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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戒律學綱要 聖嚴法師著

戒律學綱要 聖嚴法師著

第五篇 解脫之道的基礎-沙彌十戒與式叉六法 第二章 沙彌戒與沙彌的類別

[日期:2010-07-22] 來源:網絡轉載  作者:聖嚴法師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第二章沙彌戒與沙彌的類別
  
  第一節何謂沙彌沙彌尼
  
  佛教的出家人共有五種,本文只能先談三種,那就是沙彌、沙彌尼、式叉摩尼。在律典中,通常稱此三種為三小眾。因為從大體上說,二十歲以前的出家男女,不得受比丘戒及比丘尼戒,雖然三小眾的年齡,並不限止在二十歲以前。因此,一則是年歲小,二則是戒的等級小,所以稱為小眾。
  
  現在,我們先說沙彌的問題。沙彌與沙彌尼戒是相同的十條,沙彌與沙彌尼所不同的是隨大眾而學的威儀;沙彌要隨學比丘律儀,沙彌尼要隨學比丘尼律儀,比丘與比丘尼戒有部分不同的,沙彌與沙彌尼所隨學的律儀,因此也有部分不同的。但在沙彌沙彌尼的本位十戒上,則是完全相同的,只要明白了沙彌戒,也就會明白沙彌尼戒,所以我們講十戒,只講沙彌戒。
  
  沙彌,是梵文śrāmaṇera的音譯,這在中國有新舊兩種譯法,舊譯是「息慈」,是息惡行慈的意思,新譯是「勤策」,是接受大比丘僧勤加策勵的意思;在義淨三藏的譯作中,通常又以「求寂」來稱沙彌,是求取涅槃之道與圓寂之果的意思,圓寂是圓滿寂靜,也就是究竟涅槃的解脫之道。出家是為自求解脫而又協助他人解脫,沙彌,便是出家之道的第一階層。所以一做沙彌,就被稱為「求寂」。我以為「息慈」、「勤策」、「求寂」的三種譯義,「求寂」最為恰當。不過,佛教通常稱呼在家出家的佛弟子,多以梵文的音譯為準。
  
  沙彌尼,是「求寂女」的意思。佛經的翻譯中,多以尼(ni)音代表女性。式叉摩尼,有的譯為式叉摩那,實則仍是以尼音代表女性。我們又見到《善見律》卷二(《大正藏》二四.六八六頁上),將女夜叉,譯成「夜叉尼」的;《雜阿含經》卷四第九十九經,也將婆羅門女稱為「婆羅門尼」的,可見尼的一音,乃是佛經翻譯中用以代表女性的通稱。
  
  第二節沙彌十戒的內容
  
  沙彌十戒,我們已在八戒一文中介紹了其中的九條,只有一條「執持金銀寶物戒」,尚須加以介紹。但其十戒的戒相條文,在此仍有重加列出的必要,以俾完成沙彌十戒的型態。所謂沙彌十戒,就是:
  
  不殺生。
  
  不偷盜。
  
  不非梵行(不淫)。
  
  不妄語。
  
  不飲酒。
  
  不著香花鬘,不香油塗身。
  
  不歌舞倡伎,不故往觀聽。
  
  不坐臥高廣大床。
  
  不非時食。
  
  不捉持生像金銀寶物。
  
  這十條戒的內容意義,凡在八戒之中已經講過的,在此不再重講,唯其前九戒與八戒不同的是受持的時間,八戒是一日一夜受持,沙彌戒是終身受持。另有一點不同是六、七兩戒的分合互異,八戒把沙彌戒的六、七兩戒合為第六戒的一條,沙彌戒則將八戒的第六條分為六、七兩戒。
  
  現在,我們來講沙彌戒的第十條「不捉持生像金銀寶物」。這一條,通常稱為「銀錢戒」。出家人為了破除貪心,破除人們所謂「人為財死」的習性,又所謂「人無千年之壽,但有萬年之計」,人的財富欲與儲蓄癖,可謂是與生俱來的,有了一百希望一千,有了一千希望一萬,乃至成為百萬富翁、千萬富翁,而到希望壟斷世界的經濟,整個世界,都屬於他一人所有。其實,這在工商業的資本主義社會中是受到鼓勵的;在民生主義的大同世界中是不受歡迎的;在我們的佛教中,更是不予許可的。財富可以造福人群,是無可否認的事實,財富能夠成為人的主人,人們反成為財富的奴隸,也是不可否認的事實。財富是身外之物,這是誰都知道的,但要把財富看作身外之物來支配,那就很難做到了。所以財富是最可能役使人的一樣東西;所以佛教的出家人,是主張不蓄積財富,乃至以為捉持了財富,都是犯戒的行為。釋迦世尊看透了財富對於人們的束縛性,以及人類對於財富的佔有欲的強烈感,所以解除了出家弟子們的這一條可怕的鍊索,乃至禁止出家的弟子們捉持財富,否則的話,老是在財富的問題上動腦筋、起貪著,那還能夠「看得破、放得下」嗎?那還能夠一心一意地為道而努力嗎?
  
  置財富於無用之地,在佛教初創的時候,的確是可以做得到的。日中一食,是從沿門托鉢而得;樹下一宿,是到處可以求得的安身之所。印度的熱帶樹,樹身高大,樹葉茂密,宿於樹下,幾乎是在天然的帳篷之內。印度的氣候是很熱的,即使最冷的冬夜,佛陀試驗,也僅需三衣就可禦寒了。同時,印度當時的風俗,死了人多半是抬入屍林(相當今日的公墓),露天放置,任其腐爛,乃至任由鳥獸食噉;死人的衣服,出家人就可撿來利用,製成所披的三衣;為死人送葬的死者家屬往往也把所穿的送葬衣(或許如今的喪服),隨著死人,棄置墓地。所以佛教比丘的糞掃衣的來源,也以「塚間衣」為主。食、住、衣的問題解決了。另有行的問題,在當時也是很簡單的,除了渡河,或許要乘船,在陸地上的象馬車乘,多是用作王家或軍隊作戰的,普通平民殊少有乘坐的機會;出外經商旅行,貨物用車,人也以步行為主,出家人則更以行腳遊化為本分,所以旅費川資也是用不著的,乃至規定「不得無病乘車」。生活在這樣環境與情形下的出家人,還有財富做什麼呢?所以,出家戒的第一特色,便是「銀錢戒」。八戒是在家弟子受持,俗人不能沒有銀錢,所以不制這一條;出家人可以做到,所以一旦出家,就要求受持這一條戒。
  
  然而,佛教的出家人一天天地多起來了,出家人的體格有強壯的,也有羸弱的了,出家人的習性,有甘於淡泊的,也有經不起風霜雨露的,甚至還有一些貪財習氣特別重的人,沒有積蓄,便不能辦道修持了。因此,佛陀為了事實的需要,漸漸地,准許出家的僧眾,有了僧房寺舍,有了生活必需品的積蓄,也有了准許接受財富的開例。
  
  因為貨幣這樣東西,畢竟是人類文明的產物,它可以做有無相通的媒介。施主對於出家人的供養,應該是「衣」、「食」、「臥具」、「湯藥」。但是,能施的施主之家裡,不可能就是開著布店、糧食行、家具製造廠,以及藥房的。即使開店,也不會四種俱全的;萬一俱全了,拿了物品來布施出家人,也未必就是適合需要的。因此,貨幣的接受,對於出家人而言,勢必不能絕對地禁止了。因此,為了三寶的理由,可以接受,為了他人的理由,可以接受,乃至為了自己的理由,也可接受。但在原則上,仍不許自受自蓄,所以,佛陀又為出家弟子們,制了一種說淨法。所謂說淨法,乃是另請一位俗人為淨主,凡是收受了銀錢貨幣,便說這是為那位俗人代收的,這是那位淨主的,而不是我自己的。這樣一說,便可收下了。從表面看,這個說淨法,好像是莫須有的,其實確有遵行的價值,因為出家人在本質上是絕對不受銀錢的,說淨法是一種不得已的方便,絕不可因為有了說淨法,便能貪得無厭。說淨法可以警策出家人,不要接受太多的銀錢。如果以為有了說淨法,便可多多益善地貪求不已,那就失去說淨法的意義了。所以,出家人最好能夠不受銀錢,如果因有需要(比如儲作病時的醫藥費及日常的生活費),自然不妨以說淨法來接受銀錢。
  
  根據律中的規定,出家人是依眾靠眾的,出家人是生活在僧團中的,出家人的生活必需品,均應由其所在的僧團──常住來供給;所以常住在寺院,可以接受銀錢,但也限制得非常嚴格。比丘不可親手捉持,沙彌或可捉持,如有五戒淨人,則應由五戒淨人負責接受並保管,乃至由普通俗人蒙起眼睛,帶了他將銀錢置放於一個指定的處所。這些種種,在今天已經無法做到的了。能不貪得無厭,已是難得,絕對不持金錢,似乎已是不可多見的事了。
  
  現在,再把「生像金銀」四個字解釋一下。在這四個字中,主要是「生像」二字,需要解釋。歷來對此「生像」二字,有兩種解釋法:
  
  第一,「生色者金,似色者銀」。生成的黃金,稱為生色,以銀鍍成金色的,稱為似色,似也就是像的意思。
  
  第二,生者是生就的金銀珠玉等的寶物。像者是用金銀寶物製作成的金器、銀器,乃至珠、玉、珊瑚、瑪瑙、水晶、硨磲、瑠璃、琥珀、玳瑁、文犀、象牙之類所製成的種種寶器。
  
  出家人,不但不可捉持金銀錢幣,一切的寶物寶器,都不可捉持,當然更不許收藏與儲積了。因為東西好了名貴了,就會對之生起貪著之心,一對外物起貪著之心,那就心隨物轉而不能運心轉物了,更不能自在解脫了。這有一個故事,可資說明:過去有一個出家人,他已看破了世事名利,獨自藏於靜處修習,既不訪客,也不接見來訪的客人,但他就是喜歡珍惜他的一隻食鉢;另一位道人知他有著這麼一個缺點,就去敲擊他的食鉢,當他聽到了人敲擊他的食鉢時,他便忙不及地從僻靜處趕了出來,就怕他的食鉢被人敲碎了。然而,那位敲鉢的道人卻教訓他了:「我知道你,一切放得下,就是一鉢放不下。」
  
  第三節沙彌的等位與類別
  
  沙彌,在佛陀初期的僧團中是沒有的,沙彌在佛教中的出現,較之比丘尼的出現,早了一些,那大概是在佛陀的親生子羅[目*候]羅隨佛出家時,才開始有沙彌的。
  
  佛教的出家人的僧團,也像是個大家庭的情形相似,出家人出了俗世的「有為家」,便進了出世的「無為家」,在這個無為而不做生死之業的家庭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長、有幼,融融洽洽,和樂相處。沙彌進入僧團,是為佛教的人才增添新生力量的後起之計。所以,沙彌的分子,是以兒童為主。
  
  但是,年齡已滿二十歲的人,初入僧團,或因師資不足,或因衣鉢未備,或因其他事故而未能受持比丘戒的,仍然列於沙彌之數;另有六十歲以上、七十歲以下的老年人,來到僧團中求度出家,佛陀是准許為他們剃度的,但卻不許他們受比丘戒了,所以也被列入沙彌之數。
  
  我們說過,沙彌的主要分子是以兒童為主,但是也有限制,兒童須在七歲以上,並且有能力為僧團大眾的曬食場上,做驅逐鳥雀、烏鴉等工作者,始可度為沙彌;所以律中規定:七歲以下有能力驅烏不應度,七歲以上無力驅烏亦不應度。律中也規定七十歲以下能自己照顧生活的,可以出家為沙彌,七十一歲以上能、不能,皆不度。
  
  主要的原因是比丘們沒有太多的時間與精力去照顧太老與太小的弟子;太老太小的人,既無法忍耐出家人的生活,也無法自己照顧自己,所以不希望他們出家。可見佛教的僧團,是以青年為主的。
  
  因此,沙彌的成分,共分為三個等位的兩種類別:七歲以上、十三歲以下,稱為驅烏沙彌。十四歲以上、十九歲以下,稱為應法沙彌;這是最合乎要求的沙彌年齡,因其已能順應沙彌行法而做了,所以稱為應法沙彌。二十歲以上、七十歲以下,稱為名字沙彌,二十歲至六十歲的人,本可成為比丘,唯因因緣不足,而居沙彌之位,故稱名字沙彌。這是三個等位。另有兩種類別是:剃髮染衣(改裝)而尚未受沙彌十戒的,稱為形同沙彌。形態雖同沙彌,但仍未具沙彌的資格,仍是俗人的本質,所以稱為形同沙彌。已受沙彌十戒的,稱為法同沙彌,這是真實的沙彌,這是由於沙彌戒法的受持而成的沙彌,所以稱為法同沙彌。現將沙彌的三位兩類列表如下:


【書籍目錄】
第1頁: 第2頁:自序
第3頁:第一篇 緒論 第一章 受戒學戒與持戒 第4頁:第一篇 緒論 第二章 戒律的傳承與弘揚
第5頁:第二篇 信佛學佛的開始-皈依三寶 第一章 三寶及皈依 第6頁:第二篇 信佛學佛的開始-皈依三寶 第二節 什麼是皈依三寶
第7頁:第三篇 人間天上的護照-五戒十善 第一章 五戒及其內容 第8頁:第三篇 人間天上的護照-五戒十善 第二章 求受五戒的方法及其功德
第9頁:第四篇 了生脫死的門徑-八關戒齋 第一章 八關戒齋及其內容 第10頁:第四篇 了生脫死的門徑-八關戒齋 第二章 六齋日及其戒齋清淨
第11頁:第四篇 了生脫死的門徑-八關戒齋 第三章 八關戒齋的條件與受法 第12頁:第四篇 了生脫死的門徑-八關戒齋 第四章 受了八關戒齋以後
第13頁:第五篇 解脫之道的基礎-沙彌十戒與式叉六法 第一章 出家與出家的目的 第14頁:第五篇 解脫之道的基礎-沙彌十戒與式叉六法 第二章 沙彌戒與沙彌的類別
第15頁:第五篇 解脫之道的基礎-沙彌十戒與式叉六法 第三章 沙彌投師與沙彌出家 第16頁:第五篇 解脫之道的基礎-沙彌十戒與式叉六法 第四章 沙彌受戒及其持犯威儀
第17頁:第五篇 解脫之道的基礎-沙彌十戒與式叉六法 第五章 式叉摩尼的種種 第18頁:第六篇 通向涅槃的橋樑-比丘比丘尼戒綱要 緒說
第19頁:第六篇 通向涅槃的橋樑-比丘比丘尼戒綱要 第一章 比丘及比丘尼的起源 第20頁:第六篇 通向涅槃的橋樑-比丘比丘尼戒綱要 第二章 僧尼戒律的由來及種類
第21頁:第六篇 通向涅槃的橋樑-比丘比丘尼戒綱要 第三章 比丘比丘尼戒的內容及其同異 第22頁:第六篇 通向涅槃的橋樑-比丘比丘尼戒綱要 第四章 比丘及比丘尼的重要戒
第23頁:第六篇 通向涅槃的橋樑-比丘比丘尼戒綱要 第五章 羯磨法與懺悔法 第24頁:第七篇 三世諸佛的搖籃-菩薩戒綱要 第一章 菩薩的層次與境界
第25頁:第七篇 三世諸佛的搖籃-菩薩戒綱要 第二章 菩薩戒的內容與分別 第26頁:第七篇 三世諸佛的搖籃-菩薩戒綱要 第三章 菩薩戒的重戒與輕戒
第27頁:第七篇 三世諸佛的搖籃-菩薩戒綱要 第四章 菩薩戒的授受與條件 第28頁:第七篇 三世諸佛的搖籃-菩薩戒綱要 第五章 菩薩戒的秉受方法
第29頁:第七篇 三世諸佛的搖籃-菩薩戒綱要 第六章 受了菩薩戒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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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楼
素食者 发表于 2012-12-31 2:38:27
戒為道源功德母 長養一切諸善根 佛在涅槃時 告戒弟子們 以戒為師 弟子合十禮拜
第 1 楼
能悟 发表于 2012-11-13 1:24:42
真正的佛法 弟子禮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