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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佛說盂蘭盆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佛說盂蘭盆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佛說盂蘭盆經》講義

[日期:2010-10-08]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圓瑛大師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佛說盂蘭盆經》講義

海圓明講堂圓瑛弘悟著 

今講此經,略開七門:一總釋經題,二啟教因緣,三藏乘所攝,四辨定宗旨,五顯明力用,六前後三譯,七講解文義。

【甲一總釋經題】

題為經中之總綱,經是題中之別義。總綱若明,別義自易瞭解,如提綱,則網目自張;揭領,則衣襟自直,故今先釋經題,佛是能說之人,盂蘭盆是所說之法。此五字是別題,與諸經之名,差別不同故。下經字是通題,經藏諸部,通名為經故。是題中,有人法通別二對,須先知之,次講題中之義。

佛稱能說之人,以佛非天生自然之佛,乃是人道修成之佛。一切眾生,本來是佛,祗因迷昧,而為眾生。若能返迷歸悟,從本覺理,起始覺智,覺至心源,究竟清淨,即名成佛,佛者覺也,乃是大覺悟之人。

佛乃三覺圓滿,方得稱佛。一自覺,覺悟心即是佛,寂湛常恒,靈明洞徹故。二覺他,覺悟一切眾生,返妄歸真,信解修證故。三覺滿,惑淨智圓,自覺智滿則慧足。經三祇劫,覺他行滿則福足。三覺圓,萬德具,兩足尊,乃稱為佛。今說此經之佛,是釋迦牟尼佛,果上說法利生也。

說者宣說,佛以八音四辯,觀機施教,對眾宣揚,欲啟大眾之孝心也。

盂蘭是印度之語,此譯倒懸。盆乃華夏之音,是為供器。七月十四、十五、十六,僧自恣日,佛令盆羅百味,奉供三尊,仗聖眾之威神,拔餓鬼之痛苦,如救倒懸之急,即以是義,而立經題。

經者,梵語修多羅。此云契經,謂契理契機之教,上契諸佛所說之理,下契眾生可度之機。此方聖教,亦稱為經,本經即佛門之孝經也。上通別合解,一總釋經題竟。

【甲二啟教因緣】

法不孤起,起必有因,不有因緣,無由垂範。我佛欲啟發人道孝心,乃因大目犍連,為報親恩,出家修道,始得六通。觀見亡母,墮餓鬼中。自力不能救母倒懸,馳還白佛,求佛救度,故為說修設盂蘭盆供,可以救度,七世父母。大目犍連,由孝其親,欲利一切,故與道俗弟子,請佛留此法門,為此經發起之因緣。二啟教因緣竟。

【甲三藏乘所攝】

因緣既明,未知藏乘,何所攝屬。藏有三藏:一修多羅即經藏。此云契經,乃因機設教,猶如對症施方,教必契機,多詮定學,故經為定學之藏。二毗奈耶即律藏。此云調伏。調謂調練三業,伏謂制伏過非,律為戒學之藏。三阿毗曇即論藏。此云對法。法謂涅槃四諦,能對即無漏觀慧,論為慧學之藏。

此經佛說救倒懸之法,即契機之教,屬經藏所攝。若約宣揚孝道,屬律藏所攝,律詮德行。孝為百行之源,儒教孝經開宗明義章中,標為至德要道,而我佛初成正覺,演大華嚴。繼說梵網,初結菩薩波羅提木叉(大乘戒法),孝順父母師僧三寶,孝順至道之法(與孔聖所云,至德要道,若合符節),孝名為戒,故亦屬律藏所攝。

乘有五乘:一人天乘,修五戒十善法。二聲聞乘,修四諦法(苦集滅道,厭苦斷集,慕滅修道,是也)。三緣覺乘觀察十二因緣法(流轉門、惑、業、苦、三世因果,遷流輪轉,生死不息,還滅門,還復真諦,滅除生死)。四菩薩乘,修六度法,布施度慳貪,持戒度諸惡,忍辱度瞋恨,精進度懈怠,禪定度散亂,智慧度愚癡。以此六法,自度度人。五佛乘,修一心之法。圓悟萬法,不出一心,心生萬法,萬法唯心,證此一心,成無上道。本經孝順父母,似惟屬人乘所攝。若約孝順多生父母,以及自行化他,同修孝道,廣報親恩,亦屬菩薩乘攝。三藏乘所攝竟。

【甲四辨定宗旨】

藏乘攝屬既定,未識何為宗旨。此經,以孝順報恩為宗旨。孝為人生之大本。哀哀父母,生我劬勞,罔極深恩,理宜報答。人若不孝,則為忘本。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故孝冠百行之先。

涅槃經云:奇哉父母!生育我等,受大苦惱,滿足十月,懷抱我身。既生之後,推乾就濕,除去不淨,大小便利,乳哺長養,將護我身,以是義故,當須報恩,隨順供養。

孝順報恩,乃為二事,如孟宗哭竹生筍。雖為孝順,但能養口體,即此未必可為報恩。為人子者,父母生前,既能養其口體,復能養其心志,可稱孝順。父母死後,復能度其神識,方是報恩,如地藏菩薩,前身之為婆羅門女,能度親靈,脫離苦趣,是為孝順報恩。四辨定宗旨竟。

【甲五顯明力用】

宗旨已定,未審有何力用。力者功力,用者德用。力用即功德之別稱。本經佛說僧自恣日,令設盂蘭盆供,奉供三尊。聖眾之道,其德汪洋。仗其威光道力,可以超度七世父母、六親眷屬,脫惡趣之沉淪,解倒懸之痛苦,如大目犍連,依教修齋,能救生母,脫餓鬼之饑虛,即生善道。其力用,豈思議之所能及哉?五顯明力用竟。

【甲六前後三譯】

此經共有三譯:一晉武帝時,剎法師所譯,名盂蘭盆經。二惠帝時,法炬法師譯云灌臘經,取文中,具飯百味五果,汲灌盆器等意,以立其名,三舊本別錄,又一師譯為報恩經。此約所行之行以立名,三經重遝,時所宗尚,多弘初譯。今所講解,即剎法師譯本。六三譯前後竟。

【甲七別解文義】

分三:一初序分,二正宗分,三通流分。此三分之分,始於道安法師,證於親光菩薩佛地論。初教起因緣分,二聖教所說分,三信受奉行分。彌天高判,冥符西域。今古同遵,序分分二: 丙初證信序,二發起序。 (證信序:具足信、聞、時、主、處、眾,六緣成就,證明是法,為佛所說,乃可深信,故曰證信序。)今初:

聞如是,一時佛在舍衛國,祗樹給孤獨園。

此即六成就中前五。諸經皆云: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與若干大眾俱。六緣具足,大教當宣,成就法益,故云成就,通於諸經皆有,又稱通序。諸經皆如是在先,聞則次之。此經以聞在先者,乃隨譯人意耳。今經闕一列眾,義必有之,是文之略也。觀後流通分末云:時目連比丘、四輩弟子,歡喜奉行,可證六緣成就。

又名經後序,是結集者,依佛囑所安。佛臨涅槃,阿難悲哀痛哭。阿那律陀,謂阿難言:汝是持佛法人,當以大事問佛,哭將何用?乃教問四事:一佛滅後,我等依何而住?答依四念處住(念是能觀之智,處是所觀之境:一觀身不淨,二觀受是苦,三觀心無常,四觀法無我,是依法住)。二佛滅後,我等依誰為師?答依戒為師。三惡性比丘,如何治之?答默而擯之。四結集經時,一切經首,當安何語?答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與若干大眾俱。此是佛意命安,故諸經皆有。

聞,即阿難由耳根,發耳識,親聞如來,面命耳提,一堂授受,非輾轉傳聞也。世人都說肉耳能聞,不知肉耳是色法,色法則不能聞。若此耳能聞,則人死耳根猶存,何以不聞?眼根等亦復如是,必定耳識與根性,方能有聞,此即聞成就。

如是指法之辭,即指此一卷盂蘭盆經。孝順報恩之法,是事可信,故云如是。此即信成就。又阿難結集之時,大眾要求云:如尊者所聞,當如是說。阿難答云:如是當說,如我所聞,故曰聞如是。

一時者,不有良時,安成嘉會,即師資道合,一堂晤對,說聽終竟,謂之一時,此即時成就。佛在,佛即娑婆教主,釋迦牟尼佛。佛有三身:一法身佛,法身清淨,猶若虛空,無在無所不在;二報身佛,住蓮華藏世界,為諸菩薩,說大乘法;三應身佛,乃應機示現之身,住凡聖同居土,為說法主,此即主成就。

舍衛國,乃憍薩羅國,都城之名,即波斯匿王所都。因有南憍薩羅國同名,故匿王以舍衛為國名,以簡別之。梵語舍衛,此譯豐德。國中富有財寶,五欲(色聲香味觸五塵欲境勝)熾盛,人多多聞解脫之者,有解豐德之名,謂國豐四德。余以為多聞解脫,可以稱德,而財寶五欲,不足以德稱,故將豐德,分而釋之,以國有財寶五欲之豐,人有多聞解脫之德。

祗樹給孤獨園者:祗是祗陀太子;樹即太子所施之樹;給孤獨,乃須達多長者之善名。長者為匿王大臣,財富無量,好行惠施,常以財物,周給孤獨(幼而無父曰孤老而無子曰獨),故人稱為給孤獨長者,以金磚布地,買太子花園,起建講堂精舍,供養佛僧,德感太子,共施園樹,故俱留名,此即處成就。

眾成就,文雖略而義必具。前已舉流通分為證,六緣具足成就。初證信序竟。

丙二發起序,亦名別序,與諸經發起因緣,各別不同故,又稱經前序,乃說經之前,由此因緣故。分為四科:丁一得通報恩,二乘通覓母,三悲墮救濟,四難轉定業。今初:

大目犍連,始得六通。

大目犍連,此云大采菽氏,姓也。以其先世祖宗,入山修道,常以菉豆為食,菽即豆也,然後得道。因是命族,其族出家者多人。大目犍連神通第一,加大字以別其餘也。本名拘律陀,是樹名,父母禱此樹而生故,即以樹為名,是王舍城宰輔之子。先從沙然梵志學道,與舍利弗為師兄弟,沙然去世,聞佛因緣之教,悟明佛法,同舍利,隨佛出家。目連本為欲報親恩,出家修道,依四諦法,斷惑證真,成阿羅漢。

始得六通者,破我執,證我空,即得六種神通。此是修得通,非同天及鬼神之報得通。羅漢多一漏盡通,故能了生死出三界,所以異於報得五通,亦復超勝。一天眼通,能見遠近諸色,不獨觀障內之色,乃至牆壁大山,皆不能為障,悉皆澈見。二天耳通,上窮有頂之天,下極風輪之際。一切諸聲,悉皆得聞。三他心通,一切他人心念,或定或散,有漏無漏,悉皆得知。四宿命通,能知宿世,受報好醜、善惡業緣,等事。五神足通(亦名如意通),無論遠近,能如其意,欲到即到,不踰頃刻。六漏盡通,三界之內,欲漏、有漏、無明漏,諸漏已盡,不受後有,是謂六通,神妙莫測,通達無礙也。

始得云者,目連本為報恩出家,未得道果,欲報無由,故始得六通,即思尋覓父母,報答深恩。

欲度父母,報乳哺之恩。

度者,度脫。若不能度脫父母神識,離苦得樂,非真報親恩,夫人之四大幻質,本屬無常,有生必滅,當以神識為主,依善惡業,受苦樂報,皆神識也。

目連欲度本生父母。此句,總指二親。下句,別指母恩更重。雖秉質陶形,恩由父母,而十月懷胎,三年乳哺,全由母親,故目連更思報乳哺之恩。乳是母親,全身血液,所成。以自己之身分,養兒子之軀命。稍長則嚼飯喂嬰,吐哺於兒之口,念念關心,時時注意,咽苦吐甘,其恩德豈有窮極哉?故目連得通,即欲報恩。初得通報恩竟。

丁二乘通覓母:

即以道眼,觀視(看也)世間,見其亡母,生餓鬼中,不見飲食,皮骨連立。

道眼,由修道所得之天眼,故曰道眼。目連始得六通,即欲乘神通力,尋覓父母。神識落在何處?即以,與始得相照應,以者用也。即時用天眼通,觀看情器二世間,見其父生樂處,不勞救濟。見其亡母生餓鬼道中,不聞漿水之名,常受饑虛之苦,故曰不見飲食,饑火交然,身形醜惡,肌肉燒盡,皮骨連立,口吐火焰,頂發煙生。此種苦報,皆由惡業所感召,自業所感,還自來受。

餓鬼是惡道之一。造上品惡業墮地獄,造中品惡業墮餓鬼,造下品惡業墮畜生。有經說:定光佛時,目連名羅卜,母字青提,羅卜有事當行,謂其母曰:若有客來,娘當具膳。去後客至,母乃不供,仍更詐為設食之筵。兒歸問曰:昨日客來,若為備擬。母曰汝豈不見設食處耶。從此五百生中,慳吝相續。目連與母,宿緣未盡。復為母子,其母慳習仍在,故復造業,墮餓鬼道中。

準正理論,鬼本住在此洲之下。五百由旬,縱廣(縱即直度廣即橫度)亦爾(直橫亦五百由旬),有琰魔羅界,一云鬼趣,在南贍部洲,四邊直下等,從此輾轉,散趣餘方,以人間一月為一日,乘此積月積年,壽五百歲。

鬼有三種:一無財鬼,以無福德,不得食故。二少財鬼,少得淨妙飲食故。三多財鬼,多得淨妙飲食故。目連母,墮餓鬼中,即無財鬼一類,炬口鬼也。火炬炎熾,常從口出,正法念處經云:若人貪嫉,枉奪人財,破人城郭,殺害抄掠,得財奉王大臣,轉增兇暴,墮熾然餓鬼中。目連之母,正墮此類。二乘通覓母竟。

丁三悲墮救濟:

目連悲哀,即以缽盛飯,往餉其母。

因感生育恩重,故致悲哀心切,人子之於母親,死別再見。即使音容不改,形體如生,亦必悲傷無限,哀痛難言,況睹鬼形,百般慘狀,饑虛莫告,苦若倒懸,安得不疾首痛心,呼號摧慟,感傷徹於骨髓,號叫動於天地。

母既饑渴交迫,命唯喘息,先宜救濟,當在飯食,故不待移時,即以(用也)缽盛(平聲)飯,持往饋餉其母。缽是僧眾受食之器,具云缽多羅。此譯應法器,體色量三,皆應法故。目連即以自己受食之缽,盛飯餉母。三悲墮救濟竟。

丁四難轉定業:

母得缽飯,便以左手障缽,右手摶食。食未入口,化成火炭。

依慳貪之業因,受餓鬼之苦報,此是定業。目連雖得神通,眾中推為第一,然以一人之神力,難轉其母多生之業力。

母得缽飯,正饑極得食,何幸如之?無奈慳貪之惡習未除,饑虛之痛苦莫濟,二句三句,即慳貪之現行,慳則慳吝,只恐他食,故便以左手遮障缽飯,不令餘鬼看見。見且不許,豈肯與食?此即慳習之現行,貪則貪婪,惟圖獨食,故即用右手,摶取飯食,但求自給。此即貪習之現行,慳貪熾盛,故報以業成,食隨識變,食未入口,化作火炭,遂不得食,乃罵目連不孝,以火炭與食。目連見此情狀,乃知自力,不足以救其母。二發起序止此,並上證信序,初序分已竟。

乙二正宗分分二:丙初目連悲陳苦厄,二如來為救倒懸。今初:

目連大叫,悲號涕泣,馳還白佛,具陳如此。

世法子急告父,臣急告君。佛門弟子情急,理宜求佛。目連神通第一,外道移山制之不動,滿城釋子舉之梵天,止耆婆之車,焚得勝之殿,其神力不可思議。豈料神力雖大,莫敵其母業力之深。竭其孝誠,盡其神變,竟不能令母,暫濟饑腸,稍除痛苦,所以情急,叫號涕泣,飛馳還歸,白佛求救,具陳上事。初目連悲陳苦厄竟。

丙二如來為救倒懸分六:丁初彰母罪深餘力難救,二顯僧德重聖眾能度,三教示目連救濟之法,四敕令眾僧受供之儀,五孝子依教修供報恩,六亡母獲益離苦得樂。今初:

佛言汝母,罪根深結,非汝一人,力所奈何。

目連之母,慳貪成性。慳貪是造罪之根,前云五百生中,慳貪不捨,故云罪根。罪謂身口所造之業。罪業之根,乃在於心,心有慳貪習氣,由種子發現行,由現行熏種子,多生熏發,相續不斷,其根則深,膠著難解,是名為結。

非汝一人,力所奈何者,以其罪根深結,定業難轉,故云非汝目連一人,力所奈何。力即六通之力,莫敵多生之業,故難拔濟。

汝雖孝順,聲動天地,天神地祗,邪魔外道道士,四天王神,亦不能奈何。

汝雖孝順,欲報親恩,見母慘狀,大叫悲號,聲動天地,感天神於上界,激地祗於下方,縱攝邪魔,橫羅外道。盂蘭盆經疏下佛教傳此方呼僧為道士,後為黃巾濫竊遂不稱之。四天王神者,四天王居須彌山半,為帝釋外臣。東持國天王,居黃金埵。南增長天王,居白銀埵。西廣目天王,居琉璃埵。北多聞天王,居水晶埵。護持人間國土,又稱護國四王。神即四王所統,八部鬼神。此等天魔鬼神外道,具有漏界中福力,雖能禍福人間,亦不能令目連之母,脫離苦趣,故曰亦不能奈何。初彰母罪深,餘力難救竟。

丁二顯僧德重聖眾能度:

當須十方眾僧,威神之力,乃得解脫。

此與上科有邪正一多之別,具四料撿。前目連雖得六通是正,然只一人非多,故不能救。天魔外道神祗雖多,未得無漏非正,亦不能救,當須十方大德眾僧,其數既多,各證無漏之法,具足威神之力。其道又正,乃得超度解脫,餓鬼之苦,非正非多則不待言。二顯僧德重聖眾能度竟。

丁三教示目連救濟之法分五:戊初許說救法,二指示良時,三孝心設供,四讚歎勝田,五父母獲益。今初:

吾今當說救濟之法,令一切難(去聲),皆離憂苦。

吾乃我佛自稱,謂汝既欲盡孝報恩,圖救汝母。吾今當說救濟之法,此是許說。下二句令一切難,皆離憂苦,即是普救普濟之法,但因目連一人發起,非獨為其母而說,如千鈞之弩,豈為鼷鼠而發機?盂蘭盆供,乃為眾生而說法,欲令一切眾生,過去父母,或墮惡趣,而受苦難者,皆得脫離,憂悲苦惱,享受歡喜快樂也。戊初許說救法竟。

戊二指示良時:

佛告目連,十方眾僧,七月十五日,僧自恣時。

凡修齋薦親,須擇良時,故佛告知目連,以十方眾僧,自恣之時,眾僧二字,華梵雙稱,梵語僧伽,華言和合眾,是為僧寶。若眾而不和,如群商聚會,各懷私利之心,不名僧寶。若和而不眾,如二人同心,未有大眾,亦非僧寶,眾而和合,方稱僧寶,有理和事和之別。理和唯一,謂同證擇滅無為之理(以正智撿擇真妄滅諸生死)。事和有六,謂身和同住,口和無諍,意和同悅,戒和同修,見和同解,利和同均,故稱和合眾。

七月十五日,僧自恣時者,佛制比丘,於四月十五起,結夏安居,名為結制,九旬禁足,護生避嫌,精進修持,加功用行,不得四果,亦得四禪。四果者,一須陀洹果,名為入流,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見道位。二斯陀含果,名一往來,斷欲界前六品思惑。三阿那含果,名為不來,斷欲界後三品思惑,再不來欲界受生。四阿羅漢果,名曰無生,進斷上八地思惑,因亡果喪,生死之因既盡,而分段之果自離,超出三界生死,故曰無生。四禪者,色界四種禪定初禪離生喜樂定,二禪定生喜樂定,三禪離喜妙樂定,四禪捨念清淨定,恣者任也。於此三日之中,自知九旬有過,對眾發露懺悔。若自不知,恣任眾僧舉發,祇恐當局在迷,必藉旁觀得失,偏袒眾中,對眾白言:大德長老,或見我過,或聞我罪,或疑我犯,恣任所舉,哀愍語我,我當懺悔,如此則身心清淨。大眾之中,禪定解脫者有之,能供養此等大德僧眾,功德倍勝,自可拔濟過去親靈,資益現在父母。戊二指示良時已竟。

戊三孝心設供:

當為(去聲)七世父母,及現在父母,厄難中者。

此下二段,佛教以當盡孝心。就勝時,設勝供,為七世父母,及現在父母。厄難中者,厄是苦厄,難是患難,通取存歿,或歿入三途,備嬰苦厄;或存生疾痛,竟罹患難。菩薩當興救拔之心,人子豈無悲感之痛?父母不分遠近,均有生育之恩,劬勞之德。為子者,當思木本水源,以盡人子之道,而於父母在厄難中者,更宜竭其心力,以圖救也。

具飯百味五果,汲灌盆器,香油錠燭,床敷臥具,盡世甘美,以著盆中,供養十方,大德眾僧。

此佛教以設供之法,具者備也、辦也。具缽和羅飯,以飯為重故。是以首舉,百味即飲食之類,均有滋味,總言其多,非定數也。五果者:一核果,如桃李梅杏等。二膚果,如梨子蘋果等。三殼果,如石榴胡桃等。四檜果,如松柏子等。五角果,如水菱等。

汲灌盆器者,即盛飯菜之器皿,皆汲取淨水灌滌,悉令清淨也。香油錠燭床敷臥具二句,疑為語倒,盡世廿美,以著盆中二句,須在上文,恐鈔寫之誤也。盡世甘美者,對上百味五果言,盡世所有有二義:一富貴之家,財力有餘,則羅天下之珍奇,以求豐盛。二貧窮之輩,經濟不足,乃竭一人之力量,不拘多少,惟誠惟懇,勿惜勿慳,以著盆中。

香油錠燭者,香則燒香末香之類,可以焚熏,油則蘇油菜油之類,可以供奉。錠者,鐙也。有足曰錠,無足曰鐙,鐙與燈同,燭者照也。上既百味羅列,此乃錠燭輝煌,光明照耀。床敷臥具者,亦四供養之一,衣服、飲食、臥具、醫藥也。供養十方大德眾僧,即自恣日,所有常隨雲集二眾,三乘聖賢,故稱大德。戊三孝心設供竟。

戊四讚歎勝田:

當此之日,一切聖眾,或在山間禪定,或得四道果,或在樹下經行。

此段讚歎三乘聖眾,為眾生殊勝福田。當此之日,即自恣日。一切聖眾,以三乘聖人,其數不一,故曰一切。其所修法,即三學兩利之行,或在山間禪定。此贊中乘辟支佛乘,修定學自利行,其人厭喧求寂,故在山間修禪習定,今則雲集,附屬自恣。

或得四道果,此贊小乘聲聞乘。前三為果,第四稱道,即金剛經。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道,初果須陀洹。此云入流,是見道位,斷三界內,見惑八十八使,能見真諦之理,預入聖人之流,故名入流,尚須進斷思惑,天上人間,七番受生。

二果斯陀含,此云一往來,並第三果,是修道位,斷三界內,思惑八十一品。三界九地,每地九品,九九合為八十一,欲界五趣雜居地九品,初果六生天上人間,斷前六品,方證此果,當須一生天上人間,斷後三品,方出欲界,故名一往來。?

三果阿那含,此云不來,以欲界九品思惑盡,生色界五不還天,進斷上八地思惑,七十二品,再不還來欲界受生,故曰不來。此上三果,是有學人。阿那含在不還天中,斷上八地思惑盡,超出三界見思,是見思二惑,為三界內生死因,見思斷盡,因亡果喪,證阿羅漢道。此云無生,再不還來三界內受生。以上是為得四道果,或樹下經行,乃進修道業,不是散慮逍遙也。

或六通自在,教化聲聞緣覺;或十地菩薩大人,權現比丘,在大眾中,皆同一心,受缽和羅飯,具清淨戒,聖眾之道,其德汪洋。

此贊大乘菩薩乘,或六通自在者,六通大中小三乘同有,不無勝劣之分,如天眼,二乘人見三千大千世界,菩薩見百千界等。此當指菩薩六通,較勝二乘,自在解脫,故能教化聲聞緣覺,令其捨小入大,涉俗利生也。

或十地大人,權現比丘者。此約別教登地菩薩,悟證真如實相之大理,廣修上求下化之大行,超過十住十行十回向,三賢位菩薩,故稱大人。權現比丘者,運大悲心權巧方便,示現作比丘即所謂內秘菩薩行,外現比丘身,利生益物,故在大眾中,皆同一心,以大眾位有大小之別,德有優劣之分,皆同運慚愧殷重,慈悲救濟之心,故曰一心。

受缽和羅飯者,即受盂蘭盆供,先為施主咒願,然後乃食。缽和羅即缽多羅。此云應法器,體色量三,皆應法故。體則或鐵或瓦,色則以杏仁搗碎塗缽,用竹煙熏如鳩鴿之色,不紅不黑,炎夏盛食不餿,量則隨其食量,而制大小。大者不過唐斗三升,小者半升。體色量三,皆應法(合法也)故,名應法器。

具清淨戒者,事戒道戒,悉皆無犯,三業清淨,皎如冰霜。其德汪洋者,其,指三乘道德汪洋,猶如滄海,浩渺無涯。以上山間禪定是定學,教化二乘是慧學,具清淨戒是戒學。三學具足,故其德汪洋。如是大德之眾,供之者,其功德豈思量之所能及哉?戊四讚歎勝田竟。

戊五父母獲益:

其有供養,此等自恣僧者,現世父母,六親眷屬,得出三塗之苦,應時解脫,衣食自然。

其或有人,供養此等自恣僧者,定能利益存亡。現世,指現生之世。已過父母,六親眷屬,六親者:父母兄弟夫妻、眷屬,通指兒女姻戚。若墮三途苦趣,承此設供功德,得離苦生天之益,思衣衣來,思食食至,而受自然之福樂。此承眾僧悲願之力,令得離苦益,惟是天宮雖樂,畢竟無常。天報若畢,五衰相現,還來散入諸趣,當求父母,往生淨土,則永離諸苦矣。

若父母現在者,福樂百年。若七世父母生天,自在化生,入天華光。

前二句,指此生之父母。若現在者,為其設供求福,則福樂百年,長壽無病。此承眾僧慈願之力,令其得樂。

若七世父母,已經過去,承此孝心設供,功德之力,亦得超生天上。自在化生,入於天界,妙華光明之中,受自然之快樂。丁三教示目連救濟之法竟。

丁四敕令眾僧受供之儀:

時佛敕十方眾僧,皆先為施主家咒願,願七世父母,行禪定意,然後受食。初受食時,先安在佛前,塔寺中佛前,眾僧咒願竟,便自受食。

上佛說修供之法,此佛敕(令也)受供之儀,佛制比丘,食存五觀:一計功多少,當思來處。二忖已德行,全缺應供。三防心離過,貪等為宗。四正事良藥,為療形枯。五為成道故,方受此食。此五觀法,佛為未成道果之比丘而制。今佛敕十方自恣僧,多得道果,為世福田,故教受供(即盂蘭盆供)之儀。

囑其位位,皆應存慈悲救濟之心。先為乃未曾受食之前,先為施主家(設供之家)咒願者,口中祝禱,心中願求,願設供報恩之者,七世父母,承斯善利,俱得超升善道。

行禪定意者,乃敕眾僧。此三昧加持。經偈云:定業不可轉,三昧加持力,無始諸障礙,一切皆消滅,行禪定意已,然後方可受食。

初受食時五句,乃初未受食之時,先將盂蘭盆供,安在佛前,或塔中佛前,或寺中佛前。塔者塔波,正云窣堵波,供佛舍利(譯云靈骨,碎金剛固堅之身,而為舍利,令人供禮,為世福田)。此云高顯處,塔高而顯,可以遠瞻,而往禮拜。寺即寺廟,供佛像之殿閣。

眾僧依佛敕,為施主咒願已竟,然後應供,便自受食,四敕令眾僧受供之儀竟。

丁五孝子依教修供報恩:

時目連比丘,及大菩薩眾,皆大歡喜。目連悲啼泣聲,釋然除滅。

此既領妙法,轉悲為喜。時目連比丘,及大菩薩之眾,聞佛授以修供報恩之法,如前文云:其有供養此等自恣僧者,現世父母,六親眷屬,得出三塗之苦,應時解脫。又父母現在,福樂百年。七世父母,俱得生天,知妙供而克修,必親恩之可報。於是皆大歡喜,悲啼哭泣之聲,釋然除滅。

既已領教,自必修供,以報父母深恩。父母有遠近:今生為近,七世為遠。親恩有新舊:今生為新,七世為舊。報答有分全:侍養為分,度脫為全。忻聞修供,能度七世父母,則遠近新舊父母之恩,完全可以報答,自必按日修崇法供,以竭孝思。正文闕略施設盆供之事,諒必抄寫脫漏,故此科之中,以補其意。五孝子依教修供報恩竟。

丁六慈母獲益離苦得樂:

時目連母,即於是日,得脫一劫,餓鬼之苦。

時即七月十五日,僧自恣時,目連依教修供,已竟之時,目連母即於是日,業銷報盡,而得解脫,一切餓鬼之苦。三藏法師云:孝子既獻供於此辰,慈母乃除殃於是日。大哉聖力,速疾如斯,其七世父母,亦必因斯得度餓鬼受苦年劫。經中有云:以人間三十日為一日,乘此積月(九百日為一月)、積年(一萬零八百日為一年),壽五百歲(合人間五百萬四十萬年)。於此時劫之中,常受饑寒之苦。若非聖眾威神之力,豈易得脫?本科慈母獲益,離苦得樂竟,合前五科,正宗第二科如來為救倒懸竟,再並前目連悲除苦厄。正宗分全文已竟。

乙三流通分分五:丙一申請快慰,二普令修供,三願益存亡,四常憶報恩,五勸持奉行。今初:

目連復白佛言:弟子所生母,得蒙三寶功德之力,眾僧威神之力,故若未來世,一切佛弟子,亦應奉盂蘭盆,救度現在父母,乃至七世父母,可為爾不(否)

目連本大乘願,發普利心。自既得報親恩,欲令人人皆得報恩,故殷勤申請流通。圭峰大師云:目連愛其親,以及他人,如潁考叔諫莊公也。

佛言大善快問:我正欲說,汝今復問。

佛因問贊言:大哉善也,快慰我心。我正欲說,汝今復問,是謂師資冥契,曷勝忻快,故稱快問,不作快慢解說。

佛本大孝,欲令眾生,人人行孝故說孝順至道之法。孝名為戒,又戒條中多言,發孝順心、慈悲心。一切眾生,是我過去父母,不可殺害,令受苦痛;不可盜其財物,令生煩惱;不可姦淫其身,令壞名節。

又佛升忉利天宮,為母說法,集地藏分身,贊其孝行。雖成佛道,為父牽棺,表示孝心,以為眾生作則。外道謗佛不孝,實不知佛也。佛說此經,正普欲眾生行孝,觀下科自知。一申請快慰竟。

丙二普令修供:

善男子,若比丘比丘尼、國王太子、大臣宰相、三公百官、萬民庶人、行慈孝者,皆應先為所生現在父母、過去七世父母,於七月十五日,佛歡喜日,僧自恣日,以百味飯食,安盂蘭盆中,施十方自恣僧。

一切眾生除濕生化生之屬秉質陶形,皆由父母,慈烏反哺,羔羊跪乳,彼為禽獸,尚解報恩,豈況人倫,而可不思行孝乎?故佛舉道俗貴賤,一一勉以慈孝報恩。慈即慈悲心,慈以與樂,悲以拔苦;孝即孝順心,以順父母,厭苦求樂之心理。應先為現在父母,及過去七世父母,於七月十五日,依法修供,圖報親恩。

自恣本有三日:十四十五十六。文但云十五者,攝取前後也。佛心常住不動,本無悲喜。今於此日,為歡喜日者,因見九旬結制圓滿,考驗德業,聖眾有得三乘道果者,或得四禪定者,慰佛度生本懷,應機而喜也。

僧自恣日者,此三日中,九旬克期,精修梵行,只恐戒律有違,直心吐露,向佛僧中懺悔,縱未斷惑證真,亦期滅罪增福,猶恐自身有過,自不能知,恣任眾僧,舉發其罪,以誠懇心,對眾三白,請說過罪。白詞已見在前,是日以百味飯食,安盂蘭盆中,施供十方自恣僧,其福殊深。二普令修供竟。

丙三願益存亡:

願使現在父母,壽命百年無病,無一切苦惱之患,乃至七世父母,離餓鬼苦,生人天中,福樂無極。

上依教修供屬行,以依行所求曰願。願報親恩,存亡獲益。願使現在父母,壽命百年,身體康健,無諸疾病,亦無一切苦惱憂患,則身心安樂,福壽康寧,乃至七世父母,脫離餓鬼之苦趣,得生人天之善道,仗承修供功勳,福樂綿延無極。三願益存亡竟。

丙四常憶報恩:

是佛弟子,修孝順者,應念念中,常憶父母,乃至七世父母,年年七月十五日,常以孝慈,憶所生父母,為作盂蘭盆,施佛及僧,以報父母,長養慈愛之恩。

是佛弟子,承佛教誡,欲修孝順者,應平聲當也。自當於念念中,常憶父母,生成之德,養育之恩,乃至七世父母,於我皆有恩德。每當年年七月自恣日,常以孝順心、慈悲心,憶念所生父母,為修盂蘭盆供,施佛及僧。父母愛子,既念念不離心。孝子報恩,須年年不絕供,以報父母生長養育慈愛之恩。四常憶報恩竟。

丙五勸持奉行:

若一切佛弟子,應當奉持是法。時目連比丘、四輩弟子,歡喜奉行。

若一切佛弟子、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四眾人等,既承佛教,應當敬奉,受持盂蘭盆供之法。時目連比丘,與四輩弟子等,聞佛所說,歡喜頂禮,信受奉行。孝順既為至道之法,報恩乃屬分內之事。誰無父母?應竭孝思,果能孝順父母,必得孝順兒孫。因果循環,絲毫不昧。倘若五逆不孝,無間極苦,當自受之。圓瑛幼失怙恃,悲痛莫名,冠入佛門,立志修行,正期報答親恩,以盡子道,及見此經,深生感動,常於僧自恣日,寄款各省叢林,備設盂蘭盆供,供佛及僧,自行化他,已歷多載。演講此經,亦復多次,意在諦聞是經者,人人能本佛意,共報親恩,是所馨香禱祝者也。

《佛說盂蘭盆經》講義竟

【書籍目錄】
第1頁:佛說盂蘭盆經原文 第2頁:盂蘭盆供儀規
第3頁:自序 第4頁:《佛說盂蘭盆經》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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