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曰:香華者,乃事相也,其理體又何在呢?信受事相供養、與毀破供養,其相互的果報又何在呢?
對曰:香華即是理體也,因為色即是空也。信受之果報者,如《悲華經》云:昔日有一王子,名為無所畏,手中持著蓮華,上舉供養寶藏佛,佛言:「你以蓮華上舉印於虛空,如今給你稱號,名為『虛空印』。將來你成佛時,你的世界名為『蓮華』,佛號名為『蓮華尊』,就是你也。」
其成佛時的國土及佛號,皆是以昔日所奉獻供養之蓮華而為稱號,就是欲令眾生明白,修行因地必定感得果報之義也。怎麼可以毀破布施波羅密之奉獻香華,而想要另外遵循一個無相之理呢?
毀破供養之果報者,《大方廣總持經》說:昔日有一位比丘,名為淨命,住於正知正見,奉持香華供養於佛。另外有一位比丘,名曰法行,住於邪知邪見,能夠靜坐得到四禪之定,常常說空宗的般若法門最為殊勝,毀謗淨命法師說:「淨命所接受的諸般華朵,不持以供養三寶,而自己拿來受用。」因為這一句話的緣故,於六萬世當中,常常沒有舌根,乃至其成佛之後,仍然居住於五濁惡世。彼昔日之法行比丘是何人呢?即是我釋迦牟尼佛也。
佛言:少於見聞者,於我佛法中作理事分別之二說者,命終之後,墮於地獄,多過於百千劫。若是以惡眼惡態、來輕視發菩提心之人者,將來得無眼根之果報。以惡口惡言、誹謗發菩提心之人者,得無舌根之果報。若是唯獨修一個般若波羅蜜,即可成就菩提道者,那麼往昔迦尸迦王,行於菩薩行時,捨棄自己所愛之色身,布施頭顱、眼睛、骨髓、大腦。當時此王行菩薩道時,難道是沒有智慧之人?如是則知六度波羅蜜,應當全部俱足而修,執著一種波羅蜜,而非責其他之波羅蜜,是為魔業。怎麼可以捨棄奉獻供養香華之布施波羅蜜,而以惡取空不修供養,來任意妄為地、取代般若波羅蜜之真正的無相之理呢?無舌根之果報,就是因為這樣咎由自取的。
釋迦如來之所以自己引用昔日過非之事,無非是欲令眾生不要再翻覆於前車之覆轍也。小小的一朵華是如此,則一切土木所作的佛菩薩形像,竹帛所製之諸多經典,以及事相之住持三寶,戒定慧三學,無論是清淨福田僧,或是非福田之凡夫眾生,皆悉可以恭敬之。一切法皆可以入於真實三業供養法界眾生海之中,這又有何不可,而卻想要簡略之呢?《法華經》的偈頌云:
若人於佛塔寺院之中,於諸佛的寶像或畫像,用種種華、香、幢幡、傘蓋,以恭敬心而供養。乃至以一微小之音聲讚歎於佛,其人皆已成就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