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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逆耳言 李炳南老居士講述

逆耳言 李炳南老居士講述

迷人破法立執

[日期:2011-01-13]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李炳南老居士講述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迷人破法立執

云何佛法,凡能言說、能思議者,即不能言說、不能思議者,無不皆是也。豈必四諦六度,即治世語言,資生事業,若善用之,皆順正法,故有「佛事門中,不捨一法」,及何者不是般若之言也。設有一法,出諸佛外,則佛法是有邊際,於廣大圓融之義何有?是以笤帚,麻三斤,乾屎橛等,俱能持之證道,而況惶惶三藏靈文哉!此經法應依之義也。

一切一切,均能得稱佛法,便是佛本無法,不過佛喻醫王,諸法如藥,觀察眾生之病,而與之藥。對症則牛溲馬勃,立起沈痾,不對症,參朮苓蓍,亦足戕命。或說空有,或說體相,莫非善巧方便,無實無虛,總取其愈病而已。愈病勉說是實,用藥勉說是權,既云權矣,故又可曰: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此二執應破之義也。

佛與諸祖,或立空破有,或贊有貶空,或隱體演相,或借相顯體,本是活潑潑地,因機施教。雖有破斥之言,全屬破執,非破其法,不然《法華》說後,餘經都當廢也。可憐末法眾生,鈍根痴迷,破執生執,東倒西歪,竟拾張三醫頭之藥,去與李四醫腳之病,甚且依佛罵祖,或依祖呵佛,遂使清淨門中,頓生一股火藥氣味,可勝歎哉。如曰破斥之言,出諸佛祖,依而述之,有何傷焉。殊不知法眼未開,言所破者,盡是經法,自執未除,而對眾生之執,何曾會破少分。

六祖曰:「東方人造罪,念佛求生西方;西方人造罪,念佛求生何國?」永明曰:「有禪無淨土,十人九錯路。」甚者丹霞燒佛,南泉斬貓,為啟他悟,另出手眼。試看各祖門庭,得度者何止千百,若夫未見性者,本屬一團黑漆,何苦強作解人,鸚鵡學語,而不以盲引盲,同落火坑者幾希。祖師云:「謗我者生天堂,學我者入地獄。」此一棒呵,正為是等人而發也。

【書籍目錄】
第1頁:臘月三十日大掃除 第2頁:弘法護法
第3頁:多文多患 第4頁:佛生年代縮短
第5頁:空腹大佛 第6頁:入佛異趣
第7頁:知內知外 第8頁:契機法言
第9頁:人習善惡之今因 第10頁:法運興衰由心向背
第11頁:頂蹴栴檀皆染香氣 第12頁:盜亦有道
第13頁:波旬放言 第14頁:偽君子辯
第15頁:舍利 第16頁:佛誕憶妙峰山
第17頁:未證真如應慎因緣 第18頁:消極積極辯
第19頁:不明教相難言空有 第20頁:迷人破法立執
第21頁:名之害 第22頁:發大心
第23頁:教不可變質 第24頁:受贊增慢
第25頁:以德行護法兼用其他 第26頁:學佛先識大本
第27頁:斌宗法師儀行 第28頁:一士諤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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