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國品第五
前如來入定放光,現不思議事。後從定起,知十六大國王意,欲問護國因緣。佛先為說護佛果因緣,護十地行因緣,此品方明護國。前為內護,此為外護。因內護既彰,故外護當顯。夫國者,眾生共業所感之果報土也。國運之興替,皆以人心為轉移。若上自王者,下及人民,各各能順般若正理,則舉國無爭。若全世界人類,能順般若正理,則全世界無爭。般若正理,乃明真空,離一切相。無我相、無法相、無眾生相、無國土相,亦無能護所護之可言。今言護國者,依俗諦門中,隨緣建立世界眾生,乃有人我之見興焉。彼此對待,封疆各立,互愛其群,互尊其國,故有鬥爭侵略之事起。人心日積日漓,世道愈趨愈下。僉欲益己,不顧損他。人與人爭,國與國戰,以致國界不得安甯,人民日受痛苦。可見世界之擾亂,皆由人心所造成。故佛說此經,以挽救人心,為護持國土,人心能順般若正理,宏揚般若大教,則稱可佛心。天龍鬼神,咸生歡喜,願護國土,故說此品。
爾時佛告大王:「汝等善聽,吾今正說護國土法用,汝當受持『般若波羅密』。
佛告大王:雖告匿王,即併告十六大國王。誡以汝等善聽者:冀其皆能耳聞心領也。吾今正說法用者:明護國行法力用,勸令受持般若。
「當國土欲亂,破壞劫燒,賊來破國時。
此論須護時節。人心不順般若正理,則百善不成,諸聖隱匿。七難將起,災害迭生,國土欲亂。國王若不修德禳災,必至破壞國土,如同劫燒,難以保存。劫燒者乃大三災,劫火洞然,大千燒壞也。賊來破國,賊有內賊外賊,外賊即叛國之賊,有欲破壞國家。內賊即王民心中煩惱之賊,各各擾動,違般若正理,釀成破國之時劫。時,即當護之時。
「當請百佛像,百菩薩像,百羅漢像,百比丘眾,四大眾,七眾,共聽。請百法師,講『般若波羅密』。
此明護國行法,先請三寶。佛像是佛寶,般若是法寶,餘皆僧寶。四大眾者:影響眾、當機眾、發起眾、結緣眾。七眾者:比丘、比丘尼、式叉摩尼、沙彌、沙彌尼、優婆塞、優婆夷。後五眾亦未來僧寶。三寶是大福田。先請者,乃祈求福力加被,禳除災難也。七種皆用百數者,以百為滿數故。
「百師子吼高座前,燃百燈,燒百和香,百種色華,以用供養三寶。三衣什物,供養法師。小飯中食,亦復以時。
次修供養。師子座:座上師子名,表說法無畏。燈能破暗,以表智;香能辟穢,以表戒;華能結果,以表因。用此供養三寶。
三衣什物,供養法師者:三衣:一、僧伽黎:此云雜碎衣,即大衣。有九品:上三品,四長一短;中三品,三長一短;下三品,二長一短。二、鬱多羅僧:此云入眾衣,亦二長一短。三、安陀會:此云作務衣,一長一短。什物:即缽具等諸物,以供養法師。小飯中食,亦復以時:小飯,即小食。中食者,中午之食。亦復以時而進,不得過午。以表事師之誠。
「大王!一日二時講經。汝國土中,有百部鬼神。是一一部,復有百部。樂聞是經。此諸鬼神,護汝國土。
此明感護。二時分午前午後。能講此經,必得感護。
汝國土中,有百部鬼神者:按「金銀仙人義經」云;鬼神根本有十部,一大神部,至十羅剎神部。一一部,各有十部,故云百部也。
一部復有百部者:合成萬部。彼等樂聞是經:若能講演,故感擁護,令無七難。七難既無,可以常時講演,常得聞法也。
「大王!國土亂時,先鬼神亂。鬼神亂故,萬民亂,賊來劫國,百姓亡喪。君臣太子,王子百官,共生是非。天地怪異,二十八宿,星道日月,失時失度。多有賊起。
此明七難俱起。國土亂時,先由鬼神亂:鬼神不聞正法,惡心增長,所以擾亂。因鬼神亂故,惱亂萬民,所以萬民復亂。惡賊而來,劫奪國土。百姓因而死亡殂喪。此屬鬼神難,與劫賊難。
君臣太子,王子百官,共生是非者:因人我意見分歧,上下利祿是競,故致互生是非,彼此不睦,以為禍國之因。此屬君臣難。
天地怪異者:由人心不善,致傷天和,致感地震。怪異:即風雨愆期,江河汎溢等。種種不祥之災象見焉。
二十八宿,星道日月,失時失度者:天上星宿極多,二十八宿,以為其主。東方七宿,角亢氐房心尾箕;南方七宿,井鬼柳星張翼軫;西方七宿,奎婁胃昴畢觜參;北方七星,斗牛女虛危室壁。星道:即金木水火土五星,與太陽太陰之日月。度數錯亂,時候失準,故曰失時失度。天象之顯現,以應人間之災兆,故多有賊起。如月暈七重,漢明帝有重圍之難等。此屬星宿難。
「大王!若火難,水難,風難,一切諸難,亦應講此經。法用如上說。
火難,水難,風難,為三災。此非大三災,若大三災,不獨一國受難,劫火洞然,能燒初禪,水淹二禪,風掃三禪。此之三災,但此國受,彼國不受;一方見,他方不見。此屬小三災難。一切諸難,總括之詞。如遇七難起時,亦應講此經。法力之功能力用,亦如上說。此明護國行法竟。
「大王!不但護國,亦有護福。求富貴官位,七寶如意。行來求男女,求慧解,名聞,求六天果報,人中九品果報。亦講此經。法用如上說。
此明般若法用,不但護國,亦有護福,能護臣民,令得九福。求富得富饒。求貴得官位。求七寶:金、銀、琉璃、玻璃、硨磲、赤珠、瑪瑙是為七,所求如意。求行來,即行止去來,安樂無病。或求男女,或求慧解,或求名聞,或求六天果報,得生欲界。或求人中九品者:上中下三品,各分三品,合為九品。上上品道種性,金輪王;上中品性種性,銀輪王;上下品習種性,銅輪王;中上品鐵輪王;中中品粟散王;中下品小國王;下上品剎利大姓;下中品婆羅門;下下品居士等。諸果報,亦講此經,法用皆如上文所說。
「大王!不但護福,亦護眾難。若疾病苦難。杻械枷鎖,檢繫其身。破四重罪,作五逆因。作八難罪,行六道事。一切無量苦難,亦講此經。法用如上說。
此明般若法用,不但護福,亦護眾難。先病難,次刑難。杻械枷鎖,是刑具,在手曰杻,在足曰械,在項曰枷,練身曰鎖。檢者:封檢;繫者:繫縛。以身閉囹圄,不得自由。
破四重罪者:指殺、盜、淫、大妄語,四重律儀,破之必獲重罪。作五逆因者:一弒父,二弒母,三弒阿羅漢,四破轉法輪和合僧,五出佛身血,作此五逆重罪,必墮五無間地獄。作八難罪,行六道事:八難,不出六道。三途為三難,四生在佛前佛後難,五生邊地難,六盲聾瘖啞難,七世智辯聰難,八生長壽天難。
一切無量苦難者:總括其餘。亦講此經,法用亦如上說。若講此經,仗此般若經功法力,能滅眾難。問:般若一經,何以能滅眾難?答:般若如火能燒眾薪,如燈能破諸暗,雖無間重罪,亦不難滅除矣。
當知:斯經雖有滅罪之功,切不可故作四重、五逆、三途等罪,而求倖免。講讀此經,須依般若智以常明,自可宿罪銷除,新罪不作矣。以上明護國行法已竟。
「大王!昔日有王,釋提桓因,為預生王來上天,欲滅其國。時帝釋天王,即如七佛法用,敷百高座,請百法師,講『般若波羅密』,頂生即退。如『滅罪經』中說。
此引古為證。先引帝釋天,證明般若能護國土。從昔有天羅國下,證明般若能護身命。釋提桓因,譯為能主。「賢愚經」『頂生王品』云:於過去世,有大國王名善住,時頂上欻生一胞,其形如璽,後漸轉大。一日豁開,便得童子,甚為端正,頭髮紺青,身紫金色。即召相師占,知有大德,必為聖王,統領四域,因立名字頂生。年已長大,年德遂著。父王既崩,諸王臣等,願付國位。頂生答言:有福應為王者,要令四王、及帝釋來相迎,爾乃登位。立誓已竟,四天王下,各持寶瓶,盛滿香水,以灌其頂。時天帝釋,復持寶冠,來為蓋之。於閻浮提,五欲自恣,經八萬四千歲。時夜叉神,從地湧出,請遊東洲、西洲、上四天王天。復領象馬車步四軍,昇忉利天。諸天怖畏,王城重關。頂生兵眾,直趣不礙。帝釋尋出,與共相見,自請入宮,與共分座而坐,天上受欲。頂生出,遂發惡心,欲滅帝釋。
帝釋天王,即如七佛法用者:如,即依也。敷百高座,請百法師,講「般若波羅密」,此即七佛法用,帝釋依而行之,頂生王即退兵。如「滅罪經」中說者:即「涅槃經」第十二說。
「大王!昔有天羅國王,有一太子,欲登王位。一名班足太子,為外道羅陀師受教,應取千王頭,以祭塚神,自登其位。已得九百九十九王,少一王,即北行萬里,即得一王,名普明王。
此證明般若能護身命。昔有天羅國王,有一太子,因足班駁,名曰班足。欲登王位,禮外道羅陀為師,即受其教。外道曰:塚間有神,名摩訶迦羅,此譯大黑,係天神。若禮彼神,可以增加威德,舉事如意,戰則勝,攻必取。唯其饗祀之物,非人之血肉不可。太子應取千王之頭,以祀塚神,而神必愈加護佑也。班足聞信邪說,即起惡念。自登位以來,已捉得九百九十九王,惟少一王。即北行萬里,復捉得一王,名普明王,千數已滿,欲行殺祭塚神。
「其普明王白班足王言:『願聽一日,飯食沙門,頂禮三寶。』其班足王,許之一日。
此普明王乞假踐信。時普明王泣曰:生平持戒,今日失信。班足問言:汝有何言?普明王白班足王言:我允入布施,願聽一日,飯食沙門,頂禮三寶。班足王遂許一日之假,語曰:放汝行施,事畢就我。普明王歡喜,速歸本國,作大施會。
「時,普明王即依過去七佛法,請百法師,敷百高座,一日二時,講『般若波羅密』,八千億偈竟。
普明歸國,即依過去七佛般若行法,請僧講讀「般若經」。
「其第一法師,為王即設偈言:
『劫燒終訖,乾坤洞煞,
須彌巨海,都為灰颺。
天龍福盡,於中凋盡,
二儀尚殞,國有何常?
其第一法師,即百法師中,道高德重之人。為普明王說偈開示,共說八偈,無常、苦、空、無我,名二偈。先說無常偈。
劫燒者:梵語劫波,此云時分,有大劫,中劫、小劫之分。吾人所依住之世界,有成住壞空四劫。按人壽,從十歲,過百年增一歲,增至八萬歲,有云八萬四千歲。增極,則過百年減一歲,至十歲。一增一減,為一小劫。二十番增減,為一中劫。成住壞空,各二十小劫,合八十小劫為一大劫。此世界壞時,大三災起。先火災,有七日出現,江海枯竭,山石爆火,焚燒宇宙,曰劫燒。終訖者:劫火燒時,一切終盡,初禪天以下俱壞,故曰乾坤洞然。
須彌巨海,都為灰颺者:梵語須彌,此云妙高。四寶所成,曰妙;迥出群峰,曰高;世界山之最大者。巨海水之最深者。劫燒時,都為灰颺。
天龍福盡,於中凋喪者:火災燒至初禪,初禪以下,天、人、及天龍、山龍、海龍等,其福都盡,於中凋喪。凋喪即死亡也。
二儀尚殞,國有何常者:二儀,一陰一陽,能生能成,名為二儀。尚且殞滅,世間國土,有何常住之可言。當知諸法無常,無可愛樂。
『生老病死,輪轉無際,
事與願違,憂悲為害。
欲深禍重,瘡疣無外,
三界皆苦,國有何賴?
此二偈明苦。中有八苦:首句具四苦,生居胎獄,老為衰變,病時悲痛,死則殞滅。由生而老,而病而死,輪轉不休。死而復生,生而復死,死死生生,無有邊際。未證聖果,莫能解脫。
事與願違者:即愛別離苦,求不得苦。大凡恩愛,欲合偏離;若有所求,不得如意;俱屬事與願違。憂悲為害者:冤僧會苦,世間冤家,欲離偏合,會者合也。如眷屬中,同事中,冤憎聚會,無法可避。每日憂愁悲惱,恐為陷害。
欲深禍重,瘡疣無外者:五陰熾盛苦。眾生五陰煩惱,熾然焚燒,妄起貪著。貪著五欲之心既深,其受禍害之報必重。如生瘡疣,必由自身有毒氣方生。能生所生,皆不離於身外。毒氣喻貪欲,瘡疣喻禍害。自作自受,故曰無外。
三界皆苦,國有何賴者:三界依正,無非是苦。欲界五趣是苦苦;六欲天,初二三禪,是壞苦;第四禪及四空,是行苦。諸天三界,尚且無安,人間國土,穢惡充滿,有何可賴。
『有本自無,因緣成諸,
盛者必衰,實者必虛。
眾生蠢蠢,都如幻居,
聲響俱空,國土亦如。
此二偈明空。一切有為法,無非幻有,本自無體可得,如虛空華。因緣成諸者:由因緣和合,虛妄所成;如虛空華,由病眼所成故,本無所有。諸字,是助語詞。盛者必衰:世間有為諸法,有盛必衰。實者必虛:眾生不了,妄執為實。內執五陰為實我,外執三界為實法,究竟非實必虛。
眾生蠢蠢都如幻居者:眾生愚蠢無智,無我空智,不知此身本不有,都如幻居一般。無法空智,不知諸法亦非真,如聲響俱空。響是谷響,本來空故。諸法如是,所以國土亦如是。
『識神無形,假乘四蛇,
無明供養,以為樂車。
形無常主,神無常家,
形神尚離,豈有國耶?』
此二偈明無我。識神無形者:指八識,本無形相。假乘四蛇,即神識託居四大色身之內。四蛇喻四大,地水二蛇,其性就下;風火二蛇,其性上昇。四大和合,假名為身。依無明力,保養此身,以為樂車,為識所乘。
形無常主,神無常家者:四大幻形,有生必滅,故無常住之主宰。神識依業受報,捨生趣生,輪迴六道,故無常家。形神尚離:離即滅也,因緣別離,虛妄名滅,此正明無我。滅則一切都無,我尚回得,豈有國耶?
「爾時,法師說此偈已,時,普明王眷屬,得法眼空,王自證得虛空等定,聞法悟解。還至天羅國,班足王所。
下明聞法悟解,起化他行。法師說偈已竟,當時普明王眷屬,得法眼空,悟知諸法性空。王自身得證空三昧,聞法悟解。遂還至天羅國班足王所。此還至有二意:一則、踐約就死,持不妄語戒。儒云:朝聞道,夕死可矣。釋氏云:甯有戒死,不無戒生。二則、自得法益,欲行化他。欲以般若正法,覺悟諸王,並轉班足之惡心。
「眾中,即告九百九十九王言;就命時到,人人皆應誦:過去七佛『仁王問般若波羅密經』中偈句。
此勸化諸王。告言:就命時到,即死期已至,應誦般若妙法。諸王依言同誦。
「時,班足王問諸王言:『皆誦何法?』普明王即以上偈答王。王聞是法,得空三昧。九百九十九王,亦聞法已皆證三空門。
此感化班足。時班足王問誦何法,普明王即說前偈。班足王聞法即得空三昧,可謂善惡本無定,聖凡轉念間。
九百九十九王,亦聞法得定,證三空門;即三解脫門,三三昧也。諸王久植善根為因,得聞妙法為緣。因緣俱勝,故悟證亦速也。
「是時,班足王極大歡喜。告諸王言:我為外道邪師所誤,非君等過。汝可還本國,各各請法師,講『般若波羅密』名味句。
極大歡喜:是法喜充滿。空定既證,慧眼頓開,知為邪師所誤,枉屈諸王。故深自悔責,各放還國。以自得般若法益,故勸諸王,各請法師,講解「般若波羅密」名味句。名即名言,句即文句,味即義味,俱屬文字般若。欲冀一切眾生,因文字而悟實相,故廣令流布也。
「時,班足王以國付弟,出家為道,證無生法忍。如『十王經』中說:『五千國王,常誦是經,現世生報。』
班足王既得空定,視天下國家,有如敝屣。故即以國付弟,出家為道,頓證無生法忍。不見有少法生滅,名無生法忍。如「十王經」中說,五千國王,常誦是經,由經功法力,現世生中,即得果報利益。
「大王!十六大國王!修護國之法,應亦如是,汝當受持。天上人中,六道眾生,皆應受持,七佛名味句。未來世中,有無量小國王,欲護國土,亦復爾者,應請法師,說『般若波羅密』。」
此勸持般若,先勸十六大國王,次勸天下人中,後勸未來小國王,欲修護國之法,應依七佛行法,請法師說「般若波羅密」。
爾時,釋迦牟尼佛說「般若波羅密」時,眾中五百億人,得入初地。復有六欲諸天子八十萬人得住空地。復有十八梵,得無生忍,得無生法樂忍。復有先已學菩薩者,證一地二地三地,乃至十地。復有八部阿須輪王,得一三昧門,得二三昧門。得轉鬼身,天上正受。在此會者,皆得自性信,乃至無量空信。
此大眾得益。初、人道五百億人,得初地。二、六天八十萬人,得性空地,在四地以上。三、十八梵,得無生忍,及無生法樂忍,在七地以上。四、復有已學菩薩,證初地,乃至十地。五、八部阿須輪王:即八種阿修羅,解見序品。得一三昧門,得二三昧門者:即三三昧,或得一或得二也。六、鬼趣,聞法獲轉鬼身得天上正受,即有漏禪定。七、在此會者,皆得自性信:即四不壞信,信自性三寶,及戒,在十信位。乃至無量空信者,習種性以上,名空信。
吾今略說,天等功德,不可具盡。
此總結。略說如此,廣說無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