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損害已經生下來的小孩,墮掉仍在胎中的胎兒。
【分析】人的身體至為尊貴;得到人身,更是非常的困難。而且人當出生的時候,諸天的天神稱慶,司命之神定算,可以說是驚天駭地,實在尊貴的難以形容!而且小孩剛剛出生,到底虧欠了父母什麼?但是有的狠心父母,竟然敢把嬰兒殺掉。又與人淫奔的女子,懷孕之後就墮胎;這種的行為簡直就連禽獸都不如,沒有辦法開導曉諭啊!至於有人因為家中貧窮,而厭惡孩子生的太多,就在孩子剛出生的時候而溺殺,或是在未出生的時候就墮胎;要知道殺人的罪業,是莫可懺贖的啊!物命至為微細,尚且想要放生戒殺,況且是自己的兒女啊!凡是今生沒有孩子,或是生了孩子養大就死了,或是臨老的時候,孩子反而先死;這些都是過去生中,造下了這種的惡業,所招到的果報啊!
【故事一】錢邦偉在擔任貴溪縣縣令的時候,因為當地的習俗生了女兒之後,多不肯養,就把女嬰溺死,於是錢邦偉就恩威並濟,重賞重罰,嚴格的禁止溺殺女嬰;若是殺掉女嬰,五家都要受到連坐的處罰,因此而救活了許多的女嬰。錢邦偉後來升任汀州太守,並且享有很長的壽命,子孫都很發達。
【再析】像錢邦偉禁止百姓損子墮胎,就能夠獲得如此的福報;現在的人應當隨時的勸導他人,不要犯此惡業,功德也不小啊!
【故事二】從前郭印的女兒郭引鳳,被兩個鬼追攝她的魂魄,遍歷了十八個地獄;她看到最後的一個地獄,有位冥王坐在殿上,大殿的下面,則有數百名的婦人,依序排列的站著;而且每個人都有小孩,抱著她們的腳在哭泣號叫:「還我命來!還我命來!」這些婦人,有的是因為女兒生多了,就把女嬰溺死;有的是因為家裡貧窮,生了孩子養不起而殺掉;有的是因為妻子妒忌妾有身孕,就把妾腹中的孩子打墮掉;有的是因為懷了私胎,於是就把胎兒毒死;有的是因為爭執打鬥,觸動了胎氣而使胎兒流產;有的是因為討厭孩子啼哭,毆打或丟摔孩子,至使孩子死亡;有的是因為照顧孩子不謹慎,而使孩子死於非命;冥王都一一的加以詰問。每位婦人的身上,都被戴上了枷鎖,而且面容憔悴,身體瘦弱,看起來十分的可憐。郭引鳳返回陽間之後,就把看到的情形,都告訴了父親。郭印就把這件事情,寫在天寧寺的牆壁上,以警惕世人。
【故事三】婦人楊阿剩,自幼貧又病,晚年更狼狽,臨終的時候,她自言自語說道:「我前生的時候,本來是一位醫生,幫病人看病的時候,沒有注意詳細的檢查病情;有一次,有位婦人自稱肚子裡面長了毒虫;我也不能分辨她已經懷有了身孕,就馬上給她服下芫花酒,這樣就可以把毒虫打出來;結果婦人服下芫花酒之後,與肚子裡的雙胞胎一起都死了。因為我看錯了病,給錯了藥,因而就殺死了三條人命啊!陰司的冥官,就以這個殺人的罪名來處罰我,我在陰間的苦受滿之後,又處罰我投胎作女人,這一生已經是第三次了;而且生生世世都要做下賤的奴隸,必須經常的忍受貧窮飢渴的煎熬,幾乎很少有安寧的日子;我的這種遭遇,可以告訴世間做醫生的人,一定要以我為戒啊!」說完之後,楊阿剩就死了。
【結語】文昌帝君說:「兒女不孝父母,自然會有天律來責罰誅戮;兒女無罪而父母卻殺掉兒女,這就等於是殺天下的人民啊!而且父母欲殺兒女,為何不節制自己的慾望呢?竟然敢殺人而不顧天理;今世像這種的人,怎麼能保證沒有呢?我看在酆都鬼城中受罪的人,有很多都是犯了這個罪啊!因此盼世人要急急的反省覺悟,不要使自己加速的招到天譴啊!」
【附錄】淨空老法師就信眾所問對墮胎問題的開示,摘錄自「了凡四訓講記」乙書中第三四三及三四四頁。
有一位同修來問我:「超度嬰靈(墮胎)有沒有效?」
我告訴他:「沒效!你以為超度就沒事了?」
他說:「那萬一這小孩生下來是個殘障,那不是很痛苦?不如就叫他不生。」
「我們要曉得,生一個小孩殘障,那是來討債的。你欠他的債,還不讓他來討,還要殺他一條命。換句話說,你過去欠他的債,現在再加上命債,以後更不得了!現在科學家只看到眼前這一段,不知道後世的因果--因果通三世,這決定是大罪。」
他說:「小孩還沒有成形,只懷一、兩星期。」
我說:「不行!神識一投胎他就來了,成形不成形沒有關係。他一投胎,他就找上你了,你跟他過去世就有瓜葛了--所謂報恩、報怨、討債、還債。如果他是來報恩的,你把他殺害,恩將仇報,以後變成仇人;明明是孝子賢孫來報恩的,你殺害了他就變成仇人、怨家了!這還得了?不得了!你做一點功德,花幾個錢,安個牌位就能超度?沒這種事!那是騙自己,安慰自己,不是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