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站: 七葉佛教中心  支持書舍的建設: 請點這裡  書本報錯: 留言板
你好,各位佛友 登錄 註冊 搜索
背景:
閱讀書籍 - 四十二章經講記 聖嚴法師著

四十二章經講記 聖嚴法師著

第二章

[日期:2010-07-24] 來源:網絡轉載  作者:聖嚴法師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第二章
  
  佛言:除鬚髮,為沙門,受道法,去世資財,乞求取足,日中一食,樹下一宿,慎不再矣!使人愚弊者,愛與欲也。
  
  這段是對出家眾說的。
  
  「除鬚髮」是說出家人要將頭髮、鬍鬚剃光。因為,留頭髮很麻煩,還要梳理照顧,如果蓬頭垢髮則無法見人。倘若剃光了就很簡單了。頭髮如此,鬍子也是一 樣。鬍子留長了,不但需要有專門梳鬍子的梳子。晚上睡覺還要特別注意,要好好照顧鬍子,否則早上起來就會糾結散亂。所以,實在很麻煩;其實,這一切都不過 是為了給別人看,是希望擁有「美髯公」的稱譽罷了。
  
  「受道法」,此處的道法是指戒法和菩提道。修菩提道,持比丘二百五十條戒法,同時布施自己的財產,包括家庭、房子、田產、珍珠、寶石、股票等,古人將 妻子兒女也當成財產。出家要能放下一切世間個人的財產、放下親情,否則被財產、親情綑綁,出家之後還得要回家處理,不會自在的。如果沒有財產就簡單多了; 但是對在家居士而言,財產還是需要的。
  
  常常有人問我:「我想出家,要帶多少錢才能來出家?」我總是回答:「我們這兒,出家是不許帶錢來的!」帶錢就如同帶嫁妝,會和其他師兄弟比多少。有人 說,寺院也有財產啊!但是,寺院的寺產是公產,是屬於三寶所有,不是為出家人所獨佔的。例如,農禪寺有房產、有土地,但卻是屬於財團法人,而不屬於任何一 位出家眾所有。
  
  「乞求取足」是說出家人以募化所得來維持生活,以知足為原則,只要夠用就好,如飲食、衣服、臥具、醫藥,都是以當時需要,足夠就好,否則一旦有了儲 蓄,煩惱就會隨之而來。農禪寺的出家眾,有時受到居士紅包或禮物的供養,都要歸公,連師父也不例外,這就是「利和同均」的精神。
  
  「日中一食,樹下一宿」,一天只吃中午一餐,晚上睡在樹下,但第二天要換到另一棵樹下,以免以樹為家,生起貪戀心。這是頭陀行者應遵守的戒律,不一定是對所有比丘的規定。戒律中並未規定出家人只能吃一餐,只是因為晚上托鉢不方便,所以不吃。
  
  「慎不再矣!使人愚弊者,愛與欲也。」謹慎不再違反上述規定,倘若做不到上述的要求,是因為受到愛與欲的愚蔽。
  
  《四十二章經》的前兩章,主要是為出家人及初、二、三、四果的聖人所說。以下的部分,則是為在家居士、所有修行佛法的人說的。
【書籍目錄】
第1頁:編者序 第2頁:前言
第3頁:第一章 第4頁:第二章
第5頁:第三章 第6頁:第四章
第7頁:第五章 第8頁:第六章
第9頁:第七章 第10頁:第八章
第11頁:第九章 第12頁:第十章
第13頁:第十一章 第14頁:第十二章
第15頁:第十三章 第16頁:第十四章
第17頁:第十五章 第18頁:第十六章
第19頁:第十七章 第20頁:第十八章
第21頁:第十九章 第22頁:第二十章
第23頁:第二十一章 第24頁:第二十二章
第25頁:第二十三章 第26頁:第二十四章
第27頁:第二十五章 第28頁:第二十六章
第29頁:第二十七章 第30頁:第二十八章
第31頁:第二十九章 第32頁:第三十章
第33頁:第三十一章 第34頁:第三十二章
第35頁:第三十三章 第36頁:第三十四章
第37頁:第三十五章 第38頁:第三十六章
第39頁:第三十七章 第40頁:第三十八章
第41頁:第三十九章 第42頁:第四十章
第43頁:第四十一章 第44頁:第四十二章
第45頁:附錄 - 四十二章經
推薦 打印 | 錄入:admin | 閱讀:
相關書籍      
本書評論   查看全部評論 (0)
表情: 表情 姓名: 字數
點評:
       
評論聲明
  • 評論要尊重該書籍的作者
  • 請遵守佛陀的教誨 - 五戒十善,不要謾罵
  • 本站管理人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內容
  • 本站有權在網站內轉載或引用您的評論
  • 參與本評論即表明您已經閱讀並接受上述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