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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見賢思齊 (一名廣化律師弘法故事集) 廣化法師講述

見賢思齊 (一名廣化律師弘法故事集) 廣化法師講述

第十八則:結婚比丘非僧人

[日期:2010-12-19]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廣化法師講述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第十八則:結婚比丘非僧人

現在全世界的佛教國家,如中、韓、泰、印、越、緬、錫、柬......等地的僧人,都仍然遵守佛制,無妻無子,惟獨有人誤會日本僧人,娶妻生子。須知道日本淨土真宗的本願寺裏,娶妻生子的傳教師,是居士身份,非「結婚比丘」也。

考日本淨土真宗傳教師的娶妻因緣,起源於攝政關白時代,親鸞上人年青英俊,善於說法,很得朝野欽敬。當時攝政王公關白之女,私戀親鸞,意欲逼他還俗結婚。適親鸞的師父法然上人,大倡淨土法門仗他力了生死之說,於是關白詢問法然道:我今居俗,上人出家,我們同是念佛,是否功德同等——同生西方,同了生死?法然答是同等。(按淨土法門,出家眾可得上輩往生,在家眾最高僅能中輩往生。)關白抓住此語病就說:既是出家在家念佛功德同等,即請上人命令高足與小女結婚。親鸞懾於關白之淫威,不敢違抗,乃捨戒還俗結婚,並遷出原住之寺院,另建新居。因親鸞善說法,信眾很多,顯得獨成一派,類似我國的居士林,即今日本之淨土真宗。(續明法師遺著一二六一頁云:「但據去年日本京都西本願寺傳教師飛利浦、查理、愛德曼致函「佛教世界」聲稱:『真宗並無僧侶比丘教士等,本願寺傳教師,皆是佛教講師,並不自稱僧人,親鸞上人脫離僧侶生活而返俗作居士,以居士身傳教。最要者,即為本願寺傳教師並非破戒之「結婚比丘」,不可作此想。日本比丘亦如西洋比丘,堅持佛戒,住持佛法。因真宗多為西方佛教徒誤解,故特為說明。』(見《海潮音月刊》第三五卷九月號佛教簡訊欄「日本京都」條)」由此項聲明,可知世人以為日僧娶妻生子,皆是誤會。臺灣過去受日本統治之影響,本省人亦有作東施效顰者,娶妻生子,居住佛寺,宣傳佛法。此等人若「並不自稱僧人」,亦可視作「以居士身傳教」的「佛教講師」;若「自稱僧人」,那就是「結婚比丘」,破戒又破見的惡人了。

錄自《沙彌律儀要略集註》頁三六~三七 

【書籍目錄】
第1頁:編輯序 第2頁:上篇 第一則:你不要賴佛逃生
第3頁:第二則:續佛命脈捨金錶 第4頁:第三則:分柑共嚐的菩薩
第5頁:第四則:師父往生的事略 第6頁:第五則:願以己身代師死
第7頁:第六則:親眼看到母昇天 第8頁:第七則:閉關度父生西方
第9頁:第八則:終生出家不還俗 第10頁:第九則:出家以持戒為本
第11頁:第十則:佛學院的課程表 第12頁:第十一則:修道人勿念衣食
第13頁:第十二則:觀音菩薩作護法 第14頁:第十三則:千億天神願供養
第15頁:第十四則:誦普門品的感應 第16頁:第十五則:神明記識的親證
第17頁:第十六則:大悲水驅除菜蟲 第18頁:第十七則:聊齋倩娘現形記
第19頁:第十八則:結婚比丘非僧人 第20頁:第十九則:犯戒不懺的死相
第21頁:第二十則:為施所墮割肉還 第22頁:第二十一則:持戒免難的小偷
第23頁:第二十二則:持咒為夫消業障 第24頁:第二十三則:我從此不再喝酒
第25頁:第二十四則:當急早戒殺素食 第26頁:第二十五則:素食可青春永駐
第27頁:第二十六則:雞鴨成行索命來 第28頁:第二十七則:教殺的現世報應
第29頁:第二十八則:墮胎殺生障往生 第30頁:第二十九則:製板鴨的老叔公
第31頁:第三十則:舍利是人天福田 第32頁:第三十一則:販買舍利有罪過
第33頁:第三十二則:自讚毀他罪過重 第34頁:第三十三則:為獲名利現道相
第35頁:第三十四則:恭敬師長的行儀 第36頁:第三十五則:戒體的殊勝妙用
第37頁:第三十六則:誦戒威德不思議 第38頁:第三十七則:比丘閉關要小心
第39頁:第三十八則:淫心不除仍有苦 第40頁:第三十九則:一切女人是我母
第41頁:第四十則:振教廣化諸眾生 第42頁:下篇 第一則:養徒不教師之過
第43頁:第二則:慈悲為成佛之本 第44頁:第三則:出家志在斷煩惱
第45頁:第四則:嚴秉禁戒降惡龍 第46頁:第五則:一心修道報親恩
第47頁:第六則:安心受報出三界 第48頁:第七則:不願誦戒的苦報
第49頁:第八則:稟遵佛制不犯戒 第50頁:第九則:恭敬年老的比丘
第51頁:第十則:造寺非比丘正業 第52頁:第十一則:毀滅佛教罪無窮
第53頁:第十二則:七月十五的真義 第54頁:第十三則:殺生食肉皆惡業
第55頁:第十四則:誤殺者亦須誤償 第56頁:第十五則:怨怨相報何時了
第57頁:第十六則:因果循環的定律 第58頁:第十七則:六道輪迴的史事
第59頁:第十八則:執政者勿亂殺人 第60頁:第十九則:素食者不遭殺劫
第61頁:第二十則:殺生吃肉障往生 第62頁:第二十一則:教養兒女有義方
第63頁:第二十二則:拾金不昧宅心厚 第64頁:第二十三則:護僧物如目中睛
第65頁:第二十四則:私取僧物犯盜罪 第66頁:第二十五則:盜僧物者墮地獄
第67頁:第二十六則:五台山的人皮鼓 第68頁:第二十七則:因果報應通三世
第69頁:第二十八則:天道福善而禍淫 第70頁:第二十九則:生死輪迴婬為首
第71頁:第三十則:貪戀女色墮畜道 第72頁:第三十一則:貪淫者喪身亡國
第73頁:第三十二則:風清月白拒美色 第74頁:第三十三則:一犯婬戒功德失
第75頁:第三十四則:不可二字實最難 第76頁:第三十五則:息婬念的狄仁傑
第77頁:第三十六則:戒香流芳的沙彌 第78頁:第三十七則:舉頭三尺有神明
第79頁:第三十八則:一句惡言墮狗身 第80頁:第三十九則:不向俗人說僧過
第81頁:第四十則:妄語者法不入心 第82頁:第四十一則:延壽大師是彌陀
第83頁:第四十二則:不守遮戒的過患 第84頁:第四十三則:飲酒者國破家亡
第85頁:第四十四則:仙人聽歌失神通 第86頁:第四十五則:少欲知足的高僧
第87頁:第四十六則:清涼國師四十齒 第88頁:第四十七則:鋤金不顧的賢者
第89頁:第四十八則:見僧過長夜受苦 第90頁:補篇
第91頁:補篇正文 第92頁:一、僧俗夜話神異多
第93頁:二、為師捨壽的沙彌 第94頁:三、度鬼要以慈悲心
第95頁:四、我當鄉長的由來 第96頁:五、阿彌陀佛救我(一名:小龍女的故事)
第97頁:六、南普陀的精神(一名:黃袈裟的來由) 第98頁: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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