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宗派者,乃該宗派所占的獨立地位,以宣示該宗派獨特的見解,斯實為必要之舉,並非以立門戶引鬥諍為目的也。中國、日本之佛教各宗,皆係試圖顯明自己之立腳點,將佛之一代教義,分類整理,並對之作一種批判,此即佛教諸宗派祖師之判教論所由發。
大師以前之顯密思想
本宗由弘法大師判教,旗幟原極鮮明。但弘法大師之前,其在中國之祖師,如龍猛菩薩、不空三藏、善無畏三藏以次,既無判教的人,又並無判教之說。其顯教之祖師,則立三乘教之說,而對密教之『大日經』及『金剛頂經』,則列入大乘諸經中,以秘密教稱之。所謂三乘教,乃指對一乘教而言,如果華嚴,天台兩宗,列入一乘教,則弘法大師別立之真言密教,自然可以相容。
大師之判釋
因此,弘法大師所著作之『辯顯密二教論』二卷,對佛教的顯教與密教,釐然大別。所謂密教者,限指真言宗。其他佛教各宗,則屬之於顯教。此可概括的豎立顯密二教之不同立場,並顯明此顯密二教之特徵。弘法大師所著之『十住心論』十卷,及『秘藏寶鑰』三卷,乃述出人類宗教心向上趨進過程的十種區分。當其時,所存在之一切宗教,及道德思想,不祗佛教各宗,連儒教、道教、印度思想,均加以網羅,裁定其地位,作一大判釋。最後,就人類之宗教心理終極的傾向,以真言密教為大乘佛教中最勝宗教,作微細的闡明。前者謂之橫的判教,後者謂之豎的判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