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支不善心
▲資持雲“次不善心者,謂貪嗔癡三毒所起單複等分,鼓發七支故。”
▲“識知戒相,或複闇學。輕慢教網,毀訾佛語。如明了論述雲。有四種粗惡意犯罪。一者濁重貪嗔癡心,二者不信業報,三者不異所受戒,四者輕慢佛語。故心而造,則得重果。以此文證。由無慚愧,初無改悔,是不善心。”資持釋雲“初通敘。上二句別舉犯人學不學故,下二句合明心相。如下引示。四中,初是總相,攝一切故。濁重難顯,且約三時無悔名上品心。下三別相,開癡心故。二是邪見心,三即放逸心,四即憍慢心。故下二句總示業報。以下鈔家結示。無慚無愧即是不善始終二心,該前四種一一相兼。初無者古記雲初猶都也。”以上皆見事鈔記卷十四。
第三支無記心
▲資持雲“三無記多別。一,無情局無記,有情通三性。二,就情中,報色是無記,心則通三性。三就心中,三心局無記,行心通三性。下明二種,初縱放者謂泛爾無記,次約睡狂即昏迷無記。”
▲事鈔雲“無非攝護,隨流任性。意非善惡,泛爾而造並通攝犯。唯除恒懷護持,誤妄而造。此非心使,不感來果。”
△事鈔續雲“非即如上。前為方便,後眠醉狂遂成業果,通前結正並如論中無記感報。”資持釋雲“初句指前未盡,即猶止也。前方便者或教他犯如殺盜等,或自業相成犯如自安殺具等。若據果成雖在無記,由假方便故雲通。前等如論即下成實。”
自業相成者,自起方便,後趣正果。
△ 事鈔續雲“問,無記無業,雲何有報?答。解有二。初言感報者。謂先有方便,後入無記,業成在無記心中,故言感報。而實無記非記果也。二者不感總報,非不別受。如經中頭陀比丘不覺殺生,彼生命過野豬中,山上舉石即因崩下還殺比丘。如成論中,睡眠成業,是無記業。”資持釋雲“初問中。征上指論。答中,先約方便釋。即上睡狂無記也。初明因前故感報,而下明正成則非報。二約總別兩報釋。此義通前兩種無記。總報謂地獄總受,別報謂餘趣別受。如下引證,前證上縱放,後證上睡狂。如經者未詳何經。不覺是無記心。”
△事鈔續雲“問,如前無記有不犯者,其相如何?答。謂學知戒相,善達持犯。心常兢厲。偶爾妄迷,由非意緣,故開不犯。如扶持木石,失手殺人。如是等緣,並非結限。反上所懷,並結正犯。”資持釋雲“次問中。征前開妄。答中,初敘學人。反下謂非學人。翻對可解。”以上皆見事鈔記卷十四。
依上鈔文之意,唯有學人可開迷妄,若不學人雖於境迷妄亦結正罪。事鈔記卷二十七中廣明不學無知,其敘結本意文與此大同,但後例開句法中則不學亦可開迷。資持記有問答釋疑文,附錄於下,以資參考。問,前雲隨戒境想唯開學人,今不學人何以開耶?答。前文敘結且據大判不妨不學准例同開。若以義求則迷事不別,若取文證則戒疏顯然,此不繁引。