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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二諦品第四

[日期:2010-12-14]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圓瑛大師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二諦品第四

二諦者,世諦之與真諦也。諸法本來不二,為因緣故,得說為二。以因緣從空而有,為世諦;以因緣雖有即空,為真諦;故稱二諦品。此品由上文觀空、教化二品,明實智方便,皆空不二而來。智為能觀,境為所觀。能觀之智不二,而所觀之境有二,故說此品,問難辨明。中有三番問答,論辨二諦不二。初、正辨二諦不二,二、辨明說法不二,三、辨明法門不二。

爾時,波斯匿王言:「第一義諦中有世諦不?若言無者,智不應二。若言有者,智不應一。一二之義,其事云何?」

第一義諦,乃最上一乘中道之理。雙遮二邊,雙照二邊。王問有世諦不,以有無俱失為疑。若言無者,無有世諦,則智不應二;二,即真俗二智。若言有者,既有世諦,則智不應一;一,即第一義諦。有無之旨未定,一二之義莫明,故諮問其事云何。

佛告大王:「汝於過去七佛,已問一義二義。汝今無聽,我今無說,無聽無說,即為一義二義。諦聽諦聽!善思念之!如法修行!

此文先出匿王本地,於過去七佛,已問一二之義。汝今下正答。汝今聽而無聽,我今說而無說。聽說皆空,即不二,是為一義。無聽而聽,無說而說,聽說宛然,即不一,是為二義。所謂妙高頂上,從來不許商量;第二峰頭,諸祖略容話會。諦聽諦聽三句,誡敕勤修三慧。

「七佛偈如是:『

無相第一義,無自無他作。

因緣本自有,無自無他作。

此計七佛偈,共有三十四句。前十二句,正申二諦。次十二句,釋不二義。三八句,就喻明義。四二句:結勸屬人。今初偈,無相第一義者:即實相般若也。實相非有相,非無相。此無字,即非字義。非有無染淨諸相,雙捨真俗二邊,全歸中道第一義諦。又無相,即離相,離一切相,即名第一義:中道、實相,非真非俗,具足真俗。

無自無他作者:絕待義也。若有自他,即成對待。今靈心絕待,本來無相,非同有為造作之法,真諦也。又無為法非自作無自作也,非他作無他作也。作字雙連,上無自無他,迥離自他有為之相。

因緣本自有二句:依因緣故,得成諸法,俗諦也。此亦本來自有,非今始有,不假造作。「大智度論」云:十二因緣是誰所作?佛言:非佛作,非菩薩作,乃至非一切聖人所作。故亦云無自無他作。

『法性本無性,第一義空如。

諸有本有法,三假集假有。

此偈,即釋上偈之義。法性者:諸法實性也。實性即實相,名異義同。實相本無相,故此云實性本無性。無有無染淨等性,全歸中道第一義空,如如不動,清淨本然。

諸有本有法二句:諸有者,五陰色心等,一切有相俗諦也,亦屬本有之法。唐譯言:諸有幻有法,其義更顯。下句釋義,因是法假、受假、名假,三假合集而成,是謂假有,非實有也。若執實有,即名法執。

『無無諦實無,寂滅第一空。

諸法因緣有,有無義如是。

此結前二諦義。首句第一無字,無有相,則俗諦實無。第二無字,無無相,則真諦實無。真俗雙遣,而歸寂滅第一義空。

諸法因緣有者:恐疑既是真俗雙遣,何以現見聖凡染淨諸法?故釋疑云:諸法乃由因緣和合,虛幻而有故。

有無義如是者:有義謂俗諦,無義謂真諦,欲知真俗二諦之義,如上偈所說者即是。此句總結也。

『有無本自二,譬如牛二角;

照解見無二,二諦常不即。

此下十二句,釋二諦不二之義。上半偈約情見,則有為俗諦,無為真諦,本來自二。譬若牛有二角,分明對立。

照解見不二者:此半偈約解見,則真諦本空,俗諦亦空,畢竟不二。照,即般若智照現前。解,即解悟諸法清淨。依解而見,真俗原自不二,惟是第一義空。如牛二角,惟是一頭。既不見二諦之相,則離相寂滅,豈可言即耶?若有真俗二相,方可言即,如言照像即是我。今見無二,故曰二諦常不即。

『解心見不二,求二不可得;

非謂二諦一,非二何可得?

解心者:解悟之心,故見真俗不二。第二句釋不二之義。因所見離相,而求二相不可得故。非謂二諦一二句,恐聞不二,而執是一。故復破云:非謂二諦是一。非二何可得者,非二二字,即是一字,意謂本來對二,而說非二。二相既無,一何可得?正顯無二之義。

『於解常自一,於諦常自二;

通達此無二,真入第一義。

此結歎。於解悟心中無分別智見之,二諦本來無二,故曰常自一。然真俗二諦,條然不紊,不因解一,而遂壞真俗二相,故曰於諦常自二。後二句正結歎,果能通達二諦無二之旨,真入第一義諦矣。

『世諦幻化起,譬如虛空華,

如影三手無,因緣故誑有。

幻化見幻化,眾生名幻諦。

幻師見幻法,諦實則皆無。

此八句,就喻明義。世諦即俗諦,皆由幻化而起。非無似有,雖有實無,為幻化。譬如空華有名無實。又如鏡中影子,三手亦但有名,本無三手可現。由因緣故,虛誑而有,本非實有。如因病眼之緣,誑有空華。因造作之緣,誑有三手。唐譯為幻有,文義更明。

幻化見幻化者:以幻化眾生,見幻化諸法。能見所見,悉皆如幻,故眾生名為幻諦。

幻師見幻法者:諸佛菩薩,譬如幻師。諸法不實,名為幻法。幻師所現幻法,餘眾觀之,不了為幻。幻師見之,乃知是幻。諦實則皆無者:俗諦之法,以實智照之,則皆無自相可得。

『名為諸佛觀,菩薩觀亦然。』

此二句結勸屬人,謂能觀二諦不二,名為觀智圓明,是諸佛觀。菩薩分證佛智,所觀亦然。引七佛偈竟。

「大王!菩薩摩詞薩,於第一義中,常照二諦化眾生。

前引證,此正釋所難,明二諦不二。文有三段:初、舉果對因以明。二、五眼下,偏就果上以釋。三、菩薩未成佛下,雙結因果以釋。今告大王,菩薩摩訶薩:舉實教菩薩而言。實教菩薩,方稱大菩薩,方見第一義。

於第一義中,常照二諦,化眾生者:第一義,雙遮二邊,雙照二邊。此云常照二諦,即約智悲並運,真俗雙照說。照俗諦,則終日運悲,廣度眾生;不同二乘,沉空滯寂。照真諦,則終日運智,無生可度;不同權教,著相修行。「金剛般若經」云: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此即常照二諦,化眾生也。

「佛及眾生,一而無二。何以故?以眾生空故,得置菩提空;以菩提空故,得置眾生空。

此明生佛不二,舉佛果以對眾生。若虛妄分別,則見有生佛之殊。達理之士,了知佛及眾生,本來寂滅,故云一而無二。何以故,徵釋之詞。先徵云:何故生佛無二?下釋明:以眾生空故,得置佛果菩提亦空。此以因例果,既無所化,安有能化。又以菩提空故,得置業報眾生亦空。此以果對因,既無能化,安有所化。生佛雖有二名,本來一體故也。又眾生空是人空,菩提空是法空。

「以一切法空故,空空。何以故?般若無相,二諦虛空。般若空於無明。乃至薩婆若,無自相、無他相故。

此明境智不二。以,因也。一切,包括義。不特俗諦空,即真諦亦空。因一切諸法空故,則能空之智亦空,故曰空空。佛為眾生處處著有,故借空智以遺有。恐滯於空,故復以空治空,名曰空空。

何以故下,徵釋空空之義。徵云:何以併智亦空?釋云:般若真空妙智,本來無相。真俗二諦,猶如虛空。畢竟清淨,離諸名相。

般若空於無明下,以智惑對顯無相之旨。般若是能空之智,無明是所空之惑。以般若智,空無明惑,從因至果,乃至薩婆若海;所修離相,無有般若自相,及與無明他相也。

「五眼成就時,見無所見。行亦不受,不行亦不受,非行非不行亦不受,乃至一切法亦不受。

此明能所不二,偏就佛眼以辯。五眼者: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五眼通收十界。人與修羅畜獄四趣惟具肉眼。天仙鬼神,有業報五通,則具前二。羅漢辟支少後二。菩薩具前四。惟佛五眼全具。五眼成就時,即佛道圓滿時。

五眼頌云:天眼通非礙,肉眼礙非通,法眼惟觀俗,慧眼了知空,佛眼如千日,照異體還同,圓明法界內,無處不含容。

見無所見者:上見是無見之真見,以真見故無所見。若有所見,則能所俱妄,如病眼見空中華。真見如清淨眼,觀澄明空,惟一澄空,迥無所有。

又言見者隨俗諦故,如「法華經」云:佛眼見六道眾生。無所見者稱真理故,如「大品」云:五眼不見眾生。此經顯二諦圓融,隨俗則無見而見,即是上一見字;稱真則見無所見,即是下三字。

行亦不受,不行亦不受者:行與不行,悉皆不著故。「大智度論」云:行亦不受者,治其有見。不行亦不受者,除其無見。說無為有治,非謂有此無。說有以除無,非謂有此有。談無未曾無,說有未曾有。對治因緣,故有此說。欲使兩見之徒,俱得正觀。夷有無,均生滅,亡道俗,泯二際,故云行不行,皆不受也。非行非不行,亦不受者:非行,即離相無修;非不行,即隨相有修;二非皆不著。乃至一切法亦不受者:即亦行亦不行,非行非不行,亦皆不受。一切二字,包括聖凡、依正、染淨,一概皆不著也。依「大智度論」,即是不受,亦不受也。

「菩薩未成佛時,以菩提為煩惱;菩薩成佛時,以煩惱為菩提。何以故?於第一義而不二故。諸佛如來,乃至一法如故。」

此結因果不二。菩薩未成佛時,即因地為眾生時,迷而不覺,轉菩提為煩惱,譬如結水成冰。菩薩成佛時,即果地成正覺時,覺則不迷,轉煩惱為菩提,譬如溶冰為水。冰水雖有二名,冰水本來一體。因心不離果覺,果覺不外因心。祇在迷覺之分,因果何嘗有二。

何以故,徵釋因果何以不二?釋云:於第一義而不二故。於者在也,在第一義諦體中,煩惱菩提本無所有。迷覺生滅,悉是假名,惟是一真實相,故云不二。

諸佛如來,乃至一切法如故者:諸佛併該有情正報。一切法,包括無情依報。意謂:非但生佛迷覺一如;即一切諸法,無不皆如。正辯二諦不二竟。

白佛言:「云何十方諸如來,一切菩薩,不離文字,而行諸法相?」

此辯明說法不二。匿王因聞上說:一切法皆空皆如,故興辯難。既是諸法皆空,文字亦空,云何諸佛菩薩,又說法度生,不離文字,而說十二部諸法之名相耶?

「大王!法輪者:法本如,重誦如;受記如,不誦偈如,無問而自說如,戒經如,譬喻如,法界如,本事如,方廣如,未曾有如,論議如;是名味句音聲果;文字記句一切如。若取文字者,不行空也。

此答文字般若,不離實相。十二部經如,即二諦教如。法輪者:如來教法,取喻如輪。向以輪取運載之功,此以輪表圓融之義。如來所說之法,真俗無礙,二諦圓融故。法本如下:列舉十二部,一一皆如。法本:即長行之文,能詮教法之與理法,故曰法本。如者:文字性空,不離文字,而得解脫。重誦如者:以偈重誦長行之義,收縮簡略也。受記如者:記□當來成佛劫國莊嚴等事。不誦偈如者:不誦長行之文,孤起而說故。無問而自說如者:觀察機緣既熟,不待請問而說故。戒經如者:即因緣經,以因事制戒故。譬喻如者:以喻說法,藉事顯理故。法界如者:即本事部,以說十八界事故。本生如者:以說本生事跡故。方廣如者:以說法空方廣理故。未曾有如者:以說法時,放光現瑞,得未曾有故。論議如者:以問答發揮,辯明理趣故。

是名味句音聲果者:是十二部名言章句義味,是音聲之果;依音聲,而成名句文三身。味即文句中義味,句字應在味字上。文字記句一切如者:以所有文字,當體性空,即俗即真,不離實相。

若取文字者:即執著文字,不了性空,被文字所障,而不行空也。如來所說十二部經,不離文字,不即文字。「金剛般若」云: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亦此義也。

「大王!如如文字,修諸佛智母,一切眾生性根本智母,即為薩婆若體。

佛呼大王而告之。如如文字,修諸佛智母:上一如字,十二部經如。下一如字,文字記句,一切皆如。文字能詮顯理性,文字即般若。依文字般若,修觀照般若,照實相般若。般若能生十方諸佛,而為諸佛智母,諸佛無不從般若智母生。智即般若,母有能生義。「金剛般若經」云: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其義一也。

一切眾生性根本智母,即為薩婆若體者:一切眾生性,指本具佛性,此性即是實相般若,乃為根本智母,能生一切諸法。一切諸法,悉皆依此為體,亦即為諸佛一切智之體。

「諸佛未成佛,以當佛為智母,未得為性,已得為薩婆若。三乘般若,不生不滅,自性常住。一切眾生以此為覺性故。

上但云實相般若為薩婆若體,此歷明為十法界體。諸佛未成時,本具實相般若;以定當作佛,故為智母。

未得為性者:未得成佛以前,實相般若,埋沒於無明煩惱之中,但名為本具佛性。如摩尼珠墮在污泥之中,雖不能發其照用,而寶性不壞。

已得為薩婆若者:已得成佛時,本覺出纏,佛性方顯。如理智、如量智,無不具足,為一切智。如摩尼珠出於污泥之中,瑩淨光潔,體用畢彰。

若三乘般若,不生不滅,自性常住者:承上豈惟諸佛以實相般若為體,即三乘聖人,修因證果,亦是依實相般若,不生不滅,自性常住,以為其體。不生不滅二句,即解釋實相之義。

一切眾生,以此為覺性故者:又不獨三乘以此為體,即六道一切眾生,起惑造業,雖終日迷,而終日不離實相般若。亦以此實相,為本覺之性,成佛之體故。

「若菩薩無受無文字。離文字,為非文字。修無修為修。修無修者,得般若真性,般若波羅密。

若菩薩無受,則受空;無文字,則文字空。離文字二句,釋無文字義。謂離文字相,不著文字,即真諦也。為非文字者,為非全無文字,即俗諦也。

修無修為修下四句。修字,乃不廢修學;無修,乃不著修相。即所謂修證即不無,染污即不得。此為稱性之修,修即無修。修無修者,牒上句。果能修無修者,方得實相般若真空法性。由此般若,得到涅槃彼岸。

「大王!若菩薩護佛,護化眾生,護十地行,為若此。」

此結答。若菩薩護佛者:護果也。護化眾生者:護利他行也。護十地行者:護因也。汝問云何?乃為若此也。辨明說法不二竟。

白佛言:「無量品眾生,根亦無量,行亦無量。法門為一?為二?無量耶?」

此辯明法門不二。匿王之意,真性是一,而護化之眾生,品類無量差別。品既無量,而根行亦復無量。未知能化之般若法門,為一耶?為二耶?亦為無量耶?

「大王!一切法觀門,非一非二,乃有無量。一切法亦非有相,非非無相。

此正答法門不二。一切法觀門者:如來所說一切法,皆以能觀之智,而為入道之門,故曰觀門。非一非二者:因機施教,有如對症開方;機既不定,故教非一二。

乃有無量,應作二解:一、照本文:因眾生品類無量,故所說觀門,乃有無量。二、照問意:為一?為二?為無量耶?上句非一非二,答為一為二。此句應是非無量,答前為無量耶。文中乃有無量,恐是非有無量,抄寫時,落筆之訛。因如來說法,惟為一事,非有無量。一事,即一大事因緣也。

一切法亦非有相,非非無相者:此重舉四句咸離,以顯不二。謂一切法觀門,亦非有相,此破有相也。中間應有非無相,非亦有相,非亦無相,非非有相,末句方是非非無相。但舉首尾,中間略去也。如來說法,本來離四句絕百非,有何無量之可言。

「若菩薩見眾生,見一見二,即不見一不見二。一二者,第一義諦也。

此舉非顯是。若菩薩見眾生,有見一見二者:即同凡夫,以分別心,見實相是一,見二諦是二。乃是取相妄見,即不能真見一乘實相,不能真見真俗二諦也。

一二者,第一義諦也:此一二者,即真見一二,了知一原非一,二本無二。又了知實相非定一,二諦非定二。如是解悟,真見第一義諦,無二法門也。

「大王!若有若無者,即世諦也。以三諦攝一切法,空諦、色諦、心諦,故我說一切法不出三諦。我人知見五受陰空,乃至一切法空。

此諸諦本空。若有若無者:非有似有,曰若有;雖有實無,曰若無。如鏡像水月,此即世諦也。

以三諦攝一切法者:此非指真俗中三諦,乃指世諦具有三諦。即出其名曰:空諦、色諦,無情世間,不出色空二種。心諦,有情世間之心法也。色空心法,包括世間諸法無遺。故我說一切法不出三諦。

我人知見下:顯三假。我人知見者:諸法本無我,不過假名曰我,因我顯人。所有人我知見,俱屬名假。五受陰空:五陰而曰受者,眾生因受五陰和合成身,照見五蘊皆空,則屬受假。乃至一切法空者:一切法本性空故,則屬法假。足顯世諦,還歸於空。

「眾生品品根行不同,故非一非二法門。

此總結酬對。眾生品品根行不同者:謂眾生一品一品,品類無量。故根機之與行相,亦彼彼不同。因是之故,所說法門,亦非一非二也。

「大王!七佛說摩訶般若波羅密,我今說般若波羅密,無二無別。

此明佛佛道同。七佛者:過去莊嚴劫千佛末三佛,現在賢劫千佛前四佛。釋迦居第四,即七佛之一。明己所說,同於諸佛。顯法真正,同無所得,無二無別。

「汝等大眾,受持讀誦,解說是經功德,有無量不可說不可說諸佛。一一佛教化無量不可說眾生,一一眾生皆得成佛。是佛復教化無量不可說眾生,皆得成佛。是上三佛,說般若波羅密經,八萬億偈,於一偈中復分為千分,於一分中說一分句義,不可窮盡。

此持經功德。受持者,「大智度論」解云:聞而奉行,曰受;久久不失,為持;對本曰讀;佩本曰誦。解說者:解釋宣說經中義理。果能如是,自得不可思議功德。同「金剛般若」云: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有無量不可說不可說諸佛者:無量,與不可說不可說,皆印度十大數之名。一阿僧祇,為無數;二無量,乃至第十為不可說不可說。極言其佛之多。一一佛皆教化無量不可說眾生,一一眾生,皆得成佛。一一佛復教化無量不可說眾生,齊成佛道。是上三代諸佛,同說「般若波羅密經」。八百萬億偈,顯所說之廣。於一偈中,復為一千分,於千分之一分中,說此一分句義,所得功德,不可窮盡。末句當指功德,文略也。

「況復於此經中,起一念信;是諸眾生,超百劫千劫十地等功德。何況受持讀誦解說者功德,即十方諸佛等無有異。

此校量殊勝。承前說一偈千分一之義,功德尚且無窮。況復於此經中,能起一念淨信,不生疑慮,以此經為真實了義。是諸眾生,當得無量無邊功德。頓超百劫千劫生死苦難,亦超十地等功德。一念信心,尚能超凡軼聖,何況受持、讀誦、解說、自行化他者,其功德豈有涯哉。即同十方諸佛功德,平等無異。

「當知是人即是如來,得佛不久。」

當知是人,佛證明此人同佛,故告大眾當知。即是如來者:以能受持讀誦實相之法,以自覺。為人解說,以覺他。自覺覺他,全同佛行。如圓教初住,而能分身百界,八相成道,故曰即是如來。然猶在因位,未登果覺,故曰得佛不久。不久云者,即當得無上正等正覺也。

時,諸大眾,聞說是經,十億人得三空忍,百萬億人得大空忍,十地性。

此聞經獲益。十億人得三空忍者:即三賢位,分得我空、法空、俱空也。百萬億入得大空忍,十地性者:即得第一義空,證入十地聖種性也。

「大王!此經名為『仁王問般若波羅密經』。汝等受持『般若波羅密經』,是經復有無量功德,名為護國土功德,亦名一切國王法藥,服行無不大用。護舍宅功德,亦護一切眾生身。即此般若波羅密,是護國土,如城塹牆壁,刀劍鉾楯。汝應受持般若波羅密,亦復如是。」

此結定經名。此經名為「仁王問般若波羅密」者:是能請人立名。結集家從功能立名,名為「佛說仁王護國般若波羅密經」。實則通護一切衰惱等事。因護國為重,故以名焉。一切眾生,皆應受持是經。以是經復有無量功德下,顯經功能。名為護國土功德者,護國之法,須假般若。以般若化民,則民善。民善,則俗良。俗良,則國治。民者,國之本也。般若,又為化民之本。護國,若能宏揚般若,則得其本。既得其本,則四海清夷,萬民安樂,何患國之不治也。

亦名一切國王法藥者:世間之藥,能醫眾生身病,可以救人。而般若能治身心二病。王能依此般若,則為仁王,所施悉皆仁政,心中諸惡之病,悉能化除,故名法藥。服行無不大用者:能服此般若法藥,依法而行,無不得此經之廣大力用。力用者何?以可護王身,而得自在安樂,離諸怖畏衰惱等事。既可護王,而護國亦在其中矣。

護舍宅功德,亦護一切眾生身者:此明通護之力用。王依般若,可以護國護身,一切眾生能依般若,無不皆然,自可護家護身矣。

即此般若波羅密,是護國土最有力之法。般若如城塹牆壁,堅不可破。般若如刀劍鉾楯,利不可觸。汝應當受持此經。本文之詞,似與前重複;細究佛意,前是通囑大眾,此乃別囑國王:此經功同如城塹牆壁,刀劍鉾楯,可以護國,故曰亦復如是。結勸受持也。

【書籍目錄】
第1頁:序一 第2頁:序二
第3頁:序三 第4頁:序四
第5頁:佛說仁王護國般若波羅密經講義卷上 第6頁:二、辨體
第7頁:三、明宗 第8頁:四、論用
第9頁:五、教相 第10頁:次釋譯人
第11頁:序品第一 第12頁:觀空品第二
第13頁:菩薩教化品第三 第14頁:二諦品第四
第15頁:護國品第五 第16頁:散華品第六
第17頁:受持品第七 第18頁:囑累品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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