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站: 七葉佛教中心  支持書舍的建設: 請點這裡  書本報錯: 留言板
你好,各位佛友 登錄 註冊 搜索
背景:
閱讀書籍 - 佛法導論《淨土篇》  李圓淨居士著

佛法導論《淨土篇》  李圓淨居士著

抉擇第三

[日期:2010-12-20]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李圓淨居士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抉擇第三

善導大師說:「若欲學解,從凡夫地,乃至佛地,一切諸法,無不當學。若欲學行,當擇其契理契機之一法,專精致力,方能速得實益。否則經劫至劫,尚難出離」。所謂契理契機之法,自然無過於求生淨土。須知修持法門,有兩種不同,那仗自辦修戒定慧,直到斷惑證真的,名為通途法門。那具真信切願,持佛名號,以期仗佛慈力往生極樂的,名為特別法門。倘以喻明,通途如畫山水必經一筆一畫,才得成就。特別如照山水,雖幾十重的蓊蔚峰巒,一照俱了。又通途如步行登程,強者每日也不過百十里。特別如乘轉輪聖王輪寶,一日便能遍達四大部州了。

我且再將此中分別說個分明。按通途教義,見道而後修道,修道而後證道,是千聖的定理。所以教乘必要大開圓解,宗門必要直透重關,才配說見道兩個字,才得再論修道。不然的話,便是盲修瞎煉,保不住撞牆磕壁,免不了墮坑落塹。這淨土一門,就特別了。一切經教中,只有一部阿彌陀經,是釋尊無問自說的。他說從是西方,過十萬億佛土,有世界名曰極樂。其土有佛,號阿彌陀,今現在說法。但發願持名,即得往生。這是佛心佛眼親知親見的境界,哪里是二乘聖賢所能知見的。只要你死心踏地的深信佛言,依此發願持名,即是以佛的知見為知見,更不必別求悟門。

按通途教義,依法修習的順序,是因戒生定,因定發慧,因慧斷惑,其間須有個一定的程式。所發的慧,有勝有劣,所斷的惑,有深有淺,始可與論退或不退。這淨土一門,就特別了。因仗他力,為阿彌陀佛大願所攝持,故帶業亦得往生。

按通途教義,見思煩惱分毫未盡,便不能出離同居國土。這淨土一門,就特別了。修淨業的,是橫出三界,不必斷除煩惱,便能從此同居生彼同居。(餘門學道,名豎出三界,念佛往生,名橫出三界,如蟲鑽竹,豎則歷節難通,橫則一時透脫,一遲一速,難相比擬。)一生彼土,那生死根株,便永遠斷盡。

究竟說來,這淨土一門,可不求悟門,不待發慧,不斷煩惱,豈非至極省要,至極直捷的麼。我且和諸位老實商量。我們既沒有立地成佛的資格,又沒有斷見惑任運不造惡業的實證。倘不專修淨業,仗佛慈力,帶業往生,難保盡未來際,還在三途六道中討生活。我們要自量,當臨命終時,對於生死去住,能保得自在麼?無始來種種惡業重障,能保不現前麼?這一報身,能保脫輪迴久?如在三途惡道異類中行,能保無苦惱麼?倘也了了自信得及,何善如之。如其不然,且莫以一時貢高,反累永劫沈淪。要知修行用功,原是為的了脫生死。倘用功而生死不能了,又不肯依能了的做去,豈非擔麻棄金,自取其咎麼?

【書籍目錄】
第1頁:印光法師 序 第2頁:范古農居士 序
第3頁:宗史第一 第4頁:讚揚第二
第5頁:抉擇第三 第6頁:理事第四
第7頁:依正第五 第8頁:起信第六
第9頁:發願第七 第10頁:行持第八
第11頁:勸進第九 第12頁:發心第十
推薦 打印 | 錄入:jason | 閱讀:
相關書籍      
本書評論   查看全部評論 (0)
表情: 表情 姓名: 字數
點評:
       
評論聲明
  • 評論要尊重該書籍的作者
  • 請遵守佛陀的教誨 - 五戒十善,不要謾罵
  • 本站管理人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內容
  • 本站有權在網站內轉載或引用您的評論
  • 參與本評論即表明您已經閱讀並接受上述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