由旬。是知隨機所見。優劣不同耳。

《鈔》寶池蓮華者。一以為淨土中之莊嚴。一以為念佛人之托生。以極樂眾生。無有婬欲。故無男女。無有男女。故無父母。無有父母。故無胎生。尚無胎生。豈有卵生。濕生。宜其皆為化生。第今所談極樂。乃橫出三界。正與娑婆世界平。是以眾生生者。以化為主。而三義似兼有之以其托質蓮胎。而花居水上故也。故大本云。十方無央數世界。諸天人民。以至蜎飛蝡動之類往生阿彌陀佛剎者。皆於七寶池蓮花中化生。自然長大。亦無乳養之者。皆食自然之食。其容貌形色。端正淨好。固非世人可比。亦非天人可比。皆受自然清虛之身。無極之壽。然約下八品言之可也。若上上品生。乘金剛臺。到即見佛。不涉蓮生而即悟無生。良有以也。即解云。隨機所見。優劣不同。亦由乎此。

○二、結成二。初、牒科

○次、結成

○二、釋經二。初、列經

《經》舍利弗。極樂國土。成就如是功德莊嚴。

○二、釋義二。初、正釋經文

《疏》國界嚴飾。皆是彌陀。積劫熏脩。菩提行願之所成就。

《鈔》釋成如上種種嚴飾。皆彌陀功德之所莊嚴。功之言力。德之言用。此皆如來果上解脫大用。以攝受眾生者。遠討其因。乃始心所發四十八願。誓取樂邦。嗣後經無量劫修行填願。行滿而後願成。願成而後土淨也。

○次、指所引文

《疏》今經文略若欲詳明當閱大本及與觀經

《鈔》引文中言大本。即無量壽經二卷。廣談淨境。言觀經。即十六觀經。廣明行相。今經略說。世稱小本。即對大本而言也。

○三、金地天華二。初、牒科

○三、金地天華

○二、釋經二。初、列經

《經》又舍利弗。彼佛國土。常作天樂。黃金為地。晝夜六時。雨天曼陀羅華。其土眾生。常以清旦。各以衣祴。盛眾妙華。供養他方。十萬億佛。即以食時。還到本國。飯食經行。舍利弗。極樂國土。成就如是功德莊嚴。

○二、釋義六。初、釋天樂

《疏》天樂者。觀經云。無量諸天。作天伎樂。又有樂器。懸處虛空。如天寶幢不鼓自鳴。大本云。亦有自然萬種伎樂。又其樂聲。無非法音。清暢哀亮。微妙和雅。一切音聲。所不能及。

《鈔》一切音聲。所不能及者。大本云。如世間帝王。有萬種音樂。不如轉輪聖王諸音樂中。一音之美。百千萬倍。如轉輪聖王。萬種音樂。不如忉利天王。諸音樂中。一音之美。百千萬倍。如忉利天王。萬種音樂。不如第六天王。諸音樂中。一音之美。百千萬倍。如第六天王。萬種音樂。不如阿彌陀佛剎中。諸七寶樹。一音之美。百千萬倍。復有自然種種妙樂。而其音聲。無非妙法。清暢嘹亮。微妙和雅。十方世界。音聲之中。最為第一。

○二、釋黃金為地

《疏》黃金為地者。觀經云。琉璃地上。以黃金繩。雜廁間錯。兼以七寶。界其分齊。今言黃金。乃地面莊嚴耳。

《鈔》今經小本從略。若廣明者。如大本云。阿彌陀佛剎中。皆有自然七寶。所謂黃金。白銀。水晶。琉璃。珊瑚。琥珀。硨磲。其體性溫柔。以是七寶。相間為地。或純以一寶為地。光色照耀。奇妙清淨。超越十方。一切世界。其國恢廓曠蕩。不可窮盡。地皆平正。無須彌山。及金剛鐵圍。一切諸山。亦無大海小海。及坑坎井谷。亦無幽暗之所。

○三、釋曼陀羅華

《疏》曼陀羅華。此云白華。亦云適意。然彼國光明常照。不假日月。則無晝夜。準大本經。以華開鳥鳴為曉。蓮合鳥棲為夜。亦無四時。春秋冬夏。不寒不熱。常和調適。

《鈔》白華適意。乃四華中。略舉其一。具足應如法華。天雨四華。一、曼陀羅華。此云白華。二、摩訶曼陀羅華。此云大白華。曼殊沙花。此云小赤花。摩訶曼殊沙華。此云大赤花。大本又云。有天優缽羅華。缽頭摩花。拘物頭華。芬陀利花。皆天花也。以彼佛國土。主伴依正。皆有光明。故無日月陰陽。寒暑四時。然而以花開鳥鳴為曉。蓮合鳥棲為夜。竊恐猶是凡聖同居淨土氣分。與穢土將忘未忘之間。以眾生生者。多帶業往生故。若上之三土。則無此相也。

○四、釋衣祴

《疏》衣祴即衣襟。下鈔。前九字係疏文。

《鈔》真諦云。外國盛花器也。解存兩釋。初釋為正。以祴本衣襟。況天花雨時。何必尋器。即以衣祴而盛之。就襟拾花而散之。散已放襟而忘之。此淨土最適意之事也。

○五、釋供養

《疏》供養十萬億佛者。大本云。承佛威力。一食之頃。往詣十方無量世界。恭敬供養諸佛。

《鈔》此猶略文。若具引者。經云。阿彌陀佛剎中諸菩薩。承佛威神。一食之頃。遍至十方無量世界。供養諸佛。隨心所欲。花香伎樂。衣蓋幢幡。無數供養之具。自然化現在前。珍妙殊特。非世所有。輒以奉佛。及諸菩薩。聲聞之眾。或欲獻華者。即於空中。化成華蓋。小者周圍四十里。或五十里。或六十里。如是展轉漸大。有至於六百萬里。各隨其小大。停於空中。以成圓像。勢皆下向。以成供養。光色照耀。香氣普熏。不可勝言。既已用已。隨其前後。以次化沒。諸菩薩復於空中。共奏天樂。以微妙音。歌歎佛德。聽受經法。喜悅無量。既供養已。忽然輕舉。還至本剎。猶為未食之前。

○六、釋食時

《疏》食時者。午前也。大本云。若欲食時。七寶缽器。自然在前。百味飲食。自然盈滿。見色聞香。自然飽足。身心柔軟。無所味著。食已化去。時至復現。

《鈔》大本具云。其飯食時。有欲銀缽者。有欲金缽者。有欲琉璃水晶缽者。有欲珊瑚琥珀硨磲瑪瑙缽者。或用明月珠。摩尼珠。白玉紫金等缽。皆隨其意。化現在前。百味飲食。充滿其中。酸鹹辛淡。各如所欲。多亦不餘。少亦不缺。亦不以美故。過量而食。惟以資益氣力。食已自然消散。而無遺滓。或但見色聞香。意以為食。自然飽適。無所味著。身心清利。既已用已。自然化去。再欲食時。復現如前。極彼剎中。清淨安隱。微妙快樂。次於無為泥洹之道。

○四、靈禽說法二。初、牒科。

○四、靈禽說法二。初、正明

○二、釋經。四、靈禽說法二。初、正明。二、初列經

《經》復次舍利弗。彼國常有種種奇妙雜色之鳥。白鶴孔雀。鸚鵡舍利。迦陵頻伽。共命之鳥。是諸眾鳥。晝夜六時。出和雅音。其音演暢。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聖道分。如是等法。其土眾生。聞是音已。皆悉念佛念法念僧。

○二、釋義六。初、釋奇妙

《疏》淨土珍禽。與娑婆羽族不同。故云奇妙。如來順世而說。譯人取類而翻。

《鈔》娑婆羽族。雖有珍禽。既非光明所化。的係罪業所生。安得稱為奇妙。或者疑曰。既非罪業。何以同名。故釋之曰。蓋如來順世而說。故譯人取類而翻。其實不可以此方者比也。

○次、別釋眾鳥

《疏》白鶴等三。可解。舍利。此云春鶯。或云鶖鷺。迦陵頻伽。此云妙音鳥。在殼中。其音已超眾鳥。共命。兩首一身。報同識異法華云。命命是也。

《鈔》餘如文釋。妙音鳥。殼字正書應從殼有作鷇者非。鷇音寇。大論云。頻伽在殼。聲逾眾鳥是也。頻伽共命。此之二鳥。東方所無。

○三、釋和雅

《疏》和雅者。音聲悅人。演暢者。說法無滯。

《鈔》音聲雖悅人。而不惑耳牽心。說法既無滯。則能生慧思修。眾生皆不退者。以此。

○四、釋道品二。初、正釋四。初、五根

《疏》五根者。一、信。二、精進。三、念。四、定。五、慧。能生聖道。故名為根。

《鈔》三十七品助道之法。譬猶樹焉。始以聞法為種子。以思修為種溉。即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三者不失其候。因緣成就。則能生五根。根既得力。則能排厚地之五障。布七覺支之枝葉。以生八正道三昧之華果。始婆娑而作清涼大樹也。故法界次第初門釋云。一、信根。謂信於正道。及助道法。則能出生一切無漏禪定解脫。是名信根。二、精進根。謂既信四念處正觀。及諸助道善法。倍策精進。勤求不息。是名精進根。三、念根。謂但念正道。及諸助道。一心觀想。不令邪妄得入。是名念根。四、定根。謂攝心正道。及諸助道。一心寂定。相應不散。是名定根。五、慧根。謂四念之慧。為定法所攝。內性自照。不從他知。是名慧根。

○次、釋五力

《疏》五力同上根名。能排業障。故名為力。

《鈔》一、信力。謂信正道。及助道法。若信根增長。則能遮諸煩惱。不為偏小諸疑所動。故名信力。二、精進力。謂行此正道。及助道法時。若精進根增長。則能破諸懈怠放逸。令一切正助道法成辦。是為精進力。三、念力。謂念此正道。及助道法時。若念根增長。則能破諸邪想。成就一切出世正念功德。是為念力。四、定力。謂攝心正道。及助道法。若定根增長。則能破諸亂想。發諸事理禪定。是為定力。五、慧力。謂四念處之慧。照了一切諸法。若慧根增長。則能除一切邪妄之執。破一切偏小之慧。故名慧力。

○三、七菩提分

《疏》菩提。此云覺。分。或云支也。一、念覺。二、擇法覺。三、精進覺。四、喜覺。五、輕安覺。六、定覺。七、捨覺。

《鈔》一、念覺。念即思念。謂修諸道法之時。善能覺了。常使定慧均平。若心昏沉之時。當念用擇法、精進、喜三覺分。觀察諸法。令不昏沉。若心浮動之時。當念用除覺分。除身口之過非。用捨覺分。捨於觀智。用定覺分。入正禪定。攝其散心。令不浮動。是名念覺分。二、擇法覺。擇即揀擇。謂用智慧觀察諸法之時。善能簡別真偽。而不謬取虛偽之法。故名擇法覺分。三、精進覺。不雜名精。無間名進。謂修諸道法之時。善能覺了。不行無益苦行。而於諸正法中。常能用心專一。無有間歇。故名精進覺分。四、喜覺。喜即歡喜。謂心契悟真法。得歡喜時。善能覺了。此喜不從顛倒法生。住真法喜。故名喜覺分。五、輕安。一名除覺分。除即斷除。謂斷除諸見煩惱之時。善能覺了。除去虛偽之法。增長真正善根。故名除覺分。六、定覺。定即禪定。謂發禪定之時。善能覺了諸禪。不生煩惱妄想。是名定覺分。七、捨覺。謂離所見念著之境。善能覺了。虛偽不實。永不追憶。故名捨覺分。

○四、八聖道分

《疏》八聖道。諸經或云八正道。一、正見。二、正思惟。三、正語。四、正業。五、正命。六、正精進。七、正念。八、正定。

《鈔》謂此八法。不依偏邪而行。故名為正。復能通至涅槃。故名為道。一、正見。謂人修無漏道。見四諦分明。破外道有無等種種邪見。是為正見。二、正思惟。謂人見四諦時。正念思惟。觀察籌量。令觀增長。是謂正思惟。三、正語。謂人以無漏智慧。常攝口業。遠離一切虛妄不實之語。是為正語。四、正業。謂人以無漏智慧。修攝其心。住於清淨正業。斷除一切邪妄之行。是為正業。五、正命。謂出家之人。常離五種邪命利養。常以乞食而活其命。是為正命。六、正精進。謂人勤修戒定慧之道。一心專精。無有間斷。是名正精進。七、正念。謂人思念戒定慧正道。及五停心助道之法。堪能進至涅槃。是名正念。八、正定。謂人攝諸散亂。身心寂靜。正住真空之理。決定不移。是名正定。

○二、指闕

《疏》三十七品。闕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三科。故云等法。

《鈔》經既闕略。解雖不補。今當備出其義。以為後學思脩之助。四念處者。念即能觀之觀。處即所觀之境也。謂諸眾生。於色、受、想、行、識五陰。起四顛倒。於色多起淨倒。於受多起樂倒。於想行多起我倒。於識多起常倒。為令眾生。修此四觀。以除四倒。故名四念處也。一、觀身不淨。身有內外。己身名內身。他人之身名外身。此內外身。皆攬父母遺體而成。從頭至足。一一觀之。純是穢物。眾生顛倒。執之為淨。而生貪著。故令觀身不淨也。二、觀受是苦。領納名受。有內受外受。意根受名內受。五根受名外受。一一根有順受違受。不違不順受。于順情之境。則生樂受。於違情之境。則生苦受。于不違不順之境。則生不苦不樂受。樂受是壞苦。苦受是苦苦。不苦不樂受是行苦。眾生顛倒。以苦為樂。故令觀受是苦也。三、觀心無常。心即第六識也。謂此識心。體性流動。若麤若細。若內若外。念念生滅。皆悉無常也。四、觀法無我。法有善法惡法。人皆約法計我。謂我能行善行惡也。善惡法中。本無有我。若善法是我。惡法應無我。若惡法是我。善法應無我。眾生顛倒。妄計有我。故令觀法無我也。四正勤者。一、已生惡令永斷。謂五蓋等煩惱覆心。離五種善根。故一心勤精進。方便斷除。不令更生也。二、未生惡令不生。謂五蓋等。煩惱惡法。今雖未生。後若生時。能遮五種善根。故一心勤精進。方便修習。令永不生也。三、已生善令增長。謂五種善根等善法。雖已生。當守護令增長。故一心勤精進。方便修習。令不退失也。四、未生善令得生。謂五種善根。雖未生為令生。故一心勤精進。方便修習。令得生也。四如意足者。一、欲如意足。欲者。希向慕樂。莊嚴彼法。故名為欲。謂凡所修習。一切諸法。若無樂欲之心。事必不遂。若能樂欲。所願皆得。是為欲如意足。二、念如意足。念者專注彼境。一心正住。故名為念。謂若非一心。觀法斷絕。若能一心。所願皆得。是為念如意足。三、精進如意足。謂唯專觀理。使無間雜。故曰精進。凡所修習。一切諸法。若無精進。事必不成。若能精進。所願皆得。是為精進如意足。四、思惟如意足。謂於彼境。籌量審度。故名思惟。凡所修習。一切諸法。若無思惟。則無所得。悉不成就。若能思惟。所願皆得。是為思惟如意足。

○五、釋正念

《疏》孤山曰。念佛如醫王。念法如良醫。念僧如瞻視人。三者既備。煩惱之病可瘥。又觀自心寂而常照。則諸法炳然。名念佛。照而常寂。無法可得。名念法。寂照不二。即存而亡。名念僧。此一體三寶也。

《鈔》孤山約二義而釋三寶。一、別相。二、一體。於別相中。又但出應念所以。不云三寶之相。言醫王等者。蓋眾生生死之病。根於煩惱。欲治其疾。非佛之大醫王。不能知病而識藥。應病而與藥。故首之以念佛寶。然而雖見之矣。苟不聞法。以求其治方。合而服之。則病不能愈。故次之以念法寶。雖能依法而思修。苟無菩薩良友。為同行。為外護。為節飲食。示其忌諱。而病亦莫能愈。故又次加之以念僧寶。若欲知其所念。則以具足三身四智者。為佛寶所說十二分教為法寶。四十一位菩薩為僧寶。佛滅度後。又有住持三寶。則範金刻木為佛寶。西來貝葉為法寶。剃髮染衣為僧寶。如此二種。若能歸之念之。則煩惱之病本可瘥。生死之病果可痊矣。二、一體者。即文云。又觀自心寂而常照。云云等是也。蓋佛名為覺。覺即照也。故以此心寂而常照。諸法炳然者。名佛寶。法名不覺。不覺即寂。故以照而常寂。無法可得者。名法寶。僧名和合。寂照不二。即和合義。故以寂照不二。即存即亡者。名僧寶。

○六、釋生心

《疏》靈芝云。此界心垢。常思五欲。彼土心淨。專念三寶。兩土升沉。於斯可見。

《鈔》夫對境生心。雖佛聖賢。亦不能無。惟求其正焉而已。娑婆世界。塵境麤強。故對境所生之心。住而非正。惟淨土耳中所聞。無非妙聲。故聞是音者。皆悉生深念三寶之心。正所謂生心而無住。無住而生心者也。

○二、釋疑二。初、牒科

○二、釋疑

○二、釋經二。初、列經

《經》舍利弗。汝勿謂此鳥。實是罪報所生。所以者何。彼佛國土。無三惡道。舍利弗。其佛國土。尚無惡道之名。何況有實。是諸眾鳥。皆是阿彌陀佛。欲令法音宣流。變化所作。

○二、釋義二。初、釋淨土惡道。有名無體

《疏》濁世禽畜。罪業所招。淨土何緣有此。故云。勿謂罪報所生。故大本法藏比丘本願云。設我得佛。國中有地獄。餓鬼。畜生者。不取正覺。

《鈔》濁世禽畜下。疑問。故云下。釋疑。故大本下。引證。

○次、釋淨土惡道。名體俱無

《疏》然彼土清淨。尚無惡道之名字。況有罪報所生之實體乎。皆是彼佛變化所作也。故觀經云。如意珠王。湧出金色微妙光明。其光化為百寶色鳥。和鳴哀雅。讚佛法僧。靈芝云。當知眾鳥。即是如來神力。欲使法音宣暢耳。知非罪報所生也。

《鈔》然彼下。正明其無。皆是下。明今有所以。故觀經下。引證。靈芝下。引同。

○五、風樹樂音二。初、牒科

○五、風樹樂音

○二、釋經二。初、列經

《經》舍利弗。彼佛國土。微風吹動。諸寶行樹。及寶羅網。出微妙音。譬如百千種樂。同時俱作。聞是音者。自然皆生念佛念法念僧之心。舍利弗。其佛國土。成就如是功德莊嚴。

○二、釋義二。初、引經類明

《疏》大本云。微風徐動。吹諸寶樹。演出無量妙法音聲。其聲流布。遍諸佛國。聞其音者。得深忍法。觀經又云。其摩尼水。流注華間。演說苦空。無常。無我。諸波羅蜜。

○次、引文明淨

《疏》孤山云。雖寶樓金池。為悅目之翫。而非惑蕩之色。而能達唯心無境矣。雖風樹鳥聲。有入耳之娛。而非惉懘之音。而能念三寶有歸矣。

《鈔》世人厭煩擾者。必杜視聽于見聞。以墮偏枯之失。樂繁華者。必恣任逸于聲色。以縈紛擾之勞。總之五濁惡世。根塵皆穢。苟無體空之觀。又無析色之門。進之退之。孰能免過。何如淨土。不乏寶樓金池之翫。兼風樹鳥聲之娛。見色而不惑蕩。聞聲而非惉懘。無分別之勞矣。而又能達境惟心。深念三寶。無偏枯之失矣。淨土之妙。從容中道。聞而不求生者。非夫也。

彌陀略解圓中鈔卷上終

【書籍目錄】
第1頁:彌陀圓中鈔原序 第2頁:彌陀圓中鈔序
第3頁:彌陀圓中鈔重刻序 第4頁:彌陀圓中鈔卷上
第5頁:彌陀圓中鈔卷下 第6頁:拔一切業障根本往生淨土神咒
第7頁:刻圓中鈔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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