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人生的真理,佛說有三:
(1)諸行無常——說明了一切事物都在因果法則下不斷地遷流變化,其中沒有什麼永恆不變的東西。
(2)諸法無我——存在的事物都不過是因緣和合的假相,其中沒有什麼可以獨立自存的。
(3)涅槃寂靜——說明了動亂變化,假合幻現物的最後歸宿,都是平等無差別的。一切事物,是動亂差別,也是寂靜平等的。
◎最高的智慧,是要在因果現事的關係中,深入的去體驗普遍而必然的最高真理。
◎糾正我們內心上的錯誤,引導行為入於正軌,即達到此涅槃寂靜的境地,就可以得到生死苦痛的解脫了。
◎世間上的事物都是無常的、無我的,一切事物離開了關係條件的存在則別無他物。
◎菩薩悟證了空的真理,即於此空性中融攝貫串了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的三法印。不變性不可得,獨存性不可得,實在性不可得;不可得即是空。
◎空,不離開因果事物而有空,即事物的無常變化、無我不實、自性寂滅。
◎以空——一實相印貫通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的三法印。
◎般若——實相慧,即能真知諸法真理的。凡是真理,必定是本來如此的,必然如此的,普遍如此的。
◎佛法教人修定習慧——般若,根除心理上的錯誤,通達法性空即無常無我涅槃寂靜,親切證驗,做到去來坐臥莫不如此。
◎一切事物都是變動的,假合的,非實在的,即是畢竟空。
◎於自身中所起實有自性執,名為「我執」;在諸法上所起的執著,名「法執」。我執和法執,為出生一切錯亂苦痛的根本,而我執尤為根本。
◎佛法首先教人除卻我執,我執沒有了,即能契合於緣起的正理,符合於群眾的正義,行為自然合理了。
◎特別是人們直覺的,於自身中計執有我——薩迦耶見,於所對的一切事物,以己意而主宰他,即計為「我所」。這種我——有我必有我所的計執,在生死輪迴中,實為一切執著苦痛的根本。
◎聲聞緣覺乘法,使從持戒修定發慧的過程,解脫一己的生死苦痛。(漸進的體驗)。但唯有菩薩行的大乘法,才是佛法中最究竟的心要,才契合佛陀的本懷。大乘法——菩提心、大悲心、般若慧。以此三種而行六波羅蜜多,是大乘佛法的特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