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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見賢思齊 (一名廣化律師弘法故事集) 廣化法師講述

見賢思齊 (一名廣化律師弘法故事集) 廣化法師講述

第四十則:振教廣化諸眾生

[日期:2010-12-19]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廣化法師講述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第四十則:振教廣化諸眾生

華嚴禪師宴坐禪房,有二居士,聯袂來入,說是有志匡時濟世,欲想創辦一所學校,以培植青年志士,為民前鋒。曾經向命相家請教,據說我們『時運不濟』,因此疑不敢決,再來叩師請教『命運有定數嗎?』。禪師答道:「命無定數。《易經》教人趨吉避凶,若命有定數,吉怎麼可趨,凶又怎麼可避呢?所以《書經》說:『惟命不於常』。《詩經》教人『自求多福』。至於我佛門中,內從心求,有求必應,求富貴得富貴,求兒女得兒女,求長壽得長壽,可見命無定數。你們只有檢討辦學的初衷,是善是惡?若是惡心,則此事不可行,以免受苦報。若是運善心行善事,便應毅然決然,盡力做去,但問耕耘,不問收穫,人定可以勝天,終必成功。」二居士欣然辭出。少頃又來二人,係欲官商勾結,偷稅舞弊,因命相家說他們流年不利,特來請教『命有註定嗎?』禪師答道:「怎麼沒有呢?常言道:命裡有時終須有,命裡無時莫強求。古書記載,從前有一個貧士,見客失落一串錢,行前去拾乃一草繩,於心不甘,遠立停看,又一人來拾錢而去。他即賴說是他的錢,奪將過來,將此錢買了一條魚一瓶酒回家,正欲生火煮魚時,貓來啣魚逸去,投石打貓,貓未打著,反將酒瓶打破了。由此看來,不是命有定數嗎?所以為人應守分安命,莫貪非分之財。」二人聽了,垂頭而去。

這時侍立在側的小沙彌大惑不解,長跪問道:「為什麼第一次二居士問:命運有定數嗎?師說:命無定數。第二次二客來問:命有定數嗎?師說命有定數。這是什麼道理?」師曉示之曰:「命運之學,是我國固有文化,始創於西周高士王詡(即戰國蘇秦、張儀之師)世稱鬼谷先生。命數雖是有前定,但是只有凡夫,才會為命數所註定,若果豪傑之士,能自立新命,命數是稱他不住的。何以故?所謂命者,即過去生中所造之業報。佛經說:『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世果,今生作者是。』既有因果之率,即有宿命之數。故知命運的定數,即因果的定律。佛說:『業由心造,業隨心轉。』算命先生所知道的命運,是此心過去生中所造之定業,所謂『業由心造』。知道宿命貧賤,而能發憤努力,起善心,說善言,行善事,力行眾善,廣積陰德,亦可轉貧賤為富貴;若自恃宿命富貴,便貢高我慢,多行不義,亦必然轉富貴為貧賤,此即『業隨心轉』。命數如是,故對正人君子,欲行善事,宜告之,命無定數,以促其成功;小人們想貪非份之財,當告以命有定數,以阻其為惡。」小沙彌再拜謝曰:「問一得二—得聞命運之理,又得知大士度化眾生通權達變之方也」。

(編案:「華嚴禪師」者,律師自稱也,故本文題為「振教廣化諸眾生」,以符本書編輯之用意。)

錄自《醒世週刊》第二十四期 

【書籍目錄】
第1頁:編輯序 第2頁:上篇 第一則:你不要賴佛逃生
第3頁:第二則:續佛命脈捨金錶 第4頁:第三則:分柑共嚐的菩薩
第5頁:第四則:師父往生的事略 第6頁:第五則:願以己身代師死
第7頁:第六則:親眼看到母昇天 第8頁:第七則:閉關度父生西方
第9頁:第八則:終生出家不還俗 第10頁:第九則:出家以持戒為本
第11頁:第十則:佛學院的課程表 第12頁:第十一則:修道人勿念衣食
第13頁:第十二則:觀音菩薩作護法 第14頁:第十三則:千億天神願供養
第15頁:第十四則:誦普門品的感應 第16頁:第十五則:神明記識的親證
第17頁:第十六則:大悲水驅除菜蟲 第18頁:第十七則:聊齋倩娘現形記
第19頁:第十八則:結婚比丘非僧人 第20頁:第十九則:犯戒不懺的死相
第21頁:第二十則:為施所墮割肉還 第22頁:第二十一則:持戒免難的小偷
第23頁:第二十二則:持咒為夫消業障 第24頁:第二十三則:我從此不再喝酒
第25頁:第二十四則:當急早戒殺素食 第26頁:第二十五則:素食可青春永駐
第27頁:第二十六則:雞鴨成行索命來 第28頁:第二十七則:教殺的現世報應
第29頁:第二十八則:墮胎殺生障往生 第30頁:第二十九則:製板鴨的老叔公
第31頁:第三十則:舍利是人天福田 第32頁:第三十一則:販買舍利有罪過
第33頁:第三十二則:自讚毀他罪過重 第34頁:第三十三則:為獲名利現道相
第35頁:第三十四則:恭敬師長的行儀 第36頁:第三十五則:戒體的殊勝妙用
第37頁:第三十六則:誦戒威德不思議 第38頁:第三十七則:比丘閉關要小心
第39頁:第三十八則:淫心不除仍有苦 第40頁:第三十九則:一切女人是我母
第41頁:第四十則:振教廣化諸眾生 第42頁:下篇 第一則:養徒不教師之過
第43頁:第二則:慈悲為成佛之本 第44頁:第三則:出家志在斷煩惱
第45頁:第四則:嚴秉禁戒降惡龍 第46頁:第五則:一心修道報親恩
第47頁:第六則:安心受報出三界 第48頁:第七則:不願誦戒的苦報
第49頁:第八則:稟遵佛制不犯戒 第50頁:第九則:恭敬年老的比丘
第51頁:第十則:造寺非比丘正業 第52頁:第十一則:毀滅佛教罪無窮
第53頁:第十二則:七月十五的真義 第54頁:第十三則:殺生食肉皆惡業
第55頁:第十四則:誤殺者亦須誤償 第56頁:第十五則:怨怨相報何時了
第57頁:第十六則:因果循環的定律 第58頁:第十七則:六道輪迴的史事
第59頁:第十八則:執政者勿亂殺人 第60頁:第十九則:素食者不遭殺劫
第61頁:第二十則:殺生吃肉障往生 第62頁:第二十一則:教養兒女有義方
第63頁:第二十二則:拾金不昧宅心厚 第64頁:第二十三則:護僧物如目中睛
第65頁:第二十四則:私取僧物犯盜罪 第66頁:第二十五則:盜僧物者墮地獄
第67頁:第二十六則:五台山的人皮鼓 第68頁:第二十七則:因果報應通三世
第69頁:第二十八則:天道福善而禍淫 第70頁:第二十九則:生死輪迴婬為首
第71頁:第三十則:貪戀女色墮畜道 第72頁:第三十一則:貪淫者喪身亡國
第73頁:第三十二則:風清月白拒美色 第74頁:第三十三則:一犯婬戒功德失
第75頁:第三十四則:不可二字實最難 第76頁:第三十五則:息婬念的狄仁傑
第77頁:第三十六則:戒香流芳的沙彌 第78頁:第三十七則:舉頭三尺有神明
第79頁:第三十八則:一句惡言墮狗身 第80頁:第三十九則:不向俗人說僧過
第81頁:第四十則:妄語者法不入心 第82頁:第四十一則:延壽大師是彌陀
第83頁:第四十二則:不守遮戒的過患 第84頁:第四十三則:飲酒者國破家亡
第85頁:第四十四則:仙人聽歌失神通 第86頁:第四十五則:少欲知足的高僧
第87頁:第四十六則:清涼國師四十齒 第88頁:第四十七則:鋤金不顧的賢者
第89頁:第四十八則:見僧過長夜受苦 第90頁:補篇
第91頁:補篇正文 第92頁:一、僧俗夜話神異多
第93頁:二、為師捨壽的沙彌 第94頁:三、度鬼要以慈悲心
第95頁:四、我當鄉長的由來 第96頁:五、阿彌陀佛救我(一名:小龍女的故事)
第97頁:六、南普陀的精神(一名:黃袈裟的來由) 第98頁: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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